宋之言第一次见到孟鸥是高一的新生开学典礼,孟鸥那时候跟着她校长爹从礼堂台子伤暗红色的帷布后面出来,她那时候还没染头发,扎了一个丸子头,校服规规矩矩的穿在身上,很瘦,很高,高帮运动鞋让她一双腿看起来格外修长。

  她往自己班上走的时候,一路上很多学生都朝她看。

  但孟鸥目不斜视,眼神平和,第一眼看她,你不会认为这是个多温柔的女孩子,即使她跟人语笑嫣然,班上很多人都喜欢她,好相与,也没有因为自己老爸是校长而自觉了不起,但宋之言总觉得对方给人十足十的距离感,以至于高一半个学年过去,他一句话都没敢跟孟鸥说。

  孟鸥找宋之言收作业,宋之言直接把本子丢过去,在对方的笑容逐渐从嘴角消失的时候,他又在心里捶胸顿足的后悔。

  不应该是这个反应!

  甚至于就算对方主动跟自己说话,他往往也能把天迅速聊死。

  是从成为同桌后才逐渐暧昧起来的,宋之言跟孟鸥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挑明,宋之言没有那个胆子挑明。

  宋之言经常趁家里司机还没来的时候,去送孟鸥回家,在这点上,宋之言挺不解的,孟鸥她爸是校长,每天也差不多这个时候跟他们一起下班,但孟鸥从来都是自己坐公交车,没见她跟校长一起回去。

  宋之言的家跟孟鸥家里的住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宋之言好几次送孟鸥到家后再回自己家,都已经是十一点多接近十二点。

  这些,孟鸥并不知道。

  两个人逐渐靠近的时候,宋之言以为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但因为一件事情,两个人的关系迅速降至冰点。

  快到孟鸥家所在小区的时候,就在门口,宋之言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从里边窜出来拉住孟鸥,门卫在保安亭里打着瞌睡,完全没有注意到,宋之言看见孟鸥的脸色很难看,几乎是想都没有想的,宋之言冲上去对着男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顾望和沈诏,还有宋之言,这三个人,客观来说,宋之言打架才是最厉害的那个人,性子也是最冷的一个,如果不是对着顾望和沈诏,他还可以当一个冷漠校霸。

  孟鸥拉住他,说够了。

  宋之言顿住,侧头看着孟鸥,“什么意思?”

  孟鸥眼睑低敛着,轻声道,“就是别打了的意思。”

  那个男生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脑袋,走到宋之言面前,盯着他看了半天,然后看向孟鸥,阴恻恻的笑了笑,“你完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生离开了,宋之言不明所以的看向孟鸥。

  孟鸥第一次露出脆弱又绝望的表情。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冲动?你懂什么?我不需要你帮我!”她伸手推搡捶打着宋之言的胸口,女生的力气能有多大,宋之言却觉得骨头都被她推散了,捶碎了。

  “孟鸥你什么意思?你在怪我?”宋之言觉得不可置信,不可理喻,“我是在帮你!”

  孟鸥冷静下来,捡起地上的书包,背到肩上,又恢复成了平时冷漠的样子。

  “我不需要。”她走了两步,背对着宋之言,又轻声的补充道,“你别自作多情了。”

  直到孟鸥的背影消失在小区门口不见底的漆黑夜里,宋之言才反应过来,他自嘲般的笑了笑,像哭一样难看。

  “我去你妈的。”宋之言一脚踢在旁边的垃圾桶上边,看着瓶瓶罐罐从里边滚出来,盯着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这样挺没素质的,又蹲着一个一个捡起来,把垃圾桶扶正,他站起来,就看见保安亭里的大爷看着自己的眼神跟看神经病一样。

  “大爷你别看了,我要哭了。”宋之言委屈的喊道。

  大爷没理他,还是在看。

  宋之言站起来,打量了一会儿,才发现大爷是个斗鸡眼,他没看自己这边,甚至听见宋之言的声音之后都无动于衷,宋之言觉得自己更他妈的想哭了。

  -

  A市在入冬了,那时候顾望跑过来告诉宋之言。

  “孟鸥要转学了。”

