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米尔视角
*ooc有,有极其微量的雷伊+艾比
*不很合格的味道,感谢您认真看完
1.
第三中兴胡同的第二个拐角处有一块沾满泥巴已经干涸的板砖。从板砖开始往后退,跨过缝隙里长满杂草的青石板街道,走过一条不知是哪家花园被玩闹嬉笑的小孩踩出的野径,在街角的转弯处有一个栋青石瓦房,在每到放学的时候,房前常年湿漉漉的台阶上就会坐着一个百无聊赖蹬腿玩的小男孩。
这条看起来有点繁琐的通路也是从我家到埃米家的距离,几乎每天都要在大脑里和身体下循环一遍的路径已经成了我的肌肉记忆。
我和埃米认识大概有八年了,我看着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野孩子成长为喜欢吃糖葫芦的傻少年——虽然从年龄上看,用我“陪”着他长大更为恰当。但潜意识里我自认为是比他成熟的多。
大概是因为原生家庭的复杂程度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吧。
我这么随意地想着。似乎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一个愣神间,我已经站在埃米家门前的转角处。夕阳正在一点点被胡同深处给吞没,我看着那个男孩儿一如既往的啃着一颗糖葫芦。
埃米最喜欢的食物并不是糖葫芦,而是百福贵家的芒果糕。但是他们一家并非如我家那般殷实,给埃米的日用零钱似乎也只够一个长长的糖葫芦串儿塞塞牙缝。我兜里倒是有挺多闪闪发光的银板,不过我只用它来买学习资料,倒不是自认清高不与这世俗贪嘴的人同流合污,只是真就没有可花的地方。
我像往常一样走过去,他看见我不顾嘴里包裹住的满满糖浆,冲我笑起来,然后把随手扯来来的旧报纸放在地上示意我坐下。
“真巧!”他颇为开心的把糖葫芦用糖膜包好放到包装袋上,兴奋的搓搓手,眯着眼睛看我。我实在不明白他这份欢欣源于何处。毕竟我每天都来,再怎么说也该习以为常了。
“不过也不能说巧。”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这是去你家的必经之路嘛对吧?不过幸好你每天都要经过这里,不然我一个人坐那么长时间会无聊死的。”
我张了张嘴想反驳他,后来又觉得没必要。
我不知道他哪里得出的判断认为我是每天顺路经过这里。要知道我家到这里还需要从三中兴同的第二个拐角处的一块沾满泥巴已经干涸的板砖开始往后退,跨过缝隙里长满杂草的青石板街道,走过一条不知是哪家花园被玩闹嬉笑的小孩踩出的野径,才能在在街角的转弯处遇见他。
但是他不知道就不知道吧,挑明了这个我还需要向他解释我为什么大老远跑来找他。说实话解释一件自己都无法分析清楚的事情是极费脑筋的。
我和他聊一些学校的事情,家庭的事情。他每天都有一大堆奇闻异事和我分享,真真假假混在一起做茶余谈资的确蛮有意思,他的感情直白又激进,但是也能挖掘出不少有价值的思考,比如他关于“女人从逛街时从不在意时间”这一点我深有共鸣.。
埃米不回家是因为没有钥匙,大门钥匙被姐姐艾比掌控。青春期的小姑娘一路上走走停停看看头绳贴纸无可厚非,因此回家时间全凭心情,像是薛定谔的猫。而且这几天尤其晚。说实话雷伊也是,逛起街来没完没了,我和大哥深受荼毒。
不过我也要感谢艾比,不然我就算弯弯绕绕走过复杂的路线也遇不见这个和我谈天说地的男孩。
“吃吗很好吃哦。”他把糖葫芦凑近我的鼻尖。硬质糖浆包裹着酸酸甜甜的山楂和芒果有异曲同工之妙。分食是埃米的优点,他很大方,无论自己的零食多么勾人味蕾他都会分一半给我,这种人很难得。我犹豫了一下,侧过头去咬下了一颗,下巴碰到他的指腹让他抖了抖。
舌尖先碰触的是甜,糖浆化开淌向唇齿,让接下来的酸有了缓冲,酸甜揉杂一起时间长了便成了贯穿贝齿和喉咙的黏香。我咽了下去,浑身上下一激灵,快感从舌苔蔓延至小腹。
“害,我零钱不多,买不了两个,所以只能一起吃一个,不好意思啦。”他挠挠头语气里是歉意。他不该有歉意的,明明我才是那个揣着洋板子还吃他为数不多的零食的人。虽然我一直认为买糖葫芦没什么价值,不过他眼里漫烂的满足感却又让我有些许动摇,我坚守的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确无法让我露出那种表情,快乐真的是耗费金钱真的没有良性影响的奢侈品吗——我开始质疑。
我常常被“埃”化。第一次见到他是他把足球踢进了我家庭院,偷偷摸摸翻墙钻进来想把满是灰垢的球捡走却被我逮个正着。八岁的我正面临一场复杂的家庭纠纷,私生子的帽子扣在我头上让我过早看见世态炎凉。我不喜欢回忆胡同里的孩子怎么调侃我辱骂我,展现他们未经包装过的恶,但是我很清晰的记得我和埃米的初遇。彡彡訁凊
他可怜兮兮地恳求我不要把他送到警察局,可能被吓怕了浑身抖得跟筛糠似的。我则一副小大人的古板样子,本想装模作样训斥他几句,却在嘴边生生改了口
“你知道我是谁吗?”
