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他的四分之一>第 70 章 我和林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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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份我从深圳辞职,告别了这个快节奏的现代大都市,回到了家乡C市。

  本打算看看电视、约约朋友,过上一段时间清闲的生活,深圳互联网公司的高压一度使我非常崩溃,然而无意间投的一封简历,却让我阴差阳错地进入了林惊帆的公司E.T。

  初识林惊帆其实并非小说中所写那样,当初在找他取材时,听到他去云南的经历,而同一年,我和闺蜜也去了云南,便灵机一动制造了一场缘分的相遇。

  第一次见林惊帆是在E.T的一间小办公室。

  那天我刚刚办完入职手续,经过办公室门口时,发现门半开着,里面只坐了他一个人,正在试播PPT,便进去打了个招呼。

  那时的林惊帆在公司已经实习了一段时间了,但因为尚未毕业,在程序上仍属于和我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

  我们俩在办公室客气地尬聊了几分钟,之后我离开办公室去自己的部门报道,他继续试播PPT,没再多做交流。

  那时的我尚且不知道,他会成为我在E.T的最先确认眼神的朋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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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接触是7月份的一次团建。

  印象很深刻,那次的团建先是在游乐场玩了一下午,晚上则去了一个露天的自助烤肉区吃烤肉。

  记忆中那是公司最失败的一次团建了。

  7月份的C市正是最热的时候,我们先在火热的游乐园晒了一下午,又马不停蹄赶去吃热烘烘的露天烤肉,简直不像是在团建,而像是在受罪。

  我由于入职比大家都晚,错过了新员工的好几次培训,所以整个公司除了招我进来的几个面试官,其余人一个都不认识。一开始只是在新员工的那一桌默默地坐着,后来才和身边的几个人慢慢地聊起天来。

  林惊帆那时却已经在公司混的风生水起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他。因为他的穿着打扮比起其他理工男来说精致许多,大家都亲切地喊他“林骚”。

  “林骚”很喜欢拍照,HR就把拍照宣传的重任交给了他,于是一整个晚餐的时间,他都在各桌之间穿梭来去,拍宣传照,更拍大家的丑照。

  我人生中最丑的没有之一的一张照片,就是在这次聚餐中被他拍到的,至今还留在他的手机里面。

  说起我和林惊帆的熟悉,还真要“感谢”这张丑照。

  那晚林惊帆但凡拍到得意之作(巨丑照片)都要贱贱地发进群里供大家欣赏,发完又会很快撤回。我一开始事不关己,只顾着跟旁边一个女生烤肉吃,直到另一个男同事老王拍了拍我的肩膀,给我看了群里的那张丑照。

  毫不夸张地说,那一瞬间我的脑袋里面简直就是“轰隆”一声,晴天霹雳。

  我虽然不是什么美女,但从小到大也是经常被人夸好看的类型。当时看到那张照片,第一反应不是要找拍黑照的人算账,而是感觉,我在公司的形象全部没有了。

  狮子座都爱面子,又是刚进公司没几天。我当时的感觉简直就是整张脸都烧起来了,十分的羞耻,连带着也对拍黑照的林惊帆有了不好的印象。

  那天晚上天气很热,烧烤的热气氤氲在周围,我又热又羞耻,浑身都是汗。好几次想让林惊帆把手机里的照片删掉,他都臭屁地不同意。

  纠缠着纠缠着,不知不觉间,烧烤摊的人就走的差不多了。

  我们这桌只剩下我、林惊帆和同事老王,不久后其他桌的人全走光了,整个露天区域便只剩下了我们三个。

  烧烤摊早已熄灭,夜晚的风吹散了几分热气,我们仨就围坐在石凳上,聊公司的八卦。大多数都是他俩在聊,我在听,几乎是白嫖了一晚上瓜,才一起坐地铁回家。

  一路上我惦记着自己的黑照,又央求了林惊帆好几次,还拜托同事老王帮我。然而林惊帆对于黑照的执着简直超乎我的想象,任凭我磨破了嘴皮子,使出各种招,都坚持不松口,最后我只好自己放弃了。

