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刺杀暴君后我天天教他做作业>第 134 章 “那你说送的是谁的孩子呀。”
  遮挡室内的轻纱已经被掩上,极美的女孩摘下头上木质的发簪,让漆黑的长发披散下来。

  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绣着些简单的花纹,但很朴素,朴素到像是邻家采茶的姑娘,而不像是一名颠倒众生的花魁。今天她就穿着这身仿佛邻家女孩的衣服,未施粉黛、也并未佩戴任何首饰地出现在了河边。她在那里捧着花灯站了许久,才终于“偶遇”到了那个身为她目标的青年。

  能够倾倒众生的花魁出现在你的眼前,却卸下了所有的珠钗,只像个普通的、祈求来年平安的邻家女孩。所有人都只看见她因美艳而高高在上的模样,却只有你一个人能看见她私下里的“普通”……没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饵食,尤其是一名清正的世家公子。

  其实于她而言,男人是一种很愚蠢的生物。比如西凉的大皇子,将她从饥荒里救出来的恩人,自以为是地将她当做“自己的东西”,她不过给过几句话、作一些笑容,他就以为自己对他情根深种,还口口声声说,等一切成了,就封她当自己的贵妃。

  有些男人总觉得女人很蠢,因为深情,女人便会很蠢。可他们不知道深情有时候也是一种工具。而轻若比谁都明白,比起看起来高高在上、却依旧要仰人鼻息的、虚言中的“贵妃”,她更想要的是什么。

  她不想当一个连姓氏也无的贵妃。她想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功绩,被记下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做树梢上的花朵。

  而谢正卿呢?谢正卿比大皇子更傻。他太正了,一度让她觉得很没意思,和女子喝个茶,被他表现得像是在上刑。她的任务是接近谢正卿,拿到他身上的布防图与许多情报,可对方的沉闷曾让她一度怀疑始终无往不利的她是否第一次失了手。直到她有一日弹琴时,无意间看见窗外的位置。隔着遥遥的烟水,她看见另一边河上的茶楼中,有人始终喝着茶,看着这边的方向,许多天,亦是如此。

  而今日放花灯时,她在自己的花灯上写了“如愿以偿”。而谢正卿的花灯上写了什么,她也不知道。不过也不必知道。

  有侍女端着茶进来。她看着遮挡窗户的轻纱道:“姑娘把帘子拉上了呀。”

  “他回去了,今日他不会在茶楼上看这边。”女孩一笑。

  “好。”侍女道,她是个让人省心的侍女,不会多问什么。她看见门口扔着一双鞋,而那个绝世的美人却赤着足,懒懒地靠在桌子上。她知道天女不喜欢穿鞋,于是安静地将它们捡了出去。

  侍女离开了。可女孩却没有睡。她趴在桌子上,任由长发从桌上流下,直到桌垫。她仿佛听见外面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她很讨厌下雨。

  任何在雨里被淋得湿透过的人都不会喜欢下雨天。下雨天让她想起饥荒,想起和哥哥失散的那个只能一步步走在泥水里、从死人的身上找东西吃的小女孩,想起西凉大皇子向她伸出的手、她跌跌撞撞地向着那边跑却听见大皇子侍从像是看笑话一样的笑声,想起她第一次按照师父的教导笨拙地试图去勾引人以窃取情报,想起……她自己。

  因此她很讨厌下雨,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自己的脚上的鞋总是湿淋淋的,沾满在泥泞里前行的泥巴。那个总是踏在泥里的小女孩已经不再被需要了。因此,当她一个人时,她总是喜欢赤着足。

  尽管赤足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极为失礼,可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说清清白白的姑娘怕赤足毁了自己的干净,她也早就不是那个三岁的,会追着哥哥的屁股后面叫“哥哥”的干净小姑娘啦。

  侍女走后,便是另一人进来的声音。那人也是一名女子,低声道:“主子。”

  “最近朝廷查得紧,难办的除了那个陆显道,还有另一波黑衣人在追查,看起来他们是景国的皇帝手底下的新组织。红莲教还是如过去那般,继续沉默,直到时机成熟。”天女吩咐道。

  “是。”

  是的,她是西凉的大皇子安插到景国的钉子,除了在烟云坊迎来送往之外,整个红莲教也是隶属西凉的,由她一手负责的组织。一直以来,她们都隐藏得极好,只是不知道为何,似乎从某日开始,皇帝便命人开始追查她们,其力度之大打了她们一整个措手不及。

  “将军那边有人来问,京城的布防图如何了。”

  “将军么?谢正卿这个人的警惕心很高,还需要一些时间。不过,其中一些部分我倒是通过别的人拿到了,之后会给她。”女孩说,“倒是北魏那边有些心急火燎的,怎么,最近有什么事要发生么?”

