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微光>第 53 章 工作
  清晨,天边朝阳升起,城市沉睡了一晚上之后被唤醒了,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今天是任意去报社报到的日子,一大早她就来到了报社门口。

  站在了报社楼下,她不由得抬头望去,整栋大楼十分高大、气派,这里就是她以后工作的地方。

  由于时间还早,她从门口走进去以后发现大厅里几乎没有什么人影。

  于是,她一个人站在电梯门口等电梯。

  电梯门开了,里面空无一人。

  她走进电梯里按下了楼层,电梯门缓缓合上了。

  此时,她听到大厅里传来一阵“叮叮当当”高跟鞋的声音。

  就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瞬间,一条长长的手臂伸了进来,吓了任意一跳。

  随后,电梯门重新开了,一个女孩挤进了电梯里。

  女孩两只脚刚一踏进电梯,人还没有站稳,就伸手去按楼层。

  只是,女孩的手在楼层上停了一下,并没有按下去。

  原来,女孩和任意要去的是同一楼层。

  电梯狭小的空间里只有她们两个人,任意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这个女孩。

  只见这个女孩身材苗条,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头发在脑后一丝不苟地盘了起来,身上穿着小西装套裙,脚上蹬着一双细细的高跟鞋,肩上背着单肩包,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职业化。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很年轻,像是刚刚毕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但这身装扮却为她平添了几分成熟的女人的味道。

  相比之下,任意觉得自己似乎打扮的有点随意了。于是,她不由得低头看了一下自己。她还是像学生时代一样,穿着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平板鞋,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看起来有点稚气未脱。

  两个陌生人站在狭小的电梯里,沉默中总是不可避免会有一点尴尬。

  终于,楼层到了,电梯门开了。

  原本,任意就站在电梯门口,谁知当她正准备出去时,却没想到被一旁的这个女孩抢了先。

  只见这个女孩抢在任意前面先一步跨出了电梯,大步朝办公区走去。

  于是,任意只得跟在她身后走了出去。

  办公区接待台上放着签到本和笔,这些都是为了来访客户或者新员工报到准备的。

  任意走到了接待台旁,当她伸出一只手准备拿起笔签到时,突然在她面前出现了另一只手,那只手拿起笔在签到本上奋笔疾书起来。

  此刻,整个楼层,除了她们两个人之外,就只有保洁阿姨了。毫无疑问,那只白白嫩嫩手的主人正是这个和她一起来的女孩。

  于是,任意只得将手抽了回来,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等到她签到的时候,她终于看到了前面签到的那个女孩的名字——范文静。

  原来,那个女孩叫范文静。

  这一层楼是报社人事部门的办公区,由于人事部门的人还没有来上班,任意和范文静只能坐在接待台前的沙发上等了。

  此时,保洁阿姨在办公区里来回穿梭着打扫卫生,吸尘器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嗡嗡作响。

  在这期间,两人一直没有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个无所事事的人就这样沉默地坐着实在有些无聊。

  其实,从刚开始到现在,任意心里一直有一句话想对范文静说:时间还早,不用那么赶电梯,那样挺危险的!

  然而,当她看到范文静那张高高扬起的脸时,原本已经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以前,任意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同学,无论什么事都要抢在别人前面。哪怕是一群女孩玩跳大绳,说好了一起起跳,却总有人先跳了进去……

  她应该听不进去吧!也许,她还会觉得自己居心不良在扯她的后腿!任意心想。

  于是,任意不由得庆幸自己及时止住了。

  听说职场如战场,任意不想初来乍到就给自己惹来麻烦。

  ***

  渐渐地,快到了上班时间,电梯门一次又一次地开关,一批又一批的人从电梯里出来匆匆忙忙地走进了办公区。

  早就听闻报社的工作效率很高,在见过人事部门主管后,一切都去繁就简,新入职的员工很快就办理了入职手续。

  新闻讲究时效性,时间就是新闻的生命。同样一条新闻,早报道和晚报道区别可就大了,很多重大事件的第一时间报道更是具有非凡的意义。所以,报社的人把时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一家综合性报社里面会分很多不同的部门,有总编室、编辑部、发行部、广告部等等。大部分涉及新闻的报社,工作节奏都很快,工作强度也很高。在众多新闻类别中,以负责社会版面新闻的记者和编辑最为辛苦。

  很不幸,任意就被分到了社会新闻组。

  当任意刚一踏进社会新闻组的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做自我介绍,就被一个老记者拉着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从现在开始,你就跟着我,多看多听多学习……”老记者边走边说道。

  老记者说话的时候,任意看了一眼他胸前的工作证——记者邓生刚。

  原来,他就是人事部门主管说的那个资历很深的老记者,人称老邓。在实习期间,人事部门安排了她和老邓搭档,其实是让老记者带她这个实习编辑。

  于是,任意忍不住多看了老邓两眼。据她目测,老邓应该快五十岁了,再有十年就要退休了。虽然他皮肤黝黑,脸上有不少皱纹,头顶也秃了,但却身材健硕、腰板挺直,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像个年轻小伙子一样。

  “我们现在去哪?”

  “西河!”

  “去西河干嘛?”

