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哧了一声,张开双臂,别别扭扭地迎上去。
贝果夏撞进他怀里,抓住他的手臂,顺着肩头给了他一个过肩摔:
“嘭——”
伴随着后背落地的声音,康斯坦丁发出痛呼。
贝果夏消了这口恶气,环顾四周。
跟世界末日现场似的,天地间满目疮痍,又是狼烟又是火,又是哀嚎又是血。
不知道的还以为鬼子出村了。
他蹲下来,薅薅康斯坦丁的头发,问:“这是哪?你躲在这干嘛?”
康斯坦丁扒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我死了可不就在地狱么?”
贝果夏大为惊奇:“你也太有自知之明了——不过我怎么也在这儿?”
康斯坦丁做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高深莫测地说:
“我让你下来陪我,你可不就在这儿了么?”
话音未落,贝果夏熟练地伸出罪恶的双手,再度把他掐得花里胡哨的。
贝果夏万万没想到,自己一个红领巾的佩戴者,雷锋的接班人,只因为助人为乐,转眼间沦落到地狱里去了。
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人心败坏……
这丫怕不是个天生祸害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余火重燃,一边勒着康斯坦丁的脖子,一边斥道:“都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倒好,不光自己下地狱,还要鸡犬跟着……呃……”
好像把自己骂进去了。
康斯坦丁被他夹着还在幸灾乐祸地笑,鼓动着:“继续说啊,继续说啊。”
贝果夏松开手,无奈地叹道:“我真是被你气疯了。”
康斯坦丁只是发出嘲弄的笑声。
贝果夏气不打一处:“笑毛线?我告诉你,你那十个前任可都以为你死了,在葬礼上哭呢,等你回去,背着键盘一个个登门道歉去吧。”
康斯坦丁奇道:“我为什么背键盘?”
“跪在键盘上道歉啊,不然你背着榴莲也行,荆棘也行。”
康斯坦丁翻个白眼,抖抖烟灰:“你都说是前任了,我理她们干什么?”
他扯着贝果夏的袖子,说:“走吧,我带你参观参观地狱。”
贝果夏的兴趣又上来了,完全是出于写手的好奇心。
地狱啊,上一个参观地狱的人还叫但丁呢。
人家写了一部《神曲》,发售了好几百年,长盛不衰。
销量仅次于《圣经》。
说到销量仅次于《圣经》,又有件让贝果夏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为什么国外一提到销售量,就要用“销量仅次于《圣经》来总结?
在《小王子》和《安徒生童话》这些世界著名童话书上看见这句话就算了。
《暮光之城》和《五十度灰》也能号称“销量仅次于《圣经》”?
感觉像看见营销号在说“《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销量仅次于《鲁迅全集》”。
看来外国人就算没墙,精神生活也挺空虚的。
看着地狱,贝果夏回忆《神曲》的内容:
按照但丁那位老仁兄的说法,地狱形似一个上宽下窄的漏斗。
漏斗的中心在耶路撒冷,越往下的灵魂罪孽越深,直到地心。
可但丁毕竟只是一介意大利人,对米粒尖的意识形态认识不足。
如果是米粒尖尤其是纽约人来写,地狱的中心八成是在新泽西。
在布满瓦砾的焦土上走着,贝果夏纳闷地问:“我还是不明白,你真的死了?为什么你能把我拖进地狱?”
“我没死。”康斯坦丁解释,“很早以前我愚弄了地狱三王,一旦我死了,他们就得为我开战,所以谁也不能杀死我。”
贝果夏一听到“三王”和“开战”,脑海中立刻涌出大量的《地狱魔君囚-禁我》《我在地狱当万人迷的日子》《全地狱都是我的情人》这些知标题便晓内容的小说大纲。
他端详着康斯坦丁:
夹着烟头的手指微微泛黄,蓄着胡须的脸颊颇有几分沧桑。
贝果夏忧心忡忡地问:“地狱的红颜祸水都长成你这样?”
——那这地方得多饥-渴啊。
康斯坦丁反问:“这是重点吗?”
贝果夏一拍脑袋:“也是,说不定路西法和米迦勒起矛盾,拿你当第三者刺激人家。”
纵然是康斯坦丁,面对他的胡说八道也很是无语:“你怎么一点对信仰的虔诚都没有?我还以为我才是最愤世嫉俗的那个,没想到你压根不把地狱当回事。这么心大,当心吃苦头。”
贝果夏抱起双臂,若有所思:“我死了应该去地府拜见阎王,不归路西法管。”
康斯坦丁不再理会他的胡言乱语。
贝果夏在心中抱怨:“他不理我了。”
系统:“可能他已经看出来,你有自成一体的逻辑思维,和你争论,他只会被拉到同一境界,然后被你用充分的经验打败。”
贝果夏想:“……这话好像不是形容智者的。”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康斯坦丁突然开口说,“你知道地狱为什么是三王吗?”
