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心灵手巧的神仙少年>第 27 章 逛街
  两人在炎炎烈日之下,奔波一天,才看到一座小城镇。

  傅雁北先找到一家药店,将背篓里的人参卖掉一根。

  他一共从十万大山带出八根人参,品相最好的是一株将近五百年的老参,他留给了师父,在药店卖掉的这根只有百来年,一共卖了三百两银子。

  商颂对银钱十分好奇,见雁哥将这重重的一袋银钱装进背篓中,他蹲下身,扒开袋子,取出一枚十两的银锭子。

  傅雁北见他像个孩童一般,纵容地轻轻一笑,背起竹篓,提醒道:“阿颂,走了。”然后,走出药店。

  大街上,来往的行人各种各样,男女老少大多穿着布衣,有行色匆匆的,也有悠闲漫步的。

  商颂手里攥着银子,眼睛四处看着,心中油然生出一股焦躁。

  傅雁北见他情绪不对,停下来问道:“阿颂,你在找什么?”

  “雁哥,我想学习各种才艺技能,可是,我不知道该从何学起。”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没人教,一辈子也不可能学会琴棋书画之类的技能。

  走了这大半天,都没看见有一家店卖相关的东西,可见,这些技能也不是寻常人都会的。

  傅雁北只当他对这些好奇,笑道:“阿颂想学习,当然是好事,只是,你想学什么?”

  “全部,都想学。”

  傅雁北失笑:“天下的才艺千千万,寻常人精通一项,就可称为大家,你想全部学会,除非你寿命无限,不然,你总要做出取舍。”

  说到这里,傅雁北指着街边的打铁铺,继续说道:“你瞧,打铁也是技术活,寻常人掌握这一门手艺,便可养家活口,一辈子受益无穷。”

  “我不学这个。”商颂摇摇头,心想,原来要学的东西,有这么多。

  傅雁北又指着另一边的酒馆:“酿酒也是十分难得的手艺,你知道雁哥最爱喝酒,可惜不会酿,你若是学会酿酒技艺,那我可跟着受用了。”

  “这个我可以!”商颂眼前发亮,激动地说,“我知道怎么酿,我看见村长酿酒了。”

  “眼睛会了,不代表手会。”傅雁北拍拍他的背,让他不用这么激动,“有机会,定让你试试看,眼下,我们还是先赶路吧。”

  又走了一段路,来到车马行,傅雁北买了一辆马车,口袋里的银钱立刻去了一半。

  商颂好奇地钻进去,左右看看,又下车将雁哥背上的背篓解下来,抬进车厢中。车厢大概半人宽,两人坐在里面,空间绰绰有余,就是躺着,可能手脚委屈些,需要蜷缩起来,但勉勉强强也可以躺两个人吧。

  商颂非常满意。

  两人心情愉快地继续逛街。商颂坐在马车内,掀开帘子看着集市,当然集市上也有不少人在看他,这也没能破坏他的好心情。

  忽然,他看见一家绸缎庄,眼中闪过兴奋,立刻喊停。

  傅雁北不知他要做什么,依言“吁”的一声,使新买的枣红马停下来。

  商颂从马车上跳下来,兴冲冲地跑进了绸缎庄中。

  绸缎庄里色彩艳丽的布匹,让商颂大开眼界。他只知道如何织布,从未想过给布匹染上颜色,更别提印上花纹。

  绸缎庄的掌柜,见一位漂亮的少年走进来,心下称奇,这绸缎庄多数是女人聚集之地,难得走进来一位男子,还是如此出色的少年郎,当下热情地上前接待:“客官,可有看上眼的料子?我们店里的布料,可都是整个扬州最流行的款式,您看看,这色泽,这质感,这花样,不是我夸口,您买了,绝对物超所值。”

  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好奇地看着商颂,小城镇里,真的还没见过这么出色的人物,一时也顾不得羞涩,瞧得商颂险些顾不上买布料,抬脚就跑。33ýqxsś.ćőm

  傅雁北停好马车,正要进来,在门口瞧见这阵仗,又默默退出去,专心等在门外。

  商颂忍着各种打量和议论,还有那些意味不明的吃吃笑声,买了合心意的布匹,又看见旁边有做好的鞋子,挑着脚型差不多的买了两双,立刻匆匆离开。

  走到门口,瞧见雁哥一脸强忍的笑意,不乐意地撅了噘嘴,瞪他一眼,飞快地登上马车。

  坐在马车前,傅雁北感觉到后背被什么抵着,他伸手摸了摸,原来是阿颂的脚丫子。

  他脱了鞋,隔着帘子,用脚丫子踢自己的后背。

  傅雁北当然不会和他计较,只感觉暗暗生闷气的阿颂十分可爱。

  “阿颂好看,大家才喜欢围着你瞧,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傅雁北笑着宽慰他。

  “那你为什么笑?”马车中传出阿颂愤愤不平的声音,像只张牙舞爪的小兽。

  “我并非笑话你,”傅雁北一边驱赶着马车,一边解释道,“我只是看见阿颂这么受欢迎,真心感到高兴。”

  “真的?”商颂一把掀开帘子,坐在傅雁北身边,盯着他的脸。

  “当然。”傅雁北转移话题,问道,“你买那么多布料,打算做衣服吗?”