  “那天晚上那个男生,是孟鸥同父异母的弟弟,她刚告诉我的,只说了这些。”

  宋之言跟孟鸥早就不是同桌了,从那天晚上到现在,一句话都没再说过,他去看孟鸥现在的位置,上边一本书都没有,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孟鸥没有任何预告的,安安静静的,就走了。

  宋之言猛地站起来,搭在椅背上的外套都没带,往楼下冲,一路上撞到了不少人,转角处不知道是谁泼了一杯奶茶到地上,所有人都默契的绕过那块,宋之言冲下来,没注意看,一脚踩在上面,直接一个横摔在地上,动静大得周围同学都看过来,但他没顾得上,爬起来就又往楼下跑。

  “宋之言?”

  “他在跑什么?疯了吗?这么冷穿件卫衣!摔得不疼吗?”

  “谁知道呢?”

  谁能知道呢,宋之言压根感觉不到疯狂往衣服里涌的冷空气,他只感觉到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跳和脑海里不停冒出来的声音。

  快一点,快一点,再快一点了,肯定还来得及。

  是还来得及,他刚出教学楼,抬眼就看见了站在跑道上的女生。

  宋之言的脚步慢慢停下,他好像很久没有看见过对方了,竟然产生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不能往后,也不敢往前一步。

  中间大概隔了四五米的距离,宋之言站在教学楼大门的台阶上,身形单薄,看着有些可怜。

  孟鸥叹了口气,慢慢走到宋之言跟前,仰脸看着对方。

  “等你很久了。”孟鸥笑了笑,“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走了。”

  孟鸥知道顾望一定会告诉宋之言,也知道宋之言一定会下来,她也知道自己一定会等到宋之言下来才会离开。

  宋之言刚刚停下,还在喘气,他看着孟鸥,脸上似乎有些不可置信。

  “那个男生,是我弟弟,只小我半岁,”孟鸥慢慢说道,“我一直把这件事情当做屈辱,谁都没有说过,我们家表面看起来温馨和谐,实际上早就烂透了。”

  “我爸把他接了进来,记在了我家的户口上,他不是私生子,他就是我爸妈的孩子。”孟鸥笑得凉薄,“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是个女孩子,我妈生了我以后身体伤了元气,没法再怀孕了。”

  宋之言哑然了半天,良久才缓缓开口,“不能离婚吗?”

  孟鸥怔了一下,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觉得讽刺,“他们很相爱,即使我爸家暴我妈,打完又说很爱她,不过每次都是因为孟秦,我爸才会打我妈,孟秦就是我弟。”

  宋之言大概明白了。

  孟秦那天晚上为什么被打了还那么得意的样子,因为他回家就会告状,说孟鸥找人打了他,他爸肯定不会打自己女儿,但会责怪孟鸥妈妈教不好儿女,动手也说不定,所以孟秦才会对孟鸥说你完了,所以孟鸥当时发那么大的火,因为回家后,她又要面对一地的狼藉,暴怒的父亲,哭泣的母亲以及尖酸刻薄的弟弟。

  “宋之言,你看,我家就是这么糟糕,我......”孟鸥脸上出现与以往高傲的表情丝毫不同的灰败,宋之言心里一疼,在她还没说完的时候,一把把人拉到怀里。

  “没关系。”

  “我爸妈很好,我家很好,他们一直想有个女儿,他们会很喜欢你的。”宋之言插科打诨很厉害,正经时候就开始最笨起来,他顺着怀里女孩的头发,“没关系的,会过去的。”

  孟鸥沙哑着声音,埋在宋之言怀里,“宋之言,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

  你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配不上,所以孟鸥甚至不敢把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告诉宋之言,大家看起来都过得很好的样子,只有她,扎根在淤泥里。

  宋之言垂着眼,“你配得上。”你本身就是最美好的。

  幸好是快要上课的时间点,四周的学生很少,两个人没能呆很久,孟鸥的手机响了,她接了电话,“我马上出来。”

  “告诉你一声,我爸妈已经离婚了,还有,我在大学等你。”

  宋之言看着女生的背影消失在校门口,他往楼上走的时候,品到孟鸥最后一句话,她在大学等自己,哪个大学?

