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跨界演员>第 110 章 第 110 章
  酒店八楼的窗外灰蒙蒙的,太阳若隐若现,刚泛起一点浅薄的红色,陆文坐在床边套T恤衫,尽量不发出声音。

  但瞿燕庭还是醒了,眼皮在几缕发丝的遮蔽下绷紧,再松开,慢慢打开一条慵懒的缝隙。他看着穿衣服的陆文,反应了几秒钟,说:“这么早……天还没亮。”

  “快了。”陆文将他的头发拨开,“我得先去化妆,造型老师今天要给我剪一剪。”

  瞿燕庭迷糊地在枕头上蹭了蹭,算作点头,而后犯困地看陆文穿好衣服,等对方起身,他从被窝里探出手抓了一把。

  陆文以为他有事,转过身问:“怎么了?”

  瞿燕庭没怎么,也撒不出什么合格的娇,顿了会儿,没事找事地说:“昨晚太累了,你给我洗澡了吗?”

  “洗了啊。”陆文回答,弯腰隔着被子拍了一下瞿燕庭的屁股,“等你睡着还抹药膏了,你自己感受一下。”

  不提还好,一提出来瞿燕庭顿时感觉下面凉凉的,他往被窝缩回一截,不耽误时间了,叮嘱道:“记得吃早饭。”

  陆文掖紧空调被,说:“我知道,再睡会儿吧,片场见。”

  瞿燕庭趴在枕头上,手摸到空掉的另一边感受余温,目光尾随着高大的背影,他不确定陆文能不能听见,在门开之际又出了声:“要不……”

  “嗯?”陆文没听清,在门后停下回头。

  提早化妆是真,为避免这一层的其他人看见也是真,瞿燕庭都懂,但他更想陆文能多睡片刻,说:“你换来这个房间住怎么样?”

  陆文有些惊讶:“你认真的?”

  瞿燕庭又蹭枕头:“大清早谁有工夫逗你。”

  陆文确认道:“你不怕被别人看见?”

  彼此的关系本来也不是秘密了,何必偷偷摸摸,瞿燕庭把实话说得像哄人的招数,回答:“我更怕看不见你。”

  清晨的酒店走廊,陆文喜上眉梢地哼着歌,一拐弯撞上来叫他起床的孙小剑,接过早餐三明治,搭着对方的肩往外走。

  孙小剑敏感地问:“你今天怎么这么烧包?”

  “人家明明每天都烧。”陆文咬一大口狼吞虎咽,“对了,有件事跟你说。”

  进了电梯,孙小剑先抚抚胸口:“跟瞿导有关么?”

  陆文道:“你好精啊,就是我俩的事儿。”

  “操,你们又搞啥了?!”孙小剑才旅游回来一天,没准儿又得走,“都他妈节目上表白了,干吗?下一步直播结婚啊?!”

  陆文惊喜地说:“哇,现在这么方便了?那刷几个游艇就当份子钱了?”

  “当你个头!”孙小剑嚷嚷道,“幸亏你们俩是男的,不然照这个趋势,你带陆小文上亲子节目也不远了!”

  陆文捧着三明治笑得浑身哆嗦,说:“那你以后有了孩子叫什么,小小剑?”

  孙小剑焦虑地问:“祖宗,你能让我活到有孩子吗?”

  困意都笑没了,走出电梯,陆文回归原本话题,迎着升起的朝阳开始新的一天,元气满满地说:“帮我搬行李,我要换到瞿老师的房间住。”

  虽然不妙,但尚且在接受范围之内,孙小剑道:“我早料到会有这么破廉耻的一天。”

  陆文又来那一套:“哎呀,都是瞿燕庭非让我跟他住一起,我哪敢不听话。”

  今天依然在那栋公寓里拍摄,陆文的头发稍微修剪,换了眉形和妆容,颓废感减轻一些,整个人的轮廓显得更加锋利。

  一场酣畅淋漓的情/事结束,孟春台身心俱疲,像死过一次,他在凌乱的床褥间苏醒,见陈碧芝在凭窗抽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

  卸了浓妆的脸别有韵味,陈碧芝懒懒地说:“醒啦,走的时候带上门。”

  孟春台没见过这样的交际花,纵情后不在男人的怀里讨钞票礼物,反而赶人走。他默默穿好衣服,双手插/入发丝里攥了几下。

  突然,楼下一阵急促的喇叭声,两辆汽车刹停,下来一帮警察直冲楼内,他们收到消息说孟春台藏身在此处。

  警察一间间地搜,公寓楼内很快鸡飞狗跳,粗鲁的敲门声,陈碧芝披上睡袍开门,露着半块胸口挑逗地说:“警官这么早啊,我入夜才上班呢。”

  见是她,为首的警察没有硬闯,只问有没有见过孟春台这个人。

  陈碧芝对着肖像画看了看,笑道:“把我当什么人呀,我跟你们警长,跟隆兴商行的少东家,跟贸易处的总经理才熟,这种被人抓的小子我可不会留意。”

  搬出了上级,警察不敢进屋搜,粗扫了一眼房间便离开了,待楼下的汽车开走,陈碧芝踱到衣柜前打开了门。

  孟春台蜷缩在一堆旗袍洋裙里,面色讪讪。

  陈碧芝笑出了声,把他拽出来,摸他的脸:“啧啧,长这么俊,却是个扶不上墙的烂赌鬼,死不死都蛮可惜的。”

  孟春台没想到会躲过一劫,说:“你刚才可以把我推出去。”

  “一夜夫妻百日恩嘛。”陈碧芝返回床边,捡起那枚怀表,柔声撕破孟春台的表象,“你真想死的话,又何必躲,是不是?”

