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为驱魔人的约翰知道,事情往往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可能是邪灵搞的鬼,也可能是魏尔玛同魔鬼做了交易。
通常都是以灵魂为代价。
约翰第一次来到韦恩庄园,阿尔弗雷德亲自迎接他。其实,此事并不需要阿尔弗雷德亲自来做,随意指派男仆就可以,可是,阿尔弗雷德第六感认为有必要亲自来做这件事。况且约翰还是韦恩家的恩人。
夫人嘱咐他礼遇的约翰有着一副比托马斯老爷更优秀的皮囊,他高大强壮,发丝漆黑如墨,脸部轮廓宛如雕塑,有些轻佻的笑容更是吸引女人的利器。
夫人怕不是想给布鲁斯少爷找个小爹。
小妈的情人可不就是小爹吗。
魏尔玛和约翰都是既爱男人又爱女人的同道中人,只是都更偏爱女人一点。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呢?”
魏尔玛神情难看,“那个鬼魂,叫我杀了布鲁斯!”33ýqxsś.ćőm
鬼魂唆使人类杀人一点也不奇怪,不过一部分鬼魂更喜欢教唆人自杀。
“他是怎么說的?”
“他说杀了布鲁斯之后韦恩集团就是我的了,天啊,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我怎么会对不起玛莎!”
玛莎,又是玛莎。约翰已经听到过魏尔玛违和地提起玛莎好几次了,“恕我冒昧,您和玛莎夫人是什么关系?”
魏尔玛羞涩一笑,“我们是恋人。”
将来时。
一个永远不能抵达的将来。
约翰忽然有点同情托马斯。
前妻和遗孀竟然是恋人?
他这是倒了什么霉。
还是,托马斯·韦恩就好这一口?
约翰见多识广,稍微惊奇了下就再度进入工作状态,“您是在哪遇到鬼魂的?”
“卧室的浴室里。”
“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把陌生男人带到自己的浴室,有点羞涩啊,魏尔玛“嗯”了一声,“请跟我来。”
约翰驻足在被砸碎的镜子上,他注意到魏尔玛即使在室内也戴着手套,起初还以为是有钱人的习惯……
“玻璃是怎么碎的?”
“他忽然出现在镜子里,我吓坏了。”
两次见到鬼魂都是在镜子里,这个鬼魂的载体很可能就是镜子。
“您有接触过奇怪的镜子吗,比如历史悠久的?”
魏尔玛很为难,“庄园内有不少老家具,镜子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这下子查找变得困难起来。
“不过我平日里接触的还是有限的,我可以带你一起去找。”
约翰拿着鬼魂探测器,这东西可以对鬼魂的波长做出反应,离鬼魂越近灯亮的越多闪烁越频繁。
约翰本身可以看见鬼魂,普通人肉眼看不见的怪物他全都能看见,但如果对方刻意隐藏起来,即使是他也没有办法。
韦恩庄园很大,逐一排查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么认真负责的工作在男仆女仆眼中就是新夫人带着情人参观他们的财产来了。
托马斯老爷才刚下葬呢!
人尸骨未寒,新人就来了。
韦恩庄园的狗都知道托马斯老爷和魏尔玛的暧昧关系,还好是夫人和老爷一起走了,要不然夫人自己走了,怕是没几天老爷就把夫人忘了。
魏尔玛最爱的是玛莎,可是在旁人心中她却成了勾引托马斯占据韦恩庄园的坏女人。
为什么老爷会在临死前跟玛莎离婚娶魏尔玛啊!
