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程彻有点不好意思。上回制陶部落来换兽皮的时候,程彻曾看到过那个部落首领。那个男人盯着程彻看,这种目光他在赫洛伊斯那里领会过,那是一个男人盯着自己的猎物的目光,里边充满了占有欲。
正尴尬时,格罗祭司插了话:“我已经和制陶部落谈好了,那边非常乐意。”
讨论完整个计划,大家仍然十分担心程彻的安全,狄丽玛走过去拥抱了程彻,说道:“下回有这种事,一定要告诉我们,不要独自承担,我们永远站在你的身后。”
族人们上前与他拥抱。族人,这些都是他可以信赖的人。想到这,程彻不禁有些热泪盈眶。
在一个早晨,带着族人的不舍,程彻跟随着制陶部落派来迎接的人,踏上了去往制陶部落的路。
他穿着麻布衣裤,头上带着花环,虽然服装粗陋,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人群中最招眼的那个。
在到达制陶部落的当天,制陶部落的大首领摩尔达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新妻子,决定当晚就举行祭祀仪式,与他结合。
祭祀仪式结束之后,摩尔达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自己的住所,想要尝一尝这柔弱美人儿的滋味。
程彻忍着恶心主动拥抱了摩尔达,情到浓时,却突然听到摩尔达一声惨叫。
“有什么东西在咬我!”
程彻在假意床上摸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我们继续吧,首领大人。”
摩尔达提起了兴致,打算继续,但他刚抱住程彻,背上却又开始灼痛。
“怎么还有!”摩尔达火了,他气鼓鼓地冲出了帐篷。
再进来的时候,摩尔达的手里拿着一个火把,借着火光,他仔仔细细地在床上找了个遍,但还是一无所获。
见状,程彻叹了口气,一脸幽怨地说道:“可能真的是天神的旨意不可违背。”
摩尔达皱起了眉头:“怎么回事?什么天神的旨意?”
“我临行前,格罗祭司曾占卜过,说是我应该在三十天之后再与你结合,不然会受到天神的谴责,但你实在太英武了,我忍不住......”程彻用手抹着眼泪,哭哭啼啼。
见到美人如此楚楚可怜,摩尔达也不忍心说他什么,只是站起了身说道:“那就三十天之后,不过我得换个地方睡,成天对着你,我忍不住。”
程彻演完了一场大戏,只憋出了一个泪珠,但不管怎么样菊花暂时是保住了,他捏捏临走时藏在暗兜里的打火机,也就是“咬”摩尔达的东西,长舒了一口气。
三十天,他要在三十天之内,将赫洛伊斯带走。
这话说着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他需要解决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靠近关押赫洛伊斯的土房。
想着心事,程彻几乎是彻夜未眠。
赫洛伊斯离他很近,他只需要走出帐篷几步,就能看到他日思夜想的赫洛伊斯,但赫洛伊斯又离他很远,他现在只身陷于此,搞不好会把自己也搭在这里。
虽然晚上没怎么睡觉,第二天程彻还是早早地醒了。不为别的,他要先了解这个部落的情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走出了帐篷,部落中心,男男女女正在准备早饭。程彻假装微笑着和这的族人打招呼,坐在一边打量着这个部落。
这个部落很富庶,房屋整齐,族人的衣服也比较整洁,陶罐子里煮的是肉粥,程彻猜想这是因为他们会用陶器交换大量的生活必需品。
关着赫洛伊斯的房子离他不远,但那门口有个守卫,长得鲁莽健壮,他没法靠近。
一个身影走近,程彻抬头一看,是摩尔达。
这刀疤脸程彻是怎么看怎么难受,但他还是忍着恶心挤出了一个目前为止他认为最灿烂的笑容。
“你醒啦?”程彻说。
这说的不是废话吗,程彻心里想,但摩尔达似乎没太在意,还殷勤地给他盛了一碗肉粥。
嘴喝着粥,眼睛也没闲着,程彻数了数,这个部落里的人口要比他们的部落多上一倍,但男女的比例有点失衡,男性要远远少于女性,女性人数几乎是男性的一倍半。
眼看着粥要喝完,摩尔达已经拿上了武器,部落里的女人们也背起了筐。
程彻快速喝干碗里的一点残粥,挽上了摩尔达的手臂:“首领大人,我今天干点什么呢?”
