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他一定是上房揭瓦,上树摘果子的泼猴,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穿的人模狗样,活得潇潇洒洒。
我却觉得,他是遇见了舅妈,才被宠上了天,无所顾忌,无所畏惧林灯一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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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燕家人都瞧见了一位睡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的美人,跟没了骨头似的赖在人怀里,被燕裴就这样抱进了会议室,上头还盖了一层薄毯。
红唇饱满又润,只多看那么一眼,燕裴便不着痕迹的将毯子往上挪了挪,遮了个彻底,像是怕被谁多看一眼似的。
啧,小气。
所谓的圆桌会议鸦雀无声,二十米长的桌子围了一圈人,都不可思议的瞧着燕家家主也是那位人人称道一声的:燕大总裁。
然而别人还没说上一个字,燕大总裁食指竖在唇边,轻声道:“嘘,都打字,别说话。”
诸人:“……”
此行为不可不谓之昏君是也!
呜呼哀哉,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
小小灯被哥哥牵着来香港时,瞧见自家舅舅整日没了骨头似的歪在沙发上。他就爱吃那红樱桃,也爱那樱桃味儿的果味酒。
要知道,这天底下最无解的便是樱桃味儿的东西。
尤其是那樱桃可乐,入口便要吐。就算没尝也能猜的出这樱桃酒得多难喝。
童郁泛起懒来谁都别想让他多走一步路,每日午后都能瞧见他躺在燕大总裁腿上晒太阳的模样,燕裴将他宠到了极致,当真诠释了那句“放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小小灯跑过去扯扯童郁的头发,吐了吐舌头嫌弃道:“舅舅,你好像一只猪。”
燕大总裁路过,低头吻在童郁唇边:“恩,是我的小香猪。”
纵使年纪还小,小小灯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咦额舅妈好肉麻。
好像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小小灯的眼里总是会出现一对恩恩爱爱出双入对的人。
舅妈总是让着舅舅,宠着他,爱着他。
这样的光景一过就过了十多年,他不明白,为什么年岁增长,舅舅越来越好看,燕大总裁的眼神落在他眼中的光总也消不掉。
后来等大一点,他慢慢意识到,大约这就是爱一个人爱到了骨子里吧。
就像那天,燕大总裁对童郁求婚的那刻。
林灯一第一次看见舅舅哭。
洁白的西服一如最初燕裴见到童郁时的那场雪,纷纷扬扬落在发上,眼睫上,还有他的心上。
少年突然闯入,在他的心底留了无数道口子。
失去的滋味他们都懂,是那样的彷徨无助和痛苦。所以当失而复得时,能有的只有更紧的相拥。
这些年,无数人想往燕裴的身边钻。
拥有了燕裴就代表能拥有一切。可是在花花世界的今天,他们所有人都看走了眼。
那位帅气多金的燕大总裁,从一开始就再也未能容纳下其他人。
世界是黑白的,因为只有那道身影鲜红。
而又因为他独自红,映的周身一切都暗淡无光。
燕裴有多爱童郁呢,不晓得。
只知道他每晚都会牵着童郁的手入睡,十年如一日的道一声晚安,偶尔相隔了南北半球,他也一定会在童郁睡觉之前站在他的面前,然后献上一吻。说声我爱你。
关于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想必有些人穷其一生也不会懂得。
在遇到喻泽年之前,林灯一也是不懂的。
日内瓦湖很美,也很安静,有游艇在港湾里缓缓驶出。一位年轻男人从游艇上跳了下来。
他对着岸边的人打招呼,神采飞扬又高大帅气。
岸边的男人年轻俊美,黑发遮着脸,带着墨镜,面容略微有些清冷,让人不由自主的想接近又害怕接近。
那是一年的秋天,林灯一带着灰色羊绒围巾,双手插在兜里看湖面上身材高大的男人,十分嫌弃那起起伏伏的游艇。
喻泽年不怕冷,就穿了件单薄的t恤,一个劲的朝他招手:“上来。”
天晓得林灯一下了多大的决心才上了游艇,他一直都不很喜欢那种摇摇晃晃的感觉。对游艇的记忆只停留在小时候哥哥带他出海打鱼的那次。海浪尤其大,像要把船掀翻似的。
然而这次似乎有点不一样,至少他站在船尾并没有那么强的眩晕感。
喻泽年不知道在搞什么鬼,神神秘秘。
这个时候的日内瓦湖快要日落,天色也交织在明与暗之中。
湖中央一条长长的道路,细而长。两边有人扑通扑通的跳下河游泳,不管这天有多么冷。高高的灯塔树立着,照亮这一片方圆。
入夜十分,岸上有人跳起了舞,手里拿着酒瓶开心的转圈。他们成群结队的围坐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开怀大笑。
羡慕他们这样无忧无虑,好像生活中只剩下了开心。
林灯一被喻泽年骗来了日内瓦,颇有些幽怨,实在不明白怎么一觉醒来他就到瑞士来了。
喻泽年倒像是开心的不行,在里头忙活了半天,然后站出来朝他傻呵呵的笑着。
夜风很凉,林灯一往围脖里缩了缩,风吹的他的刘海有些乱,纤细的手指捋过发丝,朝他走去:“什么事?”
