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造反了,我成了最尊贵的嫡公主。

  但我内心害怕极了,因为这是我第二次做嫡公主。

  第一次是三年前,我爹的屁股在龙椅上还没坐热,就被我三叔赶了下去。

  三叔是陪我爹一起造反的,我爹马上功夫厉害,三叔嘴上功夫厉害,结局很明显,会打仗不如会说话,我爹被狡诈的三叔骗的像个二傻子,没错,我爹是老二。

  于是,我爹从天子变成了襄侯,我从嫡公主变成了郡主,我们爷俩被封印在襄国郡,无诏不得踏出城门半步。

  要不怎么说,傻子总得经历点什么才能变聪明呢。

  比如我爹,被亲弟弟背叛了一次,他仿佛一夜之间就有了超高的觉悟。33ýqxsś.ćőm

  原来,男人是大猪蹄子不要紧,重要的是得会忽悠!

  我爹想开了,没脸可以,没命可不行。所以,他三天两头给天子写信,在信中痛哭流涕,讲小时候兄弟们如何相依为命,讲战场上他俩如何替对方挡刀,讲他如何后悔自己三两重的骨头居然还敢坐龙椅。

  反省忏悔的信他整整写了三年,雪片似的堆在天子的御案前,硬是把天子的心磨软了。

  于是天子下旨,恢复了我们的自由之身。

  事实证明,谁的心先软,谁就得先死。我爹一出襄国郡,就又扛着大旗造反了,这次造的是三叔的反。

  我爹造反,天下无敌,他虽然脑子不好使,但却是天生的战神,加上三叔这几年疑心病忒重,接连抄了好几位忠臣的家,搞得朝廷内外怨声载道,所以,没出两个月,三叔就被我爹收拾的惨不忍睹。

  我爹是真变聪明了,他懂了放虎归山的恶果,不仅一剑将我三叔捅了个透心凉,还把我几个堂兄弟砍得七零八落。

  于是,我第二次成了嫡公主,而且是本朝唯一的嫡公主。

  但我心里害怕啊,我爹已经不再是那个傻憨憨的爹了。

  如今的天子,手黑心硬脑子还灵,我真怕,哪天他把我也算计了。

  2

  我决定找我爹谈一谈。

  我把我爹约进我住的明珠阁,满脸郑重的请他坐下,然后自袖中掏出一张纸。

  “今日找爹过来,是有三件事要宣布。第一,我不下嫁,不做你拉拢大臣的棋子;第二,我不和亲,不做你安定边疆的砝码;第三,我的婚事我做主,我要自己找婆家。如果爹同意,咱就把这个契约签了吧。”

  “这——”,我爹被我弄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使劲挠挠下巴,眉头竟然涌出一层忧愁,“小玉,你才二十岁,找婆家有点太早了吧。”

  嗯?

  这是重点吗?

  我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如果不是被缺德的高显圈禁三年,我儿子都能打酱油了,还早啥?”

  “可你嫁了人,爹咋整?”

  我爹的样子像是要哭了,我心里就也有点难过。

  我爹虽是个粗人,却是天底下最痴情的,他和我娘极其恩爱,即便我娘病死多年,他也不肯纳妾。

  我娘只生了我一个,我爹四十岁,又是天子,宫里却只有我一个孩子。

  我只能安慰他,“爹你放心,过不了多久,大臣们肯定会把自己家的闺女不要钱似的往宫里送,到时候你雨露均沾,让宫里多几个孩子,不就有人陪你了吗?”

  “可是,谁能跟爹的小玉比?”

  “快别在这儿矫情了,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成冤仇!咱俩可不能结仇哇!”

  我嫌他啰嗦,抓过他的手抹上印泥,强行让他在白纸上摁了手印,然后将他一把推出了门。

  我爹来时兴高采烈,回去时垂头丧气,眼睛里竟然还闪着泪花。

  可谁料没过两天,他就自己想通了,还在朝上当众下了道奇葩的圣旨。

  “嫡公主芳华正茂,宜室宜家,朕困厄之时,唯嫡公主尽孝膝前,今朕诚招驸马,天下未婚男子,不论出身品貌,若得公主青眼,朕愿以倾城之资,纳为东床。望天下悉知。”

  3

  我在明珠阁听到这个消息时,气的七窍生烟。

  不过这烟没冒多久,我便吩咐贴身婢子传了小道消息出去。

  “前来应征驸马者,必先献奇宝,才能得见公主芳容。”

  切,我高小玉是本朝唯一的嫡公主,是那些男人想见就能见的吗?

