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愈:嗯,你周几回来?]
消息发出去后,沈愈想了想,又补充:[下周我可能要去出差]
发完,他把餐盘整理好了,起身的时候不由勾了下嘴角。
怎么回事,好像有点开心。
“沈经理,喝什么饮料吗?”正巧这个时候,有同事见他还没走,上来打招呼。
是个叫不上名字的。
沈愈眨了眨眼,快速地收敛笑意,摇头道:“不用了,谢谢。”
“马上午休结束,方案还没赶出来,尽早回去。”
那人表情滞了两秒,很快就掩饰好,连应了几声好的。
等沈愈人走了,才和身边的人吐槽:“升了经理就是不一样。”
“你看他这态度。”
沈愈也没有骗霍锐,下周他的确可能要去出差,但是要去的地方是霍氏总部在的城市。
消息也是今天才通知下来,吃饭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这个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点开了和霍锐的聊天框。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把这个事情告诉霍锐,也不明白为什么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和霍锐见一面。
大概是因为,他没有其他朋友,现在和霍总的相处,像朋友又不像朋友,让他觉得很舒服吧。
回到办公室,沈愈就开始继续工作。
同事经常在背地里吐槽沈愈像个机器人一样,一旦开始工作,就是完全的不受外界打扰。
他的目标好像只有拼命地往上爬,哪怕平时待人再恰到好处,也透露出一股疏离感。
不过今天,他的心情明显不错,具体就体现在他下午工作的时候居然发了会儿呆。
同事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沈愈虽然工作的时候开了小差,消息却是到了晚上才看。
他不允许私人的事情影响自己的工作。
霍锐的回复也是隔了很长时间。
[霍总:去哪里出差?]
[霍总:我也不一定回来]
沈愈擦拭着头发,单手拿着手机打字:那好吧,我还以为我们可以再约一次饭。
[SY:如果你在周末还在这里的话,我可以请你吃饭]
这回两个人终于没有时差感了,霍锐的回复很快就发了过来。
[霍总:嗯,我问一下我发小]33ýqxsś.ćőm
霍锐把聊天界面切换到四人小群。
[不说话的霍锐:吃饭时间改周五晚上]
[陆疏行:???为什么老大!周末一块儿出去玩不好吗!]
[戚荣:啊周五啊那得晚点了,据说这周五有领导来检查,得等领导走了]
[陈年一:我都可以,吃什么你们定]
[不说话的霍锐:嗯,我周五晚点到,到时候会让司机去接你们]
[陆疏行:呜呜呜好吧,那周末呢?]
[不说话的霍锐:有事]
[陆疏行:啥事儿?还得工作吗?我以后一定要当个闲散二世祖!一天到晚躺在家里数钱不好吗?当什么霸道总裁?]
[戚荣:不用以后,现在你就是了]
[陈年一:而且以你的智商,当不了霸道总裁]
[陆疏行:妈的!!你们俩要死了!]
三个男生搁群里面吵了起来,霍锐直接闭了群,又给助理打了电话。
“下周末所有的工作明天全部报给我,重新安排,能提前的全部提前,下周五晚上我回闻城。”
打完电话,霍锐又盯着手机发了一会儿的呆。
然后起身,去衣帽间对着镜子照了照。
因为最近的工作忙,胡子刮得不勤快,下巴上的胡渣很明显,脸色也比之前要憔悴了很多。
好在虽然工作忙,运动一直没有落下,身材倒是没有和他爸一样走样。
霍锐在镜子前面无表情照了一会儿,转身进了浴室。
先去刮个胡子。
……
沈愈的出差还是照旧。
巧合的是,他出差去的公司就在霍氏总部的对面,两者直接就隔了两条马路的距离。
沈愈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霍锐。
他跟着老板连轴工作了三天时间,到了周四,才得了空。
老板本来安排了周四的车回去,周五休息一天,周末再继续回去上班。
没想到一向以工作为重甚至把所有时间都放在公司的沈愈居然提出要在这里停留一天。
老板倒是有些新奇,甚至暧昧地问他:“是不是女朋友在这里?”
