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论救错反派的下场>第 111 章 主角气运
  是谁家的小可爱漏订章节啦!蝉鸣声声,天气渐热,不知不觉已至夏。

  狼毫笔落在白宣纸,清秀的字迹书写的是医疗记录,没有半分潦草。从最早的伤口处理,到药物祛毒,再到三个月前的疏通经脉,复生丹田,每个治疗步骤,每个用药方案都写得详详细细,装订成册,留作以后的医案参考。

  越无欢的心理状态,宋清时却不知如何落笔,踌躇许久,最终只是简单的在医案里勾勒几笔,前后对比来看,似乎有好转的趋势。

  越无欢的生活作息变得规律,忙忙碌碌。

  他在宝库里找出把不用的剑,天不亮便起来练习两个时辰,然后等宋清时梳洗完毕,陪他读两个时辰书,学习医学知识,下午,共同研究解剖或者尝试配药炼丹,晚上,处理完药王谷内务后打坐练气两个时辰。

  修士的体质对睡眠要求不高,所以他不愿浪费时间,每天只睡一两个时辰。若非宋清时坚持要一起用餐,他连食物都想用辟谷丹代替。

  宋清时想不到这辈子自己还有劝别人悠着点学习的时候。

  越无欢却说自己已浪费了太多时间,只争朝夕。

  因为以前有筑基的经历,资质也有提升,他很快就回到了练气六层,重新筑基指日可待。

  宋清时看看医案上日渐好转的身体情况,由着他去了。

  ……

  随着夏天到来,宋清时发掘了冰绸的好处,他在原来世界就爱穿真丝睡衣,喜欢在丝绸柔顺自然的触感里入眠,算是他不讲究的人生中的一点点小坚持。仙界冰绸比凡间真丝好上几个档次,贴在身上,轻如无物,微凉细润,将所有热气一扫而空。

  他让药仆采购了几匹素色冰绸,做成现代款的两件套睡衣。每天穿着宽宽大大的套头大领口长袖T恤和系带宽松裤子,睡觉舒服极了。

  他试图把改良版睡衣安利给越无欢。

  越无欢看了他身上的睡衣半晌,拒绝了,然后又去加练了一个时辰剑。

  宋清时还想把头发剪掉,他不习惯大男人留那么长的头发,每天宅在家里,也不想浪费时间梳头,他拿着剪刀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想下手,越无欢进来看到,劈手就抢了他的剪刀,第一次发了脾气:“尊主是要做什么?!”

  得知原因后,他把宋清时好好教训了一顿。

  “身体发肤皆珍贵,世人眼里,男子会剪掉头发只有三种情况,”越无欢几乎控制不住怒火,声音很严厉,“一是出家之人,二是有罪之人,三是狂妄之徒,尊主想做哪一种?”

  宋清时狂摇头:“我哪个都不想,只是嫌头发太碎,梳头麻烦。”

  “让我试试,”越无欢得知原因后,舒了口气,他拿过镜台上的香木梳,往手心倒了些许兰膏,仔细替他整理好细碎的头发,用细细的长辫固定,然后全部挽上成发髻,再带上白玉做的发冠,最后恋恋不舍地松开手,“这样可好?”

  “很好,你的手真巧,”宋清时看着比自己梳得整齐很多倍的头发,夸赞后问,无欢,我是不是该找个梳头的侍女?”33ýqxsś.ćőm

  越无欢拿着梳子的手顿了顿,控制住隐隐冒出的恶念,轻声问:“尊主……不喜欢我束发?要找别人来做?”

  宋清时立刻否认:“我是怕你大材小用。”

  越无欢回头,笑了笑:“无欢得尊主大恩,无以为报,夜夜难寐,若能为尊主做些许小事,会让无欢心里安宁许多……”

  宋清时听到做这些会让他心情好,果断同意:“你若不嫌麻烦,我的头发就拜托你了。”

  越无欢温柔地替他拢了拢鬓边发,含笑应下。

  幼时,他曾见太子哥哥替太子妃挽发,百般温柔,万般小心。

  他那时很崇拜军中第一猛将之名的哥哥,不明白他为何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哥哥却乐呵呵地告诉他,“执手提梳浓情过,却留发丝绕前缘。小无欢,你长大后遇到喜欢的人就明白其中趣味了。”

  那时,他不懂。

  现在,他懂了这种让情丝在指尖滑过,撩得心弦乱动的滋味。

  香木梳放在唇边,轻轻吻过。

  若能为你挽一辈子发,绕不绕得出下辈子缘分?

  ……

  宋清时解决了烦心事,畅快极了。

  他忽然想起一事,问越无欢:“过两天,你要不要陪我去乐城?我在天机阁定制了一批实验器材,物件贵重,结构复杂,天机阁怕有差错,让我亲自过去说明。而且……听说乐城盛产美食美酒,仙舞楼的舞蹈音乐也极出色,我们见识一下?”