  “还能干嘛?跑新闻!”

  ……

  任意没有想到,自己来报社报到的第一天就开始外出跑新闻了。

  刚出校门的学生面对工作都很茫然,说实话这个工作和她想象中有不小的差距。

  在她的想象中,报社编辑应该是整日坐在办公桌前,泡一杯热茶,安安静静地在电脑上写稿件。哪里会想到报社让她跟着记者实习,天天在外面跑新闻。

  事实上,职场新人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就像一块砖一样,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

  西河是长丰市西的一条河,位于郊区,周围只有几个零散的村落,看起来一片荒凉。

  任意不知道老邓为什么要带她去西河?那里能有什么新闻?

  老邓带着任意坐电梯直接到了地下停车场,两人上了车以后,老邓一踩油门将车开出了停车场。

  老邓开车技术娴熟,在城里七拐八拐专挑人少的路走,用最快的速度飚到了西河。

  也许是车开得太快,任意下车的时候头有点晕。

  然而,还没等她站稳,老邓就急急地朝河岸边奔去。

  任意朝河岸边看去,不由得吃了一惊。

  只见西河岸边停着几辆闪烁着红蓝车灯的警车,附近还有一些警察的身影,似乎正在河里打捞着什么。

  于是,任意好奇地走了过去。

  当警察将从河里打捞上的东西放到岸边时,任意才看清楚那竟然是一具尸体!

  那尸体显然已经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浑身上下浮肿、腐烂,还散发着阵阵恶臭……

  只看了那么一眼,任意的胃里就像翻江倒海般难受。于是,她连忙跑到了旁边的草丛里,弯腰吐了起来。

  等她吐干净了,喘了几口气,一回头看到老邓正围着警察在做采访。

  只见老邓又是拍照,又是用笔在本子上做记录,看起来十分兴奋。

  对比之下,任意不得不佩服老邓的专业素质。

  于是,她强打起精神走了过去。

  之后,她没有再去看那具尸体,而是全程都跟在老邓的身后。

  只是,整个采访过程中,她一直都是懵着的……

  ***

  采访结束后,老邓带任意去了附近一家小饭馆吃午饭。

  那是一个开在路边的小饭馆,距离西河不远,大概只用了五分钟左右车程就到了。

  饭馆很小,外面放了七、八张桌子,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厨房。透过被油烟糊了的玻璃窗,坐在外面的顾客隐约可以看到老板和老板娘在厨房忙碌的身影。

  像很多郊区的小饭馆一样,饭馆里的卫生情况不容乐观。墙面上有各种涂鸦,地上随处可见顾客用过的餐巾纸,桌子摸起来也黏腻腻的。唯一可以称道的是,这个小饭馆里有消毒柜,吃饭用的碗筷都是消过毒的。

  正值饭点,饭馆里几乎坐满了顾客。33ýqxsś.ćőm

  等了好一会儿,饭菜终于上桌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老板娘边上菜边说道。

  “没关系,饭点儿嘛,都这样!”老邓笑道。

  老板娘也笑了。

  “最近生意好吗?”老邓问道。

  老板娘开心道:“还不错!这不天气热了,很多人都会来西河纳凉……”

  ……

  菜已经上齐了,老邓却像没看见一样还在和老板娘聊天。

  终于,老板娘走了。

  看着任意一脸疑惑的样子,老邓解释道:“做记者就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很多线索就是在聊天中不经意得到的。别看这是个小饭馆,可人总是要吃饭的,饭馆就是打听小道消息最好的地方,没准今天这条新闻的死者也在这里吃过饭呢……”

  提到那具尸体,任意的胃里又是一阵不舒服。

  老邓边说边动起了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了任意碗里。

  “来,尝尝这家店的招牌菜——红烧肉!”老邓热情道。

  “谢谢!”任意道。

  虽然任意一点儿胃口也没有,但出于礼貌还是用筷子夹起了那块红烧肉。

  然而,当她将那块红烧肉放到嘴边时,看到那肥腻腻的肉,脑海里不由自主想起了河边那具尸体,胃里顿时一阵翻涌。

  于是,她连忙放下筷子,跑出了小饭馆。

  在一个公厕外面,任意趴在水池旁呕吐了一番后,打开水龙头将那些秽物都冲走了。

  接连两次呕吐之后,任意觉得自己似乎把这几天吃的饭都吐了出来。此时,她趴在水池边,浑身上下一点儿力气也没有。缓了一会儿之后,她才勉强拖着软绵绵的腿朝小饭馆走去。

  重新回到小饭馆坐下后,任意的脸色一片惨白,像是大病了一场。

  看到她这副模样,老邓似乎并不奇怪。

  “你这样的,我见多了!十个实习生里面,九个都是这样!只不过你运气比较差,第一天就让你碰上了……”老邓边吃饭边说道。

  老邓说的没错,她一向没什么好运气!任意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不过,饭还是要吃的。不然,你要是饿晕了,我还得把你送医院去……”老邓道。

  于是,任意重新拿起了筷子,忍受着胃里的恶心之感,闭着眼睛将一碗白米饭往嘴里扒拉,又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看到任意的表现,老邓满意地点了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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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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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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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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