  然而后果就是,之后公司每一次举办活动,需要采集大家黑照的时候,我的那张黑照都会不容置疑地被选中,然后就是各种公开处刑反复凌-辱公开处刑反复凌-辱……

  虽然林惊帆如此对待我,但我依旧很喜欢那个夜晚。

  每当我追溯起刚进E.T的时光,脑海中总会浮现起我们三人围坐在熄灭的烧烤摊前吹水聊天的画面。

  我收获到了进入新公司的第一份温暖,也收获到两个好朋友。

  一个是林惊帆,另外一个是给我看黑照的老王。

  本书里面魏洋(阳-痿)和孟楠(猛男)两个名字都是他倾情提供的,虽然并没有安什么好心,但好在被我化腐朽为神奇了(得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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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看四分之一的读者,都会觉得我和林惊帆的关系特别好。毕竟没有人会放心让一个关系不好的人把自己这么私密的故事写出来,甚至在网上发表。

  当然这里我也要说明一点,作为一个可靠的朋友和一个合格的小说写作者。本文中所提到的城市、学校甚至林惊帆的职业和公司等等全部都被我进行过打码处理和反向引导,所以根本不存在泄露真实信息的可能,即便是猜出来了,也大概率是错的,这点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继续说我和林惊帆。

  很神奇,我和林惊帆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处于普通朋友以上,好朋友以下这种不尴不尬的位置。彡彡訁凊

  是确认了眼神什么话都敢说的朋友,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升华点;是互相欣赏互相理解的朋友,却一直拘谨地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在E.T的众多同事里,我和老王是最先确认眼神的,我们曾在一个产品的加班中每天一起撸串,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而老王是个“中央空调”,同一批进来的人里,他和所有的同事看起来关系都很好,经常搞得我很迷惑,不知道谁才是可以相信的人。

  有段时间老王和林惊帆的关系变得很好,每天在一起搂搂抱抱的(gaygay的),恰逢我们三个有次一起吃饭,我无意间提到几个敏感的话题,老王立刻给我使眼色,把话题岔了过去。

  饭后老王跟我说:“在‘林骚’面前不敢什么话都说,还没有跟他确认眼神。”

  我:“???我还以为你俩的关系已经从酒肉朋友上升到灵魂至交了。”

  老王:“你先别急,等我再试探试探。”

  我:“......”

  关于老王,这也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以后有机会会在其他小说里让他打酱油。

  *

  这之后我和林惊帆又很长时间没有交集。

  同一批进来的同事里,我和老王还有一个姓韩的男同事关系比较好,而林惊帆则和另外两个同事组成了三剑客,都是两男一女的铁三角组合。虽然大家关系都不错,但平日吃饭工作总是和自己的组合在一起。是以日常生活我们俩几乎是泾渭分明,很少接触。

  2018年底的某一天,负责训练我们新员工的导师过生日,大家一起集资定了蛋糕,又在KTV包了一个包厢。

  当晚我因为家里有事,需要提前离开,恰好林惊帆也要提前走,我们俩就一起叫了辆车。

  路上才知道他准备养一只小奶猫,是个折耳,今晚去朋友家里取。

  我从小到大害怕各种动物,连飞蛾都能把我吓个半死,那时候还是个对养猫养狗毫不感冒的冷酷女纸。

  但听到他要去接一只才两个多月的小奶猫,一时又非常好奇,自告奋勇跟他一起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林惊帆家的臭臭,它小小的一只趴在林惊帆怀里,湿漉漉的眼睛不安地乱转,一瞬间就把我萌化了。

  我现在家里也养着一只小蓝猫,三个多月大,虽然很调皮,但每天能把我可爱疯。

  我想,我对猫咪的爱,应该就是从那天开始萌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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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猫事件之后,我和林惊帆又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

