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喝了个茶,颜珍说:“我在这边过得不错呀,他怎么样?”
赵清嶺:“他不就还是老样子。”
颜珍:“我在这边交到了不少新朋友,都挺复杂的、也挺丧的,哈哈不过像我这种心理阴暗的女人,就适合和跟很丧的人做朋友。”
“他呢,有没有交新朋友啊?你得给他把把关,别再让他被人骗。”
分别的时候,赵清嶺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几个月不见,你瘦了嘛。”
颜珍:“哎呀,看你小嘴抹了蜜似的。”
再后来,大概又过了一两年,赵清嶺家门前的邮筒收到了一张喜帖。请帖附着一张卡通Q版婚纱照,应该是颜珍自己画的。新郎被她画成了个三白眼,个子好像也不太高,站在她身边反而显得小鸟依人状。
但看她画的新娘笑脸带着红晕,应该很幸福。33ýqxsś.ćőm
赵清嶺:“去吗?”
虽然很久没来往了,但是毕竟结婚新娘子最大,随即他又想了想:“唉,按照那个女人的个性……指不定只是想骗个大红包而已。”
然后,跟程彻相视而笑。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每个人都有过很多可以叫做“朋友”的东西,大家相遇、分开。有的一直在身边,有的变成了一年一次、几年一次的交往,甚至变成了只有婚礼和生日宴才能见到对象。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爱情。”
那时候,坐在门廊的齐危说。
“啊,当然这话不是我的说的,是我硕导说的。我本来以为像他那样的人应该不相信这些,可是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他说过他真正相信长久的不是‘婚姻’这个制度,而是‘爱情’这个东西。”
“虽然也经常有研究,说爱情只是激素和荷尔蒙,会在一年、两年就自行消退。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很多很多的人,是爱了对方一辈子的。”
而在这个时候,他们按照齐危的说法,至少在他眼里,赵清嶺和程彻已经是“可以白头偕老的样子”了。
……
也同样是那几年,对手公司“未来旅游”的总部也搬到了S市,许博也跟着调过去,成了S市总部的一个分管领导。跟程彻依旧偶尔联系、研究研究产品路线,平常互相点个赞什么的。
其实颜珍的请贴上,其实是出现了新郎名字的,但这个名字因为太普通了,毕竟张博,王博,李博,许博什么的,大概谁的人生中都有一两个。赵清嶺和程彻谁也没多想。
结果到了结婚现场,发现这两个人居然搞在了一起。
简直是世间缘分诡异莫测。
许博:“哎你们还有脸吃惊?我还想问问你们俩够不够意思呢,明知道我缺女朋友,身边有这么漂亮的美女不给我介绍,最后我跟她还是自己通过相亲中介认识的!真的,靠不靠谱啊你们!”
赵清嶺:“但是……”
但是他分明记得颜珍自己身高175,曾经信誓旦旦“175的男人老娘得低着头看,绝对不找”。结果新郎许博就是175整,一厘米也不高,站在颜珍身边小鸟依人。
同时他也记得许博说过喜欢温柔型。说过有一个那样作翻天的妹妹已经受够了,绝对不再要作女。
许博:“所以最后找了颜珍啊,颜珍不就是超级温柔可爱、宜室宜家的那种我的理想型吗!”
赵清嶺&程彻:“……”
这人的眼睛,是被恋爱滤镜给弄瞎了吗?
许博:“不过话说回来程总,你怎么连参加个朋友婚礼都要带着你们老板一起来啊?话说待会儿不是还要去工作吧?对了对了……”
他凑过来,一如既往的八卦,一脸求知欲小小声:“你以前的那个有夫之妇女朋友,到底离婚了没有?你们还处吗?”
没得到答案,就被新娘颜珍拽着耳朵拎回去:“跑哪去了,姑妈和阿姨等着咱们合照呢!”
