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组建自己的班子,努力在任期内发展当地的经济和抗风险能力,军事不需要他们管,池晏要把政权和军权和分开,两边互相合作,互相制衡。
每一个城市都有驻军,这些驻军都是克莱斯特挑选的人,而克莱斯特又统领全部。
至于克莱斯特的接班人,那还有的挑,毕竟池晏和克莱斯特的寿命都很长,他们有很多时间去选择合适的人。
在南方平稳之后,冬天也就到了。
这一年的冬天平民过得比往年好得多。
低价的木炭大批量的涌入了市场,打通的商路,让各地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进入了圣城,人们可以用比往年低几倍的价钱买到小麦和盐。
但盐依旧很贵,不是池晏不想压价,而是根本压不下去,第一是交通不方便,肯蒂斯是内陆国家,它并不靠海,海盐只能从靠海的小国买。
买了以后还要运输,成本就摆在那里。
除了海盐以外,就是盐井,盐井不是各个地方都有,而且还得提纯,这个时代又没有化学手段,提纯只能用接近原始的手法。
即便这样,提纯出来的盐也不如现代的好吃,总有一点点苦味,但多数时候都可以忽略不计。
盐价一直居高不下,就是因为运输不便,人力成本高。
而且池晏的化学课成绩一直一般,高考之后又过了这么久,能忘的全都忘了。
就算还记得,也不知道怎么去找给盐提纯的化学『药』剂。
而古代的制盐法就两种,煎盐和晒盐。
这种盐当然不健康,现代人就算在好奇心的趋势下,自己用海水煮盐,煮出来的盐他们也不敢真的用来做饭。
所以池晏决定——还是等国家稳定之后,把跟自己临近的,靠海的两个小国纳入肯蒂斯的版图。
毕竟这两个小国,分别也就一个城那么大,周围有十几个村子。
说是国家,池晏都觉得是肯蒂斯之前有个国王脑残。
这位国王是个『性』情中人,当沿海的两个部落带着礼物来找他,表示自己穷,也没有美女,不能献给国王什么,但自己永远愿意追随国王,煎出来的盐只卖给肯蒂斯。
估计是满足了国王的虚荣心,又或者是其它癖好。
再加上两个小国也没什么威胁,对方的盐又只卖给自己,那个国王就答应了。
让他们的国家可以独立于肯蒂斯国土的包围下。
池晏有时候会看肯蒂斯历史上出现的国王的记录,这些国王里,有聪明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聪明的总是活不长,死得早。
通常他们的政令还没有完全推广实施就死了,继任者上位之后,又推翻了他们的政令,非常符合朝令夕改这个词。
但是又笨又傻的都活的很长。
然后这个笨傻国王的继任者,又要开始力挽狂澜,好不容易折腾的差不多了,又嗝屁了,再上来一个傻的。
运气好的时候,连续两任国王都是“明君”,但“明君”都累死了,又上位一个傻子。
不止肯蒂斯,其它几个国家也差不多。
这个时代就是这点不好,选择继任者,看的是出生的顺序,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王子公主互斗,但也会造成一个问题——
王室近亲结婚非常多,生出来的孩子多数都有缺陷。
近亲结婚很容易走两个极端,天才和傻子。
普通的也会有,但多数都是走极端。
这也造成了,天才下台后,上台一个傻子。
反反复复,国力就没有真的强过。
好在其它国家也一样,大家都差不多。
池晏这次制定的婚姻法,就是禁止三代以内结婚。
这个三代包括父母双方,不仅仅只包括一方。
现在他也不必跟国民解释这些法律制定的原因——拖之前那些国王的福,再胡闹的法律平民都能接受良好。
有一任国王甚至制定过全国上下,每到他过生日的那一天,国民一整天都必须有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脸。
这个法律还被执行了三十多年,直到国王去世,被新王取缔。
池晏偶尔看这些记录,表情都充满了嫌弃,因为记录这些的人,用的是一种赞美的语气。
甚至还因此写了不少诗。
如果让池晏评价,那就只有四个字,狗屁不通。
“今天吃什么?”