  又过了不久,某次我和林惊帆一起合作一个项目,我出去接水,林惊帆就和另外一个妹子聊起了感情方面的事。

  我回来时,正好听到个尾巴。

  就像我正文【出柜】那章所写那样,林惊帆没有避讳我,反而把他的这两段感情经历原原本本给我们俩分享了。

  之后我问他对象是“boy还是girl”,他非常坦荡地承认了。

  我当时震惊的无以复加,心里头上完匹草泥马呼啸奔腾。

  令我震惊的倒不是他是gay身份这一件事,而是他竟然就这么承认了。

  因为林惊帆的性格问题,之前公司里就有不少风言风语,调侃他是个gay,甚至连领导开会时,也会把他默认为一个gay活跃氛围。

  虽然他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笑着否认,然后再开玩笑地怼回去。

  但凭借我多年看耽美文的腐女雷达,早已经断定他是个gay。也找老王求证过几次,这个彻货每次都神神秘秘地说要帮人家保密,死活不说,但他这种讳莫如深的态度更是让我坚信不疑。

  然而即便是个gay,能够在公司同事面前坦然承认,也是一件非常有勇气的事情,令我佩服了很久。

  后来我才知道,林惊帆也是直到我问他的那次,才真正敢坦然承认自己的身份的。

  除了老王之外,我几乎是他第二个出柜的同事,那时候,他的两个闺蜜甚至都不知道。

  *

  有段时间,林惊帆变得很穷。

  他一直欠老王一顿大盘鸡,每天上班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就“你什么时候请我吃大盘鸡”展开长达五分钟的无聊讨论。

  那段时间刚好我们聚餐很频繁,每次叫林惊帆的时候,他总说不去。

  后来有段时间,他甚至每天早中晚都只吃便利店的包子。

  我当时十分诧异,在我的印象里,林惊帆是一个花钱十分大手大脚,非常享受当下的人。

  我们俩一起买电脑时,我为了省两千块钱,买了不带touchbar的MacbookPro,林惊帆却直言,要买就买最高配的,直接买了最贵的。

  无论是手机还是电脑,他用的永远都是最新款的顶配。

  这种人竟然会穷到每天三顿只吃包子,实在让我太好奇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趁着周围没人,专门跑去问他,得到的答案是借了朋友。

  我当时“哦”了一句,没再多问。

  后来有一次又一起在KTV聚会,那天微博上有一条热搜叫做“高校艾滋病比例”,我无意中看到这个,就跟坐在旁边的他聊了起来,聊到一半他突然问我:“你还记得有段时间我特别穷吗?”

  我点头:“你说你借了朋友。”

  林惊帆神情凝重地点头:“嗯,我朋友就是得这个(指艾滋病)。”

  我震惊地“啊”了声,问了句蠢问题:“那怎么办?”

  林惊帆:“没有办法,只能吃药。”

  我至今还记得他说那话的表情,也永远忘不了他将身上所有钱借朋友的义气与豪爽。

  那天起,我单方面对他确认了眼神。

  *

  林惊帆最近有了中年危机,开始“秃头”,他为此很是苦恼。

  而我们家全家人的头发都非常多,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你的一半头发能顶我的两倍”“你每天掉的头发就是我的所有了”。

  林惊帆对我既羡慕又嫉妒,每次见到我都会酸溜溜地说:“好粗壮哦。”

  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为了美貌,选择斥重金去植发。

  我一开始以为他在开玩笑,谁知一个周末后竟见他戴着个鸭舌帽来上班,当即情不自禁地把他帽子一把扒了下来。

  一眼就看到一颗光溜溜的卤蛋头,我愣了一下,当即笑的快喘不过气来。

  那天一整天,林惊帆每在公司遇到一个熟人,对方总会效仿我的做法,把他的帽子一把扒下来,看他的卤蛋头,搞得他最后直接炸毛,去哪里都用手捂着头。

  植发的效果还算不错,把他的美貌值提升了百分之五。

  然而一年之后,植完的头发又开始掉。

  前段时间我们一起去同事家吃火锅,在超市买菜的时候,林惊帆又凄凉地摸着我的头发感叹:“好粗壮哦。”

  一旁的同事惊:“你在说什么虎狼之词。”

  林惊帆骚气地给他抛了个媚眼:“想什么呢,我在说楠楠的头发,你这一看就是淫者见淫。”

  我笑着撸了一把他的头,问:“你植的头发现在咋样。”

  林惊帆悲伤地谈了一口气,道:“别提了,掉光了,现在已经开始内调了。”

  他说了一个我没听过的药名,我点了点头,问:“有用吗?”

  他:“有用是有用,不过有副作用。”

  我:?

