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琳达都做了什么,本来就对她没有多少好感的两个主人同意了。
“还是给她三个月的工资作为遣散费吧,这年头经济不景气,工作很难找,离开了我们家她很有可能找不到体面的工作。”玛莎说。
“您这是有一副好心肠,玛莎夫人,琳达可未必会感谢你。”女管家机智地说。
玛莎温柔地看了眼托马斯,“我只需要做我应该做的就够了。”
玛莎的所言、所行传了出去,仆人们纷纷赞美玛莎夫人真是难得的好雇主。
要是能涨工资就更好了。这是魏尔玛的想法。
韦恩庄园的大管家阿尔弗雷德将琳达三个月的工资装进信封里,交给了魏尔玛,让她送去琳达家。
这是做什么呀?她可不想再跟琳达打交道。
见她为难,阿尔弗雷德风趣幽默地说,“从门缝塞进去就可以,我听说琳达对你动了手,那可真是太可怕了,你们还住在同一栋公寓楼里,我认为这样并不安全……或许你应该考虑搬走。”33ýqxsś.ćőm
她也是这么想的,或许该提出增加工资?毕竟她已经工作十年了,应该可以可上司谈谈条件,要和管家说吗?
“您知道琳达被送到哪儿去了吗?她好像没有回去。”
“克伦威尔夫人{女管家}怀疑琳达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我不太懂这个,她让疯人院的工作人员过来把琳达带走了,医生会好好给她检查的,如果确诊的话,她以后会住在疯人院里,这是强制的,为了避免她们继续伤害别人。”
琳达要被强制关在疯人院里了,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希望她不会逃出来。魏尔玛庆幸的想。
毕竟琳达就住在她隔壁,想要做点什么真是太方便了。
回去就看房子!
这一天还真是发生了不少事,饶是她也觉得有些疲倦,只想泡个澡躺进被窝里,说不定连泡澡都嫌累……
还是早点回去吧。
女仆们纷纷打包了宴会剩下的点心和菜品,全都是多余的没有上过桌子,是韦恩家对佣人的福利。
魏尔玛想到家里还有一个小的,多打包了一些。
“明天见,魏尔玛。”
“明天见。”
夜晚的哥谭治安实在不好,虽然白天也不见得多好。
所以黄昏就要下班,中途她去了面包店,买了五磅面包,又去买了些特价蔬菜水果。
从韦恩庄园到她租住的公寓,大约有半小时的路程,她可以选择坐公交车地铁、或者是出租车。
坐出租车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因为不一定每个司机都是好人,看见她这样的独身年轻女人,不介意顺便劫财劫色。
地铁是近些年的新鲜玩意儿,起初她也觉得稀奇,特意去试着坐了一下,然后她就后悔了。
地铁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流浪汉们干脆就睡在地铁里,这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还经常能偷到钱摸到女人,此外还有一些酒鬼,一些总是想找茬的人。
最重要的是地铁并不经常打扫,总有些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奇怪脏东西。
她平时都是坐公交车,可是坐公交车有被抢劫的风险,明明坐公交车的都是没有什么钱的人,可是劫匪好像并不在意这些,她就曾经碰到过一次抢劫。
抢劫犯连竟然连她不怎么太圆润的珍珠项链手链都抢走了。
那些珠宝根本卖不上价格呀,想到这儿,魏尔玛就有些气恼。
当然还有选择自己开车这个选项,她也不是买不起便宜点的二手车。
可是人的感情是很微妙的,假使她买了小汽车,那些跟她相处的不错的女仆还不知道会怎么看她呢。
何况二手车的钱对她来说也不便宜,要攒好呢。
她现在的存款咬咬牙也能买得起,还不至于伤筋动骨。