话音还未落,“砰”的一声,天边炸响一道绚烂的烟花。
随之,砰砰砰
几番连音,烟花迅速在空中分开,霎时整片夜空犹如白昼一般亮堂,光影打在林灯一的脸上。
而喻泽年移开身体,露出被玫瑰花填满的船舱。
小夜灯一颗颗在船上亮起,玫瑰的香气藏也藏不住,疯了似的往外涌。
湖面的灯光炸然全部消失,只剩这一艘仅有的船,在湖面飘飘荡荡。
四周有多暗,它就有多明亮。
而里头的玫瑰,就有多鲜红。
喻泽年走向他,林灯一依旧发着愣。
这是他们认识的第几个年头了呢?
一起走过最纯洁年岁,度过最美好的年华,风光过,卑微过。
他们曾在泥泞里挣扎,也在浪漫中拥吻。
起起伏伏,磕磕绊绊,品尝过别人无论如何也不敢幻想的一生,感受过风来雨去和彩虹斑驳。
完成了学业,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拿过一次又一次世界冠军。
他们的名字,和irror史上永远的神话。
喻泽年,和林灯一。
一次次比赛,一步步操作,没有一次不让人为之震撼。而他们特殊的感情更让他们成了圈子里的唯一。
即使相爱同性又如何,爱便爱了。
爱即永恒。
天上的烟花映出林灯一漆黑眼眸里的星星,喻泽年轻轻捧起他的脸颊,视若珍宝般吻了上去。
“还记得那个雪夜吗?那年过年,我在电话里第一次跟你表白。其实当时我就想这么做了,想吻你。那天,电话听筒传来你那边的烟花声,热闹的不行,而你在那头沉默。我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哭泣,我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我,父亲讨厌我,母亲不爱我,我以为你也不要我。但是你没有。你的回答给了我疯狂的喜悦,给了我全部的勇气。你告诉我,你也想我。我的宝贝,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喻泽年的五指向下缓慢游移,他捉住了林灯一的手心,悄悄钻了进去,十指紧扣。
“我爱你岁岁年年,时时刻刻。我将你的爱刻入骨血,我愿为你永坠地狱。我的宝贝儿,做我永恒的爱人吧。”
一枚银戒穿过他的手,十指相扣紧紧锁着,林灯一低头去看。
如何能忘呢,那年的他们,那年的自己,那年的喻泽年。
那年相遇在十八,彼时无惧无畏,自在逍遥。
相遇是少年,而今,依旧年少。
“好。”
全文完
20201112
听童话
作者有话要说:他们的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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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们,我好不舍,但是我想说这本文真的到此结束了。唯一一本我这么用心,这么喜欢的文。我写的很开心,因为你们一直在陪伴着我,给我评论,给我投雷,给我灌营养液。我从来没有感受过太多读者给我的爱,但是这本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你们的存在。我很开心,也替年年和灯灯开心,因为你们他们才能活的这么生动,不管这篇文别人如何想,至少在我眼里,他们是如此特殊,我爱他们,他们是我的付诸心血的天造地设的一对。彡彡訁凊
之前答应你们的特殊番外会在文案第一行丢出的地点放出来,过个两天,我随时放,你们到时候可以去蹲守。
不管如何,这本文只是暂时的停驻,我还有很多很多新的故事会带给你们。不管是下本,下下本,还是一直一直。希望你们能一直陪伴我,给我力量。
那么,如果喜欢,就请你们帮我在完结评分打个十分好不好
下一本就喜欢看你得不到我的样子也请收藏一下呀,等我休息休息,然后就开始存稿,一切消息会更新在微薄。
对了,如果还喜欢清冷长官受和略贫强大温柔攻的请一定要锁定银河里的信息素,绝对绝对,浪漫而盛大。
下一本,我们不见不散哦
下一本文案:
霸道小狼狗硬上攻x斯文败类性冷淡禁欲教授受
余知白爱谈越爱了七年。为了他离开正当红的演艺圈,去了b大当个普通的表演系教授。
他看上去与世无争,发及肩,话少,眉目总有些许清冷。
白日里受人尊敬,是无数学子的梦中情人。
然而到了晚上,是谈越身下被撕裂的绵羊。
谈越的朋友都知道,他包养了个以前的小明星,现在是大学教授,一张脸比女人还美,但假清高,拿着谈越的钱,陪着谈越睡,还要装着一副干净的样子。
包括谈越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你就是我拿钱买来的东西,别他妈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多重要。
爷我不拿多,五十万,你等着看多少人往爷身上爬,你算老几。
余知白次次被他羞辱,甚至在满是学生的课堂被他强行。他爱他爱到卑微,却终究还是伤了心冷了情。
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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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知白失踪了。
学校找他找疯掉,联系谈越,谈越冷笑:“没事,前段时间吵了点架,用不了几天自己乖乖会回来。”
后来过了数月,警方找到了余知白的枯骨。
谈越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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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上天怜悯,余知白活了,只是,他不再沉默,决心重入娱乐圈,仅靠一部戏封神,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影帝。
一天夜晚谈越打开他的房门,余知白只穿了件宽大的衬衣,双.腿又长又直。谈越眼睛都看红了。
“我给你一千万,立刻跟我走!”
余知白笑了,他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红葡萄酒浸染着指尖:“谈少爷,我给你两千万,立刻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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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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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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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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