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恋爱天才钱小可>第 65 章 完结章
  江同彦这个“霸总”真的很下流!

  但是钱小可喜欢。

  钱小可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说话的时候,钱小可脸蛋红红,耳朵红红,他下意识就开始脑补俩人在那张大办公桌上这样那样的画面,实在是有伤风化,但是他好喜欢!

  “唉,我也好下流。”钱小可发自内心地感慨了一句。

  “挺好的,”江同彦跟他腻歪,“对自己老公下流,值得提倡。”

  钱小可嘿嘿地笑,笑着笑着就开始对着人家动手动脚。

  俩人都来了兴致,准备在这里以“优雅又不失性感”的方式告别这一年,结果,钱小可的手机响了。

  来电人是周末。

  江同彦嘀咕:“不理他。”

  “哎呀,我得接电话。”

  是这样的,现在,周末对于钱小可来说非常非常重要,是月老、媒人一样的存在,是他的小爱神,要好好呵护,要有求尽可能应。

  毕竟,他跟江同彦是在人家的生日宴上认识的。

  江同彦像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在钱小可身上,一脸怨念地听着钱小可打电话。

  “好呀好呀!”钱小可说,“不会不会,我们去!”

  一听“我们去”三个字,江同彦一惊,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等到钱小可挂断了电话,江同彦问:“我们去哪儿?”

  “晚上去跟周末他们一起跨年!”

  钱小可满脸都写着兴奋,江同彦满脸都写着拒绝。

  跨年夜江同彦是有计划的!

  他的计划是拉着钱小可在家吃大餐,吃完了一起在被窝里看恐怖片,看着看着钱小可就会因为害怕钻进他的怀里,然后两个人伴着恐怖片的鬼吼鬼叫大干一场!

  多刺激!

  多美妙!

  为什么要跟周末他们凑一块儿啊?

  为什么就不能给恩爱小情侣一点儿私人空间呢?

  “钱小可,你冷静点。”江同彦说,“跨年夜,我们自己在家做A不好吗?”

  不好吗?

  在家做A,从今年做到明年,多美啊!

  钱小可攥着手机,笑得小脸蛋鼓鼓的,他对江同彦说:“咱们俩在一起之后还没好好跟周末他们俩一起吃个饭呢,你想啊,以前都是他们跟我们秀恩爱,这次我们可以秀回去了耶。”

  钱小可真的太懂江同彦了,在这方面,江同彦的虚荣心强到不可想象,但凡告诉他可以秀恩爱,这人就可以抛弃一切立刻上场。

  唉,三十岁了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就是这么爱秀。

  果然,江同彦立刻眼睛就亮了。

  做A什么时候都能做,但秀恩爱是需要时机的。

  “行,我们去。”江同彦说,“几点啊?”

  “周末联系餐厅呢,今天不太好订,说是订好了再告诉我。”

  江同彦灵机一动,打了个响指,然后拉着钱小可就往外走。

  “咱俩去之前准备准备。”

  “准备啥啊?”

  俩人锁好门,江同彦给钱小可戴好帽子系好围巾,跟照顾小孩儿似的对待他家小可人儿。

  江同彦跟钱小可手牵着手进了电梯:“买套情侣衫,既然要秀恩爱,那就要把细节也做好!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

  钱小可忍不住笑他幼稚。

  “那你要不要跟我穿?”

  “要!”钱小可举手,“我可以自己选款式吗?”

  “可以!”江同彦也不管电梯里的摄像头,直接在人家脸蛋上亲了一口,“你老公批准了!”

  钱小可笑着瞥了他一眼,心说:你不批准,我就不穿!

  因为江同彦把这个“重任”交给了钱小可,这直接导致他一个三十岁、身高直逼一米九的大男人穿了一件皮卡丘的黄色毛衣跟周末他们坐在高级餐厅里吃饭。

  钱小可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觉得这样的江同彦可爱爆了,很想不分场合立刻跟对方亲亲抱抱。

  至于周末跟程森看到穿成这样的江同彦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一点儿都不重要,因为他们,不是主角。

  主角江同彦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他觉得这过分幼稚了,但钱小可喜欢他就开心,这个男人就是这么有原则。

  四个人坐在餐厅里吃着牛排喝着红酒,江同彦十分贴心地给钱小可切牛排,恨不得一小口一小口喂给人家。

  周末说:“我还真没想到老江谈起恋爱是这样的。”

  钱小可笑得眼睛都快没了,嚼着嘴里的肉,咽下去之后问周末:“他以前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样啊?”