只是买下心爱的公寓之前,她是不会考虑添辆车子的。
只有走回去了,看了眼天气,马上要到冬天了天黑的更早。
她脱下女仆专用的鞋子,换上了自己穿过来的平底鞋,系好鞋带后,拿着打包好的食物,压低了黑色宽边帽的帽檐,夹着手包快步朝家里走去。
她租住的老公寓楼其实不算很糟糕,在哥谭比这更糟糕的公寓楼很多。
而且这段路上难得路灯还没有坏,这也是她多次催促的结果,不然那些懒工人才不会把路灯修好呢。
路上碰到了几个邻居,魏尔玛在这里住了有将近十年,邻居换了很多茬,有些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搬走了,有些则失业搬去了更差的地方。
魏尔玛其实跟谁都不算熟悉。
楼道里的灯也是完好的,地面打扫得很干净,只是墙壁油漆剥落了。
最好大家能集资买些油漆,把墙壁重新刷一遍,不过她这个想法提出来肯定会被拒绝,多省一点钱有什么不好呢?只是走廊的墙壁罢了,又不是自己家里的墙壁。
魏尔玛拿钥匙打开门,在玄关处换下拖鞋。
丝袜破了个洞,为什么不能把质量做好些。
又要花钱了,丝袜可不便宜。
她先是高声喊了猫咪的名字,看到那白色的小猫咪,矫健地从柜子上跳下来,跑到她脚边,来回蹭了蹭,留下数根猫毛。
“我今天穿的可是毛呢,我换好衣服之前你可不要碰我。”
她轻轻的用脚尖把小猫咪踢开一点,猫咪不知道她为何变得如此冷淡,疑惑的发出喵呜咪呜的声音。
放好杂物,魏尔玛看了眼安静的客厅,低声说:“另一只小猫咪在哪里呢?”
昨天那一大碗奶香浓郁的牛奶燕麦挽救了小克劳即将被饿死的命运。
难得的热水澡,洗去了他心中的部分恐惧。
冲击味蕾的炖牛腩进一步的填饱了他的胃。
这个女人不会伤害他,年幼的克劳像一只生活在丛林里的小动物,本能的感觉到了安全。
她应该不会打他也不会踢他,更不会冲着他大喊大叫,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是天堂吗?
他睡在那个干净的不像话,香的不像话,柔软的不像话的沙发床上,盖着小毯子,发呆了好长时间。
“蠢货。”小丑感觉到了小克劳的情绪,怪笑着骂他。
连自己都骂,肯定是个狠人了。
“你是谁!”小克劳猛地弹了起来,惊恐地左顾右盼,周围并没有其他人,他更害怕了,难道是鬼魂吗?
“我可不是鬼魂。”
“别看了,我不在你的身边,而是在你的脑袋里。”
发现小克劳竟然能听到他的声音,小丑夸张的笑容更大了,他身处一片黑暗之中,只能看到小克劳看见的,听见小克劳听见的,只有小克劳的意识沉睡后,他才有几率能够醒来,可见在身体的控制权上他这个未来的大克劳,目前还抢不过年幼的小克劳,这点让小丑很是无奈。
小丑表现的有耐心极了,即使像他这样的恶棍也不会伤害小孩,更何况是年幼的自己。
“我看到你做什么了,那不是做梦。”
小克劳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大脑对发生了什么没有完整的认知,那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只看到那个总是欺负他的坏蛋,上下喷血,死掉了。
他感到惊恐的同时又感到了快乐。
小克劳的好心情自然传达给了小丑。
他有时候会有一种感觉,自己并不是天生就是正常的人。
比他遭遇更凄惨的不是没有,但是如他一般疯狂的绝无仅有,他可能天生就有那么一丁点疯狂,只是年纪小的时候还不够明显。也有可能是被生活的环境给压制住了,毕竟在他失忆的那段时间,那个女人一直用谎言来欺骗他,他想自己可能是被殴打导致失忆,或者是发生了什么更有冲击性的事情,导致他实在无法忍受,自我保护机制遗忘了那些痛苦的记忆。
小丑笑嘻嘻地说:“对啊对啊,是我杀了他,怎么?你不感到高兴吗?孩子?”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身体里?”
