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晏和克莱斯特挑了个不怎么起眼的角落坐着,贵族们陆续进来,也是各自选了位子坐。
前排属于爵位高的贵族,至少是伯爵,第一排则全是公爵和王后最宠爱的大臣。
所有人都在猜测会是谁给王后加冕。
池晏听了一会儿,发现贵族们似乎不把王后加冕当回事,纯粹是来看热闹的。
没有中央集权就是这样的,国王怎么换,都不影响贵族的统治,所以他们才能这么轻松且轻易的接受王位易主。
连国王死了没,怎么死的,怎么王后突然就要加冕了这种事都不在意。
池晏凑到克莱斯特耳边,小声跟克莱斯特说:“这附近的贵族都来了。”
而且大多都带着夫人,贵妇人们穿着更加繁复华丽的裙子,仪态万千的坐在椅子上,用扇子遮着嘴跟人说话。
因为裙撑还没被发明出来的缘故,她们的还不至于没法好好坐。
直到捧着王冠的贵族站在王座旁边,人群才慢慢安静下来,贵族们下意识的转头看向大门口。
加冕仪式没有那么复杂,耗时也只是一个早上,新王也不必发表什么演讲。
等王后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室内就更安静了。
王后穿着一套棉布长衣,长至脚踝,衣摆宽大,有些像裙子,袖子也一样长,但袖口收紧,腰间有一条镶嵌了宝石的华美腰带和数条丝带,披着一件同样长至脚踝的红色斗篷,斗篷上缝制了玛瑙和珍珠,胸前戴着黄金项链,手腕上也戴着黄金手镯,脚下踩着尖头鞋。
头发被高高的束起来,头发上也装饰着不少黄金宝石。
池晏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正式的礼服,看着都觉得重,那么多饰品,怪不得仪式的时间短,要是再长点,说不定国王能被这些饰品压得抬不起头。
这时候男人也是留的长发,池晏只能还看过阿瑟头上装饰过宝石。
人们的目光追随着王后,王后独自一人,从大门口缓缓走来,她面无表情,看起来孤傲严肃,走路的时候不急不缓。
等池晏的目光再次转向王座的时候,王座的左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他没见过的贵族,看起来已经有些年纪了,胡子花白,头发也白了,同样穿着一套十分华丽的礼服,看着背都要被压弯了。
王后一步步向前,她没有左顾右盼,目光一直紧盯着王位。
她等了太多年了,无数次在梦见自己加冕,可是此时此刻,她真的走在通往王座的路上时,她却觉得很平静。
除了平静以外,还有一丝恐慌。
她看不起自己的哥哥,也看不起自己的侄子,可她真的能做得比他们更好吗?
她会不会也走上他们的老路?
王后紧抿着唇。
几名骑士跪在举着王冠的贵族身后,王冠被放在由红色细布垫着的托盘上。
等王后走到台阶前,将为王后加冕的年迈贵族走下台阶,王后单膝跪地,贵族的伸出手,平放在王后的头顶。
他嘴里念念有词,但这里又没话筒,池晏离得远,根本听不见给王后加冕的贵族在说什么。
总不至于是在唱歌。
等对方念完了,就双手拿起旁边被人举着的王冠,郑重地给王后戴在头顶。
王冠的骨架由黄金打造,骨架上镶嵌着数百颗大小相等的红色宝石,正前方则是一颗方形的大宝石,被切割成了好几面,打磨的很亮,这种宝石又被叫做宫廷宝石,怎么看怎么重。
加上王后本来就戴着一堆饰品,池晏总担心王后那纤细的脖子被压断。
戴上王冠之后,王后缓缓占了起来,然后骑士和给她加冕的贵族弯腰退后,王后一个人走上台阶,最后站在王座前,转身,坐定。
台下的贵族们纷纷低头。
一名穿着白色长袍的小女孩被领出来,她头上带着花冠,赤着脚,站在台阶下面朝大门,用童音歌唱起当地流传了上百年的歌谣。
这首歌的大意是赞美英明的国王,国王让士兵强壮,军队强大,贵族俯首,平民安居乐业,是一首用词非常优美的赞歌。
小女孩也有一把好嗓子,没有配乐,却依旧动听。
女童唱完之后,所有人都站起来,朝高坐在王座上的女王行礼鞠躬。
女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至此,肯蒂斯迎来了它历史上的第三位女王。
王宫为前来参加加冕仪式的贵族们准备了午宴,除了女王坐在长桌的最前方以外,其他人都分坐两侧,一共三张长桌,女王坐在正中间的那一桌。
只是让人们惊讶的是,女王竟然没有把自己的孩子领出来。