  啥都得有个门槛不是?

  既然诚招驸马一事已经闹得天下皆知,我便也大大方方起来。

  我准备包下邺城最繁华的酒楼春喜阁,每日在高楼上接见登门的应征者。

  可那春喜阁的掌柜心忒黑,伸手就要我三千两银子。

  “一个铜板都不能少!”我想跟他讨价还价,他却扇子一挥,根本不给我面子。

  可面子能值多少钱?

  我决定不要脸。

  “别这样”,我穿着一身酷酷的黑织金如意裙,脸上却涎着讨好的媚笑,“你是俊男我是美人,钱的事儿好商量,对不对呢谢掌柜?”

  谢南风斜着一双桃花眼将我上下打量,“公主确实有几分姿色,但——”

  我袖子一挥,嘻嘻哈哈,“但来但去的多没劲,别说三千两,现在就是三两我也拿不出来。国库都被败家的高显祸害得一干二净,我一个公主哪有钱,谢掌柜你又怎忍心跟我要钱?”

  谢南风翻个白眼转身就走,“回见吧您。”

  “哎,别走”,我一把揪住他身上的天青色绸衫,娘的,衣服的料子比我身上穿的都软和,我可真是个穷公主。

  “这样吧,我打个欠条如何?三分利息。”我向他伸出三根手指头。

  黑市里的高利贷才二分,这个价我是咬着牙出的。

  谢南风的袖子还被我拽在手里,他回身瞟了眼我的发髻,啧啧,堂堂嫡公主,居然连个珠钗都没有,只能系根红绸绳,说出来这谁能信?

  “行吧”,一向贪财的谢掌柜被我暂时迷惑了,“以三个月为期,公主选夫还钱要尽快。”

  4

  可选驸马的事儿并不顺利。

  邺城的贵族们摸不清天子和公主的脉,不敢轻易唐突,整整三天,春喜阁竟然没一个男子登门。

  我愁的牙花子都肿了。

  “你往哪儿吐瓜子皮呢?捡起来!”我有气没地儿撒,冲着阁楼上悠悠哉看笑话的谢南风咆哮。

  他是掌柜的,就住在春喜阁后院,这厮已经连着看了我三天笑话,磕了至少十斤瓜子。

  “我来给公主出个主意吧。”他倚着栏杆居高临下的对我说,很是风流不羁。

  “要钱吗?”

  “免费。”

  “那说吧。”

  他一指西街,“那边有个状元客栈,里面住的都是为春闱而来的寒门书生,你悄悄派人去传个话,还怕没人来?”

  我嘬了嘬牙花子,“啧啧,不行,我放过话,见我必先献奇宝,穷书生若有奇宝,还叫啥穷书生。”

  “你们羯族人真是榆木脑袋!”他一挥扇子,跃身到我面前,嗬,这厮的轻功还不错。

  “所谓奇宝,可有标准?你眼里,珍珠翡翠是宝,我眼里,红颜美人是宝,而庄稼人眼里,可能捡到的一粒花生米都是宝。这奇宝不奇宝的,只要他能献出,你恰恰又喜欢,岂容旁人多嘴多舌?”

  听他一言,我顿时内心大喜,不愧是出自老奸巨猾的首富谢家,这谢南风果真是有几分奸商气质在身上的。

  我却忽然起了戒心,当初他签字签的那么痛快,不会是要算计我吧。

  先不管了!选驸马要紧!

  我立即派人前往状元客栈传了话,果然,没出一个时辰,第一个应征者便登门了。

  这个身穿白色外衫的清瘦书生叫段传奇,他献的奇宝是一篇自己写的治国策。

  我暗挑大拇指,这是个聪明人。

  我为他沏了春喜阁最名贵的茶,又亲手递与他,对他极尽恭谨敬重之意。

  我们相谈甚欢,一眨眼两个时辰就过去了。

  段传奇也是个妙人,分别前,他对我躬身施礼,声音朗朗,“公主尊贵,小生不敢高攀,唯望有生之年能为万民谋,护吾王与公主百世安康。”