一早醒来的克莱斯特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露』出胸肌和大半腹肌,他从后面走近坐在书桌前的池晏。
池晏仰起头,冲克莱斯特笑了笑:“不知道,看厨娘给我们准备了什么。”
克莱斯特:“还要一会儿。”
池晏知道克莱斯特的意思,他笑着说:“一次。”
克莱斯特保证道:“不会更多。”
于是他们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下,在柔软的大床上来了一次。
然后各自用热水把身上的汗和其它『液』体擦干净。
每到这个时候,池晏都会感谢自己魅魔的身体,如果换成正常人族的身体,他不是死在床上,就是走在死在床上的路上。
等他们弄好一切,早餐就准备好了。
这几天池晏的早餐都是拉面,配上鸡鸭熬制的汤,撇去上面的浮油,然后再来一点鸡丝和绿『色』的蔬菜点缀,作为早餐来说十分爽口。
肯蒂斯的贵族都习惯吃两餐,两餐都得有肉。
池晏现在的胃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胃,但他还是更喜欢中式的食物。
可惜这里没有水稻,往来的商船也从来没带来过水稻或亚洲才有的蔬菜瓜果。
而且就算这个世界有亚洲,现在船也过不去,而且也不一定有跟中国类似的国家。
想到这个,池晏还是有些沮丧的。
不过换个角度想,没有中国更好,即便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他从没有一刻认为自己不是中国人。
如果这个世界再有一个中国,哪怕他知道跟他原本的国家不是一个,当有利益冲突的时候,他该怎么办?
他是肯蒂斯的王,他有责任带着他的国民变得更加强大。
但作为一个中国人,他无法跟他的祖国为敌。
池晏想到这里就好过了很多。
这里没有中国,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
吃饭早饭之后,克莱斯特要去看练兵,池晏则回去睡回笼觉。
被褥都已经被仆人们换过了,又干净又松软。
圣城今年的棉衣卖得比往年更便宜,而且贫困人口还能领到棉衣,由街道处统一申请,还会有人核实。
穷人至少也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住,凑在一起也能用木柴和少许木炭取暖,冬天能做的只有室内的工作,所以进入深冬之后,等于所有人都开始放假。
好在食物是不缺的。
劳拉就住在安置房里,她一大早就起来,趁着有太阳,连忙把脏衣服洗干净后挂在外面晾晒,安置房跟廉租房不同,是安置弱势人群的,比如残疾人和家里只有女人的家庭,劳拉就是和母亲一起从附近的城市逃难来的难民。
她们刚到的时候非常狼狈,随身携带的钱被劳拉的父亲抢走了——他不愿意来圣城,拿着钱去找自己的情『妇』。
母女俩只能想办法卖了家里一切能卖的东西,买了最廉价的豆子,悄悄跟在商队后来,来到了圣城。
刚来的时候,她们没有居所,也不知道该去哪儿,幸好有个流浪汉告诉他们,圣城有救济所,她们可以去那里领到食物。
虽然是只有一点豆子和麦麸的糊糊,但多喝几碗也能混个肚圆。
“妈妈,该吃早饭了。”劳拉把衣服挂好之后就走进房间里。
安置房不大,但也不小,足够母女二人在这里生活的很不错了,里面还有最基础的东西——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和三把椅子。
她们自己还添置了很多东西。
不过安置房只能住两年,两年时间到了之后,如果她们没有合理的理由,就必须从这里搬出去。
现在是她们搬来的第七个月。
劳拉的妈妈维尔拉放下手里的线,她们现在最简单的动作就是麻纺成线,两个不大的纺线车就是她们现在的维生工具。
因为不用交房租,所以生活很过得去,挣得钱除了吃饭和必须要用的以外,都被她们好好的存了起来。
为了安全,她们在床底下挖了个坑,把钱埋了进去,要用的时候再挖出来。
“好香。”维尔拉对女儿笑着说。
劳拉:“昨天莫伊拉给了我一把香料。”
维尔拉感叹道:“我以前从来不会想到,原来圣城的人一天要吃三顿饭。”
劳拉喝了一口糊糊,又咬了一口黑面包:“听说是因为陛下要吃三顿,后来大家就都吃三顿了。”
“妈妈,我们现在存下不少钱了。”劳拉小声说,“我们明年就能租一套不错的房子。”
维尔拉也很高兴:“还要给你存结婚的钱。”
劳拉撇撇嘴:“我才十六岁。”
维尔拉:“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你都有一岁了。”
劳拉不太愿意跟母亲谈论这些,她哼哼唧唧地说:“妈妈,我们现在可是在圣城,你看圣城的女孩,她们结婚都很晚,好多二十多岁的女孩还没有结婚呢,我们现在在圣城,就要跟她们一样,这样我们就会变成圣城人,不会再被人小看,也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们了。”
维尔拉被劳拉的话说服了,既然圣城女人是这样的,她们就应该入乡随俗,不然圣城的人会觉得她们母女是乡下来的土包子。
吃过早饭之后,维尔拉和劳拉会去早市,集市每天都开,但分早市和晚市,冬天以前,早市的菜最新鲜,晚市的最便宜。
入冬之后早市晚市就一样了,所以她们现在更愿意早上去,毕竟到了晚上总是不容易看清东西,哪怕火把再明亮。
“买一件棉衣吧。”劳拉坐在地上数钱,“我们带五十枚铜币去,应该能买到一件不错的棉衣。”
维尔拉:“你不是有一件吗?”