这等于她不承认这两个孩子继承人的身份,出去了,这两个孩子也不能被称为王子和公主。
但没人敢问。
女王之前杀贵族的时候眼睛都没眨。
讨好她能得到好处,得罪她可能就会死,那还是不要得罪比较好。
女王表现的很镇定,她是第一次当王,但耳融目染,她知道怎么当一个表面上合格的王。
上好的葡萄酒被仆人们端来,现在还没有玻璃,没有高脚杯,也没有东方流传过来的瓷器,用的都是陶器或木杯,但并不妨碍人们觥筹交触,互拍马屁,趁着那点酒劲卖痴,给自己争取更多好处。
午宴大约是早上十一点开始,一直到下午三点才结束。
池晏也是被骚|扰对象。
毕竟他虽然不怎么出现在人前,但贵族之间都流传着他的传说。
尤其是吃饭的时候,女王亲自安排他坐在自己的左手边第二位。
第一位是给她加冕的叔父。
很给池晏面子。
女王的叔父是个接近六十岁的老人,在这里已经算很长寿了,毕竟天天喝生水,不怎么洗澡,随地大小便,没有药物也不懂合理锻炼身体,能长寿才是怪事。
但对方年纪虽然大,思维却很清晰,不然也不会女王一封信,就从领地赶过来。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虽然他还是王室的一员,但远离圣城之后,早就没几个人记得他的身份了。
“我还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回不来圣城了。”叔父笑呵呵地说。
女王温声细语:“我还年轻,需要长辈辅佐,班森叔叔,我希望您能留在圣城。”
班森:“但我的领地……”
女王:“我的堂哥今年也应该有四十了吧?您可以放手让他管理领地了。”
她堂哥是个狂妄自大的人,如果不是班森一直压制着这个儿子,早就不知道把那十几个城搅成什么样了。
她可不需要她的国家有一股庞大的,可以压制她的力量。
所以她就用王权去换。
班森是愿意回去继续压制儿子,还是愿意站在她身旁,分享王权?
这都不需要细想。
班森笑了笑,没有一口答应,只是说要再想想。
女王就亲热的留他住在王宫里,等想出结果了再说。
班森从善如流。
女王也向班森介绍了池晏。
班森眼睛眯了眯,依旧是笑:“我知道,我那里不少货物都是从斯德丁卖出来的,年轻人把斯德丁管的很好。”
池晏谦虚地说:“运气好而已。”
班森忽然别有深意地说:“运气好的人可不多。”
女王也说:“池晏还有自己的军队,接近五万多人。”
班森愣了愣。
池晏笑了笑。
他知道女王在敲打他,把班森弄到身边,也是因为班森有自己的“枪杆子”。
他们两个人如果能互相争斗,互相制衡,女王的位子才能坐的更稳。
而班森时隔多年重回圣城,人生地不熟,前期只能依附女王,只要有这个前期,女王就有自信把他牢牢的握在手里。
年龄不一定会让人变得成熟,反而可能让人一叶障目。
池晏喝了口酒,转头看了看坐在他后面的克莱斯特。
克莱斯特冷着一张脸,也不跟人搭话,吃也没吃什么,直到酒宴结束,池晏跟女王打了招呼之后才跟克莱斯特一起离开。
估计有很长一段时间女王都不会找他了。
权衡制约,女王估计要想办法限制他,只要她能找到其它的帮手。
可池晏却没有太多感觉。
反正就要到冬天了,到时候不让斯德丁那边再运粮过来,弗兰度人没东西可吃……
池晏摸了摸下巴,抓紧了克莱斯特的手。
池晏走出王宫的回头看了一眼。
下一次他再来王宫,就不是今天这个身份了。
————
天气渐渐冷了下来,人们又开始往身上加衣服,最开始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今年冬天会比去年好过,毕竟稍有财力的家庭都囤积了粮食和柴,穷人家庭也早早跟亲朋好友或是邻居抱团,经过去年,他们才发现一个家庭的力量是有限的,他们学会了分工合作,都是为了今年的日子能更好过。
可显然,日子过的怎么样,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入冬之后,粮价持续上涨,大部分的粮食都握在池晏的手里,周边城市的粮食深秋就停产,大批囤积粮食的粮商不会在初冬就把粮食出手,他们要等到粮价最高的时候再卖。
旅馆的壁炉再次燃起了木炭。
之前池晏花钱买的煤炭也被送回了萨克德,让地精和矮人们锻炼更好的钢。
此时的池晏坐在壁炉前,看着莱恩把卡坨从炉灰里扒出来,然后清洗干净,剥开皮送到自己面前。
池晏躺在他让人造的摇椅上,吃着卡坨,喝着糖水,然后跟克莱斯特说话:“那群弗兰度人在干什么?”