  他的心思,我自是明白。亲自送他出门,我以两套冬衣相赠,并殷切叮嘱他保重自身,祝他开春金榜题名。

  便是寒门又如何,王室要的,不过是忠心罢了。

  5

  自段传奇之后,寒族子弟纷纷登门。

  我对这些年轻男子,一概以礼相待,尽改前朝荒暴之风。

  我那该死的三叔高显,在位不过三年,便将天下搞得乌烟瘴气。

  他热衷于打仗,不仅将国库败了个精光,还将老百姓的口粮抢了个一干二净,民间卖儿卖女是常事,更有甚者,易子而食。

  他忌惮世族大家,动不动就满门抄斩,他还看不起寒族子弟,三年未开恩科,令天下书生投路无门。

  我高家的名声,被他毁之殆尽,我爹在龙椅之上,亦是朝不保夕。

  我爹若王位不保,我还哪会有命活着?

  若要江山稳固,定要提拔寒族、拉拢世家,一个都不能少。

  这不瞧不知道,一瞧还真是令人心潮澎湃。

  寒门里竟然有如此多的青年才俊,衣衫褴褛,挡不住青云之志,菜根清苦,却生为民请愿之心。

  金鱼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有此等子弟,王室何愁江山不稳?

  他们身无长物,却都献了奇宝。我将这些奇宝用锦盒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因为这就是我们父女的保命符。

  见胆大的寒门子弟占了先机,那些世家公子们也纷纷按捺不住登了门。

  他们献上的,可都是真正的价值连城之物。

  九璜玉佩、东海明珠、翡翠牡丹杯,我这个穷嗖嗖的公主,仿佛一夜之间就阔气了。

  我将这些珍宝都暗自卖给了谢南风,他家在邺城开着个珍宝斋,一堆宝物,换来了二十万两银票。

  “天下八分,这些东西你可千万别在咱赵国卖啊,若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本嫡公主的名声可就臭了!”

  谢南风一撇嘴,“行有行规,你放心。不过,那三千两是不是先还我?”说罢,他伸出手指,想抽走一张银票。

  我顿时急了,一把将银票塞进怀里,打掉他的手,“说好了三个月,你还讲不讲信用!?这可是我牺牲了色相得来的,你休想染指!”

  “你的色相?!是你爹的色相吧!”

  我赧然,嘿嘿,他说的没错,我把我爹给卖了。

  在与这群世家公子相谈时,我舌灿莲花,将每个人的情况打听了个底朝上,比如公侯爵位传了几代啊,比如平时都爱去什么地方啊,再比如家里有多少未出阁的姐妹啊。

  我暗示他们,只要家族的女子贤良淑德身体健康,都能入宫封个妃嫔。

  如果能抢先生个孩子,没准还能混个王后当当,毕竟如今宫里人丁太单薄。

  世家公子们多精明啊,奇宝都送出去了,还能不为家族捞点好处回去?娶不到公主,嫁个闺女入宫也行啊。

  于是没过多久,我爹就糊里糊涂的,纳了七八个妃嫔。

  我嘱他必须雨露均沾,人人都别落下,我可心急等着抱弟弟呢。

  我爹很不情愿的答应了,而我,也加快了选夫的步伐。

  6

  在众多的应征者里,我相中了一位鱼公子。

  公子鱼殷,双十年纪,容貌轩如霞举,气质温文尔雅,与我站在一起,犹如美人与野兽。

  美人如他,野兽似我。这令我很是汗颜。

  他送我的,是一支亲手打造的梅花银钗。

  旁人的宝贝,都被我收了起来,唯有这支钗,被我戴在了鬓上。

  “啧,还是红绸绳好看。”谢南风磕着瓜子皮,倚在栏杆上,语气里皆是嘲讽。

  我瞪了他一眼,又忍不住摸了摸梅花钗。

  真是越摸越喜欢,鱼殷的手真巧。

  “没想到,你中意的是这一款。”

  我不知他说的是男人还是首饰,毕竟无论是这个男人还是这支银钗,我都很喜欢。

  鱼殷又来春喜阁了。

  这次他拎着个食盒,里面装着四个梅花碟子,碟子里是他亲自下厨做的菜。

  君子远庖厨,但因佳人故。他是在讨我欢心。

  轻挑一块白玉般的鱼肉,用银箸送进我口中,鱼殷的笑比春风还解意。

  “好吃吗?”他柔声问。

  我点头,樱红小舌一转将白玉咽下,一方锦帕拭了拭唇角,“你的真心,当然美味。”

  “噗!”一个不入流的笑声突然划破了我们秋波暗转的暧昧气氛。

  一抬头,谢南风正倚在栏杆上嗑瓜子,这人咋那么爱吐瓜子皮呢,一点都不讲究!