  她同北魏之间的联系便是“将军”。“将军”也是一名女人,却比许多男人都要厉害得多,没人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不过轻若自己倒是听说过一个半真半假的、同她有关的传闻。

  据说,“将军”少时家里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好心收留过一名流落景国的受伤的北魏人,却被奸人举报陷害,被灭了族。而那个北魏人却在被处决前跑掉了。而后来“将军”遭此巨变后,又过了许多年,才与前往景国吊唁她家人的那北魏人重逢,北魏人怜她孤弱,将她带走。而那北魏人恰好位高权重,原本也的确是北魏留在景国的探子头头,而“将军”则恨极了景国,一来二去,“将军”便成为了“将军”。

  她还记得自己当日初遇“将军”时,那名女子呷了一口茶,对她说:“即使大皇子登临皇位,你也永远只是他的轻若,一个后宫中的女子,凭着你多年的功绩、只换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色衰则爱弛的妃位。男人做这些事能获得爵位,能获得官位,能开宗立府。可你所得到的妃位是什么好东西么?从今往后,你依旧要仰人鼻息。而他,却会觉得,这是他赠与你的爱。”

  她的语气很平静,音调却很冷,像是历经过许多事情一般。那时轻若就觉得,这个女子不可小觑。

  “主子,倒是有另一件事比较古怪,最近有些人似乎在探听您的下落。”

  “探听我的下落?”女孩坐直了。

  “是的,最初是您老家那边,后来听说您被卖到西凉之后,又在西凉境内探听。他们做事很小心,像是景国皇帝的人。只是不知道他们探听您又有什么目的。而且……”那人压低了声音,“他们探听的名字并非轻若,而是您的本名……李阿若。”

  “李阿若……能有什么目的呢?”女孩也有些困惑,她下意识地抓着桌子,“不是从我出发,而是从一个被卖掉的小女孩出发。能有什么目的?”

  她思来想去,却没能想个明白。不过大皇子将她身世的首尾扫得很干净,她也并不担心,只是在又做了一些布置后问属下:“你来这里的路上有碰到什么人吗?”

  下属想了想,道:“只碰见一个捡垃圾的老婆子,别的没碰到什么人。”

  “那老婆子长得什么样,别是伪装的吧?”

  下属描述了一番她的模样,轻若放下心来。她摆摆手道:“你走吧。”

  楼上的灯火终于熄了。所有的人也都去了。院落之外,一个老婆子慢吞吞地拿着个袋子,把可卖的垃圾收进自己的袋子里。

  下属离开此处时有瞥了她一眼。那个老婆子则不小心似的撞到了她的身上。下属直在心里骂晦气,她嫌恶地看了那老婆子一眼,拍了拍身上的尘灰离开。

  直到她离开后,那个老婆子才慢吞吞地走了。她拖着袋子,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错不了,是这个味道,好像是这个味道。”她喃喃着。

  月光照亮了她一半的脸……那个老婆子,居然是路斌的母亲,路大娘!

  ……

  深夜里天上下了些小雨,周逊带着皇帝深一脚浅一脚,终于在细雨中抵达了他想带皇帝去的地方。

  那是白云寺下不远的地方。

  很难有人能发现这间破败的小庙,四周幽静,松柏生得很高。每到夏天时都会有蝉声和莹莹的萤火虫。这座小庙就在这重重的树影内,小庙前,有一个池子。

  “江州那里也有这样的小庙。也有这样的池子。”周逊蹲下身来,用手拨了拨里面的池水,“江州那儿有个习俗,把铜钱丢进池水里,就能许一个愿望、积一点德。”

  皇帝也蹲了下来,一直很唯物主义的他也道:“灵吗?”

  “……我觉得很灵的。”周逊说,“以前六岁时我投过一枚到池子里,它实现了我的第一个愿望。”

  “什么愿望?”

  “我想我娘对我好一点。”

  周逊突然笑了起来,他有一颗牙齿有些尖尖的,笑起来时有些狡黠:“其实我娘以前不喜欢我啦,六岁之前的事,其实我还记得到。那时她很讨厌我的。”

  “为什么……你娘会讨厌自己的孩子啊?”皇帝说了这一句,又觉得自己有点失礼。

  “其实我很能理解她的,因为我是不受人期待却出生的孩子。”周逊捡了一枚小石片,扔进池水里,石片没漂起来,而是沉下去了,“周父不喜欢我,叶氏也就是周母就更别提了。而我娘那时知道自己被周博风也就是我的父亲,骗了。她原以为他要照拂林家的人,其实没有。林家的人都死了。在她的眼里,他就是个恶人、骗子,而我,又差点夺走了她半条命……我知道她原本喝了红花,想把我打下来的。我的存在,就是告诉她,她曾经有多么……天真愚蠢。我直到三岁时才有名字,叶氏提起,笑着说兄友弟恭,不如谦逊的……她原本想说谦,我娘就说,叫逊吧,逊色的逊。不是什么好寓意,却能活下来,也是叶氏喜欢的名字。其实换了我,我也会这么想。”

  “……哦。”

