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铜钱龛世>第 102 章 发发糖(九)
  人世间数十年的光阴说慢是极慢,诸如孤身一人站在山寺中时,每一弹指都像是一生,总也瞧不到尽头。但是说快又是极快的,转眼便是白云苍狗,东海扬尘。

  大泽寺里的岁月总是这样时快时慢,以至于久了之后,同灯也记不得自己究竟在这里点了多少年的灯,只能通过身上偶尔出现的灾祸和痛楚,来判断时日

  那人病了又很快好了;

  那人躲过了一场灾;

  那人这一世结束了;

  人生在世寿数总是难以说清的,有长有短,同灯替的是灾祸痛楚,而不是寿数。所以那人并非世世长寿,只是即便亡故也是无灾无痛,安安静静地闭上眼。

  一世帝王,一世蜉蝣,一世乞丐,一世沙弥……

  盛衰否泰总是交替的,所以那人自帝王之后,每一世的寿数都不长,不过短短百来年,已经几入轮回了。上一世的沙弥终究还是只活了三十余年,死时的病痛虽然全由同灯担了,但也仍是短寿得可惜。

  不过这一世,落在那人身上的灾祸病痛似乎少得多了,以至于整整十六年,同灯只替他担过一回大一些的病痛,剩余净是些小事,不足挂齿。

  虽说灾祸少了是好事,但另一方面,牵连也跟着少了。

  这十六年里,同灯在这大泽寺里呆得快要入了定。若不是玄悯和薛闲时不时会来一趟,他怕是连仙都修了几轮了。

  不过这些年,江松山倒是比以前多了点人影。因为自三十多年前黑石滩一战后,太常寺的太卜便知晓了大泽寺之于国师的意义,没过几年,江松山山腰处便多了一间独屋,门匾上盖了朝廷的印,专供守山人落脚。

  守山人挑的是有经验的山夫,吃着一点儿薄俸,简简单单守一山太平。

  他要做的事倒是不难,就是定时巡山,看着点路过之人,不让寻常人随意登上江松山,毕竟大泽寺内同灯偶尔会替人受灾,若是有人莽莽撞撞地上来,总有被牵连的危险。若是山中忽然忽起雷火,便及时报给衙门,免得再烧一回山。

  虽说是多了一个人,但实际上,守山人巡山也只是顺着山腰走,不会冒冒失失地顺着老石阶,去荒废的大泽寺转一圈。所以这守山人和同灯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三十年下来,同灯也没见过他一回,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某年早春,清晨的山间薄雾还未散,一个少年人便背着一个灰布包袱上了山。暮冬遗留的寒气还未全消,山间更是阴湿,这少年人却将袖子挽到了小臂,露出薄而精健的肌肉来。

  他皮肤算不上白,一看就是从小干活,在日头下长大的。他头发束得高高的,一丝不苟,筋骨间处处透着力道,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

  他是上一任守山人的儿子,现今上山,是来接这守山的职位。

  少年在山腰的守山房边停下步子,解下包袱进了门。他将包袱放在里间的床铺上,又扫了一眼屋内的布置,便熟练地收拾了一番,拎起屋里的木桶,背手关上屋门,朝山间深处走去了。

  他本意是要去山溪那边打些水来,却在路过一条石阶时停住了脚。

  这条石阶他是知道的,沿着它一路往上走,要不了多久就能登上山顶,传说中的鬼寺就在上头。不知为何,少年每回听人说起鬼寺,心里都会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总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似乎越过数道山影,遥遥望过那座鬼寺,甚至看见过鬼寺里无声亮起的灯火。

