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纸活>第 109 章 阿秀(补齐)
  怀愫/文

  阿秀在门前站定,望着许彦文的笑脸,她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

  许彦文一无所觉,他抓到一只“小鸡”,笑着把那个孩子抱在怀里,孩子搂住许彦文,抱着他笑。

  许家定期给孤儿院捐款,许彦文每周都会来给孩子们做简单的身体检查,和孩子们一起吃饭。

  给孤儿院捐款的家族有很多,像这样的善事,上海滩上有名望的人家都会做,但像许彦文这样每周都来的,就只有他一个。

  多数人都是捐款的时候来,带上记者拍照,上报纸得个好名声。

  因为许彦文定期来视察,还带动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名媛和影星,来的人多了,孤儿院更不敢忽视孤儿们的住宿环境和健康问题。

  他们吃的饭菜虽然普通,但每个人都能吃饱,到了年纪还能送到学校去读书。

  小孩子是最敏感的,孤儿院里所有的小孩都喜欢许医生,只要他来,他们就能吃一次整块的肉,还能喝上牛奶。

  许彦文身边围着七八个小萝卜头,他看看时间差不多,对他们说:“大家排好队,回去吧。”

  孩子们知道他要走了,牵住他的衣角,仰头眼巴巴望着他:“下次什么来。”

  许彦文挨个摸摸他们的脑袋,笑眯眯告诉这些孩子:“我老时间来,我们下周四见。”

  大孩子领着小孩子,一齐往屋里去,许彦文托托眼镜,收拾东西准备要走。

  女学生拦住他:“许医生。”

  她是来当义工的,学校里组织的活动,一些人去工厂教工人们识字,一些人去学医学护理,她选了孤儿院,在这里又遇到了许彦文。

  “岑小姐,”许彦文点点头,“有什么事吗?”

  “我……”岑丹脸色微红,她从书包里拿出个盒子,盒上绑着缎带,她把这个盒子递给许彦文,“许医生,这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许彦文有些吃惊:“给我的吗?”

  他留洋的时候确实有同学入乡随俗,到了圣诞节也会互相交换礼物,但那是很多人互相交换,像这样的礼物,他还是第一次收到。

  “我……”许彦文在想怎么委婉拒绝,他跟岑小姐并不相熟,不该收她的礼物。

  “我们以前见过面。”岑丹大胆说道,“在新年捐款晚会上。”

  许彦文脸上透出茫然的神色,他回国之后随父母去参加过一两次宴会,大多都是捐款晚会,他不喜欢那种场合,就算参加也只是呆在一边,他完全不记得遇到过岑小姐。

  岑丹眼睛发亮,她就知道他不记得了,年轻男孩们都在跟女孩跳舞交际,只有他一个人坐在窗边,与灯影霓虹格格不入。

  她后来再去,就再没找到许彦文的身影,拐着弯打听两句,知道他当医生。

  许太太还说这个儿子读书学医都学傻了,一心扑在工作上,根本没兴趣认识女孩子,这性格以后还不知怎么办好。

  围坐一圈的小姐太太们都在微笑,她们都知道许太太抱怨是假,夸奖是真。

  扑在医院工作上,不识风情的老实男人,比扑在跑马场,扑在舞小姐身上的败家子要好上一百倍。

  许彦文相貌好,性格好,又洁身自好,除了跟霍家那个小儿子结交了朋友之外,再没有一点出格的地方。

  他在太太圈里炙手可热。

  岑丹没想到竟然会在孤儿院遇见他,而他完全不记得他们曾经见过面,互相介绍过,还差点儿跳了一支舞。

  “抱歉,我不记得了。”许彦文说着看了看那个盒子,“我不能收礼物,我也没有给你准备礼物。”彡彡訁凊

  岑丹笑了,她双手捧着礼盒递过去:“没关系。”

  许彦文往后退了半步,他这下明白岑小姐的意思了,脸上泛红,摇手拒绝:“对不起,我真的不收下。”

  “为什么?”岑丹鼓起勇气,她既然开口了,就要说个明白,不要不清不楚的回答,她打开礼盒,里面双亲手编织的毛线手套,颜色正配许彦文的围巾。

  她要让他知道,她是很认真的。

  许彦文皱眉:“我现在要去见我喜欢的女孩。”

  岑丹怔住了,她想过很多理由,比如许彦文不喜欢她的性格,甚至不喜欢他的长相,可她没想过,他有女朋友了!

  她明明打听过,他没有女朋友!许太太还在到处替他找相亲对象呢!

  岑丹举着盒子的手垂下来,她两手用力扣住盒盖,直直盯住许彦文问:“你喜欢的女孩,也喜欢你吗?”

  这下轮到许彦文黯然了,阿秀喜欢他吗?她知道什么是喜欢吗?

  阿秀转身就走,她没看见许彦文拒绝,她穿过马路,又一路跑回书店,在店门前站定,玻璃里照出她的脸。

  她捧着脸,想扯一扯嘴角,她抬起手又放下,她不敢,她怕纸画的脸会被撑破。

  “你想当人吗?”一个声音飘进她耳朵里,阿秀惶然转身,四处搜寻。

  终于,她的目光落到马路对面那个黑衣女人的身上,那个女人穿着一件黑色长大衣,从颈脖子盖到脚脖子。

  头上戴了顶黑纱帽,帽纱垂下来,遮住半张脸。

  只露出帽纱下的红唇,她嘴唇未动,但阿秀知道,说话的人就是她。

  “你是谁?”阿秀在心里问。

  “我是你的同类。”那女人朱唇未掀,在心里回答阿秀。

  两人隔着马路对望,阿秀还是第一次遇上能与她对话的同类。

  主人屋中有许多纸扎人,那些纸人虽也通晓她的心意,但那到底是不一样的,它们还是纸,它们不像人。

  “你的主人是谁?”阿秀问她。

  黑衣女人慵懒一笑,她从大衣中伸出手来,带着丝绸手套的手上夹着一指细长的烟,另一只手擦开银盒。

  火苗倏地蹿起,隔着马路,阿秀都微微瑟缩,她会笑,她还不怕火。

  黑衣女点燃香烟,她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圈。

  “我的主人,是我自己。”