  “公主喜欢吃人心?”他斜着一双狐狸眼朝下看着我和鱼公子,不怀好意的说,“口味真重!”

  鱼殷起身向他施礼,“谢掌柜安好。”

  “不好!有人总是欠债不还,我夙夜难寐,怎能安好?”

  我心生尴尬,想立刻掐死这个扫兴的谢南风,但怎奈翩翩公子在前,我不能失了形象。

  “谢掌柜,你忒爱开玩笑,呵呵,呵呵,鱼公子,我们去骑马啊?”

  我一股风似的把心上人带出了春喜阁,去皇家驯马场挑了两匹小红马骑着玩。

  我们羯族女子,自幼便学骑马,但没料到鱼殷的马术丝毫不亚于我,那翻身上马的身段如行云流水,真是令人眼馋。

  我们一路策马飞奔,尽兴驰骋,最后在邺城郊外停了下来。

  城外是一片漫无边际的荒地,其实这里原本水土肥沃,最适合耕种,可在连年战乱中,却渐渐荒了下来。

  地都是好地,可惜愿意种地的汉人却很是稀少。

  这事儿我也不知该如何开口,因为说出来确实有点残忍。

  天下大乱之后,受够欺凌的胡人打马入中原,视汉人为双脚羊,不过区区十几年,便有几百万的汉人遭到屠杀。

  而我们羯族也曾经是屠杀者。

  不过,我对汉人却颇有好感,因为我娘就是汉族女子。她温柔多情,敦厚知礼,虽然出身贫寒,却有着女子最该有的好德行。

  我爹重坐上天子之位的那日,我便替他拟旨,不许屠杀汉人,且凡重新开垦的荒田,一律免税三年。

  民以食为天,羯族若想江山稳固,必要倚重汉人最擅长的农耕。

  为君王者,万千之众,无论种族,皆是子民。

  在乱世里,大家一起吃饱穿暖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也正是因此,邺城百姓又有了盼头,那些原本心怀忐忑的农人又重新鼓足精神扛起了锄头。

  眼见着城外那些忙着开垦荒田的身影,我心潮澎湃,激扬万千。

  7

  “真香。”

  我脱下鞋袜,任泥土在我洁白的双脚留下印记,那种粗粝却厚实的触感,令我倍觉安心。

  春光三月,杨柳娇黄,一切皆是新气象。

  鱼殷见我闭着双眼,抽着鼻子用力在空气中嗅着什么,忍不住微笑道:“闻见了什么?”

  “麦香。”我说,“这里有数不清的麦穗,风一吹,就像金黄色的波浪。”

  “还有呢?”

  “馒头香。那又白又软的大馒头,比成熟的少女还要芬芳。”

  我睁开眼,朝他呲牙一笑,尽显羯族女子的大胆泼辣。

  鱼殷的脸倏忽一红,他用手指戳戳我的脸蛋,“哪里来的麦浪,哪里来的馒头?女孩子家家的,说话没个正经。”

  相识数月,我简直爱极了他的腼腆与羞涩。

  “哎”,我忽然叹了口气,“我只不过是在幻想而已,这些田地荒了很久,谁知道今夏会有什么收成。”

  “纵观天下八国,唯有北燕的春小麦种的最好,若能买到北燕的麦种,何愁百姓吃不到又香又白的馒头?”

  “北燕?”我皱起了眉,北燕王氏是鲜卑族,鲜卑与羯族一贯不合,他们怎会将最好的麦种给我们?

  鱼殷一眼便看出了我的疑虑,他亲昵的摸摸我的头,“小玉真傻,既然是买卖,便只是钱货之事,随意编个买主身份就好,何须你亲自出面。”

  我喜的一拍大腿,正是!

  怪不得谢南风总说我是个榆木脑袋,我又犯傻了!

  我是个风风火火的嫡公主,当晚便在明珠阁翻出了我的锦盒,抽出五万两的银票。

  国库亏空,买种子的钱,就由我来出吧!

  我就是这么阔气!!!