“我离开的话谁能保护你呢?”小丑一针见血“我能杀了那个坏蛋,难道没有别人会来欺负你吗?那个女人还有他的情人,可都还活着呢。”
“所以你是我的守护灵吗?”小孩子的思维实在很奇怪,有时候极端残忍,同时又天真的可怕。
民间传说中,每个孩子背后都会有一个守护的灵魂,他们大多是先祖遗留下来的执念,为了保护后代跟在他们身旁,不过有些先祖的灵也会把后代带走。
小丑又是一阵大笑。
“守护灵?我可不是,等你死了,我就会带走你的灵魂,下地狱~”小丑毫无廉耻地吓唬小时候的自己。
“鬼魂先生,地狱里有什么有恶魔吗?”
“当然有恶魔,还是那种浑身漆黑耳朵尖尖,有些粗鲁可爱的恶魔~”
小克劳哇的一声叫出来,他觉得认识恶魔实在是一件太酷的事。
“你叫什么名字呢?”
小丑哼哼两声,“我叫做joker。”
joker?那不就是小丑吗?“我叫克劳,clown也是小丑的意思,我们真有缘分!”
到底还是一个小孩子,很快就忘记了身上的疼痛,竟然跟鬼魂愉快交流起来了。鬼魂先生待在他的脑子里,又不会打他,当然不会害怕了。
这时候他们同时听到门锁被打开的声音,那个女人/好人回来了。
虽然只是相处了很短的时间,清晨小克劳还没有醒来,魏尔玛就出门了。
小丑很明智的没有哄骗小克劳出门,哥谭实在是不是实在不是适合儿童单独出门。
小丑的记忆中没有魏尔玛的存在,或许他失忆前就搬走了吧。
那么短的时间他却记住了魏尔玛的脚步声,她的步伐很轻快很愉悦,有时候甚至还会哼着歌转个圈,像是没有任何烦心事,生活得非常惬意的样子。
她无疑是个相当优雅美丽的女人,天鹅一般的脖颈、白皙柔润的脸颊,柔和的轮廓、修长苗条的身姿。
珍珠项链是劣等品,只有一些小商店会贩售,根本配不上这样的女人,她却毫不介意地把这些廉价的珠宝戴在身上。
再看看她住的地方,干净整洁,任何一件小摆设都很特别,显然是花了心思的,好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而且她有一个书架,摆着许多诗集,当然最多的还是侦探小说。
她高声喊了一声薇薇安。
那只抓了小克劳一下脾气不好的猫躺在她脚边,喉咙里发出了恼人的呼噜声。
不管这只猫还是个女人都让小丑很不舒服。
他想到躺在瓦楞纸箱的麦琪。
换做别的时候,小丑肯定会嘲讽过去,明明活在地狱里,却因为无知,认为自己活在天堂的蠢货,可是现在小克劳毕竟要在这女人手下讨生活,她随时都可以把小克劳送到福利院,或者干脆再回到隔壁那个房子里去,那个肮脏、蟑螂四处乱爬、窗户蒙着一层厚厚的灰,照不进来阳光,阴暗又潮湿的房子。
他可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说喜欢那里。
小克劳有些紧张。
他毕竟不是被邀请进来,而是小丑操纵他的身体撬开阳台的窗户溜进来的,不被粗暴地赶走已经是极其善良的表现,还有什么理由要求更多呢?
“你必须想方设法的留下来。”小丑毫无廉耻地诱骗年幼的自己,“想想吧,离开了这里你能去哪儿呢?回到那个房子里去吗?你一定不想的,难道要去街上流浪吗?”
