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二十八年二月,儒略历1290年3月(西元1291年),极西之地的英格兰国已经春回大地,万象更新。
眼下是复活节前夕,本来无论是贵族,教会,还是普通人,都会准备节日的庆典。儒略历三月,也是“战神月”,应该还要纪念战神玛尔斯。
可是,此时的英格兰,却绝无丝毫节日的气氛。就连灿烂的春光,也无法让人们的心变得温暖。
恐惧的消息,被一群群的乌鸦,一群群的流浪者传遍整个英格兰岛,再传到爱尔兰岛,传到威尔士,传到苏格兰。
哪怕仇视英格兰的威尔士和苏格兰人,此时也因为“上帝之鞭”的到来充满了与英格兰人同样的恐惧。
曾经令英格兰人骄傲,令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畏惧的长腿国王爱德华一世,已经在去年底,被东方来的蒙古人在诺曼底杀害了。
哪怕是城中的一个底层鞋匠,或者乡下的一个农夫,都知道现在是什么局势了。
身为王储的威尔逊亲王爱德华二世,在听到父亲爱德华的死讯后,立刻在威斯敏斯特宫加冕,然后在伦敦塔正式继承王位。
爱德华二世继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大宪章》,在圣保罗大教堂召开“模范会议”,紧急商议对付要渡海而来的东方异族军队。
参加“模范会议”的有贵族、主教、修道院长、郡代表、自治镇代表。这群拥有统治权和荣誉头衔的人们,在惊慌中经过激烈的争执之后,才让远比不上他父亲的爱德华二世知道该怎么做。
第一,派出大量信使,去四处号召骑士,教士,市民,农奴,流氓,侠盗,罪犯,猎人。让他们拿起武器,守卫海峡,保卫英格兰。
第二,无条件的延长骑士的服役期限。签署《特别法案》,要求骑士的服役期必须服从王国的安全。
第三,和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进行火速谈判。告诉他们,只要参加保卫英格兰,就允许他们获取独立。
第四,拿出爱德华一世在柴郡切斯特的封地,准备一批新的贵族头衔,赏赐英勇抗敌的人们。
第五,无偿征集所有的武器,马匹,粮草,船只。
第六,无偿征调所有的木匠,刀匠,铁匠,医生,炼金师。
第七,告诉占总人口35%的农奴、30%的隶农、10%的奴隶,谁能英勇战斗,王国和教会将会赐予谁人身自由和婚配自由。(占总人口75%的人没有自由,只属于领主和教会的“财产”)。
第八,告诉骑士和战士们,不允许再穿着两英尺(60厘米)的尖头鞋。要是有人脚上还像往常那样带着长长的鞋尖,那么他的屁股将会被尖头鞋踢烂。
第九,颁布《箭术法案》,每人每周日必须联系两个小时的箭术,由当地教士和神父监督。以此储备后备力量,做长期抗战准备。(提前七十年颁布《箭术法案》了。)
第十,假若谁的驴子偷吃军粮,那么该驴子就该接受审判。当然,偷吃军粮的老鼠和蝗虫,也将进行严厉的审判,法官可以缺席判决它们有罪。
第十一,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学生,倘若不敢和蒙古人战斗,那么他们就必须吃可能导致幻觉的,陈年黑麦做的面包来充饥。并且,不允许他们再穿漂亮的细腰紧身衣。
……
英格兰最高教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发布了教令,号召凡是希望赎罪的人们,以及任何迷途的羔羊,都要拿起武器战斗。
上帝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幸福美好的天堂。
当然,要是谁胆敢懦弱,那么地狱将是他们最好的归属。要么勇敢的抵抗蒙古人,要么将卑劣的灵魂交给撒旦。
选择吧!