  他被系统老师放进书里好些日子,天天忙着治病,没认真看过仙界的模样。虽然原身的记忆在不断融合,但总觉得很多东西迷迷糊糊,缺点感觉。

  最近他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漫长的寿命,不需要像原来世界那样怕时间不够,争分夺秒地学习,唯恐不知什么时候就瘫床上起不来,再也无法自救。

  大家都说这样的生活很无趣……

  现在,他可以抽出一点点空余时间,用来感受正常人的有趣生活了。

  吃以前医生不让吃的食物,做医生禁止做的运动,甚至,他还可以尝尝酒的味道,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着迷与它。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这些事,但总要试试才知道答案。

  宋清时想想未来的新生活,有点小刺激和小期待。

  乐城相邀是个开始,他一方面想让越无欢出去散散心,不要陪他宅得那么彻底,变成蛰居族,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和陌生人有沟通障碍,天工阁听不懂医学术语,无法理解制作要求,如果有越无欢帮忙沟通会方便很多。

  越无欢思考片刻,应了下来。

  出发那天,越无欢带上了一顶幕篱,用长长的皂纱遮住了自己的容貌。

  宋清时不解:“你是怕晒黑吗?”

  越无欢笑了笑:“尊主以后会明白的。”

  宋清时想了想,懂了,无欢如此美貌,肯定是怕登徒子。宋清时立刻把所有法器和毒药都带身上,让他出门紧紧跟着自己,还做了个简单的防狼药水交给越无欢,告诉他,喷出去至少能让色狼瞎上半个月。越无欢愉快地收下,和自己调配的其他药粉放在一起。

  两人乘坐仙兽前往乐城。

  乐城是离药王谷最近的大城市,绕河而建,交通便捷,所以市场繁华,应有尽有,修士往来无数。

  宋清时觉得自己就像刚进城的土包子,眼睛都不够用了。茶寮里仙姬卖的金果露和蓝月饮是什么?都要尝尝!水果摊上奇怪的果子是什么?买回去研究一下!小贩做的会唱戏的纸人实在有趣,花楼里的美女装扮成壁画里的飞天舞乐,在空中招揽客人,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向他,他看了很久,忍不住把神念伸过去探了探……

  这般庸脂俗粉也值得上心?

  越无欢等了又等,忍无可忍,终于将他的脑袋掰了回来,问:“好看吗?”

  宋清时收回神念,悄悄地答:“这个女孩的眼睛有块黄斑,可能胆出了点问题。”

  越无欢:“???”

  尊主对眼睛到底是有什么执念?

  怪不得读者都爱主角受,试问天下,谁不喜欢这样的人?

  宋清时的社恐被渐渐抚平,紧张感消失,越发在越无欢面前流露出本性来。

  寝宫外,传来迟疑的敲门声。

  宋清时迷迷糊糊地从桌子上抬起头,发现天已大亮,自己昨夜又看书看得不小心睡着了,竟误了读书时辰,让人在门外不知等了多久。他慌乱起身,悄悄检查了一下有没有不小心流出来的口水,然后来不及更衣穿鞋,便跑去开门,迷迷糊糊道:“我不小心又在桌上睡着了。”

  他打了个哈欠,揉了揉微红的眼角,擦去没睡醒的泪,想起明明答应过要好好休息,不趴桌子睡觉的,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他悄悄看了眼面前的人,努力站好,乖得像只做错事被抓到的奶猫。

  “没关系,我刚到不久,下次不要了。”越无欢看得恍恍惚惚,总觉得眼前有幻觉。

  如今宋清时与他有授业之恩,所以他也持师礼相待。

  本来他决意事事都依师父而行,绝不违背,然而宋清时从不要求别人做什么,自己则作息不定,废寝忘食是常事,兴致来了几日几夜都不好好休息,而且生活琐事什么都不会,房间被书堆得乱七八糟,头发梳得笨手笨脚,衣服反反复复穿同一套,吃喝住行统统不放心上,甚至连御下都极有问题,药仆们职责混乱,经常不知道要做什么……

  他为什么会以为这样的人很凶残呢?

  越无欢茫然地想……

  宋清时知道他的心思后,委屈极了。他从小到大除了念书,什么都没操过心,衣服全部买同样款式,同一色系,省去挑选时间,头发随便剪,食物从不挑食,保姆做什么就吃什么,大家都夸他好养活。平时做研究有教授带队,师兄管理,他只负责执行和做记录,是特别听话的好学生。

  哪里想到穿越小说除了救主角受还得负责药王谷企业管理?!

  原身是比他更不擅长沟通的社恐患者,管理手段不值得参考。

  宋清时翻查记忆的时候就发现了,原身并不是喜怒无常,绝大部分的暴怒都是有原因的,比如药仆洗了的那个满是霉菌的罐子,是他培养了几年的真菌药物,而且死不认错;又比如在他面前大放厥词,夸他费老大劲研究出来的醉仙丹是天下最好的蒙汗药,把为手术开发出来的麻醉药和宵小用的蒙汗药相提并论!原身是气成河豚,又说不出来,直接杀人了事。

  药仆们也是如履薄冰,尊主每次交代任务就几个字,执行全部靠猜,很不容易。所有人看见尊主就像老鼠见了猫,话都不敢说,更不敢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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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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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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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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