赵清嶺&程彻:“……”
是真的,服。
记得在刚发现新郎居然是许博之后,赵清嶺就大大地叹了口气,直摇头,说这一对真的自求多福吧。那时候程彻还戳了一下他,说人家结婚呢,你就不说点吉利的。
然而,等如今亲眼看到许博这种傻白甜智商水平还敢跟颜珍结婚。
真的,自求多福吧。
……
时间回到当下。
当年程彻的案子,赵清嶺找老爸那边的管家重新查了一下。本来还想说要去找找那些人麻烦的,结果十年过去,天道自己有循环,当年的法官、还有两个官二代的爹都先后因为经济问题翻了车,现在都关着呢。
至于俩官二代自己,一个后来跟人在酒吧打架致人重伤还在蹲,另一个嗑药正在强制戒,家家愁云惨淡。
而陈懿扬那边,赵清嶺也去找他好好聊了一下。
可惜陈懿扬的道歉态度并不诚恳。在赵清嶺严正警告他以后不准再招惹自己男朋友之时,非但不置可否,还敢毫不顾忌地当场继续盯着程彻瞧,颇有一副就是犯贱不怕死的既视感。
从陈懿扬的律所出来,赵清嶺:“唉。”
程彻想安慰他两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自己这么普通一人,居然也有一天可以充当“红颜祸水”的角色,搞得让人家十几年兄弟反目。这种感觉,实在未免也太诡异了,真的。
他这么想着,又回忆起从第一次见面起,那个陈律师就非常令人万分费解的操作。
不管是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也好,查他的过去、要挟逼迫他也好……至于吗?他要是个魔性的、人见人爱的大美人也就算了,问题是大家眼都不瞎,他确实一直无人问津啊?更何况以陈懿扬的外在条件,那闪闪发光长相、工作、经济实力,找谁不行非要找他?
赵清嶺:“其实,陈懿扬他以前有个对象,跟你有点像。”
程彻:“???”
“高中的时候,是那个人先喜欢的陈懿扬。陈懿扬跟他交往的时候,倒是也没有很把人放在心上的样子,可是分手之后就不行了,很颓、经常发疯,断断续续好多年,你别看他现在是个律师,之前干过的奇葩事也一堆。”
“倒是那个人,当年那么喜欢,却早就已经走出来的了样子。”
说到这儿,赵清嶺突然停下脚步,他的身边是一个报刊亭。
他指着一本时尚杂志,让老板取下来给他。
杂志的封面是一个人男人,样子很帅,眼神冷冷的、桀骜不驯又性冷感的样子。封面这男人好像是国内出去的超有名的国际名牌的珠宝设计师,程彻对他略有耳闻,人帅、实力强,在国内粉丝也很多。
“你看,不仅走出来了,还混得风生水起。这人就是陈懿扬以前那个对象。”
程彻:“………………”
程彻:“?!?!”
人家那么帅,看着这么有质感!跟他哪里像了?
赵清嶺:“诶,我觉得还是有点像的吧?你仔细看他的眉眼,而且吧,这个人的性格,以前好像也跟你差不多。”
赵清嶺高中时见过陈懿扬前男友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总归是有那么几次的。
记得他们一伙哥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唱K,那个男孩就坐在角落,平凡的、拘谨、安安静静,不疯不闹只偷偷守着陈懿扬。
悄悄倒他的酒、藏他的烟,偶尔被吼也傻乎乎的、默默隐忍不做声。能有个这么爱他、又乖巧可爱的“老婆”,至少赵清嶺当年是偷偷很羡慕陈懿扬的。
“可惜,陈懿扬不珍惜。”
“……”
话虽这么说,赵清嶺却有些纠结的样子:“但其实吧,好像也没有不珍惜。就,虽然陈懿扬一直嘴上不肯承认,但我觉得他应该也是很喜欢这个人的。”
“他对象喜欢蓝色,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陈懿扬经常买蓝色的玫瑰送他。十年前那个时候这玩意儿还很稀有,我后来听说,是陈懿扬专门问花店订的,当时全城就只有一家花店,特意给他专供蓝色的玫瑰花。”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程彻的生日宴,赵清嶺也选了蓝色的玫瑰的缘故。
不仅仅是因为颜色和宴会的海洋主题很搭。还有就是当年的印象太深,导致他一思考什么花最“贵”就直觉地想起蓝色的玫瑰。
“……”程彻翻了翻看了看手中的杂志。
喜欢蓝色这一点,这人似乎多年没有变呢。
此时那位设计师的专属介绍里,依旧在大篇幅展示他最新创作的精美海蓝宝石项链作品。专栏还说他似乎打算回国做自己的独立珠宝品牌,独立品牌的名字,也带了“蓝”字。
“只可惜别的都变了,”赵清嶺叹道,“你要是见过他以前的样子,就会觉得他以前跟现在完全像两个人。”
“说起来,陈懿扬也是惨。单身等了那么多年,结果人家既有成绩又有名声了,还在国外混了一圈见过世面,估计就算回来也瞧不上他了吧。”
当然,惨归惨。
因为惨,就想拿他家宝贝当替代品是什么鬼?真是活该被甩!
