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潮涨了又落,他出现在了一片浅滩上。
那里全是细沙,地势平缓,当地人喜欢在退潮时去那里挖蛤蜊,蛏子……
他就躺在岸边,神色极平静。
只是脸色比平时更显苍白了一些,像是一块白玉雕出来的玉人一般,眼睫和头发被衬的墨一般黑。
他像是睡着了,也像是并没有遭受过什么痛苦一般,很安详。
他身上很干净,只染了一点细沙,干了一拍就能掉干净。
外套不知被冲到了哪里,衬衣领口却依然雪白着。
赶海的人群发现了他,并迅速报了警,警察通知了韦承柏。
世界仿佛就此崩塌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且不真实了起来。
路西野看着秦夫人晕了过去;
看着秦默阳的脸色刷地变得雪白,像那次差点没捞回命来的事故一样;
看着韦承柏的手机坠落在地上,却好像并没发出什么声响;
看着林郡脸色苍白肃穆,嘴唇张张合合,猛地扑过来拿手绢捂住了自己的嘴唇;
看着雪白的绢子被鲜红的血染透……
他含着血,几乎是用气音问林郡:“他们怎么了?”
一切全乱了套,他在下了车往海滩奔跑的过程中好像摔了,碎石扎透了皮肉,血染了裤腿,却完全没有痛觉。
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有警察在做笔录。
他看到他爱到骨子里的那个人就那样安静地躺在沙滩上,他想碰一碰也不行,被人强行拉住了。
他怕他冷,因为海风很大,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想要递给他,也被人拒绝了。
他眼睁睁看着人把他装进袋子里,再也看不到。
很多事路西野完全记不清了。
他好像又见过一次秦默彦,在火化之前。
他换了干净的衣服,白色的衬衣,和修挺的长裤。
脚上穿了最新款的休闲皮鞋,被擦得铮亮。
他长得好看,根本用不着化妆,只在嘴唇上点了一点朱。
整个人躺在那里,看起来精神又好看,也没有了清醒时的冷意。
他第一次摸了他的脸颊。
那脸颊是冰冷的,像被人久置于寒风中的玉石。
从那一年在h市开始直到现在,将近十年的时间内,这是他第一次触碰他。
从此,他梦中的秦默彦一直都是冰冷的,再没有温热过。
他身体前倾,想要抱他,可并没能如愿。
因为有人对他挥了拳头,在他缓过来之前,秦默彦被人带走了。
韦承柏的脸一直阴得像天上的铅云,秦默阳和路西野都指望不上,只有林郡还算清醒,面色凝重地跟着韦家人跑进跑出,奔前忙后地忙着后事。
只是,骨灰出来后又起了争执。
韦承柏想把秦默彦留在n市,但秦默阳不允许,两人几乎为此反目。
他们争执的时候,路西野就那样看着。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秦默彦的生命里,其实什么都不是。
因为他连争取他骨灰的资格都没有。
路西野其实已经麻木了,像行尸走肉一般,感觉不到痛,感觉不到情绪,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和希望。
可就在那一刻,痛苦却如钝刀,拉在他的心脏上,来来去去,缓慢地凌迟。
他比谁都清楚,这凌迟大概会持续一辈子。
大约是因为秦夫人的状况真的不太好的原因,韦承柏最后还是放了手。
秦默阳终于得以将秦默彦带回a市。
葬礼那一天,路西野没能去,他病的很重,昏昏沉沉,不知岁月般地过了一阵子。
醒来时,他母亲正在照顾他。
他脸色苍白,瘦得厉害,却在醒来时对着他母亲微微一笑,又落下泪来。
他一向很独立,很小就一个人,不喜欢父母把他抱在怀里。
但这一次他却主动抱住他母亲,将脸伏在他母亲肩头,说:“妈,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
路西野的余生,一直都是一个人度过的。
他变得很少笑,性子也有点阴鸷,手段更是狠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像是很缺乏人情味儿。
但他又是最善良的一个人,一生致力于慈善事业,尤其在青少年受到的不公对待上投入了许多精力。
他救助了很多孩子,其中几个很优秀。
在他暮年的时候,他把手里的事业一点点交到了他们手里。
他每周都要去墓园,如果不忙的时候就几乎每天都去。
带着各种各样的花,但花里一定有玫瑰。
最初,他从来不说去看谁。
在几年后,韦承柏与别人结婚的消息官宣后,他才告诉别人,他去看望他的爱人。
每一次去墓园,他都会把自己收拾的很好看。
而且,他也很怕老去,因为他喜欢的那个人,留在了很年轻的时候。
路西野到老都是一个很精致的老人,绅士而有风度,穿搭一直都走在时尚的最前沿。
他功成名就,常年的慈善义举让他在人们心中地位高卓。
他一直到老都十分英俊帅气,身姿挺拔,容颜俊美,有大把年轻小伙子小姑娘想要嫁给他。
但他却一直一个人,也极少有人知道,在无数光环背后,他也并没有真正快乐过。
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是一个春天,他在梦中离去,脸上带着笑容。
那时候林郡正带着傅久九在外地旅游。
他们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利用高科技手段要了一个孩子。
孩子是个男孩,叫林予安。
路西野一直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林予安大一些后,跟着他的时间甚至比跟着林郡和傅久九还要多一些。
最初,林郡和傅久九其实是打算要两个孩子的,幸运的话最好是一男一女。
可自从有了林予安之后,傅久九的时间便更加紧张起来。
既要分给工作又要分给孩子,能给林郡的便越来越少。
于是林郡果断决定,不再要第二个孩子。
后来,孩子大一些的时候,跟路西野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多,傅久九便想把要老二的计划再提上来。