  想到孟鸥总分高他一两百分,宋之言的脚步忽然就变得沉重起来。

  幸好最终一切都按着设想好的方向在发展,孟鸥也配得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母亲开了一家美容院,还有手里的两张录取通知书。

  为什么是两张呢?

  另外一张,是宋之言的,对方在收到通知书后,就直接把通知书寄给了孟鸥。

  “笑什么呢?这么开心?”

  孟鸥把两张通知书递给严淑,“宋之言寄过来的。”

  严淑知道宋之言跟自己女儿的关系,没有反对过,如果男孩子是真心实意的,她乐见其成,孟鸥这一年,开心了很多。

  不过她是才知道宋之言的样子,通知书上面有登记照,是从高中档案里调出来的,长得相当端正,一看就是好家庭出来的孩子。

  孟鸥抬眼,才看见宋之言通知书的背后被他贴了一张纸条。

  -鸥姐姐,能给个名分了吗?我用录取通知书换。

  窗外天光大好,阳光明媚。

  房间里的少年戴着耳机在地毯上打游戏,那么吵,微信提示新消息的时候他还是一下子就听见了,丢了耳机就去看手机。

  旁边的沈诏踹了他一脚,“艹了,你干嘛呢?”

  男生没理他,打开了跟孟鸥的聊天界面。

  [鸥姐姐:允了,我亲爱的男朋友,大学见!]

  男生想立刻给孟鸥打电话过去,但他太激动了,他说不出话来,下一秒,他眼泪就涌了出来,顺着脸颊,砸在地毯上。

  沈诏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言狗你怎么了?”

  宋之言擦了脸上的水迹,“没什么。”

  他给孟鸥回复了过去。

  [宋之言:好的,收到。]

  只有结果是好的,所有的等待,其实都是在热烈的期待中进行着。

  到最后答案揭晓的时候,像烟花划破天际,珠光玉线照亮漆黑夜空,这场盛世的烟火表演,刚刚开始。

  -

  林羽之x唐行天

  “大家好,我叫林羽之,我是临床专业的,我......”林羽之在黑板上写下自己名字之后,转身就看见了坐在第一排的唐行天,脸都黑了。

  知道唐行天也在学生会之后,林羽之瞬间对这个组织失去了向往,敷衍潦草的介绍了自己,坐到了最后排,准备溜走。

  前边的唐行天靠在椅背上,把手中的笔一丢,站起来直接走到了林羽之旁边,大喇喇的坐了下来。

  林羽之皱眉,“离我远点儿。”

  他很不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其他的,是因为对方带来的压制感实在是太明显,已经到了让人不适的地步。

  唐行天杵着下巴,侧着脸看着林羽之,夸赞道,“今年新生中,你最好看啊。”

  “我很想你进学生会,求求学弟了。”

  他语气吊儿郎当,轻佻又轻浮,但表情正经,林羽之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但他就是不喜欢唐行天,他拉开后门,就要站起来,“对不起,我没这个想法了。”

  唐行天拉住他,“学弟,为了让你报名学生会,我可是请了不少人喝奶茶呢,你再想想。”

  林羽之怔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段时间社团招新,医学院的学生会来他宿舍是来得最勤的,并且每次来的都不是同一批人,每次来对其他三位室友都是敷衍了事,但却都铆足了劲儿在林羽之面前宣扬他们学生会的好。

  加分啦,各种你想不到的福利啦,林羽之就这么被稀里糊涂的拐了进来。

  医学院是S大的大院,学生会权利挺大的,每年招新压根不缺报名的,每年搭个棚子,其他社团又是唱又是跳,唯有他们医学院的学生会,牌子往那儿一立,就有新生蜂拥来报名。

  唐行天就想把林羽之弄进来,下边部长干事也都很给面子,花样百出的去拐会长看上的人,即使他们自己也有一点点心动。

  好看得有些妖孽啊。

  会长能压得住吗?

  校草预定啊。

  能答应进我们学生会吗?