如果他答私生子有关言论我绝对会把他扭送到警察局说他图谋不轨。
他站直身子,直勾勾盯着我,似乎没那么害怕了。
“我知道,你是卡咩。”
我愣了愣,等着他。他并不知道看似居高临下的我有多紧张,手上沁满了密密麻麻的汗水。我很怕看似莽莽撞撞单纯无害的小孩子口中蹦出我抵触到地心的词语。
“你是那个卡咩,我妈妈经常说你这好那好还代表发言,把我批的一无是处!”对方似乎还挺委屈,“其实也就这样,没有表情的小大人,从来不出去玩,天天写作业!”
嘟嘟囔囔宣泄完他才意识到我手握他的裁夺权又开始紧张。但是我的心情很好,我敢肯定我买在围巾下的嘴角上扬了一个量角器精度达不到的微小弧度,甚至前去询问要不要一起来我家看书。
我发誓那时他的神色就是惊恐。
然后他就沉浸在雷伊花花绿绿的食谱里无法自拔了。我珍藏的海军舰队和兵器大全居然比不上雷伊那蒙尘许久的驴打滚红豆酥制作方法,这让我很挫败。
不过,这也让我们迅速的熟稔起来,亲密的像幼儿园拉手手的小姐妹。埃米倒是不拉我手,他喜欢拽我围巾。我很满足于这种带小孩的成就感,如果他不会偶尔发出小小的一声“驾”或者“吁——”的话。
他喜欢叫我“卡咩”,是卡米尔的连音。小时候是因为口齿不清,长大了就纯粹因为恶趣味。他一这么叫,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嘴角弯弯,我猜我也是。
上了国中,虽然在一个班,但是我们却微妙的拉开的距离,见个面不过点头微笑的潦草敷衍,所以只有到放学的时候我们才能放下别扭聊一聊。
所以每天来找他居然成了我们这个从小到大一直在一起的伙伴唯一的交流途径,而且最近他不知怎的越聊到后面越低沉。
今天尤其是这样。
可能是因为国学的算术课又一次把他难倒,对于我来说轻而易举的玩意儿在他那里可是个难以填补的大窟窿。
我就这么放肆神游着,完全没听埃米讲了些什么,尽管他声情并茂似乎很认真。直到最后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问我南方有多远。
我想了想,把思想从小胡同的犄角旮旯延伸到中国长江南方并非简单的事情,我只知道会比我家到他家的青石板路长。
于是我用“很远”来高度概括。
他忧郁的哦了一声问我为什么没有反应。
我不了解要给什么反应,但是我敏锐地察觉到和刚刚的对话有关。我沉吟几分对他说,明天我会给他带芒果糕。
没有什么是这个解决不了的。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久到他眸中的夕阳开始沉没,最后的粉红色一点点淡成黑。
他笑着说好。
他说,南方再远人也一定能回来吃芒果糕。
我无比后悔自诩聪明的我那一刻没听懂他的弦外之音。
2.