这实在违背常理。
就有的人说了,老爷是不是被鬼附身了,被鬼魂操纵才做了这么荒唐的事。
其实不仅仆人这么想,约翰也是如此认为。
鬼魂是只剩下执念的人类,他们为活人考虑,想都不要想,失去人形的恶灵只有害人一个爱好。
韦恩夫妇的死亡,魏尔玛成了最大受益人,其中又有鬼魂的影子,怎么想,魏尔玛都不无辜。
可是她眼中的脆弱的又是那么真实,假如她是装的,那么这个女人的演技真是太可怕了。
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过去都没有发现,魏尔玛有些累了,邀请约翰去花园坐坐,再吃点东西。
花园曾经是玛莎最喜欢的。
她每个午后都在这坐着,晒晒太阳,喝些奶酒,还有魏尔玛亲手做的蛋糕。
现在,花园里的花仍然娇艳动人,种花的人却不在了。
布鲁斯和克劳利坐在草坪上玩着小马和小狗,二个孩子脸上都多了很多笑容。
这个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被鬼魂盯上了……约翰想,他的目光落在另一个孩子身上,克劳利·韦恩。这个孩子的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按照原本的命运线他应该烂在哥谭的某个角落里,苦苦谋生,除非奇迹出现才会——
驱魔人瞳孔扩张,他想到了什么,韦恩夫妇之死的直接受益人除了魏尔玛之外还有这个孩子。
他被贫苦的女仆收养后,女仆一跃成为首富的遗孀…
如果谁驱使鬼魂杀了韦恩夫妇这个孩子更有可能。
约翰定睛望去,没在小克劳身上看出鬼魂的影子。
也许,鬼魂不在这。
大多数鬼魂都没办法直接出现在太阳底下。
“夫人,我想跟小克劳谈谈。”
魏尔玛觉得奇怪,“如果你想这么做的话。”
孩子有时候精力旺盛的很怕有时候又极容易疲倦,托马斯和克劳利很快玩累了,仆人把托马斯少爷待下去休息,魏尔玛则拉着小克劳坐在约翰身边,有陌生人在让小克劳很紧张。这么高大的成年男人在他的记忆里一直不是什么好角色。
“嗨,小克劳,我是约翰·康斯坦丁,魏尔玛的朋友。”
“你好。”
起初,妈妈对他没有后来那么糟糕,直到她跟更多的男人来往。
“我想了解一下你妈妈琳达的情况,可以跟我说说吗?”
“你想知道什么?”
“琳达一直是那样的吗?”
“嗯?哪样?”
约翰:“比较……可怕。”
对小孩子来说琳达那样的妈妈绝对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无论他躲到哪里都会被抓出来。
“不是……”
约翰,“从什么时候起,他变了。”
“我记不清了。”
小克劳才七岁而已,三岁之前几乎不会有记忆。
“她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比如一个人自言自语做一些奇怪的动作或者她有祈祷吗?”
这会小克劳的回答很肯定,“她经常对着衣柜祈祷。”
琳达房间里有个老式衣柜,是她来哥谭找工作时在旧货市场买下的。
“这里谁认识琳达的时间最长?”
“是克伦威尔夫人,她是庄园的女管家,当初是她面试的琳达。”
“我们去找克伦威尔夫人。”
女管家的工作也不轻松,尤其克伦威尔夫人还是个极其刻板认真负责的人,尽管有很多女仆可以使唤,她也依然事必躬亲。
“噢,夫人,您怎么亲自来了?有需要请打电话。”
手下的女仆忽然变成了女主人,一般人肯定很难适应,可是克伦威尔夫人适应的很好,她对待魏尔玛的态度和对待玛莎是一样的,和阿福不同,克伦威尔太太对韦恩家只是主仆之情,并不把韦恩们当做一家人。
“约翰想问问琳达的事,您有时间吗?”
“当然,只是,为什么?”
“我怀疑韦恩夫妇的死并不只是意外。”
“当然不是意外,是枪手有预谋的袭击了他们。”
约翰,“我的意思是,还有更深的主使者。”
“你是说琳达——她是什么东西怎么能做出这种事?!”
“我听说她非常迷恋韦恩先生,人求而不得是很可怕的,他们能做出任何事,现在请回答我的问题。”约翰亮出了FBI的证件。
从教堂的勤杂工变成FBI了w
克伦威尔夫人充满回忆之色地说:“我记得十年前第一次见到琳达时她才刚满十五岁,是个充满朝气的女孩子,很貌美,令人眼前一亮,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变了。变得令人厌恶。”
“我需要知道具体的时间和那段时间都发生过什么。”
“那是先生和夫人订婚的那一周,我记得琳达很难过,我还冷着脸劝说她不要痴心妄想,她和先生是没有可能的。”
这是劝说?
魏尔玛头顶飘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琳达很伤心,很多女仆都在嘲笑她,玛莎夫人的美貌和家世让她自惭形秽,那段时间琳达的工作经常出错,我找她谈话,让她更多关注下自己的生活,毕竟当时哥谭的经济很糟糕,比现在还糟糕,想找到一份工作支撑她住一套公寓是很难的。琳达似乎是听进去了,很快恢复成了从前的样子。”
时间是托马斯订婚时。
琳达肯定在这段时间做了什么。
“接下来该怎么做?”魏尔玛好奇地问。
“我会去琳达家里看看,她家还有其他人吗?”