  钱小可还挺好奇的。

  因为俩人自打认识以来,钱小可看到的江同彦就是谐星一般的存在,总是一本正经地说着、做着有意思的事情,到现在钱小可再回忆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事,还是能笑出声来。

  江同彦真的很可爱,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周末看看江同彦,然后对钱小可说:“我以前一直当他是个专心搞事业的社会精英有为青年,头脑精明双商极高。”

  钱小可满头问号,他看了看周末,又看了看身边穿着皮卡丘毛衣的江同彦。

  “你认真的吗?”在钱小可看来,江同彦虽然比他大三岁,但是他俩凑一起就是一对儿恋爱脑,怎么都看不出江同彦“双商极高”。

  程森在一边点头:“以前确实是的。”

  钱小可头上的问号更多了。

  他小心翼翼地问:“难道,是我拉低了他的智商?”

  坐在一边喝红酒的江同彦差点儿呛着,他为了不让钱小可胡思乱想,赶紧解释:“是你丰富了我的人生。”

  钱小可扭头看他,不懂。

  “以前我的生活太无趣,”江同彦说,“生活无聊,又搞不到对象,所以只能专心搞事业。”

  钱小可幽幽地问:“那,开始搞对象,就不搞事业了啊?”

  江同彦心说:都能搞对象了,谁还搞事业啊!

  但这不符合他霸总的人设,霸总要爱□□业两手抓,两手还都要硬。

  江同彦说:“以前呢,我是百分之百的精力放在工作上,但是自从遇到了你,因为你实在太可爱,所以勉强分了百分之八十的精力给你,只有百分之八十,你不要太骄傲。”

  他一本正经开始胡说八道,但却说得对面俩人直翻白眼,旁边的钱小可笑得灿若桃花。

  “不要这样啦,”钱小可娇羞地捶了他一个小粉拳,“还是要多放点儿心思在工作上的。”

  “没事儿,不需要。”江同彦抓着他的手亲了一口,“咱家的钱都够咱俩挥霍到下辈子了。有钱,不虚。”

  说完,江同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拉着钱小可的手给对面的两人看:“看见了吗?”

  周末扫了一眼钱小可手上的钻戒:“我还没瞎。”

  这求婚戒指钱小可平时是不戴的,实在太夸张了,平时工作也不方便,但是不戴归不戴,还是要每天都带在身边的。

  钱小可的钻戒每天就放在他的双肩小书包里,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上场,就比如现在。

  “我们俩准备结婚了。”江同彦说话时那叫一个得意,“等过完年,带我们家小可回美国结婚去。”

  程森冷笑:“他没有婚假。”

  “没事儿啊,”江同彦说,“不虚。”

  他有理有据地对程森说:“首先,元旦之后他就调到楼上归我管了,我说他有假期,他就有假期。”

  程森翻了个白眼。

  “其次,就算没有假期,他请事假我们也不虚,不就是扣钱么,扣呗,我们有钱!”

  程森又翻了个白眼。

  钱小可不好意思了,偷偷捏了一下江同彦的大腿,让他别说了。

  周末被这俩人逗得直笑,笑得脑壳都疼。

  “你俩差不多得了啊,跟我们面前秀什么恩爱呢!”

  “不是故意秀恩爱。”江同彦微微一笑,“只是真情流露罢了。”

  程森吐槽他:“真应该给你录下来,让你看看自己现在究竟是一副怎样的嘴脸。”

  周末托着下巴看对面的俩人,嘀咕着:“说来也是神奇,我那一场生日宴,凑了两对有情人。”

  他自己感慨:“我怕不是月老转世。”

  “我看你是因为乱点鸳鸯谱被贬下凡间了,”江同彦说,“当初你牵的红线可不是这样的,我们都是自食其力自作自受。”

  “老公,”钱小可拍拍他,“自作自受不是这么用的。”

  “那咋用?”这俩人开始讨论起成语来。

  周末笑着看他们,说:“也对,是我识人不清,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真不应该把你跟索炀往一起凑,你俩画风都不一样。”

  听见索炀的名字,钱小可点了点头说:“对的,一个是写实派大帅哥,一个是……”

  江同彦转过来看他:“注意措辞啊!”

  “一个是Q版大可爱!”

