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喜欢你才七胡你>第 69 章 第 69 章
  赵清嶺躲在一座雪山上。

  选这种鬼地方,是因为在他眼里,雪山是冰封的世界,而在冰封的世界里,时间会完全静止。

  所以,就算一直没有人来找他,他也可以安慰自己。

  没有关系。因为世界静止了。

  ……

  世界本来是静止的,却被一个不速之客打破。

  赵清嶺看着来人,不敢置信。像是完美的小蛋糕被人一勺子挖走了顶端的樱桃一般,超级不开心!

  “你来干嘛啊?”

  “我?”唐蜜甩了甩一头漂亮的卷发,“霞姨担心你,我是受托没办法,替霞姨来看看你到底在作(第一声)什么。”

  她说着,大咧咧闯入,环顾了一圈那小屋,一脸的吃惊且嫌弃。

  “卧槽?你不是一向很注重‘生活格调’吗?呵呵,居然也有这么邋遢、这么乱的时候!”

  赵清嶺的雪山小屋,此刻的阵仗,很像是任何超级废宅可能住过的地方。

  衣服乱七八糟挂在椅子背上。

  桌上是方便面,塑料袋,饼干屑。

  好在雪山很冷,没有蚊虫环绕,要不然真的要不忍卒睹了。

  唐蜜在仔细一看,赵清嶺整个人甚至都没有好到哪里去。

  很颓,茶色发尾缠在一起,皱巴巴的衣服上沾着巧克力碎屑,简直就是废物中的战斗机。要不是好在颜值高,谁能想到这货虽然渣名远播,可仍旧是很多人青春回忆里的“男神”???

  赵清嶺:“现在看完了,我没死,可以走了?”

  唐蜜挑眉,摇头:“不,我还想再多看看。”

  赵清嶺就暴躁了:“你都看我笑话看了十几年了,还没看够???”

  唐蜜:“没有啊。”

  艹。赵清嶺懒得理她,自顾自蹲在墙角生闷气。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跑来,不高兴。

  不高兴!

  唐蜜则在一边顺手帮他收拾看不过眼收拾垃圾,一边收拾,一边问:“说真的,这次到底什么情况?‘真爱’也玩腻了?又想当回渣男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既然如此之前别办‘婚礼’啊,现在还要别人看笑话。”

  赵清嶺:“你赶紧走!”

  “切,你炸什么毛呀?”唐蜜完全不怕他,“所以到底怎么回事?你俩吵架了?闹别扭了?然后你就这么小气吧啦离家出走了?”

  “然后就躲在这,吃着垃圾食品虚度光阴,巴巴等你的真爱来找你吗?”

  “……”

  “哎我不会猜中了吧?”

  “不会真的是这样吧?”

  “卧槽说真的赵清嶺,你都三十岁的人了,能干点正事不?”

  “都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拒绝长大啊你?还在指望有个人能像漫画书里写的那样,把你当做世界中心,没有底线地宠爱你、纵容你呢?”

  “醒醒吧小王子,睁开眼睛看一看真实的世界行不行?你是少女吗?真是服了,我跟你说,早在二十年前,在我还是个十岁小姑娘的时候,恐怕对爱情都没有你现在这么高的期待!”

  赵清嶺:“你当然没有期待了,你又没有心。”

  唐蜜:“???”

  唐蜜:“??????”

  唐蜜:“卧槽赵清嶺你什么意思,什么叫老娘没有心?你一个又渣又浪、自我中心,毁了老娘初恋的人,我没找你算账呢,你说我没有心?”

  “你就是没有心。”赵清嶺道。

  “当年,明明是你先说喜欢我的。说好的喜欢,却那么轻易就放弃我。”

  唐蜜:“卧槽!你还有脸说我,那不都是因为你自己渣、自己作?”

  赵清嶺:“可是,你应该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

  “……”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应该知道我不是那样的!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就算别人不了解,但至少你的话,会给我多一点点耐心。”

  “至少你,会和别人不一样。”

  “可是你没有。”

  唐蜜:“……”

  她眯起眼睛,伸出红蔻色的手指,直接拽着赵清嶺的茶色小尾巴。

  把他拖着,站了起来。

  “我才不上当,”她哼了一声,“你别想把事情都怪在老娘头上。”

  “其实,我后来看了些书,多少也有点理解你整天无限作死,到底是在想些什么。”

  “但是赵清嶺,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你就听我一句劝吧,早点面对现实、早点解脱——你想要的人,那种能够100%地足够爱你、‘无条件爱你’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的。”m.33ýqxsś.ćőm

  “同样,你想要的那种,不管你怎么作死也会无底线兜着你的感情,同样不可能有人会给你。”

  “……”

  “你要求太多了。连叔叔阿姨都做不到的事情,别人能做到?”

