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尼还是个倔强孤僻的小孩子,他不喜欢他的第三任父亲,不喜欢沙比尼家的大庄园,不喜欢照顾他的那只聒噪的家养小精灵地衣,也不喜欢他的母亲——在那种时候,他那漂亮的母亲就已经有了“黑寡妇”的名号了。
当然,尽管沙比尼是那么不喜欢周围的一切,但他还是畏惧着自己的母亲,因为沙比尼夫人的确是一个厉害的女人。
很少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年幼的沙比尼。
他的母亲整天都在打理庄园下的产业,打理家族金库里成堆的金加隆——那里面大部分来自于各种各样的男人。
对于沙比尼来说,最常见的,就是母亲装扮得华美靓丽出门后直到第二天天亮才回家,偶尔,母亲也会带着男人到家里来,他们调笑嬉戏,而沙比尼在自己的房间里摆弄着魔法玩具,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些男人被母亲玩弄于股掌之间,他们被迷得失去了理智,也许他们会成为沙比尼的又一任父亲,也许连一个合法地位都不曾获得就失去了价值。
沙比尼夫人的评价并不好,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的八卦是那么多,足以成为贵妇小姐们吃完午餐后的谈资,但她同时,也受人尊重,因为她有钱,有手腕。
沙比尼的身边其实有很多玩伴,但有人其实看不起他的母亲,经常背着他说些不好听的话,而有些人则讨好他,巴结他,渴望能得到他们家族的一点点施舍。
沙比尼嫌弃他们,那些小屁孩有太多可以嫌弃的地方了——谄媚,虚伪,愚蠢,无知,贫穷,血统不纯,长得不好看等等,等等。
那时候的沙比尼就是这样,他不喜欢的东西太多了,而喜欢的东西嘛……好像并没有。
也许是沙比尼夫人实在不能忍受儿子整天都对她摆嘲讽脸了,有一天,她收拾好妆容,领着一脸“我就是不喜欢这个世界”的小沙比尼参加了一场宴会,临行之前,她郑重地蹲下来,对儿子说:“我们现在要去的,是马尔福庄园,你知道马尔福的,对吗?”
当然。
怎么会不知道呢?
马尔福是现在整个魔法界最富有的家族,他们高傲得就像是孔雀,讨厌他们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因为他们是典型的投机主义者,墙头草,毫无身为贵族的忠诚可言。——也许他们有,但利益对于这帮小人而言,高于一切。他们就像是秃鹫一样,嗅到一点加隆的味道就会闻风而至,满身铜臭味。又或者像老鼠,稍微感觉到危险就溜得无影无踪。
当年神秘人权势滔天时,马尔福家就是他最忠诚的下属,讨好上位者,打压同僚,那是马尔福最擅长的事。而一旦神秘人垮台,马尔福家就立刻摇身一变,自称被神秘人以夺魂咒控制,逃脱了制裁。33ýqxsś.ćőm
甚至,马尔福家竟然还赚那些恶心的麻瓜的钱,他们简直就是贵族中的另类。
好听一点地说,马尔福家长袖善舞,拥有极其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力,狡猾得像是狐狸。
而难听一点……对于一些古老的纯血家族来说,马尔福家是贵族的耻辱,对于普通巫师来说,马尔福家是邪恶的吸血鬼和资本家,对于曾经的食死徒来说,马尔福家是该下地狱的叛徒,而对沙比尼个人而言,马尔福绝对是个值得笑话的家族。
但就是这样一个家族,传承千年,历尽沉浮,家徽上的光芒却依然闪耀着。
沙比尼夫人详细地向沙比尼讲了马尔福家的重要性,沙比尼必须要和马尔福家的孩子交朋友,因为那孩子是马尔福家的独子,未来的家族继承人。
但奇怪的是,沙比尼却并没有从母亲的语气中听出一贯的轻佻和漠视,相反,那是淡淡的赞赏。
“相信我,布雷斯,有多少人讨厌他们,就有多少人喜欢他们。”沙比尼夫人这样回答了沙比尼的疑惑。
直到很久以后,久到那个耀眼的铂金男孩一心追在另一个男孩的屁股后面,久到那个天真张扬的笨蛋变成了真正的家族长,沙比尼才不得不承认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但那时的沙比尼才不相信呢。
宴会上,德拉科·马尔福被一群小贵族包围着,装模作样地端着果汁,铂金色头发光溜溜地梳到脑后,就像戴着一个钢盔。
沙比尼走过去,这个小孩就立刻向他行礼。在沙比尼看来,这个礼不标准极了,手没有摆到正确的位置,脚也没有站好,就连腰倾斜的角度都是那么敷衍笨拙,眼前这个白乎乎的小团子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礼仪训练!