“留在部落里休息,美人儿。”摩尔达说。
程彻如愿以偿,他得呆在部落里,这样他才有更多的机会接近赫洛伊斯。
大部分的族人走了以后,部落里就只剩下几个老弱病残。解决他们不是什么问题,但部落里一直有个守卫在看守。
这守卫的身材和摩尔达相仿,宽肩阔背,站在监牢门口,仿佛一堵墙。
没过一会,一个老头朝着那守卫走了过去。
程彻假装无意地偷瞄那老头,只见那老头手里还拿了个端着个碗,他和守卫说了点什么,然后端着碗进了牢门。
没多久,那老头拿着个空碗走了出来。
是个送饭的。
程彻连续观察了两天,那老头每天只去送一次饭,白天是那个一堵墙似的守卫值守,晚上换了个看守,但同样健壮。
两个守卫他都打不过,想来想去,他只能先想办法给赫洛伊斯送饭,恢复他的体力,再找机会一起逃跑。
他在“嫁”入这个部落之前,曾和泰罗他们对这个部落搞过一次偷袭,因此贸然地提起关押赫洛伊斯的监牢的事情难免会让摩尔达生疑。
因此在这之前,他得先取得摩尔达的信任。
俗话说,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
做饭对于程彻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关键的是,这除了盐几乎没有什么调料。
在这个以采集为主的部落里,捕获的猎物也不多,因此也缺少油脂的来源,炒菜是没法做的。
这就十分愁人。
程彻看着部落中心的瓦罐发愁,那里边咕嘟咕嘟煮着麦粥。
等等,他也许能把这些麦子换个方式做熟。
在这里的这段时间,他们的主食一直是粥,程彻也从未想过稻谷麦子的其他做法,现在想想,他也许能做点馒头之类的干粮。
干粮便于白天采集时携带,也便于他偷着去给赫洛伊斯补充营养。
只有三十天,他现在没有时间去垒一座烤炉烤面包,也没什么时间去研究蒸馒头的笼屉怎么做。
最简单的,应该是做“糗”。
那是他之前无意中看到的一篇记载,“糗”是古代的一种干粮,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制作方法也简单,将谷物炒熟后磨成粉,加水捏成型,然后再晒干。
这里谷物的储存较多,如果做好了这种干粮,给赫洛伊斯送点,应该也不太可能被发现。
而且这东西能放好多天,他可以隔几天送一次。
没有一点耽搁,程彻开始了尝试。
“糗”的制作比较顺利,但味道一般,还有点硌牙,但这对于在外采集的人已经是十分方便了。
于是,在一个清晨,当程彻将干粮及配套干粮袋献给摩尔达时,他收获了一票赞叹的目光。
“你可真是太聪明了!”摩尔达一只手伸向程彻的肩头,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有点害怕地缩回了手。
“让我们为她欢呼吧!”摩尔达两手冲天挥了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于这样一个美貌又有智慧的新妻子,摩尔达几乎是一打猎归来就守在“她”旁边。
摩尔达对程彻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只盼着三十天赶紧过去,自己好一亲芳泽。
有了摩尔达的宠爱,程彻基本可以在部落随便走了。
现在,他得想办法靠近囚禁赫洛伊斯的屋子。
午后,天气变得很热,部落里留守的人基本都在自己的屋子里打盹,只那守卫还坐在牢房的阴影里,百无聊赖地瞅着前边发呆。www.33ýqxsś.ćőm
机会来了。
程彻捋了捋自己的头发,手里拿了两个野果子,笑盈盈地走向守卫。
“我看你中午还在这里守着,太辛苦了。”他把果子递给那守卫,“渴了吧?我新摘的。”
“......啊,谢谢。”那守卫愣怔了一会,不好意思地接过了果子。
程彻冲着他一笑,“你叫什么?”
“尼斯。”守卫的脸直接红到了脖子。
“尼斯。”程彻瞅着他的眼睛,“是个好名字。”
寒暄一阵,程彻找了个由头,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事情比想象的顺利,这个守卫对他好像颇有兴趣。
他连胸都没有。
这个守卫竟然喜欢飞机场。
他是得多久没见过女人了脸红成那样......程彻在心里默默吐槽。
但不管怎么着,他算是跟这个守卫搭上了线。
没两天,程彻又带着果子去找守卫。
他没法天天去找那守卫,那总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一回,他的理由是找他帮忙。
在他还在现代社会的时候,他有个师妹,是个单手换水桶的女汉子,但他却也曾看过他师妹娇滴滴地找另一个师兄帮忙拧瓶盖。
问其原因,师妹答曰:示弱是一种不错的追汉方式。
程彻决定试试。
他手里拿了块石头,向守卫走去。
“尼斯。”离着老远,程彻像那守卫摆了摆手。
那守卫咧嘴一笑,挠了挠头。
“我想找你帮个忙。”程彻说。
他找的这个由头,是帮忙打制石矛。这个事情,狩猎的男人应该都比较擅长。
他把石头递过去,“我想打一个石矛。”
“这种不行,太脆了,”守卫接过石头看了看,“你做这个干嘛?”
这......他还真没想到。
“保密。”程彻假装娇羞地低下头。
守卫没再问。
“那你,能不能帮我找一块?”程彻说。
“我屋子里有一块,你等一下,我这就拿给你。”守卫说。
眼看着守卫走远,程彻瞅了瞅四周,迅速从怀里摸出来一个布包,顺着下边的门缝塞进了关着赫洛伊斯的小屋里。
那里边是他做的干粮,还偷偷放了一点肉干进去,为的是给赫洛伊斯补充营养。
“赫洛伊斯,是我。程彻!”他冲着门缝小声说。
门内有微微的响动,
“程彻......”
那声音很小,里边的人很虚弱。但他听得出,那是赫洛伊斯。
他眼睛有点酸,但现在不是说太多的时候。
“你别说话,把东西吃了,我会救你出去。守卫要回来了。”
迅速嘱托完,他又恢复了原来的神色。守卫已经拿着石头往回走了。
“这个,得怎么做?”程彻问道。
只见那守卫拿着两块石头,找了个角度敲敲打打,那其中的一块被敲出来个锋利的面。
“啊,你好厉害。”程彻连忙在一旁捧臭脚。
那也是他那个师妹跟他说的,与男生聊天的真谛——你真厉害你好棒,我就不行了我这么菜。
借着做石矛的由头,程彻趁着中午去找了守卫好几回。那守卫似乎对他挺上心。
眼看着石矛快搞完,他好像也没什么理由找守卫聊天了。
但给赫洛伊斯的加餐不能断,身体补不回来,他是没法带着他一起走的。
傍晚,吃过晚饭,程彻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思索对策。
刚进门,却发现一个黑影坐在床上。
这是......摩尔达。
他来干什么?
昏暗的屋子里,气氛变得些许压抑。程彻有些害怕,他不是说三十天之后再碰自己?
难道他反悔了?
还没等他开口,摩尔达先张了嘴。
“我听说你最近总是去找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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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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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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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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