  “怎么可能?你觉得抱有这样的幻觉合理吗?这个世界是现实的,没有谁有义务照顾你的情绪、没有谁有义务伺候你、没有谁有义务把你当个宝宝。”

  “别人也都很忙,别人也都会烦,以前也受过各种各样的伤。”

  “没有人有义务治愈你。你一直作,作到最后的结局只会是所有人都离开你,而你一个人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躲在这雪山小破屋里,自己孤老终生!”

  唐蜜其实远远没有说完。

  她本来还有一段慷慨激昂的陈词,可没来及说出口,就见赵清嶺就把头埋进了膝里。

  缩成一团,在那儿无声掉起了眼泪。

  可怜巴巴的。

  唐蜜有点无语,这人似乎一向如此。

  总有本事明明渣、很作,却又让人莫名觉得他很可怜。

  唐蜜叹了口气。

  “你家那个程彻,前阵子上新闻了,你应该也看到了吧?”

  “人家在你爸公司里当总助,混得风生水起呢,短短两年而已,你看人家改变了多少,变得那么帅,还那么有气质、有才华。”

  “你看看人家,你再看看你自己?”

  “人家不断进步,你不断作,差距会越来越大的。再不赶紧好好的,当心连暗恋你十年的程彻觉得你烦人、拖后腿,不想要你了!”

  “我说真的赵清嶺,你都跑了三个月了,人家都不肯来找你。”

  “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吧?还不学乖?当心真被甩!”

  “……”

  “……”

  “是啊!他要是真的喜欢我,就应该来找我!”

  赵清嶺抬起头。红着眼抽噎了几声,哽咽得超可怜。

  也不避讳唐蜜了,就那样一直掉眼泪,瑟瑟发抖抱着双膝,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大猫。

  “他就是不像以前那么喜欢我了。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人喜欢真正的我,我早就知道!我就不应该抱有任何期待!”

  “呜,可是,我要怎么办?我还是好喜欢他啊。”

  “就算他、他……已经不是那么喜欢我了,就算我已经被讨厌了,可我还是好喜欢他。”

  “我好想他。我当然知道得快点回家、去把他哄回来,可是!”

  “可是,他要是还有一点点在乎我,就应该来找我的啊!”

  “我以为他会来找我的,现在连他都不要我了……”

  唐蜜大大叹了口气。

  绕来绕去,最后还不是又回到原点!

  真的服了,某些一辈子也不愿长大的熊男人。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小孩子一样,一直哭一直哭。有用吗?

  ……

  临走之前,唐蜜:“清嶺真的,你仔细想想,现在你爸浪子回头,霞姨也不疯了,小筵也好了——父母,家人,爱人,事业。你什么都有,该知足了!”

  “真的,正常人拥有你拥有的一切,做梦都要笑醒了,你还这么作,真的毫无意义。”

  “感情而已,你那么较真干嘛?”

  “互相不讨厌、努力经营,其它差不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你非要那种‘童话般纯粹的爱’,非要人家对你无限宠溺纵容疼爱,你要来干嘛?能当饭吃吗?”

  赵清嶺:“不能。”

  唐蜜:“你也知道不能?”

  赵清嶺:“不能,但是我想要。”

  唐蜜:“艹。”

  “我想要,不到100%我就不行,不到100%我就活不下去。我也不想这样,我也想当一个很好很好的男朋友,我努力过了,可是我、我还是控制不了我自己。”

  “我也不想变成这样的啊……”

  唐蜜:“……”

  她一直到坐在下山的缆车上,还是不明白赵清嶺什么逻辑。啥叫“他也不想变成这样”?“矫情”的高阶版本描述方式?

  正想着,余光里,一辆上山的缆车擦肩而过。

  她突然站了起来,贴在玻璃窗上。

  他看到了熟悉的人影!