魔族盯着那群弗兰度人,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回来汇报。
克莱斯特:“他们打下了几个村庄,现在留在一个村子里。”
池晏奇怪道:“附近城市的领主就没有想去打他们的?”
克莱斯特挑挑眉,嗤笑道:“没打到自己头上,几个村子而已,税收也不属于自己,他们只看得见眼前的利益。”
池晏:“……”
傻成这样,大部分贵族都应该回炉重造。
要是所有贵族都有女王的野心,肯蒂斯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面包房开业了吗?”池晏问莱恩。
莱恩连忙说:“早就开了。”
面包房之前一直是开着的,毕竟贫民窟的人就靠这个工作填饱肚子挣钱,这次又扩大了规模,除了贫民窟的人以外,莱特那边也会推荐人过来。
莱特现在底层平民中间还是很有发言权的,无论他中间有做错过什么,只要他能给穷人们提供工作和住所,他的位子就是稳固的。
相比之下,这一年贾斯特能做的事就太少了。
女王现在已经完全把他甩到了一边,跟贵族们打得火热。
贾斯特走不了,回不来,在王宫里也憋屈,待遇一落千丈。
他自己也接受不了这个落差,几次传口信过来,都表示自己一定会找到机会让女王重新宠信自己。
要池晏说,贾斯特不用再继续忙活了。
女王一开始用他,是因为身边没人,只能用贾斯特这个在圣城没有根底的人,现在女王身边围了那么多人,个个都可以为她所用,她就不会再把忠奸难辨的贾斯特看在眼里了。
不过今年女王倒是下达了加冕之后的第一道王令——不允许粮商大肆涨价。
粗看是有用的,因为有卫兵巡逻,粮商还就真的没有提高粮价,但与之相对的是,粮商们不卖粮了。
既然不能涨价,那就不卖,等之后能涨价了再说。
原本初冬的粮价平民还能接受,多凑点钱买点豆子回去也凑合。
结果来了这一出,平民连豆子都买不到。
哪个商人不想发财呢?
不想发财的就不会当商人了。
就连莱恩都说:“女王想的太不全面了。”
池晏哭笑不得:“你说说,怎么不全面?”
莱恩自觉自己常年待在池晏身边,受到了池晏熏陶,比多数人都要聪明,因此有些得意地说:“她只看到了平民,那还要看商人呢,她给了平民好处,那也要给商人好处才行,不然商人为什么要听她的?”