  众人从一开始的“新生?那还需要骗?勾勾手指就来报名了。”到最后看见了林羽之本人后变成了“我觉得我们不太行我们需要制定一份作战计划”。

  林羽之没想到那些都是针对自己的,主要没想到的是唐行天竟然这么没下限,不要脸。

  丫丫说大学学长都是热心助人温文尔雅的,怎么到他这里就不一样了。

  林羽之甩开唐行天的手,“滚。”

  说完拉开后门就走了。

  这几天,唐行天听的最多的就是滚这个字了,还都是同一个人对他说的,换作别人,能被唐行天揍得进气少出气多。

  旁边纪律部的部长,也是唐行天关系最铁的哥们,摸过来,小声问,“拿不下来?”

  唐行天叹了口气,“有点难。”

  “害,天哥,我听说今年新生质量都挺好的,隔壁文学院也有个好看的,你干嘛盯着一个人弄?”

  唐行天睨了他一眼,“我就喜欢他这样的。”

  纪律部部长被噎了一下,然后慢腾腾的说道,“爱而不得最为致命,你是犯贱。”

  唐行天本身优秀,父亲是S市口碑最好最大的私立医院的院长,母亲是院内大外科的主任,家里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是从事着医护医疗行业,而唐行天自己,在国外国内最具权威的几个医学刊物上已经发表了不少论文,是学院教授们的宠儿,但他看起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给人造成了肯定是个学渣的错觉。

  林羽之就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当新生典礼那天,林羽之抬眼就看见老生学生代表是谁之后,惊掉了下巴。

  唐行天人模狗样的穿着白色的衬衫,但即使这样,都掩盖不了他一身不好惹的气息,他视线落在前排的林羽之身上。

  舔了舔嘴角,眼神晦暗,林羽之一下子就炸了,他想冲上去把唐行天的头拧掉。

  S大的军训在新生典礼之后,林羽之的分数在同届新生算不得特别好,但在班级里也可以排个前十了,教练看他长得顺眼,直接让他当他们连队的队长。

  他戴着帽子,拿着花名册,鹤立鸡群似的,被念到名字的人,都会忍不住抬眼去看声音的主人。

  林羽之?在他们连队?就是那个被论坛里学长学姐找疯了的新生?

  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剩半张脸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抿下唇,都能让有人咽口水。

  军训服有腰带,林羽之的腰细得恨不得一掌就能握在手里,一双腿长得过分。

  唐行天跟他一群哥们,个个没个正行,瘫坐在棚子里的椅子上。

  唐行天两条腿懒懒的搭在桌子上,半耷着眸子,他旁边的徐煜撞了一下他,“说实话,这是继天哥以来,最帅的一个新生了吧,你看那些人,眼睛都快长在人身上了。”

  “闭嘴。”唐行天瞟了他一眼,后者立马闭嘴。

  没过一会儿,徐煜掏出手机,对着不远处的林羽之拍了两张,然后低头放大照片,啧啧道,“真的,长得真是他妈的好,难怪天哥喜欢,我他妈也......”

  “你也什么?”唐行天冷冷出声。

  徐煜,“我也觉得天哥真该喜欢。”

  “......”

  中间训练休息半个小时,有几个学长抱着几箱水,后边跟着水果店的老板,推着小推车,上边堆着一摞摞的切好的西瓜,装成盒,景象颇为惹眼。

  周围的连队都羡慕的看过来。

  徐煜跟教练说了声,开始一个一个的发,每发一个人,都会说上一句,“对对对,是林羽之男朋友送的,谢谢大家对他的照顾和喜欢了,谢谢谢谢。”

  态度之诚恳之坦荡,几乎没有人任何人怀疑,但同时,大家也觉得嘴里的西瓜顿时不甜了,竟然不是单身?!

  林羽之没上去领,他眼熟徐煜,纪律部部长,唐行天哥们,他脸上盖着帽子,靠在铁网上,一眼都不带看那边的。

  林羽之室友凑过来,低声问,“你有男朋友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这些天都跟人说你单身,刚才被人爆锤,委屈屈。”

  林羽之愣了一下,拿下脸上的帽子,不解道,“我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

  室友也懵了,“学长说的啊。”

  林羽之有不好的预感,“哪个学长?”

