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何知礼也没有说过。
饭桌上,两个女人就今年各大奢侈品牌的时装秀展开了热烈讨论,路渺渺还将自己外婆的联系方式介绍给了何妈妈。聊到兴起,路渺渺面前的饭菜几乎未动。
何知礼夹了一筷子菜放到路渺渺碗里,叮嘱道:“不要只顾着说话,多吃饭。”
路渺渺低头乖乖地扒了一口饭,看到碗里有不喜欢吃的洋葱,自然而然地夹给他,“你帮我吃这个。”
何知礼什么都没说,主动吃了。
唐柔看到这一幕,有些诧异,“知礼竟然会吃别人夹的菜。”
路渺渺闻言,不解地歪头。怎么了吗?
唐柔解释:“他小时候有非常严重的洁癖,在家吃饭也一定要使用公筷,从不和人吃一个盘子里的菜。现在虽然好了很多,但也不会碰别人沾过的食物,连我咬过一口的苹果都不会吃,不知道和谁遗传的毛病。”
路渺渺不可思议地朝何知礼看去。
何妈妈说的那个人是谁,他什么时候不吃过别人的食物??
被她注视的何知礼稳坐如山,淡定为她盛了一碗汤,“喝汤。”仿佛当初没交往时吃她吃剩的饺子的不是他,为了让她多喝一碗汤一口一口喂她的人也不是他。
路渺渺埋头喝一口汤,在心里默默地想。
衣冠禽兽!
正好厨房里炖的鱼差不多,唐柔起身去查看。
何知礼趁机捏捏她的耳朵,在她头顶低声说:“你不一样。”
路渺渺停下筷子,乌黑清亮的眼睛定定看他,仿佛在问哪里不一样。
他微俯下身,薄唇蹭着她的耳朵,嗓音缓慢清澈:“你身上哪里我没有吃过,吃你夹的食物又算什么?”
路渺渺:“……”
唐柔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餐桌上的女孩坐姿端正,双颊透着微微的红,红唇抿着。而她旁边的男人不动声色,抬手松了松领口的扣子,脖颈指甲的划痕隐隐若若。
唐柔轻轻摇头,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然而又情不自禁一笑,为儿子真心喜欢一个女孩而高兴。
一顿饭,唐柔和何知礼将路渺渺照顾的无微不至。
饭后,唐柔又拉着路渺渺坐回沙发上,找出何知礼当年上中学时的照片,一张一张指给她看。
何知礼与以前没什么变化,同样的冷静,同样飞扬的眉峰,看人时双目乌沉。
只是那个时候他还喜欢打篮球,大部分照片臂弯都挂着一颗篮球,眉眼倨傲,漫不经心地看着镜头。
唐柔说:“以前我和他爸爸对他不够关心,让他性格变得越来越淡漠。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应该。”
路渺渺看着照片沉默。她自觉没有什么资格帮何知礼说什么,也不知该如何安慰这名惭愧的母亲。
好在唐柔恢复的很快,下一瞬又轻松道:“原本我以为他这种性格,一辈子都遇不到喜欢的女孩,现在看来倒是我想多了。”
唐柔问:“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路渺渺停滞一秒,那边何知礼从厨房走出,声色平静:“学校举办新生晚会,她被困在琴房里,我开门将她救出来。”
唐柔好奇,“哦?你还会主动救人?”
何知礼淡淡的笑,然后抬起眼睛,看着同样好奇的路渺渺,轻声说:“她当时的声音像快哭了。”
从唐柔家出来,已经是夜晚十点。
唐柔原本想留他们住下,路渺渺说今晚要回宿舍,她才就此作罢。
站在小区门口,周围夜幕深浓,树影倾斜。何知礼握紧路渺渺的手,问道:“去我那里?”
路渺渺犹豫了一下,摇着头,“我要回宿舍。”
何知礼乌目深了深,不太高兴的样子。
路渺渺踮起脚尖,攀着他的肩膀在他薄唇亲了一下,商量的语气:“我明天还要上课的。”而且她的东西都在宿舍里。
何知礼拿她没有办法,搂着她的腰肢在她唇上用力一咬,才将她送回S大。
路渺渺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的人都已经休息。
她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也在床上躺下。
第二天早晨上自习,班上的同学好像都有些古怪。
谢家音忍不住戳了戳前面的同学,问:“他们为什么老往这边看?”
原本这时候大家应该在认真看书,今天却像商量好了似的,集体向她们行注目礼。
谭思瑶回头看了看谢家音,又看了看旁边的路渺渺,似乎在压抑着什么情绪,欲言又止:“你……你没看新闻吗?”
谢家音:“什么新闻?”
谭思瑶说了一个知名的社交网站,“热搜第一个就是。”
谢家音不明所以地打开,就见微博热搜第一显示的是——
“知名企业家路继川外孙女”。
?
谢家音疑惑,路继川的外孙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然而点开,看清画面上眉眼精致、五官熟悉的女孩时,手猛地抖了一下。
她看向旁边的路渺渺,诧异地问:“渺、渺渺?!”
路渺渺支着下颔,仿佛早已猜到她的反应,不以为然轻轻“嗯”了一声,“干吗?”