莱恩的想法很朴实——人人都是逐利的,平民听话,是因为听话有好处,一旦听话没有好处了,平民即便不敢光明正大的搞事,也会小动作不断。
商人听话,当然也是因为有好处。
现在女王只给一方好处,另一方当然会不爽。
他反正没什么政治头脑,想法很朴实。
另一个男仆在旁边说:“不是这样的。”
“商人不听她的,不是因为她没给他们好处,而是因为她的拳头不够大。”
莱恩:“可是就算女王的拳头很大,商人不高兴的话,还是会想办法。”
“我听外面的人说,以前有个贵族得罪了商人,商人就在送给他的粮食里的下毒。”
那个男仆和莱恩一起看着池晏,等着池晏给他们评个对错出来。
池晏手里捧着热糖水,笑着说:“你们说的都有道理。”
“女王的权力不够大,拳头不够大,考虑的也不够周全。”
池晏:“你们有时间可以到街上去走走,看看商人和平民在做什么。”
男仆和莱恩互看一眼,都有些惊喜。
池晏十分温和地说:“你们能做的事越多,我越开心。”
他不希望等他坐上那个位子的时候,手底下没几个可用的人。
弄权的人越少越好,能做实事,头脑聪明的人越多越好。
池晏的士兵打完那十几个城之后,就在距离圣城不远的地方驻扎下来,跟弗兰度人不同,他们是被请进去的。
那个原本招待过伯里斯的小领主治理城市的本事不大,但对危险的感知很清晰,他发现有弗兰度人的踪迹后,就想方设法给池晏写信,给池晏说好话,甚至掏空了家底给池晏送礼,表示自己这里可以接纳池晏的士兵,他什么都不会管,只求被欺负的时候池晏能让他的兵给自己做主。
池晏想了想,就直接让士兵们过去了。
与之相对的,斯德丁的商人也都往那座小城去了。
粮食卡的紧,但其它东西卡的不紧,那座城的平民能在冬天用比春夏还低的价格买到木炭和盐,还有肉干熏肉等等,接纳士兵接纳的也快。
除此以外,池晏还让士兵对城市周围进行巡逻,常常换人充当维护治安的卫兵。
小领主治理的城市叫图拉,是一座人口不足三万的小城,但这座城曾经也是辉煌过的,其它城市人数还不到一万的时候,它就有三万了。
这么多年过去,其它城市明面上都有八万人了,图拉的真实人数还是三万。
小领主和他祖先都是一个脾气,大本事没有,躲事很厉害,就这么平平安安的过到了现在。
平民对这座城也算有归属感。
对图拉的平民来说,士兵入驻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街上除了人族以外其他种族变多了。
士兵里不少都是其它种族,女矮人最多,女矮人肌肉发达,身体健硕,一个人就能扛起一大块木料,对一些人族男人来说拿着都不算轻松的钢刀,她们拿着就和拿小木棍没什么区别。
商人的到来,让图拉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内娜就是生活在图拉的普通女孩,她的一家住在靠近城边的地方,不算富裕,但也不算特别穷,去年她家为了买粮把钱都花光了,今年春夏妈妈找不到活干,爸爸和哥哥只能去干最累的体力活挣钱,但没能存下多少,快要入冬的时候,她听见爸妈商量着,要把她嫁给一个瘸腿的男人。
因为那个男人家里比她家有钱。
把她嫁过去之后,家里就能得到一笔钱,谁都不会饿死。
而她过去,她也不会死。
内娜不愿意去,她看到过那个男人,对方不仅瘸腿,脾气还很不好,动不动就要打人。
可她也知道,对这个家来说,她嫁过去是最好的,一家人都能活下来。
她不想死,所以她只能嫁。
可转机忽然来了!
内娜那些曾经在图拉待过的士兵回来了,甚至比之前的人数更多。
她曾经偷看过他们。
她最喜欢看那些女兵,她们穿着和男人一样的裤子,拿着武器,看起来那么高大,那么厉害!
“内娜!你去哪儿?”妈妈看着内娜又要往外跑,连忙站起来阻止,“今天说好了,我们要去阿尔瓦家里看看,谈谈你和他的婚事。”
内娜听见这个就害怕,她咬着牙说:“我出去看看,很快就会来!妈妈你别担心!”
妈妈知道女儿害怕,可她还是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内娜,你不是一个小女孩了,你嫁过去之后就能吃饱肚子,我们家也能熬过这个冬天,否则一家人都得……”
内娜想捂住自己的耳朵,她丢下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然后逃离了这个家。
她知道爸妈很爱她,哥哥也很疼她,她应该为这个家庭牺牲,但她还是不甘心。
于是她跑向士兵们驻扎的地方,悄悄的躲在树后看那些女兵。
只有看着她们的时候,内娜才能找到一些安慰,她多想和她们一样,能穿上裤子,跟男人站在一起,而不是嫁给一个瘸子,当一个逆来顺受的妻子。
一个被“卖”过去的妻子,到时候会有人尊敬她吗?她未来的丈夫难道会看在她是他妻子的份上而不打她吗?
