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朕今天也在等男主篡位[穿书]>第 91 章 番外:最初的缘(一)
  汤圆去世的时候,李锦余很是难过了几天。

  虽然仓鼠同笼养多半会以一方被咬死告终,但李锦余自忖自己是成精的大前辈,对汤圆一直很和善。

  汤圆活了大约五年,在仓鼠界可以算得上很难抵达的高寿。

  这都全靠李锦余提供的灵力滋养。

  李锦余也不是没有想过带着汤圆一起修炼,但未开启灵智的动物不会有意识地储存灵力,根本没法修炼;想要开启灵智就得等待灵力足够多的时候开窍。

  一个难解的死循环。

  李锦余还去问过丁时,丁时也没有办法:“要是这么容易就能修炼成精,那这个世界早就是我们妖精的天下了。”

  丁时还上下打量了李锦余一眼,撇撇嘴,“一般来说,寿命越长的动物开窍的机会越多……像仓鼠这种短命的家伙,这么多年我也就见了你这一只。”

  李锦余怏怏不乐。

  直到汤圆寿命尽了,他也没能成功引导汤圆到修炼之路上来。

  霍采瑜每天看着李锦余闷闷不乐,拿着李锦余最爱吃的东西来哄他:“御膳房新作了核桃酥,陛下尝尝?”

  李锦余接过来“咔嚓咔嚓”啃着,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忧伤:“朕还是想汤圆。”

  霍采瑜见食物没能让李锦余高兴起来,想了想,又拿出了新的东西:“臣前两天做了个新的磨牙棒出来,陛下要试试吗?”

  自从知道陛下有磨牙的需求之后,霍采瑜便私下里寻找对人体无害、硬度刚刚好的木材,为李锦余亲手制作磨牙棒。

  李锦余提起了一些兴趣,拿过来在嘴巴里咬了咬,眼神亮了一些:“刚刚好。”

  霍采瑜见李锦余开朗了一些,唇边笑意也轻松不少:“陛下喜欢便好。”

  想找些东西分散李锦余的注意力,霍采瑜坐下来,拿起桌上的奏折看了几本,想了想:“陛下,要不要出宫走走?”

  李锦余愣了一下:“去哪?出去一次就要折腾一次,好麻烦。”

  皇宫里折腾倒是其次,关键是不管他去哪里,那边的郡县官员就要准备安保接待,被麻烦的还是百姓。

  霍采瑜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去北方三郡。”

  北方三郡是当初打下狡国之后分封的三个郡。荻朝一直在努力促进原来的狡国人与中原荻朝人的互相融合。

  李锦余放下手里的磨牙棒,有些惊讶:“去那边干什么?”

  “东叫郡的桑托不见了。”说起正事,霍采瑜认真了一些,“北狡郡出现了一些牧民失踪的事件。”

  李锦余皱了皱眉:“牧民失踪?”

  “嗯,有人目睹了几个失踪的人,说他们最后见面的时候看起来失魂落魄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这个熟悉的描述立刻让李锦余想到了什么:“狡神的骸骨?”

  “臣也是这么想的。”

  既然涉及鬼神之术,那确实得他们出马。

  李锦余放下了汤圆的事,站起身来:“我们走。”

  ……

  四年过去,草原上遭受大旱与瘟疫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

  当没有外来的力量压迫,任何一片土地、还有土地上的人们都会快速摆脱灾难的阴霾,努力向着更好的明天前进。

  荻朝如此,狡国亦如此。

  李锦余和霍采瑜站在当年的狡国王宫血祭坛遗址的地方,望着前面的土地沉默不语。

  “官兵已经调查过,这片土地上明显有被挖掘过的痕迹。”

  李锦余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片刻后睁开眼:“狡神的骸骨好像确实不在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有些愧疚,“当初应该把狡神的骸骨收起来的。”

  “是我的错。”霍采瑜叹口气,“没想到那个骨头打碎了竟然还有邪气。”

  他们当初打碎了狡神的骨头,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把骸骨收集起来放在一起,之后一把大火焚烧了血祭坛和抛尸坑,想着狡神的骸骨一并被烧毁就彻底解决,再也没有管过。

  没想到那些破碎的狡神骸骨竟然还能发挥作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寻找桑托了。”霍采瑜叫来一旁的官员,“出现牧民失踪的位置在哪?”

  那官员展开地图,指了指地图上画了勾的几个位置:“禀摄政王,在这些地方。”

  霍采瑜看了一眼点点头:“这附近都找过了吗?”

  “北狡郡已经派人搜查过这附近,但什么都没有找到。”

  霍采瑜凝视着那几处牧民失踪的点。

  几个点之间没什么规律,仿佛完全是随机出现。

  但把那些点串起来看,再结合周围的地形……

  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在那边。”

  霍采瑜愣了一下,抬起头正好看到李锦余面朝着一个方向,手指抬起。

  “锦余怎么知道的?”