  江同彦对他这个形容表示十分满意,并且奖励了他一个热情的吻。

  “……我真是错得离谱,”周末说,“何必叫你们一起来吃饭呢。”

  程森笑着揉了一下周末的头发:“待会儿让老江付钱。”

  “我看行。”

  江同彦今天心情好,买单就买单,不差钱。

  为了表示自己是个财大气粗的霸总,他甚至又给钱小可加了一份牛排,生怕自己家小宝贝儿吃不饱。

  恋爱中的霸总就是这么贴心,江同彦凑到钱小可耳边,小声说:“宝贝儿,多吃点,今天咱们回去后要一直搞到天亮呢,你得提前补充点儿体力才行啊!”

  对于跨年,其实周末还有别的计划,他这人也是个不能消停的主儿,属于那种“有节日要蹦迪,没有节日创造节日也要蹦迪”的类型。

  他原本是打算四个人吃完饭一起玩去,然后喝着小酒跳着舞,这样把年给跨了。

  当然了,事实上,最开始这个计划里还有两个人,但那两个人拒绝了他的邀请,至于那两个狠心的男人,他们一个叫沈徽明,一个叫索炀。

  周末算是发现了,自己这这些朋友,还是钱小可最可爱。

  殊不知,他这也是真心错付,这俩人之所以会答应他过来一起吃饭,也并不是真的想跟他们这对儿“老夫老夫”携手跨年,只是为了秀秀恩爱。

  快吃完的时候,周末提起了自己蹦迪跨年的计划,钱小可扭头看了看江同彦。

  钱小可其实只是看着蠢蠢笨笨,人家精明着呢,坏人让江同彦做去。

  江同彦倒是也不在乎当坏人,反正又不是没当过。

  “不行,”江同彦说,“等会儿吃完饭我跟小可就要回家了。”

  “回家?”周末手里的叉子差点儿掉了,“你们还是人吗?”

  江同彦理直气壮地点头:“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应该是的。”

  周末翻了个白眼:“一个个,白眼狼!”

  “此话怎讲呢?”江同彦问。

  “我可是你们的月老!你们俩,还有那对儿没来的,有了对象忘了我,”周末撇撇嘴嘀咕,“你们的良心就一点儿都不会痛吗?”

  钱小可笑嘻嘻地打圆场:“你不是还有程总嘛,你们俩一起甜甜蜜蜜过二人世界,多好啊。”

  周末看看程森,把这人打量了一遍。

  “是挺好的,”周末说,“但每年都是我们俩,都过不出新意了。”

  看吧,这就是新人跟老夫老夫的强烈对比。

  钱小可跟江同彦这对儿新人正处于任何节日都要俩人腻歪着过的阶段,而周末跟程森已经腻歪了好几年,腻歪不出新花样,只能从身边人下手寻找刺激了。

  程森笑笑,突然抬手搂过周末,凑上去亲了一下。

  “哎呀!”钱小可做作地捂住眼睛,“非礼勿视!”

  江同彦使劲儿扒拉他脑袋:“你装什么呢?”

  钱小可从分开的指缝偷看人家亲嘴儿,然后跟江同彦说:“他们俩平时从来不在我们面前亲热的,可有原则了。”

  周末虽然看着浪,但他跟程森相比于钱小可跟江同彦,那可矜持多了,人家程森是个正经老板,绝对不会在自己公司或者员工面前搞那些没羞没臊的事儿。

  只有江同彦脸皮厚。

  “程总是我老板耶,”钱小可说,“我竟然看见他们俩亲嘴儿了,我会被灭口吗?”

  钱小可抱住江同彦的胳膊:“我好怕看不到新年的太阳哦。”www.33ýqxsś.ćőm

  江同彦忍不住被他逗得笑出了声:“我还是你老板呢,你跟我亲热的时候,怎么不担心我把你灭口呢?”

  钱小可抿嘴看着他笑,笑着笑着说:“因为你是我老公。”

  那边俩人只是简单地亲了一下,结果这边俩人又腻歪上了。

  周末说:“行吧,看起来不跟他们俩一起跨年是好事儿,我可受不了他俩这样。”

  周末怀疑这俩人身上装了磁铁,异性相吸那种——一个骚1一个骚0,是相吸没错了。

  四个人吃完饭,江同彦十分主动去买单,出门的时候程森跟他提了一下最近看的房子,说是有两套还不错,元旦之后可以去看看。

  等到程森跟周末走了,钱小可小声问江同彦:“你真的要买房子啊?”