贝果夏认真回答:“三国的开头就说了,‘婚久必离,合久必婚’,肯定是路西法,米迦勒和加百列吵架,一怒之下双双离婚分家(地狱)。”
康斯坦丁说:“前半句还像点话,后半句很扯。”
顿了顿,他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一直认为米迦勒和路西法是恋人?这到底是怎么产生的误解?”
贝果夏惊呼:“难道不是?”
他自言自语:“看来另一个猜测才是对的:路西法和耶和华是一对。”
康斯坦丁:“……算了,你开心就好。”
然后康斯坦丁继续他的故事:
睡魔墨菲斯来到地狱,想要拿走他被恶魔偷走的冠冕。
在引路恶魔艾崔根的带领下,墨菲斯来到路西法的宫殿。
登上流着鲜血的台阶,他见到在此恭候多时的路西法。
金发,白色长袍,恶魔的漆黑羽翼。
此时,路西法已经统治地狱百年,距墨菲斯上次拜访地狱,也已经过了百年。www.33ýqxsś.ćőm
期间,地狱内战导致权力分化,地狱的统治者不再只有一个。
取而代之的是路西法,别西卜和阿撒兹勒的三王统治。
(“不是加百列,路西法和米迦勒吗?”贝果夏好生失望。
康斯坦丁:“你且住口。等会再胡言乱语。”)
路西法听到墨菲斯的要求后,召集了全地狱的恶魔到他们面前,让墨菲斯辨认是谁偷走了冠冕。
但同样,墨菲斯也被全地狱的恶魔所包围。
纵然拿到冠冕,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果然,在墨菲斯拿到冠冕后,路西法露出狰狞的面目:
“这里有上百万个地狱强者,梦境在地狱里无法发挥真正实力,现在告诉我,墨菲斯,我凭什么放你走?”
康斯坦丁不再说话。
贝果夏等了片刻,等不到下文,忍不住好奇地问:“然后呢?”
这“康老先生”却买起关子,不肯往下说。
贝果夏急得抓耳挠腮,问:“你老人家该不会想让我充钱开个vip才能看见结局吧?”
康斯坦丁不肯剧透,贝果夏也只好放下这件事,转而欣赏地狱的“风光”。
地狱里,空气污浊不堪,散发着硫磺的臭味,温度居高不下。
没走多远,汗水便将衣服黏在身上,天空昏昏暗暗,三米之外人畜不分。
贝果夏口干舌燥地问:“这里有水吗?”
康斯坦丁指了个方向:“这里只有一汪血池。在那边。”
古人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说法。
现代人也有“绝世兵王跳进湖中洗净身上的血污,并大口畅饮一番”的豪迈。
可贝果夏既不是岳飞也不是兵王。
站在血池旁,闻着里面比屠宰场还要冲鼻子的腥味,他还是吞着唾沫退却了:
“恶魔们该不会就在这里面洗澡吧?”
康斯坦丁诧异地否定:“怎么会?这里又不是恒河。”
沿途看到的魔鬼尊荣千奇百怪,天残地缺,不忍直视。
非要形容的话就是:
他们各个都像是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结果被人迎面泼了两坛子浓度百分之九十五的硫酸。
哪家造星公司的后期能把这里的魔鬼ps成帅哥,有生之年都不用担心公司倒闭团队解散。
贝果夏问:“这里能拍照吗?有些景区不能拍照。”
康斯坦丁反问:“你心态这么好,真以为自己是来度假的?”
贝果夏老实回答:“既来之则安之。但丁来地狱亏就亏在没带着照相机,只好苦哈哈地写了一万四千余行诗句来描写自己看见的东西,他要是带了照相机,一本相册给读者的冲击感绝对胜过千言万语。”
康斯坦丁嗤笑道:“你不是写手吗?这么贬低自己的职业?”
贝果夏不以为然地说:“本来嘛,约画稿就是比约文稿贵。”
因为康斯坦丁没有手机,贝果夏只好看着路过的恶魔不停地念叨:
“这些都是珍贵的影像资源。你看看那个恶魔,你看他脑袋扁了,脑浆外冒,这里面一定充斥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爱恨情仇,扩写出来就是一篇小说。”
康斯坦丁头都没回,懒洋洋地说:“你想多了,他是走夜路时被楼上掉下来的花盆砸死的。”
贝果夏吃了个瘪,但没伤到感情,继续说:“你看那个恶魔,他生前肯定不是长成这样的,说不定他当时很年轻很英俊,死后变成妖怪的心路发展也能写一篇……”
康斯坦丁看看,说:“你想多了,他生前就长这样。”
贝果夏顿时感慨:“活人哪能长这样?他的人生肯定就是一部传奇!”