我端着芒果糕再次去的时候,台阶上空无一人。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等了许久,甚至连报纸都没有垫。久到我自己都感到索然无味而离开。手中的芒果糕一次次化掉,我又坚持不懈的继续买,执迷不悟地空等下一轮,傻傻的完全不像我自己。直到邻居于心不忍告诉我埃米一家已经搬去南方。
我才意识到我所跳过的埃米的长篇大论是他的告别。
后来我回家都很早,大哥问我怎么了,我只能告诉他那个卖糖葫芦的人离开了。
“那你就去买,他不来你就去。”大哥语气严肃胸有成竹,颇有他雷厉风行的风格。但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我根本不知道那个手执糖葫芦的小男孩,那个从我生命的冬日贯彻到烈日的男孩究竟去了哪里。
所以我只好关上房没坐到了床上,一点点吃下我并不算很喜欢的酸味芒果糕。
以前他在我旁边时,我只觉得他是一个吵吵闹闹跟在我后面的小孩子。当他离开之后,当那个庭院里开始生了杂草然后第二年新住户搬进去的时候,我忽然才意识到原来我生活的那么多点点滴滴都与他有关。
他并非在我心里的某个部分占据着大面积的空白,他只是将我严丝合缝的内心世界里撬开塞满了奇妙有趣的新鲜玩意儿,把那些边边角角的缝隙都填满。如今他离开后所有的缝隙都变得空落落的,而整个内心世界都开始慢慢松动,我很担心有一天会溃不成军。
或许时间会让这一切好起来吧。会让很开多事情被忘记被蒙尘被遗失在滚滚涌动的历史长河里。
就像曾经被认为是私生子的我,在上了国中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吭咛一句相关的传言。倒是埃米偶然听闻我轻描淡写的说起时好奇的扒住我的肩膀问私生子是什么。
我皱起眉头来,但是想到他可能是真的对此怀抱好奇——他总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所以我就耐心认真的告诉他,私生子是一个不光彩的被人唾弃的身份。
说实话我很期待他的反应。
他眨巴眨巴眼愣了一下,回复了一句拖得长长的“哦——”。他歪了歪头,呆毛的颤动表明他正在思考。
“所以其实你一直在跟一个背景不光彩的人做朋友。”我压低声音,因为对他的反应感到莫名其妙。
他笑起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笑,带着些许释然。他得意洋洋的告诉我,其实他早就知道私生子是什么意思,也知道我曾经陷入的舆论窘境,他过去可是连提都不敢提。但现在他看见我这么自然而然地把这一切宣泄出来使他感到很开心。
“我觉得那没什么。”他耸耸肩,“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简单直白的东西不去考虑和观望。非要绕过崎岖拐弯的地方一探究竟,你的什么身世家境都是你背后的东西,反正在我面前但那个才是我能够认识和交流的卡米尔。”
他说这话时依然带着那股傻里傻气的天真,吊着满不在乎的眼角。他没有叫我卡咩,而叫我卡米尔。和大哥带着难以察觉的亲昵的威严不同,他这个语调很像是重逢已久的故人,正式的青涩的喊出我的名字。
在那个时候,我忽然不知道到底是谁比谁成熟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规规整整的叫他的名字埃米,而是叫喂。
我是一个受过良好礼教熏陶的人,对任何人的称呼都是xx先生,xx老师,就算是对平辈或小辈也是平顺的叫一声全名以示尊重。但是对于埃米我开始称之为喂。
不不不,不是刻薄的仿佛挑衅一般的喂,只是平软又轻的喂。有时这个声音会让我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么叫。这个在别人那里是惯用的词汇在我这里却是只有埃米可以拥有。
换个话来说,只有见他我会说“喂”。
就像他只会叫我昵称“卡咩”一样。
我甩甩脑袋,明明思考的是该如何让自己混乱的心平静下来,却又一次把思维延伸到了那个长着呆毛眨着蓝眼睛的家伙身上。我不得不承认他对我有一股魔性的魅力,或许那被教科书或者字典称之为钟意。
钟意就是,钟情于一人,满脑都是你。
此时窗前只有几只麻雀梗着脑袋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的在土壤里找虫子,他们欢脱跳跃的样子总能让人心痒去逮。
我用厚厚的学习资料支起脑袋,如果可以,我希望面前的窗户前能站着他。那样即使把玻璃纸捅个对穿,我也要奔跑过去拥抱他
3.