  但这是不可能的,毕竟他所住的地方在县城边郊,并不在山头上,怎么也不可能看见那样的场景。况且不知为何,每每想起鬼寺,他总有种不知由来的感慨。

  现今他就站在这石阶前,那种莫名的感触更是来得突然。

  少年只略微犹豫了一下,便干干脆脆地抬脚上了石阶。传闻这鬼寺已经荒了数百年了,从未有过人,沉静而孤寂。他越往山顶去,周围便越发安静。

  若是寻常人,怕是要觉得有些瘆得慌了,可他却连半点儿怯意也没生,一步三阶地登上了顶。

  大泽寺比他想象的要完好得多,但也荒得多。

  完好是因为前殿和宝塔几乎看不出有被烧过的痕迹,就连寺门也是好好地伫立着,只是满含风霜。荒则是因为,前些天冬意还未散尽时,下过一场雪,县城里人来人往,积雪倒是早被踩没了,可这山寺里却依然存留着一片茫茫然的白,那种孤寂感便更为深重起来。

  寺门半开着,少年在门外略微张望了一下,却并没有看齐全。他也不知自己是出于何种想法,鬼使神差地伸手推开了寺门。

  吱呀

  寺门发出一声老旧得令人牙酸的声响,门内的一切便毫无遮挡地落进了少年眼里。

  少年当即便愣住了,面色微愕地看着某一处,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他看见古寺宝殿长而空荡的台阶上,正静静地站着一个人影,高而瘦,一身白袍纤尘不染,在旷寂的茫茫雪色中,显出一种百年孤寂来。

  “你是……”少年回神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寺内,站在了台阶下。他抬头看着那道白影,双眉微蹙,疑惑道:“你是谁?怎会在这鬼寺之中?”

  那一身白袍的僧人恍然一愣,盯着少年的眉眼,似是明白了什么又似是犹疑,“你能看见我?”

  少年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一年是癸卯年,距离那沙弥过世整整十七年,距离黑石滩一战整整三十七年,距离同灯圆寂已是百余年之久。

  枯坐总有尽时,知己终能重逢。

  远处天边几道白光闪过,隆隆闷响顺着天际滚滚而来。这年的第一声雨雷来了,山花烂漫的盛春自然也不远了……

  千里之外,徽州府宁阳县内最有名的食肆里一如既往客满为患。

  刚布完雨的薛闲和玄悯站在门口,扫量了一眼便进了店。

  半个时辰前,薛闲还在江对岸布雨。只是他布完之后略有些犯馋,心血来潮之下想吃“桃脂烧肉”,玄悯对他的要求向来没有异议,于是两人便乘云千里来到了这家九味居。

  薛闲进店时冲玄悯道:“当初我落脚在宁阳县时,见天吃的都是这家的招牌。不过那时候不方便动,都是江世宁那书呆子帮我来买,不知道三十多年过去,那几道菜味道变了不曾。”

  玄悯瞥了眼屋外支出的早点摊,“嗯”了一声,“我记得这里。”

  “诶?你也来吃过?”薛闲一愣。

  “当日我去江家医堂捉你,正是应了这家食肆的堂倌所求。”玄悯淡声解释道。

  活了千百年,若是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那脑子早就不够用了。薛闲向来只记得有些特别的人或事,就好似他记得当初玄悯是怎样将他从江家医堂偏屋的地上铲起来的,也隐隐记得出门时碰上了衙门的人,却想不起来当初在场的还有哪些杂人了。

  被玄悯这么一提,他才有了些依稀的印象,顺口道:“好像是有那么个人,记不大清了。”

  这家九味居的小二倒是十分热情,一见两人进店,也不说客满了,只笑脸盈盈地冲他们说九味居一切吃食都能装好了带回去,若是不介意,倒还有两桌客人少,可以合坐。

  薛闲和玄悯所住的竹楼同这里怎么着也隔着大江,少说也有近千里,带着食盒上天翻腾一圈那也太不像话了。是以薛闲用眼神向玄悯这讲究人征询了一番,而后大手一挥,冲小二道:“无妨,合坐吧。”

  “好嘞!怠慢了二位,咱们老板和老板娘说了,合坐的银钱减半。”小二笑眯眯地领着两人走到一张桌边。

  这桌客人确实少,只有一人,生得白白净净,一副书生模样,但看衣着,至少是个小富人家。

  约莫是薛闲记忆中留有印象的书生不算多,熟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他看全天下的书生,都觉得有江世宁的影子。