康斯坦丁好奇地问:“你看着恶魔不觉得可怕?只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贝果夏问他:“你没玩过古董吧?”
康斯坦丁摇摇头。
“下次可以试试。”贝果夏建议。
康斯坦丁:“……你想让我试什么?千年的雷神锤还是万年的封魔阵?”
“你都有?”贝果夏感兴趣地问。
康斯坦丁摇头。
贝果夏认真地说:“恶魔其实就和古董一样,论外表全是一堆破烂,重要的乐趣是运用想象力,联想以前在它们身上发生过什么事。”
康斯坦丁似笑非笑:“这么说,你还挺喜欢地狱的?”
贝果夏发出文人的感慨:“站在这里让我文思如泉涌。”
康斯坦丁拉长音调问:“那我让你永远留下来好不好?”
这回贝果夏老实了,擦着汗说:“不用,谢谢。这里太热了,交通也不方便,我真想体验人间疾苦可以去南、非。”
顿了顿,贝果夏想到什么,继续发出灵魂疑问:“我奇怪了,这地狱里难道全是文人学者?就没有一个资深技术宅或者工业党出来拉条电线或者造个空调吗?”
突然,有人在他身后发出感慨:“你这个说法很有意思。”
贝果夏连忙后退一步,转身,看见一个长着黑色双翼,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的金发男人。
康斯坦丁抽着烟,对这个男人的出现既不惊讶,也没什么兴趣的样子。
这金发鸟-人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问:“如果是你,会怎么改造地狱?”
贝果夏见康斯坦丁没有答话的意图,便说:“只有一句口诀。”
“什么?”
“要致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贝果夏严肃地说,“搞基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没有之一。”
贝果夏用他玩各类城市建设游戏的丰富经验,在地狱的焦土上画了一张设计图。
金发鸟-人看完,说:“你的构想很有意思,但我管理地狱不是让恶魔们享福的,是要折磨他们,让他们吃苦的。”
贝果夏不开玩笑地说:“搞基建是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
“你刚刚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贝果夏深吸一口气,解释:“繁多的体力活,大量的脑力活,还有你们这里的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各种只有动手了才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难题——要享受快乐先得解决这些困难。这难道还不痛苦?”
“对了,”他后知后觉地问:“你刚刚说什么?你管理地狱?”
金发鸟-人傲然地说:“我就是地狱之主,路西法。”
他等着贝果夏露出该有的表情。
这种敬畏和恐惧他已经从不同的人脸上见过千千万万遍。
而贝果夏一听,眼睛一亮,忙问:“太好了,快跟我说说,那天墨菲斯到底说了什么?怎么逃出去的?”
路西法脸黑下来:他最想气不过的就是墨菲斯的逃脱。
偏偏贝果夏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康斯坦丁掐灭烟头,捧腹大笑。
显然,他一直没说话,等的就是这一幕。
路西法给贝果夏扫盲:
他本是造物主最完美的创造物,所有天使中最强大、最睿智、最完美的一个。
但他也因为挑战造物主,被打入地狱。
贝果夏听后,只是想到:
既然路西法和造物主(上帝)都是最强存在,应该不会受他的“文力”影响。
贝果夏在心中问:“系统,我在地狱里,没有手机写文怎么办?我不想死啊。”
系统:“醒醒,你以为你现在是什么状态,你已经死了。”
这句十足健次郎风格的台词让贝果夏瞪大双眼,语无伦次:“啥?那……我死了……可……”
系统继续说:“现在除非你复活,否则写文什么,随它去吧。”
贝果夏很纠结。
他不知道路西法是什么意思。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康斯坦丁一句“想让朋友来陪我”的话,路西法就杀了自己,让灵魂到地狱来?
贝果夏愤愤不平地想:“你两才是真爱吧!”