  反正靠出卖老爹美色挣来的银子,花着不心疼!!!

  鱼殷出自凉国世族之家,本也是名门贵胄,不过乱世飘摇,他的家族早就七零八落了。

  他自幼父母双亡,又不愿做个寻常小吏,便随着商队周游八国,去年年底,他才在赵国安定下来。

  他说赵国的水土最养人,不然怎会养出如此美貌的嫡公主呢。

  呵呵,他这个人,不仅长得好,而且心眼实!怎么竟说大实话!

  我跟我爹蹲在后宫好一顿商量,最终决定将买种子的差事交给鱼殷,毕竟他是未来的驸马,若此事做的出色,也好名正言顺的来娶我。

  “你真的信我?”

  鱼殷接过银票,眼神里有挡不住的柔情。

  我朝他灿烂一笑,小白牙如珠贝闪闪发光,“我信!”

  一个女子,如果连自己的心上人都不能信任,那漫漫余生,该是多么荒芜与孤单呢。

  我在春喜阁每天喝茶看戏,日子过得很是逍遥。

  自从我与鱼殷开始成双入对的在邺城里招摇,便不再有应征者上门了。

  但我不愿回王宫,那里有很多用尽手段争宠的女子,每天不是在御花园里唱曲儿上演偶遇天子的戏码,便是穿着单薄的绫罗假装生病然后在天子探望她时恰巧看见她横陈的玉体。

  太闹腾!

  但干的也都是正事!为了生孩子嘛!

  我是个识趣的嫡公主,为了鼓励她们加把劲,我便把戏台很大方的让给了她们。

  8

  鱼殷很快就从北燕买回了几十车麦种。

  他将一个锦盒送到了春喜阁,我打开一看,哇,北燕麦种真是不错,颗颗硕大粒粒饱满,透着金褐色的光泽。

  “真的比赵国的麦种强上许多啊!”我惊喜的眉飞色舞,一时心潮澎湃。

  “傻小玉。”鱼殷似乎很喜欢摸我的头,连日奔波,他的眼下有两团浓重的乌青,可看我的眼神,却温柔依旧。

  他匆匆的来了,又匆匆的走了,而我喜滋滋的抱着锦盒,闭着眼睛用力抽鼻子,似乎真的闻到了馒头香。

  “你干什么!”

  不料,正当我准备张口啃白馒头时,一个很不识时务的人却突然抢走了我怀里的锦盒,气得我立即当场翻脸。

  犯我者,我必究,哪怕是债主也不行!

  谢南风拿着锦盒一脸好奇,打开后却大失所望,“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这破玩意。”

  他一边说,一边随意挑了一粒麦种扔进了口中咀嚼,随着双腮微动,他的神情猛然一怔,眼神露出几分疑惑。

  我一把抢回锦盒,冲他翻起白眼,“破玩意?这可是我花高价从北燕买回的麦种,这是宝贝,不是给你当零嘴的!”

  “麦种?”他当即收起平日那副不羁的模样,变得凝重严肃起来,“谁负责买的?”

  “自然是我未来的驸马——鱼殷公子。”

  谢南风望着我,半晌没说话,我不知他在打什么坏主意,转身就想走,却听他在身后“噗”一口将嚼碎的麦粒吐在地上,嘴里还狠狠骂了一句,“榆木脑袋!”

  骂就骂吧,我没空理他,我得赶紧去找大司农,跟他聊聊分发麦种的事儿。

  我忙了整整半个多月,待闲下来时,发现腰都细了两圈。

  鱼殷心疼的很,说要给我做一顿美食,好好犒劳犒劳我。

  我们坐着马车一路向西,他有一座宅子在邺城西郊,听说那里景色极美,绽放着百亩桃花,云蒸霞蔚。

  “你今天很美,只是你为何总喜穿黑色衣裙?”在车里,他含笑问我。

  我故作嚣张之态,“因为这样显着我很有威严,不好欺负!”

  “欺负你?试问天下谁有那个胆子?你看你那些护卫多忠心,总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以命护你。”他掀开车帘,望着车后的几匹马微笑道。

  我一撇嘴,“他们最讨厌了,像跟屁虫一样,令我难得自由。”

  鱼殷目光灼灼,“小玉是想与我独处?”