谢家音举起手机,“这上面的人你是吗?”
“是呀。”
谢家音不可思议,“你什么时候成了路氏的千金?”
她弯着眼睛,这次坦白承认,“一直都是啊。”
不仅是谢家音,旁边徐灿灿和钟玉也看到上面的内容。
“那为什么上回我们问你是不是的时候,你说不是?”
路渺渺轻轻转着笔,似假非真地说:“那样就不能给你们惊喜了。”
惊喜?惊吓还差不多吧!
宿舍里住的是货真价实的豪门千金,而她们还一直都一无所知。难怪论坛上的人说她“傍金主、被何家嫌弃”的时候她一点反应都没有,人家自己就是金主,还需要傍别人吗??
班上其他人想必也是看到这条新闻,一大早都这么反常。
有些和路渺渺没说过几句话的同学,下课时也不着痕迹地来和她搭话。
谢家音愤慨:“看论坛那些人还怎么说你,你要是家境不好妄想攀上枝头当凤凰,那他们就是哪里来的野鸡给自己加戏。”
路渺渺“扑哧”一笑。
然而事实就像谢家音说的那样,论坛贴出路渺渺在何家别墅的照片以后,底下原先那些冷嘲热讽的留言通通销声匿迹。
有人说:“我现在觉得有些人说的对了,难怪何知礼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门当户对啊门当户对。”
台上的女孩迎着璀璨星芒,目光坚定,无畏无惧地说出那番话。
所有人都无法反驳她。
她下台后,男人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如同拥着珍宝,目光的爱意几乎汹涌溢出。
——谁说他们很快就分手?
除非这一辈子不算久。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何知礼便从何氏辞去职位,一心一意管理美国的事业。
路渺渺在学校上课,偶尔去他那里住几天。何知礼再忙,晚上也会抽出时间给她做饭,然后抱着她坐在书房看书,或者跟江屿视频,讨论下个月的营销产品。
江屿为此不止一次骂他屠狗,他不以为然,冷漠地说:“闭上你的眼睛别看。”
“你和我视频的时候秀恩爱,还让我别看??”
“你说错了。”何知礼面色不改,纠正道:“是我和我媳妇儿恩爱,顺便和你视频。”
江屿:“……”
这已经不是屠狗,
这是赶尽杀绝了!
饶是如此,江屿也不能说什么,毕竟整个公司最大的人是他。他们的公司最近发展很顺利,五月底的时候要召开一场股东会,何知礼身为最大的的股东理应参与。
因为事情比较多,股东会结束后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美国逗留了几个月,处理以前遗留的公务。
一直到路渺渺大二暑假,何知礼还没有回来。
何知礼直接订了一张机票寄给路渺渺,对她说:“过来陪我。”
路渺渺正拉着行李箱站在大门口等纪叔,看着过来过往的车流,乌目转了转,“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我这么听话啊?”
那边沉默片刻,声音瞬间低了许多,语气有些挫败:“渺渺,我想你。”
他们都两个多月没有见面了。
路渺渺低头轻笑,却还是不松口,“那怎么办?我马上要参加一个交换项目,恐怕不能陪你了。”
何知礼问:“什么项目?”
路渺渺缓慢地说:“学术交流项目,一个跟你离我一样远的地方。”
何知礼居然没有听出什么异常,“去多久?”
“不知道,可能一个月,也可能两个月吧。”
那边无声,隔着电话都能感觉到他深重的怨念。
过了许久,他才闭了闭眼睛,叹气道:“真希望你是我的拇指姑娘。”
“……”
何知礼说:“能够随时带在口袋。”
每天一通视频电话根本难以满足他想她的心情。
路渺渺无法说什么,安抚了他几句话。正好纪叔开车来到门口,她坐上车回到家里。
当天晚上,她查好交换学校的当地天气,收拾好行李,就准备早早休息。
路贞不知何时来到房间门口,倚着门框问她,“东西都收拾好了么?”
路渺渺点着头,“差不多了。”
路贞说:“到了那边给我和你外公打电话,有什么不顺利的地方联系你小舅舅。”她的小舅舅最近在美国出差。
路渺渺顺从说好。
路贞说完这些话,仿佛就无话可说。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有逗留多久,和路渺渺道别后就转身离去。
走到一半,又忽地停下,慢慢地说:“……路上小心。”
路渺渺蓦地有些鼻酸。
“嗯。”
第二天,路渺渺来到机场。和她一起参加交换项目的还有七八人,都是哲学系数一数二的高材生。
登完机后,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
路渺渺身边是一名戴眼镜的男生,从头到尾很安静,只拿着一本哲学书在看。
13个小时以后,飞机平安落地。
出口有接应他们的老师,学校给安排了住宿的地方,直接带他们过去就可以。
要上车的时候,路渺渺却忽然停下。“你们先去吧,我还要到另一个地方。”
不止是老师,其他人也非常诧异。
“你要去哪里?”