路西法没让他困惑很久,便进一步解释:
“我对地狱已经厌烦至极,我不再关心这里,只想地狱关门,去往人间。”
贝果夏瞪大眼睛,脱口而出:“别啊,兄弟。”
路西法这么搞,以后可真没法反驳那句话: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贝果夏苦口婆心地劝说:“人间有什么好的?还不是凡人一步步建设起来的,你们有这么强的力量,也可以在地狱里还原建造一个人间嘛。”
路西法摇头,不相信地说:“恶魔们勾心斗角,很难统一。”
贝果夏拍腿道:“你以为凡人就不勾心斗角?枪、杆子里出正、权,还不都是打出来的。”
路西法陷入沉思。
贝果夏拍着胸口表态:“听我的,地狱不能关门,我帮你。”
就这样,轰轰烈烈的地狱大改造,在地狱之主路西法的大力赞助下开始了。
如果这一段剧情有名字,应该叫做《我在地狱搞基建的那些年》。
经过贝果夏调查后发现,地狱里的恶魔们,没事就喝酒打牌抽烟女票女昌,时不时还圈养一堆纯洁无比的儿童灵魂缓解口腹之欲。
看着这份报告,贝果夏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这哪儿是地狱啊,这里是天堂吧?”
于是他发布一堆文件:
第一步,地狱要大力发扬“讲文明,树新风”的风气。
各路恶魔必须远离黄-赌-毒,更不许勾心斗角。
连平日发生口角时,骂人都只允许说:
“在下祝你全家早升天堂。”
第二步,将恶魔们按批次分开,规划小区,各自建设。
每个小区里更是贴满标语:
“每只恶魔都是有用的劳动力。”
“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苦不苦,想想路西法堕入地狱吃的苦,累不累,想想被耶和华镇压受的罪。”
第三步,从人间引水到地狱,给血池装上净水器。
第四步,魔口普查。
……
贝果夏忙得四脚朝天,转眼一看,差点二度气绝身亡:
只见路西法站在那里,一副百无聊赖的表情。
一股子“全世界都不理解我,这个世界于我有何意义,我只要抽烟喝酒烫头”的青春后期颓废味道。
就差穿身皮衣皮裤,画个烟熏妆,涂上指甲油,戴顶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假发去搞摇滚了。
贝果夏走到他身边,咳嗽两声:“路西法啊。”
路西法还算赏脸,屈尊低头看他。
贝果夏字正腔圆地问:“你会刨地吗?”
路西法:“……”
“很好玩的,”贝果夏鼓动道,“你既然想体验凡人的生活,不如先从劳作开始?”
为了鼓励路西法参与劳动,贝果夏揪着康斯坦丁的衣领,强迫他参与进来,以带动地狱之主。
康斯坦丁很不服:“关我什么事?”
贝果夏阴沉沉地说:“我会托梦告诉大家,是你杀了我,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在地狱。”
康斯坦丁不以为然:“我可不怕那些穿紧身衣的。”
贝果夏更阴沉了:“我还要把你写进r18g文里,让你好好感受感受‘被疼爱’的滋味。”
康斯坦丁虚了,蹭蹭鼻子问:“那么……锄头在哪?”
康斯坦丁学着路西法的样子,脱了个光,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
这两个人刨地的时候,贝果夏一路小跑而过,念叨着:
“有伤风化,有伤风化……”
在中暑昏倒三次后,贝果夏终于妥协,将双手伸向纽扣。
系统:“你的风化呢?”
贝果夏悲催地想:“地狱是座坟,埋着有节操的人。”
刨了一天的地,路西法发表他的感想:“为什么做人这么累?”
康斯坦丁擦着汗说:“恭喜,老路,你终于彻底懂得身而为人的滋味了——有烟吗?”
贝果夏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发出警告:“地狱禁烟。”
等他走后,康斯坦丁低声问:“有烟吗?我们躲到血池里面偷偷抽。”
路西法不满地说:“我在自己的地盘,做事为什么要躲躲闪闪的?”
康斯坦丁嗤道:“老天,我怎么跟你解释清楚,你没被人管束过,也没和人交往过。”
路西法:“……”
虽然贝果夏为了早日回去,以快要累死的进度没日没夜地推进,亲力亲为地指导。
可他毕竟是个文科生,很多科学上的原理压根不懂,对于建造中出现的问题,也一知半解。
“我们需要一个冷酷无情的工业党,”他对路西法说,“一个用技术改变世界的工程师。”
路西法问:“用这种人干什么?”
“是这样的,”贝果夏更规范地说,“我们需要一个包工头。”
“冷酷无情的工程师”,托尼·斯塔克,难以相信他看见了什么。
“地狱?虽然我猜想我死后会来这个地方,”他嚷嚷,“你们不觉得太快了吗?”
贝果夏虚情假意地说:“别这么说,你是我的‘偷摸大鸡’,我死后太想你了,所以……”
托尼哆嗦着指着他,不满地说:“别告诉我,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给你制作了一把轮椅!”