  他神神秘秘凑近我耳边:“会降低性-欲。”

  我斜眼瞥他,轻飘飘道:“啧,你又不需要这个。”

  林惊帆气的满超市追着我打。

  *

  林惊帆最让我欣赏的地方在于,他是一个很放的开的人。

  E.T有个惯例,新员工入职第一年,必须在年会上出一个节目。

  正如我文中所写,节目一开始定的是《一起来看流星雨》,HR小姐姐一开始找了我来当主演,然而我在网络冲浪良久,深知《雷阵雨》的威力,实在是自己都觉得能把自己雷飞,便婉言谢绝了。

  HR小姐姐空有一整套雷剧剧本,苦无主创来演,灵机一动想到了反串的妙招。

  此提议一出,所有新员工闻风丧胆,尤其是男生,一个一个跑的比兔子还快。

  只有林惊帆临危受命,接下了这个角色,也因此声名大噪,火遍了全公司,当然也留下了不少黑照。

  比如,现在我的手机里就存有一张他穿着楚雨荨的校服裙在男厕所里如厕的背影照,林惊帆苦劝过好几次让我们删掉,然而这照片已经遍布全公司,无法根除。

  我也报复性地备份到了好几个地方,以报当年黑照之仇。

  *

  林惊帆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倦怠期。

  没有方向,也不知道自己每天在做什么,那时候他负责着几个很重要的产品线,公司的领导也非常担心他的状态。

  我、老王还有很多朋友都各种开导他,均无果。

  然而过了一个夏天,他却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突然变了个人。

  年中答辩的前一天,我和一个作者朋友聊起自己的写作生涯。

  年少无知时,我曾在晋江和其他小说网站断断续续写过几本小说,有些入v了,赚过几个小钱,有些小说写着写着就被我嫌弃了,弃坑了。

  聊天中朋友问我还要不要继续写,我迷茫地说“不知道”。

  其实之前的那几本小说,都是大学期间闲的无聊,要么是和室友一起写着玩,要么是在朋友的鼓励下盛情难却,硬着头皮写的。

  没有章法,也不懂技巧,纯属玩票性质,就连笔名也是瞎取的,一度被朋友嫌弃。

  大学毕业后,忙碌的工作一下子充斥我的生活,这个玩票性质的小说也就被我搁置了许久。

  直到那天朋友想起,这个念头才又一次浮现在我心头。

  我对朋友说,如果我这次写小说,那我一定要抛弃之前的玩票态度,从头开始。

  我会换一个正式的、真正能代表我的笔名,从头耕耘。并且为了避免再次坑文,我会全文存稿之后再发表,并且无论有多艰难,绝不弃坑。

  做完这个决定之后,就该思考要写什么样的书了。

  我自己从大学开始入腐,到现在基本只看纯爱文,但是写文方面却一直写的是言情,一直没有纯爱的灵感。

  但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提起写文,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竟然是林惊帆。

  那时候距离我跟他还有另一个同事聊他最近的两段恋情已经有一年多,但我仍不清楚他的整个感情经历,只是盲目地认为应该十分精彩,也对他的故事非常好奇。

  我对朋友说,我想写这个人的故事,然后跟她说了林惊帆的大致情况,朋友非常赞成。

  然而当时的我,只是知道大致的感情经历,根本不了解具体的情况。如果要写,势必要让他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从头到位给我讲述一遍,并且还需要经过他的同意才可以在网上发表。

  那时我和林惊帆的关系,尚未达到可以这么深入聊天的地步。

  想到这些,我又犹豫了。

  然而第二天的答辩,却让我立刻改变了看法。

  那阵子林惊帆因为团建玩蹦床,腿骨折了,打了好几个月的石膏。

  答辩的那天,他拄着拐杖,一蹦一跳地跳到屏幕前,自信地用翻页笔点开PPT,开始他的演讲。

  整个答辩的过程,他整个人就像是与PPT几乎是合二为一似的,即便背对着屏幕,也能精准地讲出PPT当中的内容。

  在他的PPT当中,令我最受益的就是,我发现他对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的精益求精,很多我认为完全不重要的东西,他全部都花心思琢磨过。