金雀花王朝和考特伯雷大主教的努力,总算在整个欧罗巴大陆沦陷之际,再次组织起反元十字军。
也是最后一支有政府和教会组织的正规军。
东方历一月,坐镇法兰西巴黎卢浮宫的真金太子,一边分遣诸将镇压各地的反元起义,招降纳叛,一边派安西王阿难答率军五万,从多佛尔海峡渡海进攻拒不投降的英格兰。
元军在西欧获取了很多船,还占领了诺曼底的军港。反观英格兰,反而缺乏船只。
因为海岸防御设施不足,匆匆组建起来的英军仅仅在多佛尔海岸抵挡了五天,终于还是被元军虚晃一枪的在英吉利海峡渡海,最后在斯塔特角登陆。
等到多佛尔海岸的英军主力赶来阻击,元军一部已经到了安普顿。
于是,安普顿之战爆发了。
这一部元军只有两万多人,一万多骑兵,加七千汉军火器兵。由蒙古名将突土哈率领。
元军虽然人少,但都是百战精锐。
英军虽然有七八万人,可装备锁子甲的骑士,不过一万多人。长弓手也只有一万多人,其余的四万多人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
这已经是英格兰王国暂时能聚集的最大军力了,而且因为对蒙古军队的恐惧,他们的战斗意志很是可疑。毕竟,英明的爱德华一世,不但在大陆葬送了王国的主力大军,他自己也兵败身死。
而英军指挥官格洛斯特伯爵,也不算什么名将。相反,他曾经在征讨威尔士的战斗中失败。但是如今的英格兰王国,已经找不到比格洛斯特更适合的统帅了。
无论是年仅十八的国王爱德华二世,还是年迈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都不放心把最后一支大军的指挥权,交给嘴上无毛的年轻贵族。
决战就这么开始了。
一个名叫罗吉尔的随军修道士,在他后世有名的《书信集》中,记载了元英之间的“安普顿战役”。
“…令人恐惧的巨响出现,如同神罚降临…还有那如同波塞冬三叉戟般的弩箭,无情的收割孩子们的生命…”
“…撒旦一样的蒙古骑兵,就像狼群一样呼啸来去,他们射出刁钻的羽箭,神出鬼没…第四天,蒙古人对士气低落,精疲力尽的大军发动了总攻…国王的军队,无论是骑射还是长弓手,还是雇佣兵,在蒙古人的重骑兵下,无可避免的崩溃了…”
“…我们失败了。一切都难以挽回了。我必须离开这里了…”
就和罗吉尔《书信集》记载的一样,安普顿战役终于以英军大败告终。决战前后不到四天,指挥官格洛斯特伯爵战死,英军在元军的骑兵和火器协调战法下,死伤数万,全线崩溃。
元军汉军用火器大挫英军士气,打乱英军的阵型,在骑兵的掩护下,抵进英军大阵用火炮轰击,令英军防线破碎,士气濒临崩溃。
蒙古骑兵又不断骚扰英军侧翼和后阵,通过削皮战术和莽古歹战术给英军放血。
以步兵为主的英军进退维谷,虽然兵多,却陷入全面被动。最后,元军出动三千重骑兵,一举破阵。
元军大胜之后,在突土哈的率领下继续东进,目标直指英格兰王城伦敦。
而大败的消息传回伦敦,威斯敏斯特宫的国王也好,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也罢,全部犹如末日降临。
此时的英格兰,此时的伦敦,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东方的鞑靼人了。
再也没有了。
贵族云集的泰晤士河两岸,逃难的风潮一夜之间就犹如瘟疫一样蔓延。贵族也好,教士也好,都在拼命的搜集马匹,携带财物和家人往北逃去。
去苏格兰,或者坐船去爱尔兰,那或许是唯一的活路。
鬼知道落到蒙古人手里,会是怎样可怕的后果。
然而讽刺的是,贵族和教士们还是低估了蒙古军队的速度。他们耽搁了宝贵的一天时间,却再也走不了了。
蒙古人的前锋五千轻骑,已经兵临伦敦。
空前的浩劫降临。
谁也没有想到,遥远的东方鞑靼人,竟然有朝一日来到英格兰岛,对他们举起弯刀。
元军攻入城中,攻入威斯敏斯特宫,攻入圣保罗大教堂。
战争的残酷,活生生的展现在泰晤士河两岸。王宫,教堂,贵族宅院,要么传来惨叫,要么升起冲天大火。
混乱几天之后,伦敦城重新恢复了秩序。全然不同的,残忍的秩序。
运载城中尸体的人,足足忙碌了几天,才清理完城中的尸体和鲜血。
国王爱德华二世,在元军攻入城中时,服毒药自尽。
大主教被元军中的色目兵杀死。
元军大将不但抢劫了王宫和教堂以及和贵族的财产,还以抵抗不降为罪名,将他们杀掉。
王室,贵族,教士,被杀的人头滚滚。蒙古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干掉被占领国的上层,取而代之,再杀光敢于反抗的硬骨头,剩下的就是听话的奴才了。
很多传承数百年的贵族,都烟消云散。
随着伦敦沦陷,王室喋血,金雀花王朝宣告灭亡。
接着,阿难答坐镇伦敦塔宫,发布“剃发令”,让翻译告诉所有英格兰人,凡是抗拒剃发者,就要以反元为罪名处死。
阿难答下令改英格兰岛为西海行省,以突土哈为平章政事,组建行省衙门。