  我心一跳,暧昧且甜蜜,正欲回答,却听他又低声说,“那倒也不难。”

  说罢,他撩帘与车夫耳语了几句,马车便猛然疾驰起来。

  我看见车后的护卫越来越远,他们焦虑的脸渐渐成了一个个黑点,最后消失在黄色的烟尘里。

  车内燃着熏香,他用手轻揽我的腰,我将头倚在他的肩,好奇怪,在颠簸中竟然有一股困意向我袭来。

  我的眼皮有些沉重,似乎也打起了呵欠,然后我感觉有一双手覆上了我的双眼,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小玉,我带你奔向自由。”

  9

  我也不知自己在马车上睡了多久。

  待我再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被换成了鲜卑族少女的衣服躺在另一辆马车上,身边还多了两个陌生的女仆。

  “你们是何人?鱼殷呢?”

  我身子软软的,公主的威势却一分不少。

  然而这两个鲜卑女仆却只是陪坐在一旁,傻笑不说话。

  我掀起车帘,发现自己是处身于一支商队中,这支队伍有十几辆车马,都驮着满满的货物,而商队中的人,皆是鲜卑服饰。

  再一抬头,我看见一个高耸的城楼,楼门上写着两个字:雍城。

  竟然已经到了赵国与北燕的边境?!

  难道我睡了一天一夜?

  雍城是赵国最靠北的边境之城,这里时常有胡人商队进出做生意,出了这个城门,就是北燕的土地。

  “鱼殷!你再不出来,我要跳车了!”

  此时我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一时间激愤,高声吼了出来。

  “嘶——”马车骤然停住,一双手自车外掀开了车帘,“小玉,别怕。”鱼殷站在对面,夕阳下,长身玉立,温柔款款。

  两个女奴识相的下了车,为他腾出了地方,我气急至此,反而冷静下来。

  “慕容公子,你劫持我,是怕假麦种一事败露吗?”我高挑着眉,冲他桀骜一笑,不复平日的娇憨天真。

  鱼殷身子一怔,两朵微笑之云瞬时在唇角凝结成冰花,他的眼神里透出不可思议的震惊,“你怎会知晓?!”

  “知晓何事?是你堂堂北燕四皇子假扮凉国人,将煮熟的麦种高价卖给赵国的事吗?哦,那你可能失望了,此事我早就知晓。”

  相处数月,还真当我高小玉是个傻瓜了?

  我爹常年在外造反,我和我娘相依为命,讨饭、偷盗、抢劫,为了活着,我什么坏事没做过?

  纵然是个傻子,经历了生死颠簸见惯了人心险恶之后,亦会变得聪明。

  而恰恰是这不得已的聪明,才救了赵国万千百姓的命啊。

  那些煮熟的麦种若是种下去,怕是赵国今年会颗粒无收,饥殍遍野。北燕好狠的心,竟然是想亡我赵国!

  我便是想男人想疯了,也不会轻易相信这世间任何一个男子,若非早有察觉,又怎会与他周旋了这么久。

  我就是想看看,这北燕皇室的小狐狸到底何时会露出尾巴。

  谁料他竟如此沉不住气,春忙刚刚结束,他就迫不及待了。

  这还要多谢我的债主谢南风谢掌柜,谢家在八国皆有商队,耳目众多,想查一个人的身份,又有何难呢?

  只是,哎,我又忍不住嘬起了牙花子,我好像又欠了谢南风点东西。

  10

  在鱼殷震惊的神色里,埋伏在雍城的兵士将这支鲜卑商队一网打尽,鱼殷也被抓回了邺城。

  我爹气极了,连夜修书北燕,告之赵国天子很生气,赵国天子要杀北燕的四皇子!不杀其实也行,但是,大家都懂的。

  北燕虽然很肉疼,但慕容殷毕竟是真正的皇族,不能死在异国他乡。

  于是,很快,我们便收到了三座铁矿、四座玉矿的地契,和八十万两雪花银。

  我堂堂嫡公主,岂能做赔本的买卖,当初买麦种花了五万两,向汉国买真正的好麦种又花了八万两,向北燕索赔这点东西,我已经手下留情了。

  仲夏之日,我骑着大马,一身黑衣,亲自送慕容殷到雍城,出了雍城,他便会重回北燕。

  北地的风,便是盛夏也透着阴冷,我翻身下马,请他下马车。

  “小玉,其实我真的想带你回北燕。”这几个月,他在牢里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可依然长身玉立,不减姿容。

  我自鼻中发出一声冷哼,“事已至此,难道你想说你真的心悦我?”