  这不,他转头冲玄悯道:“这人长得倒是有几分像那书呆子。”

  又来了……

  玄悯颇为无言,捏了捏他的下巴,示意他赶紧坐下别傻站着。

  那书生的菜刚上了一样,见他们坐下,颇为友善地冲他们笑了笑,又抬手指了指自己那份陶罐烧鸡,冲二人道:“坐一桌也是缘分,不妨一起吃。”

  他笑起来更有江世宁的影子,薛闲便不认生地同他聊了起来。

  这两人旁的不说,在吃上着实所见略同。小二陆陆续续上齐了菜后,两人均是失笑,因为两人点的菜式一模一样。

  “当真是有缘了,实不相瞒,在下刚看见二位,就觉得有些面善。”那书生温和地笑了笑,道,“好像见了故人似的。”

  薛闲一愣,转而和玄悯对视一眼,又看向那书生,勾着嘴角道:“巧了,我们也觉得你像一位故人,兴许上辈子是旧交呢。”

  ……

  这顿饭吃得薛闲身心愉悦,临走时还给书生留了三张纸符,说是以后若有需要帮忙之处,即招即到。

  直到回到竹楼,薛闲嘴角还带着一抹浅笑。

  “你看见他的面相了么?”他冲玄悯说道,“这一世是个有福之人,长命百岁。”

  玄悯看着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只点头“嗯”了一声,便捏着他的下巴,封住了他的嘴唇。

  黑鸟光是看见吻,便屁滚尿流地跑了,跑得远远的,似乎生怕看见些瞎眼的场景。

  两人纠缠至半夜时分,终于平复下来,相依着浅浅入了眠。

  浅眠之中最易陷入纷乱的梦境,玄悯恍然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竹楼地下的石室里,薛闲站在他身边,离他近极了,眯着眼说道:“你亏欠我良多,如今我只需要你一点心头血,你给还是不给?”面色冷然之中透着一股邪气,还有一股深沉的恨意。

  他闭了闭眼,没有让开,任薛闲埋在他脖颈间,咬透了他的皮肤,吸进去一口血。

  薛闲重新站直身体时,带着恨意的嘴角还沾着一丝血迹,在他素白的脸上显得突兀又刺眼。

  玄悯抬起手,想要帮他把那丝血迹擦干净,然而手抬到一半,便被身边的人碰了一下。

  “做梦了?”有人低声问了他一句。

  玄悯倏然睁开眼,就见梦中之人正支着头看他,梦中的邪气和恨意全然不再,甚至嘴角还抿着一抹笑。

  他愣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反应过来,自己又梦见曾经的心魔了。

  这心魔自从黑石滩一战后,始终跟着他,时不时便会在他心防不慎是冒出头来,打坐时有之,调养时有之,小憩时亦有之,约莫是一种深重的后怕。

  不过三十多年过去,这心魔终究是出现得越来越少了,近几年更是只有寥寥数次,兴许再过上一两年,就真的再也不会梦见了。他像是一个后知后觉之人,花了如此久的时间,终于要从那些放不下的愧疚和惦念中走出来了。

  只是因为身边之人始终都在,何其有幸。

  玄悯深黑的眸子静静地看了薛闲片刻,倏然翻身压了过去,落在薛闲唇间的吻有些重,又满是缱绻。

  薛闲一边回应一边没好气道:“你还想几天出不了门么……”

  这一缠便又是许久。

  胡天黑地的酣战之后,薛闲懒懒散散地靠在玄悯肩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用手指勾着他的下巴,漫不经心道:“我越来越觉着,你这一本正经的模样都是装的,我只是多提了旁人几句而已,你就这么磨我,半天不给个痛快……”