很遗憾,那之后我们没有再见过面。我也不知道从哪家七大姑八大姨那里得到了埃米的新地址,便开始写信,我给他继续讲述北平的皮影戏,夜夜笙歌的戏院,他则会激动地给我描述南方的烟柳水镇——我能看出他是激动的是因为每一次他的字都极草且多。
再后来我又搬了家,从此和埃米彻底断了联系。
我以为时间会掩埋一切的结论并非正确,至少在高考时出的题目《故》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他和我是同届生,不知道他在写这篇作文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我。
按理说这篇文如果写成议论文似乎会更抓老师的眼球。但是我还是一点一点认认真真的吸饱蓝派钢笔水,看着墨色流淌在卷子上,形成一个个娟秀的字眼。
我写“我有一个故友,他在春天去了一个满是烟柳的地方。”
“他曾经告诉过我,看一个人不必要弯弯绕绕,就那么直白的简单的看就去好。”
“他曾经怀抱着一个脏兮兮的皮球站在我面前,稚气的脸上满是对于去警察局的恐惧。”
“但他是第一个评价我是用委屈的语言告诉我我是别人家的孩子。而不是别人口中盛传的卑劣往事。”
“有一次他请我吃糖葫芦的时候向我告别,我什么都没听见,但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在骗自己。”
“其实,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正在讲最后一句,那一句是——”
“我钟意你。”
“我听到了,但是我装作没听到。”
&"我不是没有看见他的失望,通红的脸颊和难掩的低落与愤慨。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我只是不知道他要走。
“后来他问我南方有多远,我想说的是南方再远,也没有从我家到他家那个青石板街道长。”
这篇作文的分数很一般,其实已经超乎预料了,我以为这种涉及爱情的题材会按我跑题处理。但是还是给了我一个中规中矩的分数,至少这个分数让我能够勉勉强强登上北平最好的学校。
我选择留在北平而没有去南方或是西方纯粹是因为那个男孩儿曾经告诉我,南方再远他也一定会回来。
那么肯定需要有人在原地等他。
有过一段时间我很倒霉,水卡饭卡和钱包遭扒手偷走;明明走在路上思考理论物理和哲学的范围关系时,忽然被头顶的女生寝室里浇了一盆水;有几个给我表白的同学把我堵在小树林里,害我迫不得已重捡以前和埃米玩耍时的爬树技能。
也就是那段时间,我相信了天意,因为我在学校的走廊口遇见了他。
应该是耗光了所有运气来与他重逢。
他已经变得让我认不出来,除了那根硕大的呆毛。他比以前要瘦削,也长高了不少——好在依然比不过我。他没有考上这所学校,只是在这所学校附属的艺术院校里读书,他是个唱歌艺考生,这是让我意外的。
于是我喊住正打算下楼的他。
我喊“喂”。
他扭过头来时眼底有几分诧异,望着我似乎在慢慢回想我究竟是谁。
然后我看见他的呆毛颤抖起来,张开嘴却没有声音。长长的眼睫毛也随着呆毛的频率开始抖动。
“卡,卡咩”
他喊,所以我知道他回来了。
4.
接下来的过程朴实无华,相遇,一起吃个饭互相说说对方的近况,然后一本正经的握手,继续当好朋友。
稍微有一点点偏差是,我在一个星期后对他说,喂,我钟意胡同里的那个男孩儿。
他笑起来,眼睛弯弯嘴角弯弯,告诉我他在五年前那个春天就这么说过了。
于是我们继续吃饭,说说对方的近况,一本正经的握手,然后成为了彼此的男朋友。
后来他不知道在五年前我曾经跨越了多么远的距离,从我家到他家花费我弥足珍贵的时间与他坐在一起吃糖葫芦,也不知道我在人生最重要的考试时,任性的把他写进了自己的答卷里。但是我却从艾比那里知道我的每一封信他都很认真的守在自己的小匣子中打死不让别人翻阅,我换地址后,他依然持之以恒的每个月都要写一封信,原来的旧信箱里堆满了不同年代的信纸,都有着他一点点在进步的字迹。
我们没有交换这些往事,彼此心照不宣地将这些秘密堆栈在心里,共同砌成把我们圈在一起的小小墙壁。
毕业时我向他求婚,他一脸严肃告诉我中国不允许同性恋婚姻,却又笑起来说他愿意。
顺便一提,因为我觉得戒指太过功利和浮华。所以我没有买那个,我用的是找了无数个胡同才找到的百福贵家的芒果糕,那是我欠他的东西,欠了足足五年,经过利滚利滚利滚利滚利滚利滚利,大概需要还一辈子。
举办的私人婚礼上,艾比哭的稀里哗啦的,凶巴巴的警告我必须对他弟弟好。我思忖着我是不是应该同样凶巴巴的警告回去让她必须对我姐姐好。
对你没有听错,她和雷伊居然也是一对恋人。女人的爱情真是像逛街的时间一样不可琢磨。
接下来的生活谁会知道呢?或许我们会共同从第三中兴胡同的第二个拐角处有一块沾满泥巴已经干涸的板砖开始往后退,跨过缝隙里长满杂草的青石板街道,走过一条不知是哪家花园被玩闹嬉笑的小孩踩出的野径,在街角的转弯处找到一个栋青石瓦房,在那里随便买一串糖葫芦,让糖浆化到嘴里溢出满嘴的甜。
那就是很长很长的将来的事情了,现在我只知道我曾经钟意的那个胡同里的少年,变成了我的少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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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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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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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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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喂,我喜欢胡同里的那个男孩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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