  阿秀望着她,露出渴望的目光。

  这目光取悦了黑衣女,她将香烟一把掐灭,火星将丝绸手套烫出个洞,但她一点也不害怕。

  “你也想,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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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过你。”阿秀想起来了,小燕差点被这个女人拐走。

  黑衣女笑了,“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遇见他。”

  阿秀茫茫然望着黑衣女,她不懂得自己为什么一定要遇到许彦文,虽然遇到他确实是件很好的事。

  “你该感谢我,只有心思纯正的人,才会给你这样的热爱。”哪怕知道她是纸人,也不后悔。

  足够赤诚的爱才能让纸人生灵。

  他们没有选错人。

  阿秀一动不动,黑衣女人似乎知道她犹豫,她轻笑一下,最后说道“要想当人,就来找我。”

  许彦文拒绝了岑丹的礼物,他无法回答那个问题,但他心里只有阿秀。

  离开孤儿院时已经晚了,许彦文坐电车到书店前,车刚停下,他就跳下车去,看见阿秀站在书店门前,低头等他。

  店门上贴了张纸,店主有事,今日闭店。

  许彦文一下着急起来:“阿秀,你是不是等我很久了?冷吗?”问完又一滞,天当然是冷的,上海冬天的风带着黄浦江的潮气,直刺人骨。

  但阿秀是不会觉得冷的,她无法感知到季节的变化,如果不是他提醒她,她到深秋时还穿着长袖单旗袍,引得路人侧目。

  阿秀摇摇头,示意自己没等多久。

  许彦文刚刚跟孤儿院的孩子们玩闹,出了些汗,又被冷风一吹,用手帕捂着口鼻打了个喷嚏。

  阿秀指指街对面的咖啡馆,许彦文笑着点点头,他们一起走进咖啡馆去,要了两杯热咖啡。

  许彦文握着杯子取暖,他笑着问阿秀:“孤儿院有一个圣诞活动,你想参加吗?是跟孩子们互送礼物。”

  阿秀点了点头。

  许彦文低头喝口咖啡:“那我们喝完就去买礼物吧。”

  阿秀又点点头,她突然伸出手去,纤长玉指覆住许彦文握着杯子的手,指尖在他手背上摩搓一下。

  许彦文呆住了,他盯着阿秀,甚至忘了要把手收回来。

  “阿秀……”

  这是什么意思呢?

  阿秀握住他的手,让他把掌心翻转摊开,她从包里拿出一副羊毛手套,放在许彦文掌中。

  许彦文脸上红晕更甚,他眼睛里透出光来,欢喜得结结巴巴:“给我吗?”

  阿秀点点头,她不愿意让那个女孩的手套戴在许彦文的手上。

  许彦文立刻带上了,他用近乎珍爱的目光看这副手套,然后他想到,他没有礼物送给阿秀。

  “圣诞节那天,我也会送礼物给你。”许彦文戴着手套,赶紧许诺。

  他一时还想不到要送给阿秀什么,不论什么都好像配不上她。宝石太俗气,衣服鞋子又太私密,书又太普通了。

  阿秀看着许彦文念念叨叨的样子,竟觉得胸中充盈着一种从没有过的感情。

  她伸手按住胸口,隔着纸衣,还是那具纸糊竹扎的身体,一切都没有改变。

  黑衣女人一直站在街角,她看见阿秀按住胸口,红唇挑起,露出满意的微笑,她的任务完成一半了。

  许彦文给小孩子们买了糖果,给大孩子们买了笔记本和钢笔,他一直观察阿秀,看她的目光会在什么东西上停留。

  阿秀喜欢漂亮衣服,霍震烨带回来的电影明星画报,她翻得津津有味,到了百货公司,看见这么多时髦衣服,眼睛都转不过来了。

  这跟裁缝铺子里裁旗袍不一样,百货公司都是巴黎刚到的新货,阿秀的目光在衣服上流连,却不伸手去碰。

  许彦文鼓起勇气:“你想要什么,我……我都可以送给你,就当是手套的回礼。”

  他怕阿秀拒绝,阿秀果然摇头,许彦文尴尬着笑一笑,以为是阿秀不愿意接受他的礼物,阿秀却拉过他的手。

  “不能用”她写在他手心上。

  许彦文恍然大悟,阿秀是纸人,白准那里的纸人穿的都是纸衣纸鞋,哪怕穿戏装,身后插的小旗帜也是纸做的。

  许彦文不再说话了,他一直跟在阿秀身边,看她东摸摸西看看,可是什么也没买,偶尔也会遭几个白眼。

  把阿秀送回家去,许彦文又返回百货公司,他把刚才阿秀最喜欢的一件丝绒旗袍和一又高跟鞋买了下来。

  坐车去了三官堂路,提着袋子在所有店铺中,找到一家器具衣服都活灵活现的纸扎店。

  门内接待他的是个黑衣女人,女人抬起头,问他:“你要做什么?”

  许彦文跑得满头是汗,他提着袋中的东西:“这些,能用纸照着做出来吗?”

  一件黑色丝绒提花旗袍,一双暗红色高跟鞋,这是他想送给阿秀的,阿秀可以穿着参加圣诞晚会。

  黑衣女人缓缓点头,望着许彦文微笑:“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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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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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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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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