  室友指向了不远处正在发放西瓜和冰水的徐煜,对方脸上洋溢着笑容,让林羽之想掐死他。

  果然,

  他妈的蛇鼠一窝!

  唐行天没想到徐煜能搞出这么个馊主意,又馊,又给力,不管林羽之有没有对象,至少现在都知道,唐行天在追求林羽之,相当一部分人,会知难而退,谁敢跟唐行天抢人啊,谁配啊?

  校草,学生会会长,院长儿子,医学界未来之星,未来还有可能是教授,院长,各个名头加身,他们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军训结束的下午,林羽之吃完了饭从食堂回宿舍,要经过小树林,路上寂静,脚下有零散的落叶,林羽之意外的有点想家,南北口味差异有点大,气候也是,他吃不好,也睡不好。

  在联系人上边划了一会儿,最后手指停留在了沈诏的名字上面,没有犹豫的拨了过去。

  “喂,之之,怎么呀,想爸爸了呀?”沈诏大概是在宿舍,在跟室友聊天,嘴里可能还在吃东西。

  听见沈诏的声音,几天来的空落落立马消,林羽之清了清嗓子,吊儿郎当的回道,“那不然呢,老子不想你给你打个屁的电话。”

  “这样啊,那我给你一个么么哒好了,么么么么么木马!”

  林羽之眼里漫上真切的笑,他问,“我有时间出去看房子,等军训结束,我们就搬出去。”

  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半晌,沈诏才慢吞吞的有些为难的开口,“之之啊,跟你说个事情,越枫不让我跟你出去住。”

  林羽之下意识的就问,“越枫管你做......”他的笑容僵在脸上,脚步突然停下。

  沈诏看不见林羽之的反应,他像小朋友分享开心和秘密一样,小声说,“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情,我跟越枫在一起了!”

  林羽之耳朵里嗡嗡作响,握着手机的手都在发抖。

  “之之你也可以脱单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啊,之之肯定也可以找到特别帅的对象。”沈诏天真的跟林羽之说道,他不知道林羽之喜欢他,所以语气神态皆轻松。

  林羽之轻轻的嗯了一声,轻声道,“我有点事,我先挂了,有时间再聊。”

  “好吧,周末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食堂的饭菜好难吃啊,竟然有胡萝卜炒香蕉!”沈诏懊恼道,“之之,我想家,我......”

  “沈诏,”林羽之打断他,“我真的得挂了。”

  再不挂,林羽之怕自己的不对劲被沈诏听出来。

  没等到沈诏回应,林羽之就把手机挂了。

  他还没给自己悲伤难过的时间,就被人从后背揽住了肩膀,手里被塞了一杯奶茶,“尝尝,这家奶茶店,只有我们S市有。”

  林羽之没力气跟唐行天说话了,他拿开了唐行天的手,把奶茶也还给了对方,淡淡道,“我不喜欢你,也不会喜欢你,别白费力气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

  “你没戏。”

  林羽之的话近乎是残酷,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话好像太过分。

  唐行天的反应出乎他的预料,对方点了点头,俯身与林羽之平视,突然抬手屈起食指擦了一下林羽之的眼角,“哭什么?”

  “想家吗小朋友?”唐行天轻声说道。

  林羽之被对方的动作搞了个猝不及防,心脏怦怦直跳,唐行天瞳孔漆黑,被看着的时候简直觉得无法动弹。

  林羽之在沈诏身上,从未有过这种令人心跳加速令人呼吸都忍不住停滞的感觉。

  他退后两步,跟唐行天保持了距离,“离我远点。”

  跟身后有鬼在追一样,林羽之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小树林。

  一直在不远处的徐煜等人见林羽之走了才过来,徐煜低声说,“问到了,林羽之跟他室友不小心说漏嘴过,他有个从高中就喜欢的人,也很好看,还很有钱。”

  “哦。”唐行天淡淡的回应。

  哦?

  哦??

  徐煜傻眼了,这是什么反应?

  唐行天眼睛看着林羽之离开的方向,笑了笑,“老子看上的人,什么时候失手过?”