  短短的十分钟答辩,让我感觉到他整个人像是发着光,完全不像我们之前安慰他时那般颓丧,我几乎是一瞬间就被触动了。

  就如正文最后一章所写,当下立马就给他发了微信。

  斟酌片刻后,又鼓足了勇气,跟他提了写小说的事。

  一开始我是抱着会被婉拒的心理准备的,毕竟他的身份敏感,而写成小说,又势必涉及到他很多的隐私。

  我非常忐忑地等待他的回复,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爽快地答应了,甚至还自告奋勇要帮我编造情节。

  我当时非常激动,迫不及待与他定下了一个时间,打算好好听一下他那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完全忘记了他还有腿伤在身。

  直到我们见面那天,看着他拄着拐杖,一蹦一跳地蹦过来时,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件蠢事,忙跟他道歉,林惊帆倒是对这事没多大介意,摆摆手就过去了。

  而事后没多久,我就开始庆幸自己当初这个愚蠢的决定了。

  因为就在我们交谈后的半个月,新冠疫情肆虐全国,如果没有这个愚蠢的饭局,恐怕四分之一的创作得推迟最少半年。

  我们找了一家烤鱼店,开始边吃边聊。

  这个彻货还妄想给我编造情节,事实证明,他连自己的故事都讲不明白。

  林惊帆讲故事非常的没有条理,也完全抓不住重点,经常是我问三句,他才能答出一句有用的,那天我们从烤鱼店聊到奈雪的茶。

  初冬的天气很寒冷,我们靠窗坐着,他的表情时而凝重时而轻松,我拿着小本本记。

  我们从下午一点开始聊,一直聊到了晚上八点。

  我听完故事的唯一感觉是:就这???他妈的就这???

  本以为从他这里能了解到跌宕起伏的凄美爱情故事,或者了解到一些同志圈不为人知的八卦,谁知这哥们压根就没进过圈子,甚至还不如我懂得多。

  林惊帆实在是太太太乖了,不抽烟不喝酒不蹦迪,这就连一般的言情小说男主都做不到,而他的感情经历,恕我直言,简直就如同白开水一般平淡。

  我拿着手中的小本本,一时间有点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写。一开始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是很满意。

  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想通了。

  我根本不需要写什么轰轰烈烈的故事,我只需要把这个普普通通的人,把他的爱情、友情、亲情,把他的迷茫和失落、奋斗和拼搏完完整整地呈现出来就可以了。

  想好后我便开始动笔了,期间我的基友也被我拉下了水,整理好大纲之后,我直接发给她了一份。

  我们俩对着同一份大纲,创造各自的故事,然后每隔一周互相交换稿子,互相评论,这种感觉还是非常有趣的。

  虽然这个彻货写到许宸卷的时候坚持不下去,放弃了,但是那段一起讨论一起为写文头秃的日子还是非常令人怀念的。

  《他的四分之一》是我写的第一本纯爱小说,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匀速地刻画一个人从高中毕业一直到步入社会的整个过程。

  阅读一个人的成长是一件非常累的事,不止读者会累,写作者也非常的累,就像是跟随着主角一起从头成长了一遍似的。

  而描写林惊帆的大学四年,又像是将我的大学四年从头回顾了一遍。

  我们俩年龄相仿,专业相同,也都对写代码没有天赋,很多感受和体会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这种感觉有点像在时空中建立一个虫洞,将两个毫无相关的人,在时空的某一刻串联起来,达到一种共通,这种感觉又是奇妙的。

  当然,这本书在创作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有些地方就连我自己也知道没有表达到位,但是又想不出更好的诠释方法。

  然而,纵然有再多瑕疵,再多不足,《他的四分之一》仍然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部作品。

  它是我作为写作者的一个转折点,也见证了我的许多痛苦与挣扎,迷茫与思考。

  当然,更令我觉得幸运的还是,我有幸拥有了你们这一批读者,纵然这个作品再冷门,这个过程再累,有你们这么两三个好友陪着,每天便都是值得期待的。

  最后,再一次感谢大家陪伴我走过了这一段旅程,感谢大家愿意阅读我的文字,愿意聆听林惊帆的故事,永远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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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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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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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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