  “买来看,不行吗?”商颂想着自己带的针线工具都用了很多年了,该换新的了,刚刚的绸缎庄好像就有卖的,想到这里,他嘴角含着笑意,看向雁哥。

  傅雁北被他看着,感觉不大妙。

  “雁哥,我有东西忘了买……”

  半刻钟后,等在马车中的商颂收到了雁哥“辛辛苦苦”买回来的针线盒以及剪刀之类的工具。他笑眯眯地从马车中出来,看见雁哥的脸色一片平静,似乎没有一丝窘迫,他有些失望地又坐了回去。

  傅雁北这才松了口气,他当然不会告诉商颂,刚刚被掌柜的夸奖“知道疼人的好郎君”时,他心中的酸爽感受。

  之后,他们又采买了各种调料,以及一堆厨具,有了马车就是便利,这些东西都可以放进车厢底下的暗格之中。

  这下,吃穿住行,都齐活了。两人即便露宿荒野,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马车达达前行,一路驶出城镇,沿着官道一直往前。

  官道两旁仍是荒野,整个百越郡都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通常是走了老远都看不到任何村落,更别提城镇。

  阿颂在车厢内,趁着清闲功夫,将那布匹裁成两身衣裳,一路上慢慢缝着。他原本就会做衣裳,所以动作极其利索,只是没多少花样。但他们两个男人,穿衣服也不需要什么复杂的花样,能穿就不错了。

  就这样,他们两个人,一边聊着天一边赶路,倒也其乐融融。

  就是喝水比较麻烦,两只竹筒根本不够用,傅雁北特意停下马车,去路边的竹林,挑着粗壮的竹子,砍了几棵,又做了十几个竹筒。

  炎炎夏日,赶着路,自然流汗多,一天就得消耗两三根竹筒的水。再加上,两人现在的伙食丰富起来,不再单纯吃烤肉吃果子,偶尔也煮个汤喝,对水的需求就更大了。

  每路过一处水源,他们必定会停下来。除了把竹筒灌满水,好好煮一锅鲜美的肉汤,最重要的是,他们得痛痛快快地洗个澡。

  晚上睡觉,傅雁北把马车留给商颂,自己爬上车顶,躺在上面,看着灿烂的星空,吹着凉爽的夜风,别提多么惬意舒适。

  而商颂躺在马车中,却感觉不大舒服。倒不是非要和雁哥睡一起,这么多天两个人一起生活,朝夕相对,他心中就是有再多不安,也慢慢抚平了。

  车厢在白天有遮挡烈日的功效,令他十分满意,可到了晚上,就比较碍事了,躺在里面绝对不及外面凉爽舒适。

  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将旧衣服铺在柔软的草地上,自己美美地往上面一躺,舒服地伸个懒腰,打个哈欠,心满意足。

  傅雁北顿时感觉车顶也没那么好,木板坚硬,地方狭小,其实他睡在上面,手脚也无处安放。

  于是,他也学着商颂,在草地上铺一层旧衣服,躺在他身边。

  满天星光照在他们身上,夜间的清风吹拂着,两人都没说话,只静静地躺着,很快商颂就呼吸放缓,沉入睡眠。

  傅雁北侧身面对着他,伸手摸着他的头发。

  “阿颂……”他轻声唤他,确定他是真的睡着了。

  指尖柔软的头发,仿佛在他心尖掻动,鬼使神差地,他撑起上身,慢慢靠近阿颂。

  阿颂轻轻的呼吸拂过他的脸,像是拂进了他的四肢百骸,温软得让他战栗。

  他不敢有任何动作,害怕自己顷刻间就化身猛兽,将阿颂吞吃入腹。

  最终,他颓然地仰躺在地,深深呼出一口气,仿佛呼出了胸膛中灼烧着的热情。

  翌日清晨,商颂醒来时,没见到雁哥,那匹枣红马也不见踪影。车厢旁边的火堆刚刚熄灭,石头搭建的灶坑上放着锅。他掀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着鱼汤。他嗅着这鲜香的味道,口水险些流出来,急匆匆去河边洗漱。

  一碗鱼汤下肚,他就看见雁哥牵着马来到河流的下游,让马喝饱了水,这才慢慢朝他走过来。

  “雁哥,你吃了吗?”商颂怕他没吃,锅里给他留了不少。

  “吃过了。”傅雁北一边利落地给马套上挽具一边说,“锅里的都是你的。”

  商颂吃完鱼汤,快速去河边将厨具洗刷干净,然后两人坐上马车,继续往前走。

  “雁哥,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先去扬州府城,打探一下消息。”傅雁北本打算先去蓟州探望一下柳易,但“诛邪榜”的事,让他耿耿于怀,他决定先去侠客山庄,看一看他离开之后,侠客山庄都发生了什么。

  侠客山庄在冀州河阳城,当年他随师父习武,多数时候待在河阳城,对那里最熟悉,随后又和娄思贤在那里创立了侠客山庄。

  想到娄思贤,他心头笼上阴霾。

  “村长说,永济镇有码头,我们还去那里坐船吗?”

  “我们早就路过永济镇了,”傅雁北一边驾着车一边说,“我们驾着马车,坐船有诸多不便,阿颂要是想坐,往后再寻机会。”

  傅雁北还记得几个月前,他被整个江湖追杀的惨况,进入大城镇,担心被认出来,徒添麻烦,便在路上教会阿颂驾车。阿颂十分聪明,才两天,他就能灵活地驾驭马车。

  就这样,两人一路坐着马车,每逢进城,便由商颂驾车以及出面采购,离开城镇,傅雁北才替换他。

  大约十多天后,两人一路安然,来到扬州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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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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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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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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