除此之外,也想不到什么了。
毕竟沈愈是孤儿,没有家人值得他留恋。
沈愈轻笑了声,摇头:“没有。”
“工作为重,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只是觉得这里很适合发展。”
老板挑了下眉。
其实不是不知道沈愈的野心,也不是不知道他想出去独立门户,但是他喜欢有干劲的年轻人,喜欢沈愈身上那股子韧劲。
记得沈愈当初刚跳槽到他们公司的时候,也还是个半懂的孩子,却在为人处世上懂事的可怕。
老板的儿子和沈愈也差不多大,这个年纪还在学校里一天到晚不知道学习就知道玩。
这一年的时间,也看着沈愈一步步成长,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如果可以,自然是想留他下来。
但是如果他想出去拼搏,老板也不会太过挽留。
年轻人嘛,总是要追求一下的,等老了,没了追梦的资本了,后悔都来不及了。
等送走老板,沈愈才沿着街道逛了起来。
城市繁华,晚上的街道自然也更加热闹,尽管是周四,也到处都是人。
有小情侣在街边搂搂抱抱,有年轻的夫妻为了小事争吵,也有单身的青年一个人拿着吃食、一个人逛街。
不知不觉,沈愈就走到了霍氏总部的大楼下,大楼很高,门口的保安还没有下班。
沈愈想了一会儿,试探着给霍锐发了条消息。
以往这个时间,正是两人都在忙碌的时候。
[SY:霍总,在忙吗?]
发完消息,沈愈也没想着霍锐能立马回复,反而切出去点开了外卖软件。
老板离开的早,沈愈没来得及公费吃顿饭,这会儿只能从外卖软件上看一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比较合口味的店了。
不过这次,他还没选定好要吃什么,霍锐就回了消息。
[霍总:刚忙完]
沈愈弯了弯眼睛。
[SY:那方便出来吃顿饭吗?我在霍氏大楼楼下]
消息没有收到回复,但是没一会儿,沈愈就看见一个男人从霍氏大楼门口走了出来。
两人虽然有一年的时间没见,但是沈愈对霍锐的模样印象太过深刻,他一出来,沈愈就认了出来。
对方就穿了件衬衫,外套也没有穿,衬衫领口的扣子有两颗没有系上,手腕处的袖口挽了起来。
天色略微昏暗,其他细节也看不太清。
对方四周张望了一会儿,估计是在找自己在哪里。
沈愈站起来,直接给霍锐打了个电话。
他看着对方接了电话。
沈愈慢吞吞地开口,声音顺着风、也顺着通讯信道传了过去:“霍总,花坛这边。”
他说完,就看见霍锐抬了头,朝他这边看了过来。
夕阳的余晖还在,霍锐看过来的瞬间,沈愈一只手晃了晃手里的手机,另一只手朝他挥了挥,脸上的笑意逐渐放大,余晖洒落在他的脸上,带了点橘色的红。
霍锐愣了两秒的时间,视线一直没舍得从对方身上挪开。
心脏的地方似乎被什么给戳中,绵软地一塌糊涂。
一年的时间,沈愈成熟了太多。
脸上的稚气也已经褪去,但是笑起来的时候,莫名和初见时那会儿重合。
虽然已经从照片上看过他无数次,但是看到真人的时候,感觉还是完全不一样的。
“来这儿出差?”没过多久,两人就坐在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内。
沈愈的胃已经有些抗议了,为了尽早完成工作,中午的时候就没怎么吃,在公司外面等霍锐那会儿就已经饿了。
他嘴里塞了东西,听到霍锐问自己,点了点头。
霍锐半抬着眼看他,竟然觉得他这副模样有点可爱。
一年多前,他陪自己吃那顿晚饭的时候,还十分拘束,甚至隐隐有些不太耐烦。
霍锐低头扫了眼桌上的龙虾。
“怎么没有提前告诉我?”
沈愈终于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又喝了口热汤才回他:“前几天很忙,没有时间见面。”
其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为什么会特意为了霍锐停留一天呢?
因为是他唯一称得上朋友的人吗?
他甚至觉得自己太过逾越,有点贪恋对方和自己聊天时候的那份似有若无的温柔。
他刚说完,一只“缺胳膊少腿”的残缺的龙虾肉被扔到了他的碗里。
沈愈略感震惊,“怎么给我剥……”
“我不吃,你忙着吃,没空剥。”话头直接被霍锐堵住。
沈愈很轻地啊了一声。
原来和朋友吃饭的感觉是这样的吗?