  “天哥牛逼。”

  “天哥威武。”

  “天哥帅气。”

  徐煜看了看众人,弱弱的开口,“可是,天哥你从大学到现在,就看上了这么一个人啊。”

  那的确是没有失手过。

  唐行天顿了一下,看向徐煜,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想死是不是?”

  “错了错了,天哥我错了。”

  -

  唐行天觉得自己就是贱,一开始他就是单纯觉得林羽之好看,顺眼,后边越来越喜欢,那目中无人的傲气样子,跟,跟小公鸡似的,特招人。

  医学院课程任务繁重,加上唐行天在老师们那儿的地位,经常一连好几天被按在实验室里,他做完了一个小实验的时候,军训都已经结束半个月了。

  他有一个月没见到林羽之了。

  怪想的还。

  林羽之脸皮没学长学姐们厚,在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之下,无奈的加入了学生会的宣传部,算是比较清闲的部门了。

  想知道他的课表,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要到。

  唐行天手里拎着白大褂,一连倦意的到教学楼下边捉人,林羽之今晚十点才下课。

  林羽之跟室友从教学楼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路口的男生,其实大三的唐行天,都算不得男生了,或许称为青年更加合适。

  一米九的个头,站在熙攘的人流中,特别显眼。

  林羽之本来想装看不见,但唐行天站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对方毫不在意他人的眼神,一把把林羽之拎到了面前。

  他抬起林羽之的下巴,“想我没?”

  林羽之脸热了下,皱眉,“想尼玛。”

  唐行天毫不在意的笑笑,看见眼前人那一刻,半个月以来的倦意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我想你了,很想,赏个脸,陪我吃个饭。”

  “我今天还没吃饭。”

  半个小时后,林羽之跟唐行天出现在了南苑的小吃街上,唐行天手里捧着杯柠檬茶,顺便给林羽之手里塞了个粉色的兔子棉花糖。

  林羽之一脸嫌弃的拿在手里,但也没扔掉。

  这半个月,林羽之早就想明白了,他可能不是喜欢沈诏,他就是跟沈诏在一起,习惯了那样的相处模式,他以为那就是喜欢。

  其实是朋友,是对朋友的喜欢,因为他看见沈诏在朋友圈艾特越枫大喇喇表白的时候,他可以毫无负担和难过的祝99。彡彡訁凊

  林羽之试探性的问室友,室友想都没有想就说,“那不是喜欢,我以前对我朋友也这样,害,还是太年轻了。”

  他盯着唐行天的侧脸看,唐行天下颌线流畅,五官深刻,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让人觉得这人深不见底。

  他感觉到了旁边的人在看自己,侧过头挑眉,“是不是觉得我还挺帅的?”

  林羽之不自然的收回视线,低头看着手里的棉花糖,呐呐道,“还行吧。”

  唐行天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这是林羽之在他面前第一次这么乖的样子,一般来说,态度软化,意味着曙光将近。

  唐行天以为自己是贱,就是喜欢被猫用爪子挠,可是林羽之这么没有锋芒的样子,他也很喜欢。

  其实是对方什么样子,他都喜欢。

  小吃街在晚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唐行天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林羽之的侧脸。

  林羽之愣住,呆呆的仰头看着唐行天。

  唐行天被对方这个模样可爱到,低笑出声,慢悠悠说道,“小孩儿,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很不经撩的。”

  林羽之后知后觉的,“唔”了一声,缓缓道,“撩了会怎么样?”

  唐行天俯身,凑在林羽之的耳边,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林羽之脑子里那根弦突然崩断。

  唐行天直起腰,“怕了?怕就不要随便撩我。”

  良久,林羽之微微往后退了一步,看了唐行天一会儿,突然抬起头轻轻的吻在了唐行天的唇上。

  唐行天眼神顿时晦暗下来,乌沉沉的眸子落在林羽之的脸上,令人心慌。

  林羽之嗓子干涩,心跳剧烈,但他胆子大,他歪着头,用着挑衅的语气,无辜又不怕死的说道,“来啊,干我啊。”

  夜空里,似乎有满天幕的烟花,绚烂的绽放,迷了人的眼,乱了人的心智,令人发疯,令人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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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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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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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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