这么想着,看看杂志上那男人高冷又孤傲的脸,赵清嶺突然又很担心。
“彻彻,彻彻~”
大街上的,就开始撒娇模式:“彻彻,所以,你可千万不要变啊!”
“以后不准再加班了!还有,不准再那么严格地控制饮食、去健身房!当年就是因为陈懿扬他对象天天特别努力、变得超级优秀、工作也越来越忙、然后追求者也多了起来,然后陈懿扬觉得他没有以前那么粘他了,就吃醋吵架,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分了!”
“我们绝对不能走他们的老路!”
“你在公司里的样子太帅了,这不行!再被人盯上我要不高兴了,走走走,我们买衣服去!”
程彻期初不明白赵清嶺带他“买衣服”是什么逻辑,但很快,他就开始大彻大悟。
毕竟在一起一年了,他的衣品早就被赵清嶺完美培养了起来。什么衣服适合他他很清楚,但那些适合他的衣服,赵清嶺偏偏死活拽着不准他买。
然后,以“衣品好”著称的赵清嶺亲自给他挑了个套头毛衣。温暖的小动物毛皮米色、毛茸茸的质感,程彻穿上之后,看起来异常居家。
就……倒也不能说很难看,但感觉就只能在家的时候休闲穿。还稍微有点土不拉几的。
赵清嶺:“好看!以后就穿这上班!”
程彻:“……”
他觉得他也不能任这货为所欲为,果断黑框眼镜下眼睛一眯,反将一军:“好看?你自己怎么不穿?你也买一件咱们穿情侣款?”
赵清嶺:“诶?好啊。”
事实证明,人靠衣装这件事,只在人的颜值在不足以达到“披麻袋都好看”的情况下奏效!
一件程彻穿了土不拉几的居家服,赵清嶺穿上了之后,就,完全没有影响。
原来该怎么帅,如今还怎么帅!
……
当晚,程彻就穿着那件土不拉几的毛衣,跟赵清嶺、齐危三个人一起在家煮火锅,吃了顿大餐。
席间,赵清嶺一直给他的碟子里无限夹肉,大吃一顿后晚上还不准他上跑步机,连齐危都被他的迷惑行为搞好奇了:“学长你在干嘛?”
赵清嶺倒也有脸直言不讳:“我?努力把嫂子你养土、养肥、养圆啊,这样以后就没人跟我抢了。”
“……”齐危的眼里,充满了观看弱智儿童的怜悯。
然而几天后,那天是周末,齐危睡到下午下楼,惊恐地发现程彻居然正一副很放松的样子、头发散乱带着眼镜,抱了个毯子歪在客厅一边吃爆米花一边看电影。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了,狐疑地过去:“小程哥,学长呢?”
“回家去了,他爸找他。”
齐危:“……”真的,不是眼花,他在毯子下面确实看到了小程哥的jio。问题是!小程哥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以前就算一个人在家,他也觉得是正襟危坐、超级坐有坐相的那种,绝对不会把腿盘在沙发上,绝对不会!
而且,他在吃啥?微波炉焦糖爆米花?之前学长买的时候,不还被他训斥了不准再买这种垃圾食品吗?再定睛一看,前面的桌子上居然还放着一听可乐,还不是无糖的那种!
齐危扶额:“小程哥,你……不是吧?!”总不至于爱情是那么盲目、那么没原则的,学长想让你变土肥圆,你就花式努力、达成他的理想?!
程彻:“没有,我就是、稍微放松一下而已。”
“……”
“那什么,我偶尔也有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啊?”
“……”
“而且,反正他都说了不介意……”
齐危:“那也不能他说什么,你就听什么啊?”
程彻:“呃……”
就,该怎么说呢?眼前齐危还是一脸替他担心杂糅着黑人问号不解脸,程彻也不知道该具体怎么解释。
这一整年来,他一直在很努力地改变,想要更加配得上赵清嶺。但赵清嶺那边,其实根本没想让他变。就算他一直不够优秀也没关系,就算和以前一样怂、自卑、阴暗也没关系,赵清嶺全部都接受。
从一开始,就是全部接受的。
即使是那个不够好的自己,哪怕是坐过牢甚至有过更加黑暗的过去,他都愿意要。
这个认知,让程彻最近开始觉得人生无所畏惧。
当然他并不曾后悔自己这一年来的成果,也没有想要放弃将来的努力——就是突然觉得如释重负、特别轻松。
也终于可以不用每天特别紧绷、克制,营造完美的形象。
因为,就算是稍微没用一点、懒一点,他也不会就因此不喜欢自己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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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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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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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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