  孟春台任由讥诮,说:“这儿已经暴露,都是迟早的事。”

  陈碧芝道:“那也不一定。”

  孟春台三日后才懂这句话的意思,清晨陈碧芝一身酒气地回来,陪了某个姘头一夜,拧开小包,掏出一张军/统特/务处的红派司。

  有了这个证件做护身符,唐德音找的警察或打手,都无可奈何,即便孟春台欠了巨债也可以抵死不认。

  时局动荡,法律如无物,孟春台再度光明正大走在广州城的街头,终于意识到,权力是活下去的唯一条件。

  而获取权力的捷径……孟春台利用皮囊和身体与陈碧芝勾搭成奸,以结交更广的人脉,一步步走向上流社会。

  他身无所长,唯独从小耳濡目染,对古玩文物一摸一看便知真假,靠着这份纨绔无用的本事,他渐渐混得风生水起。

  孟春台摇身一变,从落难的烂赌废物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孟公子,达官贵人,侨商巨贾,都巴巴地捧着他。

  那件传闻中的绿宝儿也越传越神,孟春台知道,唐德音依旧虎视眈眈。

  辗转过去了一年,孟春台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出了名的奢侈挑剔,把在北平的老德行展现得淋漓尽致。

  大起大落两遭,仿佛一点都没变,也没什么长进,可乱世能活命都是奢望,孟春台放纵地想,如此便可以了,明天就死也没有多大遗憾。

  汽车在午后的街上转弯,孟春台西装革履,要去参加一场法国人举办的舞会,陈碧芝作为女伴陪他一起。

  他们的关系仍维持着,一个纨绔,一个交际花,认真讲叫作“姘头”,但恐怕无人相信,这层关系之下有一丝难以定义的慰藉。

  孟春台对着窗外,前方是一座教堂,每周有女学生来做祷告,一水的蓝裙随风摆动,令他想起初到广州的那个夏天。

  途径教堂的大门,孟春台晃见一个女人走出。

  他视线胶着,竭力辨认着那一抹熟悉的身形,然后用力砸了下车门,吩咐司机:“停车,快停车!”

  轮胎摩擦地面,陶素宜受惊站定,将怀中的婴孩抱紧了些,齐肩短发掖在耳后,抬起头,见孟春台怔愣地朝她走近。

  秋风拂过,两个人相隔半米距离,无言地看着彼此。

  良久,孟春台的目光落在陶素宜的怀抱,他吞咽了一口微风,说:“这是你的孩子?”

  陶素宜抱得更紧些,轻声承认:“是。”

  孟春台迈出一步,问:“你嫁给了什么人?怎么全无消息?”

  陶素宜撇开了脸,望见车窗里陈碧芝的面孔,她偶尔会听说孟春台的消息,所以不很惊讶,反问道:“你和交际花在一起?”

  孟春台沉默,迈近在陶素宜的面前,低下头,看襁褓中安睡的孩子,也就五六个月大,是个男孩儿。

  明明没有抽烟,嗓子却嘶哑了,他说:“孩子叫什么名儿?”

  陶素宜回答:“还没起名字。”

  “那怎么成。”孟春台道,“起码要有个名字。”

  陶素宜仍是安静灵巧的模样,说:“表哥的名字是春锁琼台,一生繁华,却几经波折,可见名字也不那么打紧。”

  唐宅的汽车到了,陶素宜抱着孩子坐进车厢,未道再见,也没有再看孟春台一眼。

  汽车驶远消失在街尾,孟春台伫立着,荒唐地以为发生了一场幻觉,直到司机提醒,才如梦方醒地回了神。

  返回车上,孟春台撑着太阳穴发怔,许久没有说话。

  陈碧芝饶有兴趣地问:“那个女人是谁?”

  孟春台说:“表妹。”

  陈碧芝嗤道:“睡过觉了吧?”

  孟春台不语,陈碧芝胸有成竹地说:“我还不了解你们男人嘛。”

  汽车拐弯,孟春台的身体微微偏斜,瞥见陈碧芝手上的银戒,不值钱的老戒指,都磨花了,和金贵的丝绸旗袍不太搭。

  某一次亲/热过后,陈碧芝靠着床头翻一只小木匣,里面有几封信和一张泛黄的旧照。照片上陈碧芝是少女年纪,也穿阴丹士林,梳着两条麻花辫子,身旁是一个穿学生服的少年。

  孟春台看了一眼,觉得少年的眉眼和他几分相似。

  陈碧芝从信封倒出一只银戒,一边擦拭一边说:“好寒酸,我家乡的女人才戴这种不值钱的,我要戴上它,一定被舞厅的八婆们背地里笑。”

  擦亮,她却戴起来,还臭美地来回欣赏,孟春台当时朝照片上的少年努努嘴,问:“他送你的?”

  陈碧芝说:“是啊,还说等他发达,以后送我红宝石的。”

  孟春台道:“那他发达了吗?”

  陈碧芝点点头:“当军官了,比你这个阔少出息些。”

  车窗掠过一片树影,孟春台侧目盯着那枚寒酸的戒指,他那次没有继续问,此时有些好奇,迟滞地说:“那你男人呢?”

  陈碧芝一怔,攥住了手,轻飘飘地回答:“早就战死了呀,反正消失不见了。”

  孟春台道:“想他么?”

  陈碧芝哼笑:“不妨想想我明日穿哪双鞋子。”

  孟春台思忖,在陶素宜的心里,他是不是也等同于死了,或者消失了,而往后的日子,也无心无意去想起他。

  忽然,那个襁褓中的婴孩浮于脑海,天真脆弱,甚至没有名字,孟春台自言自语道:“叫’斯年’怎么样?”

  陈碧芝问:“什么?”

  孟春台仰头向着秋光,说:“斯人已逝,流水穷年。”

  权当是一场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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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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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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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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