他以前也不太爱吃,因为剥龙虾很麻烦,还得戴一次性手套,就算戴了,也会把手弄脏。
因为是麻辣味的,沈愈吃了两个嘴巴就沾了点辣油,舌头打结说话都开始结巴:“谢谢、但是、好了,够了。”
霍锐嗯了一声,虽然应了,手上动作没停。
“我不吃辣。”他记得沈愈是喜欢吃的。
沈愈灌了口冰水,“我以前吃,但是工作后就不怎么吃了,会影响我上班。”
虽然被辣的受不了,但是沾了红油的龙虾肉扔在自己的碗里,他还是忍不住想去吃。
“所以现在越来越吃不了辣。”沈愈硬憋着被辣出来的眼泪道。
霍锐轻笑了声,抬着眼看他,沈愈的脸都红了不少,嘴唇也红通通的。
“明天休息?”
霍锐以前也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他学习能力强,摸索了几个后,就剥的很熟练了。
沈愈点了点头。
霍锐又问:“明天回去?”
沈愈又点头,他没法说话,嘴巴忙着吃。
霍锐手上动作也没有停,“明天晚上我回闻城。”
他看着沈愈问:“和我一起走?”
这回沈愈犹豫了一会儿。
两个人的关系可以一块吃饭,但是好像还没有到能够一块回家的地步。
虽然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比一年之间更加舒服,但是沈愈还是觉得,就算是朋友之间,也需要循序渐进。
他犹豫的功夫,霍锐已经剥完了一整盆的龙虾,也十分耐心地等着沈愈的答复。
等沈愈吃完,霍锐又补充道:“在我这儿坐车也是要车费的。”
沈愈思考了一会儿。
他也不是什么扭捏的性格,当即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吃过饭,霍锐问过沈愈的酒店,便把人送了回去。
两人就像是一次十分普通的朋友聚餐。
回了酒店,沈愈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
因为吃了辣的缘故,脸上脖子上都红通通的,看起来颇有点狼狈。
沈愈站了一会儿,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出了声。
有点幼稚。
他好像很久都没有笑得这么真心实意过了。
工作的时候,需要用笑脸面对客户,面对同事,笑是最好的掩饰,最好的假面。
半夜,沈愈被胃痛痛醒。
他的胃病已经是老毛病了,平时都是随身带着胃药,但是这次出差家里的药正好吃完了,他忘了买新的。
也没有想过会在这个时候胃痛。
胃部像是被一只手紧紧地搅动着,沈愈勉强倒了热水喝了点,又用水瓶装了热水捂在胃部。
但是半个小时过去,不仅没有睡着,胃痛也完全没有缓解。
长期吃药,对药已经产生了依赖性,如果真的靠这样硬熬,真的熬不过去。
沈愈是个很惜命的人。
他得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尤其是文倩。
如果有机会,他想亲手把文倩的一切毁了。
为了不让自己痛晕过去,沈愈咬破了下嘴唇,然后给霍锐打了电话。
已经是半夜,电话却很快就被接通了。
对方大概已经睡着,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沈愈?”
沈愈嗯了一声,声音有些发抖:“霍总,我有点胃疼,能麻烦您帮我送点胃药过来吗?”
沈愈眨了眨眼,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他为什么第一时间想的是霍锐?
而且大半夜的,他让人家去哪里给自己买胃药……倒不如打120来的快。
沈愈还没来得及改口,霍锐就应了声好:“先忍一会儿。”
似乎是刻意压低了声音,带着点哄人的意味在里面:“别睡着。”
“电话也不要挂,一会儿到了给我开门。”
沈愈在床上滚了一圈:“好。”
电话自然没有被挂断。
沈愈甚至能听到霍锐起床的声音,开门关门的声音,和别人说话的声音,但是离得有点远,似乎是在吩咐谁去找什么人。
莫名其妙的,沈愈居然产生了点困意。
霍锐的一会儿确实只是一会儿。
半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他就直接从公寓赶到了酒店,和他一块儿来的,还有霍家的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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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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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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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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