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掠过一丝淡淡的失落,虽然我很痛恨自己这种自私的想法。
白玉送给我的两套衣服,我偷偷叠好藏进了旅行包的最深处。昨晚曲歌当面和白玉“清算”完毕,其实只有我和白玉心中知道,曲歌只还了那天我刷卡的钱,之前白玉给我买的衣服,我一直没敢告诉曲歌。所以说,白玉依然是我的债主。
白玉的表现让我产生了可怕的错觉。她似乎从来没对我起过任何异样心思,依旧带着微笑去一卓小屋开工,打烊之后又开着小MINI带着我们几个回家,甚至连跟我和曲歌打招呼的语气都带着几分愉悦的味道。
如果不是我发现冰箱里的啤酒在飞速减少,还时不时能在白玉身上闻见淡淡的酒气,我甚至都怀疑是不是我自己有点自作多情。
一卓小屋的生意越来越好,说起来要感谢一个人。就是那个坐在酒吧角落里的长发艺术男,花臂钟哥的弟弟——宋词。
派出所门口一别,正如宋钟预料的一样,宋词隔三差五就出现在一卓小屋的角落里。宋钟曾经嘱咐过我,无论他弟弟遇到什么麻烦,都让我打电话给他。但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找到联络钟哥的机会,他弟弟除了安静地喝酒和递纸条点歌,从没做过什么能惹上麻烦的事情。
这天晚上宋词破天荒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惊爆眼球的事,证明我没看错,他真是个搞艺术的,而且还是个全才。
那天晚上一卓小屋刚开门,宋词就早早坐在了熟悉的角落里。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他背着一个画板。
把宋词点的一打啤酒放在他桌子上,简单准备了一下晚上要用的酒水,我感觉有点无聊。曲歌今天有事没来一卓小屋,温润坐在酒吧另外一个角落里摆弄着笔记本电脑,白玉坐在台上弹着吉他。此时一卓小屋只有宋词一个客人,他正拿着一根黑乎乎的东西在画板上描着什么,时不时还从一个小袋子里捏出一点白花花的东西在画板上抹来抹去。
我百无聊赖地抓起一瓶啤酒走到宋词桌子前,在他对面坐下,举起瓶子向他做了个干杯的样子。宋词也没装逼,放下画板端起酒杯和我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彡彡訁凊
只是我发现他把画板反着扣在了椅子上,我看不到他画的是什么。
“哥们儿,最近还好吧?”我开口说道,“上次的事还没机会谢谢你。都在酒里了,走一个。”
宋词又喝了一大口,磁性十足的男中音响起:“不用谢我,闹事的是我哥。”
“嗨,你是你,他是他。”我摆摆手,“不过说真的,你哥这人不赖。你给他脑门上开那么大一口子,他愣是咬死了说在桌子上撞的。他挺心疼你的。”
宋词没说话,自己端起杯干了,眼神有点黯淡。
“得了,不提这茬。”我感觉他似乎不想聊这个话题,目光落在了他放在桌子上那根黑乎乎的东西上。
“哥们儿,这什么东西?我刚才看你拿这个画画,是一种铅笔吗?”
“这叫炭条,画素描用的。”宋词对这个话题有问必答,一边喝酒一边给我扫盲。从炭条的材质讲到炭条和铅笔画出线条风格的不同,再到炭条和铅笔怎么互相配合运用,滔滔不绝给我讲了足有十几分钟。从我第一次见他到现在,还从来没听他说过这么多话。
虽然我不会画画,但是也听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给他提个类似于“阴影怎么打能显得柔和一些”之类的问题。
宋词把桌上的小袋子递给我,我打开看了一下,里面装的就是他用来在画板上抹来抹去的白色的东西。我捏出一点看了看,软软的,还带着点粮食的香味,貌似挺可口的样子。
“这是面包屑,可以把素描线条打得柔和而有层次感,效果比纸和布都好很多。”宋词难得地主动举杯和我碰了一下,“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试着先画点简单的静物。”
我笑着把面包屑袋子还给他:“这兴趣爱好还挺吃钱,我得先把买炭条和面包屑的钱攒够了再试。”
宋词竟然笑了一下,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翘嘴角。
我指着扣在椅子上的画板说道:“能让我瞻仰一下你的大作么?说实话,我这人就没什么绘画方面的天赋,很想见识一下真正的高手是怎么画的。”
宋词脸色有点犹豫,不过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把画板翻过来推在我面前。
“哟!”我看到画中的人物,忍不住回头看了白玉一眼。
台上的白玉一身清爽的宽松装扮,抱着那把马丁吉他轻声哼唱着。按说酒吧里的歌都是唱给客人听的,但此刻听众似乎是白玉自己,而不是和我高谈阔论绘画技巧的宋词。
回头再看宋词画板上的人物,简直就像是一张精准度极高的黑白照片,无论是外形还是神韵,都把白玉画了个活灵活现。流畅而粗犷的的线条被面包屑打得极富层次感,尤其是画中白玉的发梢和衣角,处理得十分细腻,好像无风自动,让画像中的白玉凭空多了几分仙气。
但奇怪的是宋词并没有画白玉的眼睛,鼻子上面留着一片空白,看起来非常别扭。我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他:“是不是我过来找你喝酒耽误你画画了?”
宋词摇摇头:“不,已经画完了。”
“那你怎么不画她的眼睛?难道我们老板的眼睛不好看么?”我笑着调侃了一句。
宋词又端起杯子,但是久久没有放在嘴边。他看着台上的白玉,拇指在杯子上慢慢摩擦着。我记得他第一次来一卓小屋的时候就做过这个动作,可能是他的一个习惯。
“我画不出来。”隔了好久,宋词低声说道。
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下白玉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曾经无数次让我沉醉,迷乱。
细长的眼线,单眼皮。眼睛虽然不大,但是水汪汪地,眼神中有意无意流露出的几分慵懒是杀死男人的无上凶器。我看过很多杂书,其中《麻衣相术》上就有这种眼型的记载。这种眼睛长在男人脸上叫“丹凤眼”,据说关二爷就长着这样一双眼睛。而这种眼型长在女人脸上,却不太好听,叫做“桃花眼”。
书上对女人长这种眼型的解释不太好听,我不愿把那些恶毒的词汇强加在白玉身上。我宁愿相信是写书的人是被长着这种眼型的女人抛弃过,于是他就心生怨毒,一棍子把长着细长而美丽眼睛的女人全部打进了水性杨花这一栏里。
白玉半眯着眼睛继续哼唱着,她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了宋词画不出来的那种眼神。
是的,就是她眸子深处那一丝淡淡的哀伤。
我把宋词的画板重新扣在椅子上,和他碰了一下杯,仰起脖子干掉了瓶子里的所有酒。
“会玩乐器不?”我突然问宋词,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应该会。“走,上去玩一下。”
宋词竟然真的站起身来,跟着我走到了台上。
白玉停下了手中的吉他,递给我之后走到台下,找了张空桌子坐下,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和宋词。看得出来,她对我们这对奇怪的组合还挺期待的。
这时一卓小屋陆陆续续进来了几位客人,大部分人都见过宋词。他们纷纷跑到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坐下,连声催促我们赶紧开始。
我正在猜想宋词会选吉他还是键盘的时候,他却径直走到舞台的最后面,掀开了一层蒙着灰尘的幕布。
随着全场所有人的一声惊呼,我看到宋词坐在鼓凳上,他的面前,是一套连我都从来没动过的七头架子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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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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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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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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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副画不出眼睛的素描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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