但所有人都说好,都在夸这只笨团子有礼貌有风度。
沙比尼回完礼,抬起头来,看到了笨团子身边站着的那个男人,那是个极其耀眼的男人,铂金色长发束在脑后,随着夜风轻轻拂动着,他站在那里,矜持而又优雅,就像是一道风景,一举一动都完全合乎贵族的标准。就连沙比尼都挑不出什么错来。
但就是这么优雅的大贵族,看向笨团子时的眼神,却是沙比尼从来都见过的温柔和宠溺,这甚至让沙比尼有种错觉,仿佛在那个男人眼中,笨团子漏洞百出的礼仪是全世界最完美的。
那一瞬间,沙比尼心中的阴暗止不住地冒了出来,他盯着笨团子,充满了恶意。他期待着,这只笨团子被他耍的团团转时的样子。
当沙比尼真正想取得一个人的信任时,那再容易不过了。更何况对方还是个被宠坏了的笨团子。
沙比尼很快就和笨团子成为了“好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玩,一起骑着玩具扫帚打魁地奇,一起追赶可怜的家养小精灵。
“布雷斯,你看,这是我爸爸给我的匈牙利树蜂模型,很酷吧!可以借给你玩两天,不要弄坏了。”
“布雷斯,我爸爸给我买了蜂蜜公爵最新推出的甜点,这个给你,黄油棒棒糖,很好吃的。”
“布雷斯,你也喜欢这款飞天扫帚吧?据说和真的光轮1997一模一样呢,我让我爸爸也多给你买一把,怎么样?”
“布雷斯,我爸爸说这是最新款的决斗制服呢,你买上不吃亏啦,一个月以后一定会流行起来的。”
每天,沙比尼都会听到这样的话,笨团子就一蹦一跳地扑过来,兴高采烈地说着最近发生的事,总是“我爸爸”“我爸爸”的,抱着一堆沙比尼从没见过的新奇玩意。
这是炫耀吗?当然。
这只笨团子绝对不会知道自己这样有多么讨人厌,他也绝对不会知道,沙比尼是怎样在心里嘲笑他的。
就是因为有这样一只笨团子,沙比尼才能享受到很多有趣的东西,而不花一个纳特。也就是这样,不管沙比尼做什么,都没关系。
明明是沙比尼讨厌某个家伙,但最后毫不顾忌落了人家面子的,却是笨团子。
明明是沙比尼想的坏主意,但人人却都讨厌起笨团子来。
明明是沙比尼不想理会那些愚蠢的家伙,但到头来,大家都说沙比尼谦和有礼,而笨团子张扬跋扈。
就是这样,笨团子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在他最好的朋友心里,就是一个傻瓜笨蛋。
“布雷斯,不要管他们,你是我的朋友,他们怎么可能比得上你呢?”
“布雷斯,快来玩吧,我们可以偷偷骑真的飞天扫帚。”
“布雷斯,给你,这个味道的多味豆可是很难得的,吃了心情就会好起来哦。”
“布雷斯,那家伙有什么资格嘲笑你?他父亲外面还有私生子呢,连继承人的位置都保不住了。”
“布雷斯,你说吧,有我呢,我会帮你的。”
有这样一只笨团子多好啊,什么都不用说,就能解决很多麻烦。
沙比尼心里想着,他看着笨团子冲向那个嘲笑他的家伙,劈头盖脸一顿讽刺,直到对方黑着脸离开,他看着笨团子在他面前装作义气地拍着胸脯,他看着笨团子神采飞扬地和他分享最喜欢的物品。
沙比尼内心嗤笑。
这只笨团子有什么本事呢?不就是靠他爸爸吗?
“这是我最喜欢的模型,可以借给你玩哦。”
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喜欢龙吗?你以为你最喜欢的东西别人就一定喜欢吗?你以为你最聪明最厉害吗?
——别可笑了,你简直笨得无可救药。
沙比尼明明是这么想的,明明在心里把这只笨团子喷得一无是处,但那颗递过来的糖豆,却被偷偷藏在了手心里。
直到回到家,糖衣早就融化在手心里,巧克力黏了一手,甜到发腻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开来。
沙比尼下意识地舔了舔,然后发愣。
那一天,沙比尼坐在自己空荡荡的房间里,莫名其妙地愣了很久,任由他讨厌的甜味四处飘散,充斥了整个屋子。
“布雷斯、布雷斯、布雷斯……”
你知道吗?除了我母亲,还没有谁叫过我“布雷斯”。
你知道吗?我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朋友之间是要互称教名的。
你知道吗?能把“布雷斯”叫的这么甜这么好听的,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不,你肯定不知道。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么多话。
你也肯定不知道。每天下午四点时我都坐立不安,焦急万分——因为那是你的信到来的时候。
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你抱来的那些零食,但我却每个都会吃掉,不肯分给别人,哪怕一点碎屑。
你也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龙那种粗鲁丑陋的生物,但你借给我的模型,我会摆在床头,好让我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
也许就连沙比尼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心里到底是怎样想的。
又或许,他其实是知道的。
从他看见笨团子的第一眼时,他就知道,只是不愿意承认。
笨团子太耀眼了,明明是一群小箩卜头,但却能让人一眼就看到他。
笨团子笨拙、娇惯、张扬跋扈,但有些人就好像天生就该受人宠爱,不需要理由。他就像是油画中走出来的小王子,笑起来时,仿佛阳光都汇聚在了他的眼中。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晶莹剔透,看着你时,清澈到只能倒映出你的影子。
笨团子哪怕是在恶作剧时,都那么神气,他永远神采飞扬。与沙比尼是截然不同的类型。
笨团子骄傲,脾气坏。但却意外地敏感。
沙比尼高兴时,不高兴时,笨团子都在身边。沙比尼甚至忘了,在不认识笨团子之前,他一个人是怎样呆在那座空无一人的庄园的。
笨团子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不然,那个“什么都不喜欢”的沙比尼怎么会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呢?他怎么会喜欢上他呢?要知道,马尔福家可是出了名的长袖善舞,把握人心啊。
不知不觉,沙比尼就用了“喜欢”这样危险的词汇。
后来,沙比尼问母亲,她是不是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难道马尔福家大的那只也是这样吗?