“应该没有。”
身为驱魔人,约翰掌握着优秀的开锁技巧,琳达的公寓比隔壁魏尔玛的公寓要破旧的多,明明是同样的房子却因为主人的不同长得都不一样了。
他来到小克劳说的橡木衣柜前,这个柜子历史久远,至少有三百年,不过,即使是旧货高等的木料打造的老式家具也绝不缺少深爱它的收藏者,琳达能买下来,实属奇怪。
除了老板疯了。
他拍了一张招牌,传给提供情报支援的同行,很快得到了反馈,这个橡木衣柜根本不会在旧货市场流通,它最常去的地方是拍卖会。
上一个成交价是10000美金。
琳达身上的嫌疑又加重了。
约翰拿出匕首和圣水,小心翼翼打开了柜子。
并没有怪物钻出来,柜子里挂着衣服,还有樟脑丸的气味。
拨开衣服,里面果然另有乾坤。
柜子里面有雕刻,是个木质的笼子,笼子上刻着奇怪的象形文字。
约翰将衣服拿出来仍在一边,拍摄图案的照片传给朋友。
很快,电话响了。
“……这是尼安德特人的束缚咒,笼子是载体,你在哪里找到的,我从来没见过实物。”
“一个疯掉的女仆的大衣柜里,尼安德特人?他们不是灭绝了吗?”
尼安德特人和早期智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智人进化了,尼安德特人消失了,有传闻认为是智人吃光了尼安德特人……
“还有,他们不是原始人?哪来的咒语。”
“你以为现在成熟的咒语是从哪来的?咒语的演化需要经过漫长的阶段,尼安德特人生活的远古时代,在神秘学上称之为‘神在地上行走的时代’,那个时候所有真实的传说都有来源可循,你就当那个时代和指环王差不多就行了。”
“那这个尼安德特人的束缚咒是用来束缚什么的?”
“海女巫。”
“等等,你是说卖给人鱼公主魔药的女巫?”
“是,就是她。”
“那不是传说吗?”
“看来传说变成现实了~”
约翰接受了海女巫的存在,“那么我该怎么对付这个巫师?我总不能找个潜水艇下到海底。”
“不要着急,约翰,我看看笔记……找到了!上面说海女巫是某个造物主的眷属,她住在阿瓦隆。”
“你说阿瓦隆?那不是凯尔特神话吗?”
“阿瓦隆又称理想乡,和金苹果圣园,伊甸园,爱尔兰的青春之地……等等。”
“所以,海巫师住在造物主的苹果园里,为什么又是苹果?”
“苹果可能有神秘的力量,你不喜欢苹果吗?”
约翰点燃一支烟,“我他妈的可太喜欢苹果了,有召唤方式吗?等等,束缚咒是对海巫师使用的吗?”
“没错,要使用束缚咒召唤海巫师的仪式需要美人鱼的心头血,黄金苹果的树叶,必须是连在苹果梗上的,和独角兽的眼泪,是生活在造物主园子里的独角兽,不是怪物中的那种,那种是长了角的马,谢谢。”
哪一样材料都不是人类能拥有的,美人鱼的心头血说不定还有存货,但是其他的……估计只能召唤恶魔交换了。
“笔记上说海巫师最常卖给人类的就是爱情药水,那个女仆成功了?”
“不,她喜欢的男人死了,被枪击。”
“那肯定不是药水的问题。”
“对,那个刻着束缚咒的衣柜是她买到的,源头我还没来得及查,假如女仆意外的发现了束缚咒但是没有材料会联络到海巫师吗?”
“原则上不可能,但是咒语有很多变种,我需要更多的时间调查,你先去找到那个卖衣柜的旧货商人,把一万块的古董当二手旧货卖掉,可不会有人这么蠢。”
商人哪有可能不识货呢。
约翰找到消息灵通的流浪汉打听卖二手家具的店都有哪些,他在哥谭市转了一天终于找到了,只是当初卖给琳达衣柜的老板已经死掉了。
“你说这个衣柜,我有印象,因为它是真的很大,我小时候捉迷藏总是会钻进去,它在我们店里很多年了,我父亲很宝贝它,但是忽然有一天他极力游说一个年轻小姐买下了它,还安排工人送到她家里去,我父亲是很吝啬的生意人,很难想像他会做这种事,那之后不久他就去世了。”老板的儿子说。
“你知道衣柜是从哪来的吗?”
“那我得翻翻账目了。”他为难地说,“这可太麻烦了。”
“国家会感谢你的。”
自从这家旧货店开始营业,橡木柜就在店里摆着。
约翰和老板在储藏室翻了半宿老进货单才找到了衣柜的来源。
“1884年,兰斯·赖伦伯爵卖给乔瑟夫·古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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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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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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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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