  他声音里还带着一股子饱尝情欲的哑意,说着抱怨的话,面上却只见闲散和酣足,可见只是动动嘴皮子逗逗人而已。

  花了三十多年才认清这一点,这也着实是个人才了。

  屋外躲灾的黑鸟崽子听不见二人动静,便又鬼鬼祟祟出来冒了个头,落在窗边时刚巧听见薛闲这句话,当即觉得自己鸟眼瞎了鸟耳聋了,冲屋里的人活灵活现地啐了一口。

  原本还懒懒散散的薛闲当即来了精神,抬手一指那黑鸟崽子,没好气道:“胆子肥了,敢啐人了,你再来一声试试,保管今晚吃上烤鸟肉。”

  黑鸟:“啐!”

  而后忙不迭吱哇叫着滚远了,仿佛慢一步就要没命似的。

  薛闲:“……”

  玄悯倚墙而坐,安安静静地看着某人一本正经地同鸟吵了一回架。

  于是薛闲一回头,就看见了玄悯一弯便收的嘴角。

  他当即一愣,“你方才是不是憋不住笑了?”

  玄悯面色淡然,八风不动:“不曾。”

  薛闲瞪了他一会儿,“我看见了!”

  玄悯依然八风不动:“看错了。”

  薛闲:“……再笑一个?”

  玄悯一声不吭帮薛闲把衣服拉好,面色平静地下了床,收拾了一番,又转头问薛闲:“去大泽寺么?”

  “去个鬼!你先笑一个。”薛闲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下床动起手脚来,正闹着,那逃命去的黑鸟崽子又回来了。

  这次带回来了一只信鸽,鸽子腿上一如既往绑着太常寺的来信。

  玄悯展开薄纸,细细看了一遍。

  薛闲凑过去,问道:“又出事了?”

  这些年玄悯有意将国师这个职位从朝堂中淡化出来,毕竟过于依赖一人之力,总是不妥当的。更何况真想救世,不一定非要有如此虚位。

  太常寺的来信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频繁了,这一次只是太卜算了今年凶吉,例行公事报给他而已。

  玄悯合上薄纸,淡声冲薛闲道:“无事,又是个丰年。”

  在这熙熙尘世间,所求不过如此,债必偿,恩必报,诺必践,情必守。

  风调雨顺,山河长安。

  此生便算是了无遗憾了。33ýqxsś.ćőm

  520和521的间隙,来扔个番外。

  番外:枇杷

  这一年的孟夏热得格外早,雨水也比往年丰沛,见天儿地往下落,一天能下三回,也没个消停。

  县城里石板官道潮得快,干得也快,倒没什么影响,但山里就不行了,落脚之处皆是湿泥,有些凹处干脆烩了泥汤,踩一脚能滋一脸浆子。这种日子还没事往山上跑的人,脑子大抵有点儿病。

  比如江松山上的几位。

  “最后一回。”同灯背手站在大泽寺主殿门边,盯着玄悯往薛闲身上拍净衣符,“明儿个可别来了,好歹给我留一日清静。”

  薛闲扭头看了看自己薄衫后头,一边伸出一条腿让玄悯扔符,一边冲同灯道:“我来也不是看你的,我来守我的枇杷,就这几天差不多该熟了,我怕你馋了偷摘。”

  同灯这辈子行事克谨端方,飘荡世间这么多年也没有过“馋”的时候。冷不丁被这祖宗泼了一桶污水,简直要气笑了,他转头就冲玄悯道:“你管不管?”

  玄悯:“……”

  能管还有今天?