沙比尼夫人只是笑,并不回答。
好吧,沙比尼垂头丧气地认了。他一败涂地,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沙比尼以为他和笨团子会一直这样下去,他们是好朋友,笨团子有了苦恼会向他倾诉,有了快乐会和他分享。
直到以后,笨团子找一个合格的妻子,他也找一个听话的,两个人依然是朋友,有困难会互相帮助,偶尔带着妻子相互拜访,如果他们的孩子性别正好,那么联姻是再好不过的了。
可沙比尼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多出来了一个臭小子。
不,与其说是臭小子,倒不如说是魔王。
而笨团子也从“我爸爸说”变成了“哈利说”,从之前的“爸爸怎么怎样样”变成了“哈利怎么怎么样”。
哈利哈利哈利!
沙比尼心里憋着闷气,但不论是他在背后挑动着别人去找茬,还是明里暗里给对方不自在,似乎都没有起到效果。
去找茬的人变成了镶嵌在墙壁里的雕像,或者直接被对方无视,而自己亲自上阵对方也全然不懂话里的深意。
反而是沙比尼自己被试探出来的东西吓了一跳。
就这么暗搓搓地找着茬,对方变成了他们的王。
沙比尼只能跪拜——笨团子都义无反顾地扑了过去,他还能怎么办呢?
他知道对方是最好的王,也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他似乎也渐渐地接受了对方。
而剩下的苦涩,就只有自己咽吧。
笨团子有了喜欢的人,并且坚定不移,没有丝毫动摇。
这不在沙比尼的人生规划里!
说好的我们一起娶妻生子呢?说好的当一辈子的小伙伴呢?
身为贵族,怎么能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喜欢也就喜欢了,怎么可以毫不在乎地表现出来,甚至不打算悔改呢?
笨团子不打算娶妻子了吗?他把自己的家族置于何地呢?他就这样喜欢上对方了,如果对方拒绝呢?如果对方答应呢?他会和对方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吗?他会公之于众?那孩子呢?他要把自己的家族交给那个人吗?
他怎么可以这样?
抛弃了一切……如果失败了,那么他还能剩下什么呢?
沙比尼不敢想,他甚至不敢做些什么。
笨团子就是笨团子,也只有笨团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事吧?
大概就是太笨了……才会做出这么大胆的事。
连着几个假期,沙比尼都没有见到笨团子,往日那个游手好闲、四处乱窜的笨团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连假期时间都要在家族里训练的继承人。
沙比尼望着笨团子消瘦下来的小脸,忍不住想,他这样有意义吗?默默地在背后付出着,用超强度的训练和肩上的重担来换取支持对方的权利,而对方却全然不知,对方甚至不会发现他变瘦了吧?
沙比尼嫉妒,嫉妒得发狂。
但他同时也清楚,他早就失去了资格——因为他从来没有,哪怕只有一点点,想过自己和笨团子在一起的可能性。
他没有勇气承认这种绝对不会带来任何益处的感情,也没有勇气豁出自己的一切去赌一把。
在见到笨团子的做法后,沙比尼甚至羞于吐露自己的心意。
——因为他的这点决意,和笨团子的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他的舞伴呢?”
“舞伴?他没有舞伴。”
沙比尼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出这句话,看吧,那个骄纵的笨团子竟然学会了隐忍,学会了退让,甚至学会了默默付出。
身为一个贵族,竟然连舞伴这样逢场作戏的东西都不想有,他还是贵族吗?他还有贵族的矜持和骄傲吗?
沙比尼想要出口讽刺,但终究没有。
因为他清楚,其实这就是属于马尔福的骄傲,笨团子一旦认定了什么,就会不顾一切地去做,不计后果。
这就是他和笨团子最大的区别。
沙比尼狠狠灌下一杯酒,他仰起头,不让眼睛里的东西流出来。
他怎么……
就看上了这么一只傻兮兮的团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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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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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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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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