  “真的啊,”江同彦说,“回来定居了,房子迟早都是要买的。”

  他俩站在路边,发现天上开始飘起了小雪。

  “哟,今年最后一天,这老天爷还挺配合。”江同彦抬手,用手心接雪花,“竟然下点儿小雪烘托气氛。”

  钱小可把自己的手搭上了江同彦的手心,跟人家握着说:“老江,我想问你点儿事。”

  “行啊,”江同彦说,“现在问还是回家问?”

  江同彦双手握住钱小可的手,给他搓了搓又呼了呼:“冷不冷?”

  其实挺冷的。

  年底了,都进入腊月了,北方的这个季节,真的冷。

  “回家说吧,”钱小可说,“我们一边等着跨年一边说说贴心话。”

  钱小可其实都想过,就算江同彦不拒绝周末一起跨年的提议,他也得找个借口“下次一定”,因为几天前他就开始列大纲打草稿,准备在今天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好好跟江同彦聊聊天。

  他们俩进度算是很快的,从认识到在一起,从吵吵闹闹到如胶似漆,其实加在一起一共也没多久,钱小可虽然已经渐渐可以接受自己过上了梦一样的甜蜜日子,但还是会觉得,自己太被命运厚待了,他要更认真一点才行。

  钱小可跟江同彦很少会凑在一起说什么正经八百走心的话,俩人总是嘻嘻哈哈腻腻歪歪,肉麻话没少说,江同彦的语言天分可能都用在这里了,但一直这样也不行。

  还是要走心一点儿的。

  钱小可之前总是找不到好的时机,因为他们俩实在都不是什么有自控力的人,总是刚聊个开头,就滚上了床。

  这不行,钱小可今天晚上说什么也要聊完贴心话再跟江同彦行身体上的快乐!

  俩人上了出租车,江同彦说:“后天咱俩看车去。”

  “啊?”

  “早就应该买车了,”江同彦捏捏钱小可的手,“天天上下班打车太不方便。”

  钱小可点点头,表示他对车一窍不通,只知道奔驰很贵,奇瑞QQ比较适合他。

  不过,适合归适合,以前的钱小可也没想过要买车,且不说他有没有钱的问题,他连驾照都没考下来。

  上班这些年,他其实一直以来的愿望是买个小电动自行车,灵活,还不怕堵车,岂不妙哉。

  “在想什么?”江同彦发现他自打从餐厅出来就时不时走神,“你喜欢什么车?”

  “爱玛电动自行车。”钱小可说,“我之前做过市场调研,这个品牌好像还不错。”

  江同彦一愣,然后搂着他笑了起来。

  俩人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其实按照江同彦的计划,他俩应该去洗澡然后做大人做的事儿了,这个时间刚刚好,洗澡洗半个小时,还能“鸳鸯戏水”一下,出来之后好好亲热,然后伴着十二点的钟声,这边射了,那边也跨年了。

  非常愉快。

  但钱小可今天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他今天要走心。

  “我买了酒。”钱小可说,“我们先去洗澡,然后去阳台喝着酒聊着天,准备跨年,好不好?”

  江同彦心说:这跟我想的跨年不一样啊!

  他是要搞黄色的!

  不过既然钱小可这么说了,江同彦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儿啊?”江同彦一边给钱小可把羽绒服挂好,一边有点儿担心地问他。

  钱小可冲着他傻笑:“是啊,我要好好跟你告白嘛。”

  江同彦才不信他这一套,捏捏他的脸,一把将人抱起:“行吧,那咱俩先洗澡,洗完了你给我好好告白!”

  钱小可是很真诚的,计划这个晚上,计划了一个多星期。

  两个人洗完澡出来,穿着一样的睡衣,拿着酒去了阳台。

  钱小可买的酒是那种酒精度数可以低到忽略不计的果酒,味道好,又不至于太甜,俩人喝个气氛。

  他们坐在阳台的小椅子上,江同彦说:“等以后咱们买大房子,弄个大阳台。”

  江同彦记得钱小可说过喜欢大阳台。

  钱小可听他这么说,笑得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好啊。”

  他给江同彦倒酒,抿抿嘴,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场。

  他们俩实在不适合这样的画风。

  钱小可跟江同彦,俩人从一开始就是欢乐喜剧人,突然画风一变要走心,钱小可突然就害羞起来了。

  “你今天很奇怪哦。”江同彦喝了口酒,凑上去亲了他一口,“好甜。”

  “我甜还是酒甜啊?”