  李锦余摸了摸耳朵,眉眼间染上一丝得意:“我感应到的。”

  当初和狡神的骸骨争夺狡国气运的时候,李锦余就已经记住了狡神骸骨的气息。

  如今站在这里仔细感应,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那些骸骨所在的位置。

  霍采瑜对着李锦余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笑了起来:“巧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两个人达成共识,翻身上马准备离开。

  那官员赶紧过来问了一句:“摄政王殿下,可要派兵过去?”

  “不必了,你们等着吧。”霍采瑜拒绝道,“我们先过去探探路。”

  若真是狡神骸骨作祟,一般人也帮不上忙,反而容易添乱。

  那官员还来不及说话,就看到霍采瑜抱着李锦余一甩马鞭奔远了。

  他挠了挠头,嘀咕了两句:“不是说摄政王殿下和陛下成亲几年了么?怎么这次过来还带了个人?”

  被摄政王抱在怀里的那男子长相清秀,两人同乘一骑显然关系匪浅。

  官员摇了摇头,叹口气。

  果然皇家人哪有什么真心。

  ……

  有李锦余对狡神骸骨的指引,两个人的方向十分明确。

  之前完整的狡神骸骨都被霍采瑜一剑劈碎了,如今更不在话下。

  所以两个人虽然认真地追着狡神骸骨的方向找,实际上心情比较放松。

  草原辽阔,很少能见到人影,李锦余可以自由地选择形态如果是小小一只仓鼠,就趴在霍采瑜的领口或者头上;如果是人形,就窝在霍采瑜的怀里。

  霍采瑜特别钟爱那双毛茸茸的耳朵,每次都爱不释手,骑马、睡觉都要摸一摸。

  如今天下太平,他们来到草原的心情也和上一次大不相同。

  偶尔路过几个牧民的聚落,李锦余也会打量一下他们的生活。

  荻朝征服狡国之后,对狡国人和荻朝人一视同仁,因为当年草原大旱和瘟疫一同出现,还特意派了很多物资救援。

  前有自家狡王献祭平民、后有荻朝不计前嫌援助,大部分的狡国平民都失去了反抗的动力。

  少部分野心家则被霍采瑾派去的军队看得死死的。

  论起政治斗争,崇尚野性和暴力的狡国自然比不过积淀多年的中原。

  几年下来,草原的局势稳定了不少,原来的狡国人的生活也渐渐稳定。

  有了荻朝提供的农具技术和通商,草原上的人们生活水准大大提高,也不再想着劫掠中原;许多珍贵的药材、上好的牛羊马匹源源不断送到中原。

  一切都很好。

  除了眼前这一位。

  ……

  李锦余望着站在面前的男子皱紧了眉。

  要不是霍采瑜笃定,他完全认不出这人是桑托。

  眼前这个男子上身,身上涂抹了许多暗红色的纹路,周身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刺激他灵敏的嗅觉,让他极为不适。

  他的背后是一个黝黑的山洞,更加浓重的血腥气息从山洞里源源不断溢出。m.33ýqxsś.ćőm

  几乎不用猜李锦余就知道那些失踪的牧民遭到了什么对待。

  最可怕的是,这人脸上嵌满了碎骨头,几乎把全部的脸庞都遮住,只留下两只带着血丝的眼眸,死死地盯着他。

  这些碎骨头拼起来的造型颇有几分即视感。

  李锦余盯着桑托看了一眼,有些不大确定:“狡神的骸骨?”

  当初被霍采瑜一剑劈碎、炸得四面八方都是、又被一把火烧却的狡神骸骨竟然都被桑托一个个找回来了?

  桑托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嘶哑的笑声:“没想到竟然是陛下亲自来了。”

  霍采瑜站在李锦余面前,对桑托直勾勾地盯着李锦余看颇为不爽,手中长剑一横:“桑托,朝廷封你做西荻郡的人,你却利用邪物残害牧民,该当何罪?”

  “不过是蝼蚁罢了。”桑托轻蔑地笑了一声,“这么多的人类,很快不就能生出来了?”

  李锦余皱了皱眉,品出一丝古怪。

  “这么多的人类”?

  他之前和桑托基本没有打过交道,但听霍采瑜汇报过一些和桑托有关系的报告。

  桑托是狡王最宠爱的儿子,被宠得很厉害,虽然打架还算可以,但性子不够稳重、意志力也很差。当初被荻朝抓起来之后,是那批狡国人里最熬不住刑的,老早就交待了关于狡国的情报。

  荻朝攻破狡国王城后,桑托因为最早俯首称臣,得到了西狡郡。见识过荻朝的威风后桑托一直都很听话。

  现在却莫名把自己弄成了这个鬼样子……

  李锦余还没想明白,便听到桑托的声音忽然变得高亢了一些,语气也有了微妙的转变:“你终于来了。”

  李锦余一愣,抬起头来,正好对上桑托有些狂热的眼神。

  “我等了你这么多年、用尽一切力量跨越时空召唤你……终于把你等来了!

  “回到我的身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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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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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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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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