劳拉:“要给你买一件,妈妈。”
维尔拉严肃地拒绝道:“我有衣服穿!”
劳拉:“你的衣服都快破了!家里只有一件棉衣!”
维尔拉倔强道:“我不用穿棉衣,我不觉得冷!五十枚铜币,我们可以吃两个月了!”
劳拉生气道:“那你要冻死吗?!冬天这么冷,还是你一天到晚都不离开房间?妈妈!五十枚铜币而已,我们两个人大半个月就能挣回来,而且我们现在不是没有钱!”
维尔拉坚决不听:“不行,我不要!”
劳拉把钱装在袋子里,然后捆在自己的腰间,然后再裹上棉衣,出门之前转身对维尔拉说:“妈妈,你听着,我不在乎这是五十铜币还是五十枚金币,我只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件棉衣,如果你觉得这五十枚铜币比你的生命还要重要,那你现在就过来阻止我!”
“还是你想抛弃我,一个人离开?如果你真是这么想的,那我的棉衣我也不要了,我跟你一起冻死!”
最终维尔拉还是跟劳拉一起去集市买棉衣。
她们还买了冻豆腐和豆干。
“这可是昨天刚做好的豆腐,冻了一个晚上。”摊贩热情的招呼母女两个,“你们买两块的话,我还搭一小块豆干。”
然后母女俩花了一枚铜币买了两块豆腐,摊贩还搭了一小块——真的只有一根手指那么细长的小块豆干。
母女俩拿到之后都忍不住笑。
小贩看她们笑了还说:“下次你们来,我可以给你搭两根手指那么大的。”
劳拉:“得了吧,那肯定只有半根手指那么短,你这个小抠门。”
小贩嬉笑道:“一枚铜币的豆腐,宝贝,已经便宜过头了!”
劳拉一扭头:“你自己定的价。”
离开之后,维尔拉小声跟劳拉说:“他对你有意思,劳拉,我觉得他不错。”
劳拉:“妈妈,你看谁都觉得不错,他太矮了。”
维尔拉:“是有点矮,不过男人矮不矮也不重要,他好歹有个摊子,自己会做豆腐卖豆腐,以后不会挨饿。”
劳拉无言以对,拉着维尔拉加快速度走。
圣城的集市跟她们以前所在城市的集市完全不同,这里没有肮脏的地面,不是到处都是污水和粪便,鸟和鸡的粪便并没有到处都是。
但这里也卖活鸡,她们路过的时候都有些走不动路子。
以前她们可是从来不逛早市的,根本不知道早市还卖这么多东西。
卖活禽的有专门的摊位,他们得保证摊位附近没有污水和粪便,所以时不时的就要打扫。
所以这群卖活禽的摊贩一起花钱请了个专门打扫的人。
不仅每一家出不了多少钱,还很省事,而打扫的人也得到了工作和一份还不错的酬劳。
发现母女俩都盯着活鸡的时候,摊贩喊道:“看看我家的这些鸡,它们可都是我亲手喂养大的,我甚至给它们喂小麦!”