结婚之后,她就不能随便出门,她会不停生孩子,就像她的母亲一样。
她母亲生了八个孩子,只有她跟哥哥活了下来,现在她母亲又怀孕了,再过几个月,家里就会多一个人。
那样的未来太可怕了。
她自己都能想象到,她的肚子会大了小,小了大,而她的孩子,却活不下来几个。
内娜蹲在树后,一双眼睛贪婪的看着那些正在训练的女兵。
除了女矮人以外,也有一些女牛头人和女人族。
女矮人和女牛头人生来力气就大,只要食物和营养跟得上,她们的力气比同族的男性更大。
人族就不一样了,她们受困于生理差距,只能付出更多努力才能留在军营里。
她们大多是孤儿,无处可去,也不愿意找个男人,就报名参军,进行魔鬼训练。
池晏也没有因为她们是女人就不允许她们参军。
毕竟在现代,女格斗家打败男格斗家的不在少数,他看新闻还看过退役女特种兵一个人战胜四个男兵。
而且女兵多了也能给女人解决一些岗位。
尤其是女兵还比男兵努力,能让他们良性竞争。
内娜看着一个女矮人把一个男兵打趴在地上,拿着自己的武器不停的呐喊。
女兵们在旁边叫好,男兵自己灰溜溜的逃回群体,被其他男兵推搡打趣。
女矮人得意道:“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
内娜知道这个女矮人的名字!她是内娜最崇拜的人!
军营里经常会举行这样的活动,士兵们互相挑战,只用木刀。
女矮人很少输,尤其是这个叫杜达的女矮人,她从来没有输过!
她一直这么意气风发,男兵经常向她挑战,对她不服但又尊敬。
内娜想成为杜达这样的女人。
即便杜达是女矮人,内娜都想成为女矮人了。
这样她就能有健壮的身体,能干很多体力活,家里就舍不得把她嫁出去了。
杜达跟战友们炫耀之后就到一边去喝水,她的手臂上有一道长而狰狞的疤,这是她的功勋章,所以哪怕是冬天,她也要把袖子拆了,把这道疤露出来。
她一边喝水,一边看着远方,就在她准备回去接续接受挑战的时候,一颗躲在树后的脑袋忽然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军营一个月放一天假,今天就是他们难得的假期,可以拿着军饷去买东西,吃肉喝酒。
不过杜达他们懒得去,那么多士兵,太挤了,就划拳选出了几个人帮他们一起买东西,然后自己找了个片空地比划。
内娜觉得杜达看到了她!
她连忙蹲下去,害怕被杜达看见,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害怕什么。
杜达朝着那边走去,内娜躲在树后,不敢动,不敢跑。
直到杜达从侧面走来,手拍到了内娜的肩膀上。
内娜吓得发出一声尖叫。
杜达被内娜的尖叫声吓到了。
等内娜安静下来,杜达才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她是矮人,站着也只有内娜蹲着那么高,但气势惊人,她一手拍着内娜的肩膀,一手掐着内娜的下巴,迫使内娜抬头看着自己,然后恶神恶气地问:“你是什么人?来这儿干什么?说!”
杜达威胁:“你不说我就把人叫过来!用探听军事机密的罪名处决你!”
杜达自己也不知道军事机密是个啥,但听营长说过,觉得这个词非常“高大上”,就这么记住了。
内娜吓得身体僵硬,动也不敢动,她是知道杜达的,杜达的拳头能砸碎她的脑袋,她闭着眼睛,用英勇就义的无畏语气说:“我、我是专门过来看你的!”
杜达一愣:“啊?”
内娜闭着眼睛继续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女人!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杜达眨眨眼,脸颊和耳朵忽然红了,她不自然的收回掐着内娜下巴的手,抠了抠自己的脸颊:“咳,我是挺强的。”
杜达来了自信:“那些男兵都不是我的对手,等我以后打得过教官了,我也能当教官。”
教官都被克莱斯特大人调|教过,她打不过他们,但不是因为力气,是因为技巧,所以她一直在钻研,希望能立下战功,将来也能成为教官。
比较现在教官都被称为将军呢。
这个称呼就特别好。
内娜颤巍巍地睁开眼睛,看着杜达:“我、我也想当兵。”
她是忽然冒出了这个念头,她当了兵,就能拿军饷了吧?拿了军饷,家里人冬天就不会饿死,她也不用嫁给那个会打人的瘸子。
杜达没有一口拒绝,她只是说:“你是图拉人?”