“没错,”贝果夏连忙点头,“这是一把轮椅引发的工程项目。”
“我认识的人全是疯子。”
托尼抱怨归抱怨,但还是抱着双臂,将地狱审视一番,“哼,你们可要花好久干这件事儿。”
“哦,他们都是恶魔,不在乎花多长时间。”
托尼又露出要窒息而死的表情。
“往好的方面想,你可以研究地狱了。”贝果夏安抚道,“说不定你能从这里发现什么,呃,稀有的矿物质之类的。”
“如果你问这个,你应该把汉克拉下来而不是我。”
托尼哀伤地说,“如果我说身为朋友,我十分想念蚁人,你们愿意把他拉下来吗?”
贝果夏想想,这么一个接着一个地让路西法拉下来,要不了多久,地狱里就满是超级英雄了吧。
贝果夏本想问问托尼,在1970年过得怎么样。
但最终,他打消这个主意。
托尼没有露出什么难色,所以应该过得还可以。
他作为局外人,也不能对人家的家事指指点点。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问了,托尼肯定会反问他,如何知道这件事。
一个夜魔侠已经够麻烦了,贝果夏还不想同时吸引两个聪明人的注意力。
于是他问了托尼另外一个问题:“你的手机可以借我用用吗?”
托尼嘟囔:“这里又没有信号,你要手机干什么?”
但还是掏出来递给他。
趁着托尼在路西法的陪同下研究地狱,贝果夏到处寻找不知躲在哪里的康斯坦丁。
他在一处岩石后发现正躲着抽烟的金发魔法师。
贝果夏坐在他身边,发出感慨:
“别说,这一路走下来,我现在看你真觉得是人间绝色。”
“我看你倒是越来越欠揍了。”
康斯坦丁手忙脚乱地掐灭烟,却被烫到手指头。
他骂了一句,又问,“看着这个地方,你有什么想法?”
贝果夏被他问住了:“什么什么想法?”
“恶人死了会到这个地方来。”康斯坦丁闷闷地说,“可你看见有哪个真的恶人在这里?”
这么一问贝果夏倒是有感觉了。
按说他一直以为小丑真的被‘写’死了,可来到这里却没看见对方的影子。
“他们毁容到我认不出来了?”他问。
康斯坦丁嗤笑:“因为地狱里的恶人也不够恶,真的恶人都是横着进来横着出去——谁理会这鬼地方?”
“你是什么意思?”贝果夏问。
“我知道你在干什么,”康斯坦丁终于把一切摊开,“我知道你的能力,我知道你做过的事情,你用古怪的能力去制裁罪犯,以为世界会变好?
“可你看看这个地狱,再想想你之前所做的事情,有什么用呢?你不可能拯救这个世界。徒劳无功。你只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在我看来,我只是在写文。”贝果夏挠挠头说,“跟拯救世界没什么关系。”
“当那些人找到你报仇的时候,你可没法用这种诡辩蒙混过关。”康斯坦丁说,“如果我是你,会尽可能拿超级英雄做主角,而不是招惹恶徒。”
贝果夏拒绝:“我写的东西会给他们惹麻烦。”
“至少麻烦不是回报到你自己身上。”
贝果夏举起托尼的手机,最先进的s-phone:“既然你知道我的能力,为了贿赂你不说出去,我给你变个好看的。”
“你想干什么?”康斯坦丁警觉地问。
他看着贝果夏低头在手机上打字,心里七上八下。
他知道对方无非只会写“恋爱怀孕堕胎流产三角恋”那一套,以及“狗血撕逼打渣男”之类,放在任何一个有丰厚底蕴的作家手里都会笑掉牙的东西。
康斯坦丁不是第一次当渣男,但命运捏在别人手上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要是他写的太过分,我也有办法报复回去。”他忍不住想。
但贝果夏写出来的东西,实在和康斯坦丁无关。
康斯坦丁看见一条老黄狗出现在远处,在地狱上空。
而路西法离开托尼,在对方震惊的目光中,走向那条狗,开始吐露自己的心声。
托尼做了个最最绝望的表情,隔空似乎都能听见他在说:
“地狱里果真全是疯子。”
贝果夏放下手机,皱眉道:“好吧,我疑惑了,在我刚刚写的东西里,应该是上帝出现在那条狗的位置上。”
康斯坦丁咬住牙,深深呼吸着,竭力将笑声吞回去。
他一定要完整地说出接下来的这句话。
“你没想到,”他用扭曲到最古怪的声音说,“你没想到吧,那就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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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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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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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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