  刚下了缆车,唐蜜就马上立刻往上山缆车那边跑去排队,管理员:“小姐抱歉,黄昏了,上山的缆车已经停了,刚才最后一班。”

  唐蜜:“啊啊啊,但是,我想回去啊啊!”

  管理员:“您是落了什么东西在山上吗?您先下山吧,我请山上的工作人员帮您找。”

  ……

  程彻刚好赶上了最后一班上山的缆车。

  其实心里很忐忑。

  就算拿到地址、就算见了面,也总觉得一切也绝不会简单。

  于是已经默默做了最完备的心理建设,想着可能面对的严苛的指责、刺心的争吵,或者这段时间各种各样他忽视的、血淋淋的真实和控诉。

  当然,最坏能怎样呢?

  最坏其实,也不过是“我不爱你了”,“你从来就配不上我”。

  没关系,他能承受。

  何况,再仔细一想,他们的关系从最初在一起开始,就一直是赵清嶺在主动、是赵清嶺追求的他。

  所以,就算这一次是要他倒过头来,狠狠地追赵清嶺一次。就算是要他受点伤,丢点面子,其实也很公平。

  一次换一次,非常公平。

  程彻到达雪山小屋的时候,刚好是夕阳西下。

  雪地染上了一片金黄,赵清嶺就一个人坐在小屋门口,就那么傻傻坐着,像是在想什么事情一样。

  逆着光,程彻不知道自己那一刻的表情。

  但确实看得清楚,赵清嶺缓缓地抬起眼来,看到了他。

  好像是看到了什么小瑰宝一般,眼睛眼睛红红的,眼神清澄,全是惊喜、继而全是委屈。

  程彻愣住了,他本来真的以为会很难。

  以为要吵架,要讲道理,要不可收拾。

  但都没有。

  他一步一步,踏着浅浅的白雪,走到赵清嶺面前。而赵清嶺就全程那么看着他,仰着头,然后很委屈很眼巴巴地,伸出了双手。

  是那种小宠物求抱抱的卑微姿势。

  仿佛残忍的不是他,抛弃所有人一走了之的不是他。

  黄昏的晚霞中,他看起来那么无辜,委屈那么真切,让程彻根本舍得不管不顾。于是伸开双手,把人抱住他,抱紧。

  “彻彻。”男神把头埋在他的胸膛,吸了吸鼻子,声音可怜兮兮。

  “你怎么才来?”

  “你怎么才来呀?”

  ……仿佛一切都是他的错。

  那,程彻微微闭上眼睛。就当一切都是他的错好了。

  ……

  ……

  三个月,赵清嶺的身上,没了一向清爽的香水和烟草香。

  桌子虽然看起来刚收拾过,但还落着一些外卖的油渍。衣服一起团在旁边的沙发,超级多,感觉攒了很久没洗了。

  皮肤粗糙了很多,蹭上去也没有那种香香滑滑的感觉。

  “彻彻,彻彻,彻彻。”

  他像野兽一样把他拖进屋,念的他的名字,咬他的脖子。

  许久不见,越是渴求、于是无度疯狂,昏天黑地。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黑暗中。

  手机也没电了,仿佛与世隔绝。程彻就这么躺在雪山上寂静的小木屋里,手指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住。

  男人没有睡,一听见他醒了,就像八爪鱼一样缠上他。

  “彻彻,你还要我吗?”

  “……”

  见他没有回答,那人像是急了:“你还要我吗?还要我吗?你生我的气了?不要生气好不好?”

  直到这一刻。

  程彻恍恍惚惚中,某个地方,像是有一层一直看不透窗户纸被捅开了,漏出一丝亮光。

  他一直以为,以为他了解他,他一直以为他是了解赵清嶺的。

  他错了。

  他对“赵清嶺”这个物种,一无所知。

  而身边的男人,还在很着急:“你来找我,就说明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不是来找我谈分手的吧?”

  “彻彻,我不分手,绝对不分手。”

  夜色下,程彻翻过身,黑夜之中盯着月色下男神晶莹的、带着一丝雾气的眸子。

  赵清嶺:“抱抱。”

  程彻:“不抱。”

  赵清嶺:“QAQ”不管,强硬地爪着人不放。

  程彻叹气,有点无奈,有点心疼,同时觉得很有必要——

  真的很有必要,跟这个人好好地谈一下!