内娜连连点头。
杜达又问:“你父母同意吗?”
内娜咬着下唇,她声音嘶哑地问:“他们不同意就不行吗?”
杜达:“那得看你的年纪,你要是成年了他们不同意也没有,你要是没成年就不行。”
内娜眼睛发亮:“我十七了!”
这个时代十四岁就算成年,条件不好的,女人给家里干活到二十多岁的也不少。
穷人结不起婚,女儿二十多岁没结婚的比比都是,反而是有钱人家,贵族之间,童婚非常常见。
一位三十多岁的子爵,就娶过号称年纪最小的新娘,新娘到他家的时候还是个婴儿。
就因为新娘的父亲是个公爵,且公爵只有这一个女儿。
不过也因为新娘年纪太小,送婚的途中生病,刚到目的地就夭折了。
杜达:“当兵可没那么容易,你得通过考验,你这么瘦,不可能的。”
内娜不太甘心:“我……”
杜达想了想:“你要是想来也可以,医疗队还差人。”
医疗队是个平时比较清闲的队伍,忙起来却得脚尖碰脚跟,原本是一直想招人的,但无奈当兵的不愿意转过去——当兵的军饷多一点,而且更好挣军功。
杜达也不担心内娜是奸细,反正她们在军营里也出不去,而且从来都是一个指令一个动作,除了教官之外,其他人根本没有自主行动的自由。
就连打仗,也是她们这一秒知道要打仗,下一秒就要出发,没有反应的时间。
而且大人也之前也说过,最好能团结当地人,不要把人拒之门外,不管人是好是坏,只要进了军营都能掰过来。
高压的训练,封闭的环境,人会很快被环境同化。
内娜从进军营,见排长,再到被领到医疗队,确认加入医疗队,整个过程都是晕晕乎乎的。
她都不敢相信,她这么简单就进来了。
然后她就得到了一天时间回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也可以反悔,反正明天早上不来,就默认她反悔了。
医疗队倒是挺高兴,他们不太欢迎男人,主要是男人手重,态度又差,经常包扎的时候把士兵包得哭天喊地。
受伤都没哭,裹伤裹哭了,这像话吗?
医疗兵的女兵平时也要进行体力训练,免得忙起来体力跟不上,虽然平时军饷不多,可打仗的时候军饷就多了。
打一次仗挣的钱能好吃好喝过一年。
天快黑的时候,内娜才迷迷糊糊的回到了家——这自然错过了去瘸子家谈婚事。
“内娜!”一家人都坐在桌边,表情严厉,带着斥责的看着她。
内娜扶着门框,慢慢的走了进去。
她哥哥问她:“你想怎么样?只要你嫁过去,以后你就能不愁吃喝,冬天再冷也不会饿死冻死,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好事!”
妈妈也说:“内娜,我们没多少钱了,是,那些商人过来,盐和肉都比以前便宜,可再便宜,我们也不能光靠肉填饱肚子,再便宜,我们的钱也用不了多久。”
爸爸说:“内娜,他们家愿意多给我们五百枚铜币。”
这是一笔大钱了!
结婚税男方负责交,零零总总要给他们家一枚银币的聘礼。
这样的好事,邻居们早就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他们固然心疼内娜,但无路可走的时候,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嫁出去的内娜至少不会饿死冻死,家里也能缓一口气。
内娜不敢过去,她站在门口,随时准备跑,她扒着门框说:“妈妈,我不嫁人,我找到工作了。”
妈妈无奈道:“你能找到什么工作?”
内娜的妈妈原本是洗衣妇,给妓|院或是有钱人家洗衣服,洗一整天能挣一枚或两枚铜币,可她已经一年没能挣到一枚铜币了。
内娜:“我在军营里找到了工作!我明天就可以过去,去当医疗兵!”
她骄傲的抬起头,军营愿意接纳她,是不是证明她也有比别人强的地方?