  “没错。”他在风中挺直了腰杆,“我心悦于你,一见钟情,至今不悔。”

  “可是你要亡我的国。”

  “弱肉强食乃世间之道,我身为北燕皇室,灭七国成大业,是天生之使命。而我中意你,是出自我的心——”

  “噗——”他话未说完,便听见利器刺破肉身的声音,他惊愕的望向自己的胸膛,那里有一股殷红的鲜血瞬时流出,缓缓滑过他破烂的衣衫,像极了蜿蜒的血蛇。

  “小玉!”他惊呼一声,双目通红。

  他送我的那支梅花钗真是好东西,只用力一扎,便扎透了他的胸膛。

  再一用力,我狠狠拔出梅花钗,钗尖血迹殷殷,我伸出舌头,舔了一舔。还是谢南风了解我,我口味真重。

  “呸!再别提你的心,黑心人的血,臭不可闻!”

  我恶狠狠的将唾沫吐在他身上,再也掩盖不住内心的厌恶之色。

  我也想灭七国成大业,战场上刀剑无眼,难免血流成河,可平民百姓是无辜的。

  以大业之名,行屠杀之事,非世间正道,我不屑与之为伍。

  “我不明白。”

  慕容殷捂着伤口站在风中,哀伤的望着我,喃喃说了一句。

  可我再也不想看见他,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我一路飞奔,自雍城回到邺城,一路上看见田里一层层金黄色的麦浪,觉得心胸分外舒坦。

  春喜阁里,我仰着脖子喝起了桃花酒。

  一个又一个的酒坛子在我脚下翻滚,我喝的摇摇晃晃,放荡不羁。

  谢南风的身影忽然出现在我身旁,他皱着眉抿着嘴,看起来不太高兴。

  我却忽然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拽到我眼前,我与他,鼻尖相抵,四目相对,一个喷嚏,我呛了他一脸的酒气。

  “怎么办啊,我又欠了你一次。”

  “怎么办啊,这辈子我欠你的,好像还不清了哎。”

  我半醉半醒,抱着他喃喃的说。

  11

  我十一岁那年,高家三兄弟一起出门造反。

  不久,大伯被人杀了,三叔受伤了,而我爹生死不明。

  乱兵四起,匈奴人烧了我们的村子,我和我娘只能出去讨饭,有一次我娘饿晕了,我便壮着胆子去偷馒头,然后被人当场抓住。

  那是一支商队,货物上都写着一个大大的“谢”字,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黑色锦衣的少年,他眉眼风流,嘴角露着不羁的笑意。

  我披头散发的跪倒在他的面前,他一边把玩着玉佩,一边随意问我,“小小女娃,为何做贼?”

  我故作弱怯一边哭一边答,“我娘要饿死了,我也要饿死了。”

  “罢了”,他似乎见惯了这种事,抬手唤过一个随从,“乱世里的人命贱,能活一个是一个吧,去给她拿一袋粮食。”

  随从答应一声便要领着我离开,而忽然他又喊住了我。

  我以为他是后悔了,却不想他解下玉佩上系着的红绸绳递给我,“把头发系上,既然活着,就得像个人样。”

  我伸手接过,迅速的将头发系好,然后朝他抬头望去,将他的模样印在了心里。

  我从来不会怀疑自己的心上人,他虽然行事不羁,却天生侠义,他告诉我麦种有假,我便深信不疑。

  谢掌柜啊,我欠你的何止是三千两,我欠你的,是我的命啊。

  靠着你给的一袋粮食,我才能活下来,我到邺城的那一日,一眼便在街上看见了你,我赖在你的春喜阁,其实是每天都想看见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谢南风,你才是个榆木脑袋啊。

  我醉的一塌糊涂,借着酒醉一顿胡诌,后来吐得春喜阁里一塌糊涂,那股子污秽之味儿,几天都不曾散去。

  待我清醒过来,再见他时,却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也有点犹犹豫豫。

  真是奇怪,表白的是我,怎么他的脸倒像是比我的还红。难道欠钱的真是大爷?要账的真是孙子?