劳拉:“那它们肯定很贵。”
摊贩立马说:“五枚铜币就能买到一只。”
劳拉:“……豆腐两块都要一枚铜币。”
五枚铜币太便宜了。
摊贩:“当然不是这种块头大的鸡,五枚铜币的是这种鸡。”
摊贩抓出一只小公鸡:“公鸡太多了可不行,养大了打起来会死不少,所以这些小公鸡就得挑出来卖了。”
现在摊贩还没有学会分开喂养,也没那个条件,这是他们能想到的好办法之一。
劳拉和妈妈互看一眼,两人都很馋,而且五枚铜币真的不多。
劳拉就讲到了四枚铜币,成功把这只小公鸡收入囊中。
然后她们继续在早市里逛。
劳拉成功的花三十二枚铜币买到了一件棉袄。
这种棉袄并不是斯德丁那边传过来的,而是当地商人去斯德丁买了棉花之后,惨着一些其它东西做出来的,虽然没有斯德丁的棉衣保暖,但是也很不错了,比普通的衣服好很多,里面再多穿几件麻衣,虽然行动不是特别方便,但冬天很暖和,不然也不会卖的这么便宜。
但这确实造福了穷人。
买了以后,劳拉就让维尔拉把旧的棉衣脱下来给自己,让维尔拉穿上了新棉衣。
然后母女俩还去买了一小瓶酱油。
酱油是个好东西,煮糊糊的时候放一点盐,再放一点酱油,美味的让人以为自己在吃什么特别好的东西。
买完东西之后,她们带出来的五十枚铜币就只剩下一枚了。
这一枚铜币也在回家的路上用掉了。
这次是维尔拉主动花钱,她在一个沿街叫卖的小男孩手里买了一朵假花。
自从纸变得便宜之后,就有聪明的人想出了这个办法,贵的装饰品穷人是买不起的,但穷人也想要打扮。
所以这些聪明的女人会结伴去野外找纯天然的染料,植物或者矿物,小心翼翼的给纸张染『色』,然后裁剪每一片花瓣,拼合在一起之后。这些假花栩栩如生,她们做出来的假花越来越精致,很快就成为大受欢迎的装饰品。
维尔拉给劳拉买了一朵黄『色』的花,陪着绿『色』的叶子,非常漂亮。
亲手戴在了女儿头上之后,维尔拉亲吻了劳拉的额头:“我的宝贝,你是这世上最美的人。”
劳拉有些不好意思:“回去吧妈妈,我们可以在家里养鸡。”
她们当然不会这么轻易的把小公鸡宰杀吃肉,她们准备把它养起来,喂一些豆子,或者是抽空出去挖一挖虫子给它吃,看看能不能长起来,如果可以的话,要不了多久她们就能得到一只大公鸡,肉会更多。
母女俩中午煮了一顿加了冻豆腐和酱油的糊糊,这一顿吃的非常香,吃完之后,母女俩也不想干活,干脆给自己放一天假,中午好好睡了一个午觉,睡醒就是晚上了。
母女俩都不饿,一致同意晚上不用吃饭,天黑也不用干活,她们就搬了椅子坐到门口去,一边听着屋子里的公鸡扑腾翅膀,一边聊天。
“妈妈,你说,我们应该租一套什么样的房子?”劳拉充满幻想地问。
维尔拉刚刚十五岁就生了劳拉,现在也才三十出头,她也充满幻想地说:“我希望能有一个院子,我们能在里面种一些花和菜,比如青椒,想吃的时候可以直接在花园里摘。”
劳拉:“还要一张大桌子!我们以后在这儿一定会有很多朋友,到时候可以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
维尔拉:“还要什么?还要……嗯……两台织布机,我们可以自己在家织布。”
劳拉:“那还不如去工厂呢。”
维尔拉:“工厂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招人。”
劳拉:“总会等到的,妈妈,我还想有机会,我们就去斯德丁看一看,我听说斯德丁特别好。”
维尔拉:“说起这个!你爸爸以前说过要去斯德丁。”
劳拉翻了个白眼:“快别提他了,我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就算以后再见到,我也只会当做从来没有见过他,从来都不认识他,妈妈,我希望你也能这么做。”
维尔拉不是很自信地说:“我不确定,劳拉,我跟你爸爸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就结婚了。”
劳拉:“妈妈!”
维尔拉:“好吧好吧,我听你的,你这么大声干什么?会吵到邻居的。”
劳拉抓住维尔拉的手:“妈妈,我们以后能过上好日子,有一天,我们能穿斯德丁的商人卖过来的棉衣,能住有花园的大房子,能每天都吃到肉,可以想买多少鸡精酱油就买多少,只要我们母女努力,我们就能做到,不是靠我那个带着钱离开我们的爸爸,也不是靠我的未来丈夫。”
维尔拉:“我只是担心……”
劳拉坚定道:“妈妈,你不要担心,我相信只要现在这位陛下一直是我们的陛下,我们就会实现这些愿望。”
维尔拉连忙说:“陛下肯定一直是陛下!天啊劳拉,你不能说这种话!太可怕了!”
劳拉:“……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
维尔拉好不容易有了教育女儿的机会,平时都是她被女儿教育,所以她接着说:“是我们天生的母亲看我们受难,才让陛下来到这个世界,来拯救我们,我们要心存感恩,这样母亲才会一直庇佑陛下,陛下才会一直庇佑我们。”
“劳拉,我们要永远记得,我们能有今天是因为谁。”
劳拉:“妈妈,我知道。”
维尔拉抓住劳拉的手腕:“跟我一起祈祷吧,为陛下祈祷,祈祷陛下能一直健康。”
劳拉没有拒绝:“好的,妈妈。”
她们一起对着天母祈祷。
搬到圣院之后,她们也开始信仰天母了。
别说,信仰天母可省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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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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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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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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