但林郡死活不答应,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林郡是在接到林予安电话之后,才知道路西野离开了。
林予安告诉他:“干爹走的很安详,带了笑。”
林郡和傅久九当即结束了旅程,定了最早的航班往a市赶。
落地的时候,路西野离世的消息已经传遍了网络,所有人都在哀悼,惋惜。
因为就在不久之前,他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还依然精神矍铄。
只有林郡在看了一会之后,关掉了手机屏幕。
他眼眶发红,偏头对傅久九说:“小野终于解脱了。”
路西野的确解脱了。
他剩下的几十年,没有一天不是在思念与苦痛中度过。
他几乎夜夜都能梦到秦默彦,可每次秦默彦都是冰冷的,冷得让他害怕。
唯有这一次。
这一次的梦境和以往重复了无数遍的那些梦境完全不同。
他和他都还正年少,也不是过去发生过的事情。
似乎是在学校门口,少年人那道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他穿着白衬衣,背着书包,黑发柔顺地覆在额前,身姿修挺,白而瘦。
黑色的耳机线从他耳朵里延伸出来,一路到他黑色的长裤里,红润的唇角探出一根棒棒糖的手柄,像是最便宜的那一种,五毛或者一块钱。
他心无旁骛,一步步往前走,很多人对他侧目,含着笑羞涩或闪避地偷偷看他,他却恍然未觉。
路西野感觉眼眶发热,他强压着情绪,扬声叫他:“江随风。”
少年人的脚步顿了一下,但随即又迈了开去。
路西野看到了自己,那么年轻,少年气十足。
他紧赶着追上了少年人的脚步,抬手搭上他的肩头,又叫了一声:“江随风。”
手心里传来薄薄的温热,路西野的心遽然一痛,那感觉真实到让他不敢呼吸。
少年终于停下了脚步,偏头看他,冷眉冷眼,没有说话。
梦中的路西野大概是太激动了,那种失而复得的珍贵冲击着他的心脏。
他颤着声,叫出了他在他墓碑前叫过千万次的称呼:“宝贝。”
少年人终于说话了,疑惑而抗拒,带着刺,很不好惹的样子:“有病吧你?”
他对他的态度很不好,可路西野却喜悦地笑了,笑得眼眶发酸。
“江随风,”他说:“两年前,你在h市帮过我,还记得吗?”
江随风眉目依然冰冷,摇了摇头,并把他搭在自己肩头的手拍掉了:“不记得。”
“是春天,”路西野急切地说,双眼贪婪地盯着他,一眨都不眨,那目光能把人烫化一般:“一个小巷里,你帮了我。”
江随风抿着唇偏开头去,避开了他的目光,但仍然坚持着说:“不记得。”
他说着说着就要抬步离开,路西野吓了一跳,忙探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他的手腕温暖而柔软,很是无害,但下一刻,路西野的腕骨就被狠狠弹了一记。
路西野很疼,但却抿着唇笑了,他没有撒手,轻声对他说:“那,我们一起慢慢记起来吧?”
风与花都正好,时间也尚早,他们都年轻,能记起来吧?
路秦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路秦番外完结啦,其实考虑了好久,这个结果也许是必然
提前发一点点糖,结局那一段,应该是他们双重生后的一点小片段。
其实大部分时候,活着的人会远比走了的人更痛苦,承载的也更多,但小野的性格还是会坚守爱
属于两个笨蛋的爱情吧
唯一遗憾的是,到最后小彦都不知道小野爱的人一直是他,无论是作为江随风的他还是作为秦默彦的他,小野都喜欢。
后面还要写一下平行世界小9和郡儿的番外,然后这篇就完结啦。
欢迎到作者专栏收藏一下预收文你是我宝贝双重生,爱您3
文案:比原文案加了一小段
上一世,江随风爱了路西野十年,可对方却连他是谁都不屑于知道,直到他与别人订了婚,一次偶然,路西野却对他一见钟情。
一朝重生,江随风重回高三,还未认识路西野的那一年。
十年太苦,这一世他只想为自己而活,再不想跟路西野扯上任何关系。可现在的路西野却好像变成了路西狗,学校大门口就敢对他动手动脚,并满眼爱意地唤他:“宝贝。”
江随风:o
上一世,路西野错过了暗恋他十年的江随风。33ýqxsś.ćőm
他曾拼尽全力来到他身边,可他却连看都没看一眼,
当他真的爱上他时,他却已有婚约在身。
后悔,很后悔,悔到吐血。
一朝重生,路西野重回大四那年,这一次他再也不想错过他,并决定趁着对方年龄小,先把思想基础给打牢。
学校门口,路西野拦住了仍是跳脱少年的江随风:“宝贝?”
少年咬着棒棒糖,长眉一挑:“大哥,没事吧你?”
路西野:o说好的曾经爱我如生命呢?
后来,灯红酒绿外的安静一角里。
俊美青年将清冷少年紧紧困在怀里,深邃凤眸中情绪如烈火燎原,恨不能将他烧成灰烬,嗓音却被压得低而哑:“不许再跑了。”
我找了你两辈子,不许再跑了!
你是我的小宝贝,只能捧在我手心,谁都不能抢!
占有欲爆棚步步为营心机攻x武力值爆表高冷大美人受
1攻受双重生,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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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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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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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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