  玄悯对这种情景早就见怪不怪了,他面色不变,夹在两人中间也依然是一副八风不动的样子,给薛闲去着身上的泥点子。

  这祖宗来时风风火火的,也不看这点儿路,等进了大泽寺院门的时候,袍摆上溅的泥斑能凑一幅孔雀开屏了,被玄悯拎着袖子在门口一顿清理。

  “诶,差不多行了。”薛闲抬着胳膊自己转着看了一圈,“我这袍子薄,再这么揪来拉去的就该烂了,你们师徒俩怎的这般穷讲究……”

  “别乱动。”玄悯淡声道。

  同灯一扫袖摆,扭头就进屋去了。

  薛闲感觉自己被净了个纤尘不染,啧了一声。他怕白瞎了玄悯一番力气,迈门槛的时候还纡尊降贵地提了一下袍摆,抬着脚比划了一下高度,免得刚弄干净就又扫上尘泥。

  玄悯落后一步,无言地看着他霸着门槛不落脚,顺手拍了他一下,示意他别比划了赶紧进屋。

  薛闲斜眼看他:“你拍哪儿呢?”

  “你俩是打算站那唱上一出戏么?”同灯在蒲团边盘腿坐下,面前搁着一张桌案,上头铺着软白的纸,字刚写了两行。

  薛闲懒懒散散地走过来,站在桌案边歪头看了一会儿,“又给那小黑皮默书呐?”

  同灯啧了一声,提着笔看他,“你管我徒弟叫秃驴,管我叫和尚,这会儿又管云洲叫黑皮,能正经叫一回人么?”

  薛闲:“不。”

  同灯:“……”

  这祖宗口中的小黑皮,就是江松山现今的守山人。他刚上山的时候,还是个十四五的少年人,连个大名都没有,而今也至弱冠了,云洲这个名字,还是同灯给他取的。

  自打跟同灯熟悉起来,他每日巡完山便会在大泽寺里呆着,有时候跟着同灯学字,有时候会给同灯煮上一小壶茶,聊一会儿天。同灯喝不了茶,但是爱闻茶香。

  一来二去,连带着跟薛闲和玄悯也相熟了。

  薛闲在袖子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块上好的墨锭,搁在了桌台上,“我看你那墨条也用得差不多了,给你又捎了一块来。”

  同灯捏着墨锭翻看了一番,点头:“好墨,去守你的枇杷罢。”

  薛闲拽着玄悯绕过佛台到了主殿后门。

  门外的院子里原本种着不少树,到了这季节浓荫华盖,能避些暑气,可惜都在当年的大火里变成了枯木桩子,支棱在泥里,看着格外凄荒。

  年前,薛闲也不知是喝酒上了头还是磕错了药方子,心血来潮馋起了枇杷。他们住着的竹屋边雾瘴太浓,试了两回没能成,他便撺掇着玄悯在大泽寺种,反正大泽寺快成他俩的避暑山庄了。

  玄悯对薛闲向来是纵着的,转头就去弄了一株枇杷树种来,栽进了院里。

  同灯当时瞥了一眼,只说了句“挺好”便没再多言,毕竟那树种苗子太小,等长成了结上枇杷也不知得费多久的功夫,那俩爱折腾就折腾去。

  结果这事儿也不知触到了云洲哪根楞筋,没隔几天,他一声不吭地从山窝里弄回来三株野枇杷,绿荫成盖的那种,也默默种在了后院。

  野枇杷本就命硬,哪怕他们几人没怎么管,也兀自繁盛起来,刚一到季就结满了果,由青转黄,一日比一日丰硕。

  薛闲自打枇杷冒头起,就拽着玄悯天天来守,一直守到了枇杷将熟。

  同灯活这么多年没见过这样的馋鬼,偏偏是条惹不起的真龙,还偏偏叫他徒弟给招回来了,着实是孽缘。

  同灯重新提起笔,正想把这段书默完,大泽寺的院门又是吱呀一声响。

  他叹了口气:今日这书是别想默全了。

  不用抬眼,他也知道进院门的人是谁。但他还是抬眼看了过去。

  就见云洲把院门从里头销好,转身朝主殿走来。这些年他个头蹿得很快,抽条拔节似地长着,愈发挺拔,薄衫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来的手臂覆着一层紧实的肌肉。

  他其实并不黑,顶多算是麦色,却生生被薛闲那祖宗叫暗了好几层。

  “天阴了,过会儿又得下雨。”云洲进门的时候,随口抱怨了一句,就像进自家大门一般自然。

  同灯应了一声,再度试图提起笔,然而这次是他自己顿住了动作,他转头看向云洲:“你拎了个什么东西上来?”