  “酒不甜,”江同彦故意笑着问,“你说,是什么甜?”

  钱小可笑,指了指自己:“我。”

  俩人互相看着对方傻笑,笑了会儿,钱小可抬手揉揉鼻子:“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开场白。”

  江同彦拿着酒杯疑惑地看着他,沉默几秒,然后突然一拍大腿:“钱小可,你小子该不会是要跟我分手吧?”

  “啊?”钱小可娇躯一震,“啥啊?”

  “不是吧?”江同彦吓的从尾椎骨开始往天灵盖蹿电,甚至做好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准备“我不同意!”

  “啊?”

  “钱小可,你这个爱情骗子,骗了我的身又骗我的心,现在玩够了就要把我给抛弃,你还是人吗?”

  钱小可看着江同彦在那儿假哭,觉得江同彦真的是入错了行,如果当初去演戏,现在应该已经是顶流演员了。

  “我没有啦,”钱小可戳戳江同彦的胸,“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好爱你。”

  真的好爱你。

  钱小可一扫往日嘻嘻哈哈的样子,很认真地看着江同彦:“其实我早就想说了,虽然你一点儿都不符合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幻想的梦中情人的样子,但那一点儿都不重要,因为从我二十七岁开始,我的梦中情人就是你了。”

  江同彦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是某不知名rapper,当初这位不知名rapper跟女朋友告白的时候,特意写了一首歌给他女朋友,那会儿大家就都说“不怕rapper耍流氓,就怕rapper唱情歌”,现在他想把这句话改改。

  不怕喜剧人不正经,就怕喜剧人说情话。

  钱小可说起情话来,江同彦实在有点儿招架不住啊。

  “今天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个了?”

  “因为今天这个日子很特别,”钱小可勾勾他的小手指,“年底了么。”

  江同彦笑:“对,特别。”

  他往钱小可身边凑了凑,握住对方的手:“你突然这么正经,我还挺不好意思的。”

  钱小可也不好意思,他俩实在不适合这样的画风。

  “那我快点儿说,说完咱俩好□□。”

  江同彦笑出了声:“果然,你就是个‘小黄人’。”

  钱小可嘿嘿地笑,然后靠在了江同彦怀里。

  “我以前真的喜欢过好多人。”钱小可说,“可是他们都不喜欢我。”

  “那是他们瞎。”

  “是啊,”钱小可说,“吴彦祖啊,金城武啊,木村拓哉、小栗旬,他们都不喜欢我。”

  “……”不是要走心的吗?这又在干吗?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以我自己的真实条件,其实人家也不会看上我。”

  江同彦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钱小可。

  “我以为我要孤独终老了,”钱小可说,“因为你知道的,我不愿将就。”

  我不知道。

  但得亏你之前没跟别人将就,要不咱俩估计就搞不到一块儿了。

  江同彦嘴上不说话,但心里活动那叫一个丰富。

  “我最近一直在回忆咱们俩的初见。”钱小可笑了,“第一次是在周末的生日宴,我其实一开始就有点儿喝多了。”

  虽然大家都说假酒害人,但周末的真酒也挺坑人的,把好好一孩子喝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

  到现在江同彦还记得那天晚上钱小可哭得跟个泪人似的趴在自己身上嚷嚷:哥哥!我好惨啊哥哥!我就是那没人疼没人爱地里一棵快要烂掉的小白菜!

  怪滑稽的。

  “不过最开始的时候理智多多少少还是在的,于是就帮着沈老板制造了一下他跟索炀大帅哥的独处机会。”钱小可说完,还嘿嘿地笑。

  是,那时候他们都在周末的生日宴上,跳舞的时候钱小可落单,没有舞伴,刚好看见沈徽明也是一个人,于是就凑了过去,后来发现沈徽明的眼睛一直粘在索炀身上,而当时索炀的舞伴是江同彦。微醺的钱小可小伎俩可多了,毕竟读过那么多……**小说,什么套路不会啊!