  “对不起,我没认出是你。”他一贯洒脱,可今日说话却吞吞吐吐。

  我摇头,“怕不是没认出,是根本没记住。”

  他赧然,半晌后点头,“确实。”

  乱世里,他救的人太多了,根本不会刻意记得一个满身脏泞的小姑娘,更不会记得随手送出的一根红绸绳。

  那根命运的红线,九年来,紧紧缚住的只有我自己的心,因为初见时他穿着黑色锦衣,所以多年来,我也喜欢穿黑裙,但这些他都丝毫不知。

  可是我很贪心,我想要更多。

  我想听他亲口说出答案,可最终我没有等到,因为边境燃起了烽火。

  北燕吃了亏,心里不服气,因此派出三万骑兵杀了过来。

  赵国与汉国交好,我爹赶紧给汉王写信,准备联合抗敌。

  朝廷内吵吵嚷嚷,为谁为将军一事吵嚷不休,我身披金色铠甲,一步一步走进了大殿,长发飞扬,红绳飘舞,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国有大臣,家有长女,佑护子民,我责无旁贷。

  12

  我带着一万骑兵出征了,与汉国的援兵一起,将北燕贼人狠狠逼退到了龙城。

  想当初被囚禁在襄国郡,闲来无事,我爹日夜逼我习武,教我兵法,我从来不是娇滴滴的女子,我是一个可以披上铠甲上阵杀敌的嫡公主。

  北地的夜,阴寒透骨,秋风瑟瑟,如鬼魂般呜咽。

  我在大帐之中,裹着棉被读着谢南风的来信,一封又一封。

  这家伙忽然变得很啰嗦,信里写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事儿。

  比如王宫里的刘美人又怀孕了,比如邺城新开了一家包子铺,比如段传奇不愧是状元,在大殿上慷慨激昂,将顽固的老臣气的当场翻白眼。

  我读着这些信,在烛火中“咯咯咯”笑的花枝乱颤。

  段传奇嘛,我早知道的啊,是个人才,赵国有他,我很放心。

  除了信件,谢南风还时常托商队送来礼物,冬衣、护膝、头毡,虽然很丑,却很暖和。

  他还送过我一个锦盒,打开之后,居然是绑头发的红绸绳。

  咳,这也忒抠门了点,堂堂首富居然送这样不值钱的玩意!

  我口中骂着,可心里却明白,此次打仗所需的物资,全是出自谢家的捐赠。

  哎,算了,把红绸绳美滋滋的系在头上,对着镜子一照,别说,还真挺好看。

  北燕人很狡诈,退了又攻,攻了又跑,这场仗一直到年底才打完。

  回到邺城那天,已经是除夕日了。

  我身穿金色铠甲,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在夜风中遥遥望见了邺城的楼门。

  “将士们,我们回来了!”

  随着我一声高喝,身后爆发出冲天的欢呼声。回来了,都回来了,我的子民,我的百姓,我愿意为之浴血的故土,我们回来了。

  “嘭——嘭——嘭——”

  一声声巨响,邺城城门大开,无数人拎着灯笼朝我们望过来,最前方的一队人,燃起了爆竹,火光中,谢南风身穿黑色锦袍,风流倜傥,含笑晏晏。

  他缓缓走到我面前,将一缕飞舞的发丝替我拢到耳后。

  “回来了?”他轻轻问。

  我点头,忽然心头涌起一股委屈,泪水模糊了眼睛,“回来了。”我说。

  他伸出手替我抹去眼泪,妈呀,他的手居然比我的脸还细腻。

  “我改主意了,你欠我的三千两银子,不要了。”

  “可我不想欠着你。”

  “那就用你的一生来还吧。”

  他的一双狐狸眼里尽是深情,我傻傻的望着他,泪珠不争气的越掉越多。

  她是贫穷嫡公主,无力还债下嫁富公子,谁想婚后却被宠上天

  忽然我被他拥进一个温暖的怀抱,身后顿时又响起了滔天的欢呼声与爆竹声。

  这群人,哼,干啥啥不行,起哄第一名!

  他的怀抱又香又暖,我被他紧紧的拥着,却忽然叹起了气。

  驸马选好了,可是这次,没有奇宝。

  但,谢南风说的对,世间奇宝可有标准?

  珍珠翡翠是宝,红颜美人是宝,一粒小小的花生米亦是宝。

  而我是玉人,今生唯愿以良人为宝。

  因为,这样的良人,除了他,我这辈子再也遇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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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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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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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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