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肯定!
一家人都长大了嘴:“什么?!”
内娜:“我问过了,医疗兵一个月有五十枚铜币,还能分到一袋小麦。”
如果不要小麦,只要钱,那就能得到一百枚铜币,也可以把小麦换成糖盐肉干等等。
一家人都站了起来。
“真的?!!”
内娜被家里人的态度吓住了,她连忙点头:“真的。”
她还说:“我力气小,瘦,所以只能当医疗兵,听说那些士兵一个月能拿到一百枚铜币,还能得两袋小麦,但是士兵的小麦只能折换成糖和盐,不能折换成钱。”
爸爸连忙问:“他们为什么会同意让你去?”
哥哥也问:“我们也能去吗?”
他们都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好像要把她吃了。
内娜点头说:“很容易的,我去见了一位大人,大人问了我多大,身上有没有病,能不能吃苦,我答完之后就可以了。”
内娜:“军营里每隔三天可以吃一次肉!”
一家人都咽了口唾沫。
内娜:“一天三顿饭,都是很稠的糊糊,能填饱肚子,有时候还有饼。”
在穷人眼里,没什么比能吃饱更有诱|惑力的了。
妈妈对内娜说:“快进来,你仔细跟我们说一说。”
内娜还是不敢进去,还对妈妈说:“军队后勤也差人,差洗衣服做饭和缝补衣服的人。”
妈妈一愣,然后咽了口唾沫问:“也能吃饱?能挣钱吗?”
内娜:“每个月能拿到三十枚铜币,但是包饭。”
妈妈看了眼自己的丈夫。
“真的能进去?内娜,你不要骗人。”
内娜:“我从来不骗人!”
然后内娜在跟家人的交谈中慢慢放下了戒心,走进了房子。
跟把内娜嫁出去,得到一时的好处相比,能找到工作挣到钱才更好,内娜不嫁出去也很好,她嫁过去了,丈夫如果打她,不爱她了,家里人也没有任何办法。
但内娜能有活干,不会饿死也很好。
要是家里人都能有工作,那就更好。
“虽然打仗很危险,但没有饿死危险。”
“是啊,要不明天配内娜一起过去,要是能进去最好,要是不能进去……”
内娜连忙说:“我在军营里有吃的,你们要是不能进去,我就把我得到的钱和粮食都给你们。”
一家人最后达成了共识。
他们也清楚靠别人是靠不住的,但之前是没有选择。
现在有选择了,当然是自己干活更好。
就这样,内娜第二天早上领着一家人去了军营。
内娜的妈妈倒是很快进去了,毕竟后勤一直缺人,挣得不多,还得跟着军队一起走,搬运锅碗瓢盆,洗衣服缝补,遇到危险还得自己找地方躲藏,斯德丁那边的人都不愿意干,一个月就三十枚铜币,哪怕去奥特利养鸡也不会比这挣得少。
倒是她爸爸没通过,年纪大了,又不会任何战斗技巧,没能进去。
哥哥因为年纪轻,还有一把力气,倒是过了。
这样一来,一家人就内娜的爸爸没能进军营。
内娜的爸爸面子过不去,回去的路上一直抱怨自己是这些年饿的,他年轻的时候也很强壮。
家里人也没有刺激他。
内娜得到批准之后,陪着妈妈和哥哥回去收拾东西。
从今天开始,他们就要住进军营了,之后一个月才能出来一次。
内娜的爸爸一个人留在了家里,手里还得到了一些钱和粮食——军营提前预支了一半的军饷。
总之足够内娜爸爸这个月吃饱了。
内娜的爸爸一个人在家闲的没事,就去找亲朋好友和邻居聊天,这下所有人都知道当兵不难了,还知道当兵有饱饭吃,有钱拿。
一时之间图拉的适龄男女都守在军营外。
他们才不管打不打仗,自己会不会死,只知道这个冬天没有钱和粮,他们一定会饿死冻死。
相比之下,军营是个好去处。
就这样,图拉空了半个城。
年轻未婚男女,甚至已经结婚的男女,都成了池晏的士兵。
原本不到五万人的军队,扩充到了六万多,还都是成年男女,一个老弱病残都没有——后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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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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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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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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