  那时候的钱小可帮了沈徽明的忙,后来他才意识到,其实冥冥之中也是帮了自己。

  他在一曲终了大家交换舞伴的时候,故意跟索炀换了,那是他第一次跟江同彦近距离接触。

  跳完舞之后钱小可又跑去喝酒,再往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一觉醒来已经光溜溜地躺在了江同彦身边,那会儿他真的觉得自己一定是在酒后跟这人乱性了。

  他们这对儿欢喜冤家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钱小可回忆的时候,竟然眼睛酸酸涨涨的,想哭。

  “得亏你当初帮着沈徽明,”江同彦笑着说,“要不,估计咱们四个现在全都单着呢。”

  江同彦心里也明白,他跟索炀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当初周末是想撮合他们俩,他也觉得索炀符合一切他理想恋人的标准,可理想是理想,面对索炀的时候,他从来没有面对钱小可时这样的心动。

  “所以说,我其实可聪明了。”钱小可在他怀里蹭了蹭,“老公,我真的觉得我特别幸运。”

  江同彦抬手,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也是。”

  “不不不,我比你更幸运点。”钱小可说,“因为你太好了。”

  “说什么胡话呢?”

  “不是胡话,我认真的。”钱小可说,“事先声明,我没有自卑。”

  江同彦笑:“行,你接着说。”

  “我只是觉得,站在外人的立场来看,无论从哪个方面,我都配不上你。”

  江同彦皱起了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不要想那些。再说了,咱们俩恋爱结婚,关别人屁事。”

  钱小可咬着嘴唇笑:“是哦!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而且,我觉得虽然我的其他条件确实跟你不匹配,但我的爱一点儿不掺假,这就够了。”

  “真乖。”江同彦心满意足地给了钱小可一个带响的吻。

  “唔!还没说完呢。”钱小可轻轻推开他,“但是尽管如此,我也得努力了。”

  “努力什么?”江同彦故意逗他,“要给我生孩子吗?”

  “烦人!正经一点么!”钱小可摸摸自己的肚子,“我都已经怀了龙凤胎,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又开始了!

  江同彦抱着他哭笑不得。

  但是他就喜欢这样的钱小可,小精灵一样,永远让他的生活充满了生机。

  “我是觉得,我也要变得更好。”钱小可被江同彦抱在怀里,下巴搭在人家的肩膀上,他轻声说,“老公,我没有拿得出手的学历,没有牛逼哄哄的背景,一直以来还总是得过且过,虽然看起来好像在很努力地工作和生活,但事实上,我还是□□于现状了。”

  “嗯?谁说你什么了吗?”

  “没有,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钱小可亲了亲江同彦的脖子,“是你让我想变得更好。”

  钱小可以前看到过一个理论,是说好的爱情是能够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的,真正相爱的两个人不是一定要看向对方,而是要并肩看向同一个方向。

  钱小可因为江同彦,想要变得更好。

  江同彦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他就算没办法爬到山顶跟对方并肩,也希望自己不要一直甘于平凡缩在山脚下,至少也得往山腰走一走。

  “我可是江同彦的老婆,我怎么能认输呢!”钱小可士气满满,“我已经制定好了学习计划,新的一年,要开始努力了。”

  江同彦把人抱得很紧,他其实很想告诉钱小可,根本不用努力,什么样的钱小可都是他的宝贝,但转念一想,开口时,说的却是给钱小可加油打气的话:“你就是全天下最聪明最牛逼的诱受,江总贴身助理这个职位给你留着,等着你有一天不用身体交换上位的资格,凭本事能把办公地点从前台搬进我隔壁的办公室。”

  钱小可笑了,笑得眼睛红红的,他在江同彦怀里撒娇,嗯嗯地应着。

  “我好开心啊。”钱小可刚说完这句话,外面的钟声响了。

  不远处的小广场,有很多年轻人聚在那里一起跨年。

  钟声,烟花。

  夜晚被点亮了。

  新年到了。

  江同彦轻轻地吻了一下钱小可:“宝贝儿,新年快乐。”

  钱小可眼睛亮亮的,看着江同彦:“老公,新年快乐。”

  俩人在阳台接吻,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酒瓶,可是没人收拾,因为他们俩相拥着回屋□□去了。

  被脱掉衣服之前,钱小可偷偷把一个信封从睡衣口袋里拿出来塞到了江同彦的枕头下面,那是他写给对方的情书,整整写了两页纸。

  等做完了再让江同彦看吧。

  这是钱小可在新的一年里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在信的最后,钱小可写——

  鲁迅说过:江同彦必须一辈子都跟钱小可在一起。

  好吧,鲁迅没说过,这句话其实是莎士比亚说的。

  但不管是谁说的,你都要跟我白首偕老,知道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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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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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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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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