只要是为大元效劳的英格兰人,就有机会捞到一官半职。
阿难答还胡乱的任免一个色目人为大主教,又派出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去各地教堂接管权力,宣称上帝就是蒙古大汗,蒙古大汗就是上帝。让英格兰人像服从上帝那样服从大元。
整个英格兰都被一种带着乌烟瘴气的恐怖笼罩。
剃头匠的生意,猛然就好起来了。
…………
约翰是个市民,锁匠。作为只占人口一成多的自由民中的一员,约翰本来属于足以在大多数人面前自豪的存在。
每当他离开城堡,去乡下看到那些骡子一般的农奴和奴隶,他就感到上帝的仁慈和公正。
约翰只有在需要找存在感的时候,才会骑着一头坡脚的驴子,将用来做手艺的工具挂在腰上,去乡下晃荡。
他的尖头鞋,足够两英尺长,看上去就像两把弯刀,很是漂亮。当他向一个农奴走过去的时候,对方会因为他又长又尖的鞋子而畏惧的后退。
每当这时,对方往往会用卑微而哀求的语气说道:“约翰先生,您是这么漂亮,这么神气,真是一个好人。天啦,您的鞋子太棒啦,不过,请你停下来…”
尖头鞋,不是农奴有资格穿的。尖头鞋的风靡,本来就是为了让鞋子成为牛角一般的武器。
于是,身为自由民的锁匠,就洋洋自得的停下他又尖又长的鞋子,免得伤害到可怜的农奴。
没错,这是约翰无聊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宝贵快乐了。
所以,约翰时不时的会下乡,理由却是诸如看看乡村的风车,或者乡村的教堂别有一种肃穆等等。
可是这次,约翰来乡下不是为了他的快乐,而是为了他的命。
可怕的撒旦一般的蒙古人来了。
他们攻下城堡,杀死了里面的伯爵大人和所有的贵族,要将城堡中的一千多人,全部变成奴隶。
约翰在蒙古人封住城堡后,才借助自己会开锁的本事,夜里偷偷开了锁逃出来的的。
随同他一起逃出来的妻子和儿子,被蒙古人的箭射死了。为了逃命,他折断了自己引以为傲的鞋尖。
约翰慌不择路的往最熟悉的乡下逃跑。他知道一处庄园,里面应该储藏的有食物,只要藏进去,躲个几个月不成问题。
可是当约翰来到那处庄园时,不禁傻了眼。
他看见二三十个留着丑陋小辫子的蒙古人,骑着马,操着叽里咕噜的粗暴语言,驱赶着四五百个乡下人,进入那个庄园。
糟了,是抓获奴隶的蒙古兵。
约翰哪里还敢继续往前?想都不想就要离开。
可是蒙古骑兵一起发现了他。
“呼喝!”
“秋萨乌尔思!”
一个五官扁平,满脸横肉,眼睛细长漆黑的蒙古兵,纵马拉弓的向约翰冲来。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精准的插在约翰脚下,差点射中他,吓得约翰腿都软了。
那蒙古骑士呼喝着呵斥,语气中满是警告之色,似乎是告诉自己,再敢逃跑就射死自己。
约翰只好举起双手,战战兢兢的站在原地。
那面容狞恶的蒙古骑兵纵马而来,晃荡着两条细细的辫子,手一抖,一个套绳就套子约翰脖子上,吆喝着拖在马后。
约翰跌跌撞撞的抓住脖子上,跟在战马屁股后面。
他很想上去拼命,可是他又没有那个勇气。他很清楚,只要自己敢拼命,这个凶狠的鞑靼人一扬弯刀就能要自己的命。
约翰被带入庄园,发现庄园主竟然足有七八百人,都被蒙古人呵斥着坐在地上。
而蒙古兵,最多也就几十人。
一个似乎的商人模样的英格兰人,操着约翰能听懂的英语说道:
“将军阁下说了,要是不剃头留着一样的辫子,那就是大元的敌人,就会被无情的处死。斩首,嚓,嚓!”
这商人指着自己的剃的光秃秃的后脑勺,以及耳边的小辫子,“就要像我这样,你们看,多精神。”
一个明显是蒙古兵百户的所谓‘将军’,骑在马上冷冷的看着人们,嘴里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串话。
那商人赶紧翻译道:“将军阁下说了,只给你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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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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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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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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