她弯了弯眼睛,“去找我男朋友。”
接应的老师一开始不同意,在得知她小时候来过这里很多次,并且对这里的语言很熟悉以后,才勉强同意放人。
路渺渺向老师道了谢,从机场出来,打了一辆的士便前往前阵子早已抄写好的地址。
……
美国时间九点半。
何知礼从住的地方出来,前往公司。
他们的公司位于纽约华尔街,昨晚刚下过一场雨,地面潮湿,天气透着湿冷。路边行人来往,每个人都是同样的表情。说来也奇怪,这里分明是美国最繁华的城市,却有一种死气沉沉的冷清。
何知礼走进公司,助理向他诉说今日一整天的安排。
他坐进办公桌后面,也不知听进去几分,用一口流利的英文问:“未来几天能不能抽出空闲?”
助理看了一下日程表,遗憾地摇头。
每一天的时间都排的很满,要想抽空十分困难。
何知礼蹙眉,挥了挥手让对方下去。
大约中午的时候,他拿起手机给路渺渺打电话。
然而那边却一直提示号码不在服务区,他打给她的舍友,谢家音说今天是路渺渺出国的日子。
何知礼这才想起来,她昨天说过今早要赶飞机。
现在应该在飞机上。
何知礼把手机放在一旁,打算下午再打。但整整一个下午,路渺渺的手机都没有通过。
傍晚下班,何知礼走出公司。
他的车让助理拿去清洗了,现在还没有送回来。于是只能走到路边,叫一辆出租车。
街上的雨水蒸发,道路宽敞,人群穿梭。
出租车来的时候,他打开车门,正要坐进去。
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回头朝身后看去。
就见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身姿亭亭,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比身后的天空还要明媚动人。身旁竖着一个大的行李箱子,眉眼带笑,美丽至极。
路渺渺抱怨说:“你这个地方太难找了,我打车问了好多人,浪费了一整天,才找到这里。”
亏她还早早地向江屿要到了地址!
“见到我有没有很惊讶?我特地让江屿不要告诉你的……”
她说完,问眼前的男人一点反应都没有,担心道:“你忘记我啦?”
话音未落,就被拥入一个宽敞的怀抱中。
何知礼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耳边,问道:“怎么过来的?”
路渺渺坦白,“来交换学习。”
何知礼蹙眉:“来美国?”
“对啊。”她笑,“我忘了告诉你,那所学校就在纽约。”
原本她已经放弃这个项目的。但是前阵子负责这事的导师再一次找上她,希望她能够再考虑一下。那时候何知礼已经来美国出差,路渺渺没过几天就给出回复,她答应。
于是现在,才能站在这里。
何知礼拥着她的手臂箍紧,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脸庞埋进她的颈窝。一瞬间所有怅惘与寂寞都消失,只剩下沉甸甸的满足。
路渺渺任由他抱着,“你还没有回答我,惊不惊讶?”
何知礼低声:“不惊讶。”
不等怀里的女孩抗议,他已经开口下一句:“是惊喜若狂。”
头顶云拨雾散,阳光垂泻,直直地投在每一位路人身上。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欣喜的事情?
我爱你,你就在我身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到这里完结啦。
如果以后有幸出版,应该会写几则番外。
其实一直没有跟你们说过,担心影响大家看文的心情。这本书是我写的最痛苦的一本,中间一度产生过很多次弃坑的念头。
卡文是常态,每个章节都要磨10小时以上的时间,一整天都浪费在电脑桌前。更卡的时候坐在电脑面前也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情节在脑子里,但就是无法进入状态。
加上这本收到的骂评非常多,我一度怀疑自己不会写文了。其实开文之前我就做好了被大家批评的准备,因为这本书设定不讨喜,不是正经的校园恋爱文,它狗血,关系乱,男女主性格不美好。但真正被大家骂的时候,我还是非常低落,有一段时间甚至不敢看留言,只埋头码字。当然现在翻到非v章节底下的评论也不敢细看,因为全部都是吐槽剧情和人物的。但哪怕骂评这么多,我还是喜欢笔下的人物,喜欢渺渺和知礼,喜欢里面的配角。希望大家在看到他们不美好的同时,也能注意他们小小的优点。
有的读者问我既然这么卡文,为什么还要来写现言,是不是现言赚的钱多。其实不是,我现言也没有赚很多钱,甚至浪费的时间成本更多,不能逛街,不能聚会,睡眠不足。可我还是在写,为什么?因为我既然开了坑,就要对你们负责呀。就像我无数次想弃坑的时候一样,因为想着不能半途而废而坚持了下来。
所以即便艰难,我还是吭吭哧哧认认真真地把这本写完了。
在这里感谢一下每个追文到这里的小天使,谢谢你们陪我这么长时间,即便我更新不稳定也没有抛弃我~
下个文想写一个简单纯粹的小甜文,不撒狗血不虐,简简单单撒个糖~
因为最近晋江竞争很凶残,所以想先拜托大家收藏一下新文,收藏满一千胖月就准备开坑>
文案在这里:
《小哥哥》
谢家隔壁搬进来一个小哥哥,
他身材高,成绩优,打篮球,连手指甲盖儿都是双眼皮的,
——是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
身高1米57,运动细胞极差的谢了了每次看到他都绕道走。
不是因为自卑,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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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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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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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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