  “茶。”云洲抬高了手里的东西给他看,笑了笑,“还有酒。”

  他这不经意的动作和许多许多年前的某个故人一样,看得同灯有些恍惚,下意识回了一句,“又要骗我喝两口?”

  云洲弯腰把茶搁在桌案上,顺口接了一句,“骗什么,这也不是秋露白。”

  这话说完,他自己先是一愣,抬眼看向同灯,发现他也有些怔愣。

  同灯张了张口:“你……”

  云洲有瞬间的茫然,迟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个。”

  同灯“哦”了一声,笑了笑,“罢了,茶摆着,酒拿远些,别碍着我给你默书。”

  云洲点头,他撑在桌案边,看着同灯落笔写了几个字,又忍不住摸了摸脸问道:“我的字……长进了么?”

  同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落着笔,道:“长进了,好歹从趴着爬变成跪着爬了。”

  云洲:“……”

  同灯没看他,嘴角却带上了笑。

  云洲叹了口气,拎着那小壶的酒直起了身,绕到后门看了眼。

  薛闲正抱着胳膊倚着门,一边盯着枇杷一边和玄悯低声聊着什么,看见他来了,抬了抬下巴,“刚才还说着你呢,你拎的是什么?酒?”

  云洲冲他们举了举手里的壶,“我早上摸了一下枇杷,熟了,你们要摘了将好下酒吃。”

  薛闲眨了眨眼:“我倒是头一回听说用枇杷下酒的。”

  云洲拎着酒壶又隐到了佛台后头,约莫是放下酒去跟同灯学字了。

  薛闲鼻子很灵,酒没了香气还在,伸着脖子嗅了两下,被玄悯捏着下巴转了回来:“枇杷随意,酒不行。”

  薛闲眯起眼看了他一会儿,歪歪斜斜地倚着门扭脸就朝里头喊:“和尚,你徒弟反了天了,不准我喝酒。”

  同灯正跟云洲讲着字呢,头也不抬回了一句,“与我何干?”

  薛闲也就过过嘴瘾,没真指望他能说出什么人话来。他转回头来,拍了拍玄悯的脸,问道:“酒为何就不行?”

  玄悯抓住他的腕子,把他蹬鼻子上脸的爪子摘下来,平静地数着:“上回,你喝了一坛罗浮春,把我拽上了太行雪峰。再上一回,你喝了一坛半竹叶青,落进了东海。再”

  “别再再再了”薛闲没好气地拽了他一把,凑过去封住了他的口,又使坏舔了一下,而后迅速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倚回门边。

  玄悯:“……”

  薛闲把他的脸转了个向,抬手一指院里,“别看我,看那里,落雨了。”

  玄悯叹了口气。

  外面当真落起了雨。

  孟夏的雨不带云雷,细而稠密,落下来的时候带着沙沙的轻响,却显得整个人间都慢了下来,沉静安稳。

  县城里叫卖的堂倌忙着把摊上的东西往酒楼里搬,往来的行人抬手掩住了头脸,宅院里妇人收起竹架上晾的衣裳。

  村落里鸡鸣狗叫都在雨里变得悠远起来,还有达达的马蹄响在官道。

  佛台后头,同灯和云洲的浅谈偶尔会传过来,隐隐约约听不清内容,但无非是些人间杂事。

  玄悯看了眼院里的果子,薛闲守着小半个月,这会儿被雨一洗,个个都变得油亮澄黄,鲜活地挂了满枝。

  他眸光一动,再落到薛闲脸上时,薛闲正翘着一边嘴角在笑。

  玄悯看了一会,垂了眼低头吻了过去。

  人间最好的日子大抵如此了……

  枇杷细雨,盛世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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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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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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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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