也不是不行。
小克劳认识几个流浪儿,他被打发去跑腿的时候和那些机灵古怪的流浪儿有过一些交流,甚至还羡慕过他们,过得自由又快乐。
小丑当然知道小时候的自己是什么想法,他坏笑:“呵呵呵~他们一年也难得能洗上一次澡,为了一点食物争抢打斗,睡在垃圾堆里,冬天如果冷一点的话,就会在睡梦中死掉。”
小克劳:……
现在他一点也不羡慕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那个女人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能孩子孩子的喊。
魏尔玛没找到琳达的养子。
她家明明不是多大的地方,可是琳达的养子却总是能找到稀奇古怪的地方躲起来,这次是从沙发床底下把他翻出来的……
薇薇安总是喜欢藏在里面,猫就算了,可是人,那么窄的地方是怎么钻进去的?躺着一动不动才有可能吧,他还真是像猫咪一样喜欢狭窄黑暗的地方。
薇薇安也是,明明也有自己的窝,可却总喜欢睡在小小的瓦楞纸箱里,甚至有一次还钻进了大玻璃罐子里。像是腌菜一样。
脸还糊在玻璃壁上,罐子滚来滚去,猫叫声笑的她胃都疼了。
幸好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不然琳达的养子肯定是脏兮兮的了。
“你叫什么名字?”
“克劳。”小克劳飞快地说,头抬了下马上就低了下来。
她的长发又黑又直,发梢内扣,一点都不凌乱,和妈妈完全不一样,起码,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见过这么整齐的女性。
“小克劳,你想吃点蛋糕吗?”魏尔玛微笑地问。
她还抓着他的手臂,小克劳压根没有反应过来,手里就被塞了个装着漂亮草莓蛋糕的碟子。
他拿着盘子有些茫然。
“甜品会让人感觉幸福……”
魏尔玛手上也同样拿着装着蛋糕的碟子。
虽然她也很擅长做点心,但不同的厨师做的口味肯定有差别,像是这种一点不腻味的甜,入口即化的口感,和奇妙的果仁就是她不擅长的,克利希一定有秘密配方!
克利希是另一个厨师,韦恩庄园当然不只有她一个厨师,大厨有四人,副主厨每人配有两名,帮厨多达十几人,因为韦恩庄园时常开宴会,需要接待百名客人。
不过宴会也不是每天都有,一个月有一半的时间厨师是非常清闲的。
然后小丑看着这个女人光着脚,坐在了窗边的藤椅上,膝盖上盖着毯子,像一个年迈的慈祥的老祖母,如果手上拿着织毛衣的针,那就更像了。
“琳达被送到疯人院,疯人院就是关押坏人的地方,如果医生确诊她疯了,你就不会见到她了。”这年头儿童福利制度还不完善,孤儿院福利院可不是好地方,儿童会被送到寄养家庭,引发的问题也屡见不鲜,琳达如果留在疯人院,肯定有人回来找克劳,送他去福利院,等着他的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寄养家庭。
18岁之后就会被赶出福利院。
小丑又在催促他了,“不想被送走就快点讨好她,不知道怎么做吗,讨好女人很容易的,看看你可爱的脸蛋。”
即使头发染绿,脸涂白嘴唇涂红都不影响小丑的美貌,而白人孩子小时候比长大可爱的多,所以七岁的小克劳是个天使一样可爱的孩子。
“快!抱住她的腰!什么都不要说!”小丑支招。
小克劳扑上去抱住了魏尔玛。
“啊!”
魏尔玛被抱了个措手不及,蛋糕打翻了。
小克劳心惊肉跳,换作妈妈他已经被扔出去了。
“不、不……”
他已经准备好挨打了。
可是意料之中的拳头巴掌却没有降下来,“换身衣服,我买了新的。”
虽然是便宜货,没什么图案,裁剪也一般。
早上她出门顺路去了裁缝店,成衣太贵,去裁缝店定做能便宜一半,明明能量体裁衣为什么要花冤枉钱去宰人的专柜呢。
魏尔玛很少去百货商店,随便一件大衣就要花掉一周的工资,女仆真是承担不起。
给小克劳涂了药后魏尔玛又准备泡澡了,泡澡是一天最重要的事。
在她泡澡的时候,小克劳就坐在旁边的澡盆里。
小丑:“……”
嗬嗬嗬嗬~
小克劳已经被叮嘱不要说话,免得被发现不同寻常,只是他有个疑问,为什么joker笑得这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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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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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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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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