  “所以我六岁时许愿,她能对我好一些。然后我就被周采推进了湖里,差点死了。然后在那之后,娘就对我好了很多,因为我差点就死了我是她最后的亲人了。其实我那时很高兴,我的愿望实现了。”周逊抬头看了看天,“后来我和你说过,她经常一个人哭,我总是一个人站在远处看她哭,很无力。我看见周采叶氏一家其乐融融,而我只有在受伤时母亲才会对我温柔很多替我包扎,有时候我会因为这个有点生她的气,更多的时候是厌恶我自己,我想我自己一点用都没有,其实周采被爱很正常,他的出生带给了叶氏许多快乐,带给了叶氏主母拥有嫡长子的荣耀,带来了许多。而我只给她带来了压力,带来了小心翼翼。所以这很正常。我想带我娘离开,可我娘要是讨厌我,我也觉得很正常。可六岁那次让我发现她不希望我死,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

  有一些萤火虫在他们身边飞舞,周逊看见皇帝的脸埋在阴影里,他推了推他的肩膀,笑着说:“咱们还是继续说池子的事吧,你看你怎么这么伤心?”彡彡訁凊

  “你怎么不伤心?”

  周逊莫名其妙,说:“因为这是事实。”

  “江州有一座远山,远山上有一座灵应寺。周家人很爱上灵应寺求佛,他们觉得灵应寺很灵的,每年都要去几回、捐功德,还要用素斋,一次住好几天,于是就有许多我不被约束的时间他们会碍于面子带我去,但不会带我娘去。灵应寺底下,也有一座小破庙,里面没什么人,因为太破了。但也有个池子,投进铜钱就能积攒福气。我就……”周逊说到这个时,脸颊有些微红,似乎是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去都会攒一些铜钱丢进去,然后许愿,希望我能离开周家。其实灵应寺里也有个池子,据说更灵,但我不去灵应寺。因为周家每个月捐很多功德,但我没有钱。菩萨或许会更记得他们一些。”

  他吐了吐舌头,似乎觉得自己当时有些好笑:“灵应寺是属于周家的,灵应寺里的神像、里的佛也是属于周家的。只有这个小庙里的神,才是属于我的。”

  皇帝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后来到了京城里,京城里还有白云寺,周家于是又换成了白云寺。然后我来这里时,发现这里也有这样一座很少有人来的小庙,于是我就改在了这里。庙里也有池子,我被赶出周家,一分一文都要省着用。王爷让我用他的钱,但我终究觉得他是周采的朋友,我凡事,尽量都靠了自己,就是用餐,也很少在王府里吃。考试前一天下午,我来这里,带着三个铜子,想投进去,路上却摔了一跤,铜子一个都不见了。”

  那夜他回去,挑灯读书。窗外下着雨,王爷满身雨水,醉醺醺地从外面进来。

  他掐住他的喉咙,叫他“阿采”。

  “我那时想,可能我没有这个福气。小时候有人来周府算命,算命的说我注定亲缘寡淡、一生福薄,看来菩萨也知道。连我的钱都不收了。不过后来……”他抱住皇帝的脖颈,对他道,“你就来了。”

  他们静静地靠了一会儿,皇帝突然拉着他的手,到池水边对他说:“第一,算命的都是骗钱的,不科学。一准是你没买他符纸他给你瞎哔哔呢。第二,菩萨才不全知全能,他不仅不知道人心底里有多难过,他也不知道我们周逊有多好。第三,”他另一只手挠挠脑袋,“算命的说我虎头虎脑福气多,以后咱们在一起了,福气就是共同财产,我的福气,分一半给你。而且……”

  他挠了一把他道:“原来我是几百铜钱买来的呀,就是发货有点慢。还有,你到处拜破庙,万一里面是送子观音怎么办?”

  周逊把头埋进他的脖子里哧哧地笑,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说:“那你说送的是谁的孩子呀。”

  皇帝想了想,严肃道:“咱们应该生不了。”

  周逊就笑。

  皇帝:“唉……等等,你刚才那句,是不是故意在勾我啊?”

  “江州那边太远了,所以,我就带你来这里了。我把只属于我的地方送给你了。”周逊说。

  皇帝:“……嗯。”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好像没办法把我在魔都那套房和那辆车送你,你……”

  他听见了均匀的呼吸声。

  周逊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

  他一直等着他,到天光乍破。天光照亮了身后的寺庙,寺庙透过来的光,也照在周逊的身上,替他打上一层毛茸茸的光。皇帝看着他,突然想到了一句有些矫情的话。

  “神明会照亮人,可神明也会看见被祂所照亮的人。”

  皇帝这样想着,抓了抓自己的胳膊。

  “早晚发明蚊香花露水……”他嘀咕着。

  他想了半天,突然有了一个新的、大胆的想法。他用暗号招来了暗卫,并交代了他们一件事。

  第二天一早,周逊醒了。

  然后……

  “这里为什么会有车?”他靠在皇帝的肩膀上,有些茫然地问着。

  他很怀疑自己没睡醒。

  “我让人拉了一车铜子过来。”皇帝豪爽道,“让人把这片池子给填了!”

  周逊:……

  “这下诚意够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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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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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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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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