  ……

  ……

  程驰不知道哥哥施了什么法术。

  但他哥去雪山之后几天,确实成功手牵手把姐夫给拐带了回来。

  姐夫回来以后超级乖。比以前还乖,撒娇卖萌、洗衣做饭,零花钱也偷偷多给程驰发了好几百。

  看在好几百的份上,程驰甚至没办法如最初设想的那样,雄赳赳气昂昂冲过去问赵清嶺要个说法,说你当年抛夫弃子到底是在干啥!

  没办法问赵清嶺,程驰知道去问小筵,问他哥哥姐夫到底怎么回事啊。

  赵清筵想了想,只说很难解释。

  程驰只好又去问齐危,齐危则说你大学不是读心理系吗,自己翻翻课本不就知道了。

  程驰:“……”

  他读心理系是被迫的。

  他报的明明是工科,但无奈分数不太够,被调剂到了心理。

  程驰的大学在隔壁S市,是个普通一本,但以程驰的水平,能考上一个普通一本真的就已经是出人意表、谢天谢地了。

  赵清筵也在S市念大学。

  按说他本来有更多的选择,可以去B市更好的几所学习,也可以出国念书,但为了凑合继续拯救一下程驰,也就找个S市这边顶尖的大学勉强念一下。

  两个学校,校址就在隔壁。还是可以一起玩。

  赵清嶺和程彻,也在那个夏天一起搬去S市。

  不止是为了弟弟们,也是为了程彻在S市集团总公司的新事业。

  当然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赵清嶺的新事业——作为从不露面的二世祖“太子爷”,赵清嶺最近空降集团公司当了个董事,终于进入大众视野。

  本来媒体、对手公司本来还挺兴奋,真太子爷终于坐不住了,来和老爷子瞩意的年轻接班人程总抢位置了!这下有好戏看了。

  然后各种观望、各种轻敌了半年有余,才发现完全被骗了。

  太子爷和程总……根本就是一伙的!

  而且,是谁说的太子爷是个二世祖?太子爷真的一点都不二世祖好吗!太子爷名校毕业履历漂亮,而且在生意场上的手段花样繁多、刁钻阴险,分明比他老爸有过之而无不及!

  赵清筵的智商,让他进入大学之后分分钟脱颖而出。

  才大一就做了个什么机器人出来,参加国际比赛还得了奖。程驰既替他高兴,又担心自己越来越追不上人家的步伐,于是急着报了学校的读书会,想读点书提高提高自我。

  就这样,成功读到了人生中最嫌弃的一本书。

  太宰治《人间失格》。

  别人都说很经典。以至于程驰抱着非常高的期待,结果,他都看了啥?

  “小筵你智商高!求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书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两个学校之间,某珍珠奶茶店。两个孩子没事就约着一起自习的“秘密据点”。

  程驰是真的不明白。一般小说的套路,难道不是男主出身豪门、本无一技之长,然后不断学习奋斗,最终逆袭走上人生巅峰的吗?

  为什么这本“经典”,是倒过来的?

  《人间失格》的男主角大庭叶藏,不但生在显赫的门第,还天生拥有着帅气的外表和过人的创作才华。

  按说这么高配的出厂设置,这人本该轻轻松松出任CEO迎娶白富美,顺理成章一帆风顺。

  可是叶藏没有。

  他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日子过得一塌糊涂、最后穷困潦倒而死。

  “真不是我说,明明有美好的人生,却不珍惜。要是换成我是他、要是我家小时候有他那么好的条件,我肯定早就——”

  “嗯,”赵清筵咬了咬吸管,“我知道,大概很多人都会像你这么想。”

  “但是,你可能忘了一点,大部分人虽然或许没有跟‘叶藏’一样优厚的条件,但同样的,也没有跟他一样的痛苦。”

  “上天在造人的时候,是不一样的。”

  “不然,也不会有很多人,明明在别人眼里美貌多金、条件优越,什么都不缺,却依然会最终陷入不幸,甚至痛苦到主动抛弃整个世界。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甚至会被幸福所伤。’”

  “有些人,天生比正常人更聪明、更敏感,更纤细得多。以至于在平常人的感觉里迟钝的、可能转眼就忘的小伤害,对他们来说,随随便便就是致命伤。”

  “而对于‘幸福’和‘爱’,要求也会更加挑剔。只要少一点点,哪怕就只有一点点,也会让他们完全无法去相信、去依赖。”

  “他们自己,也不想这样。”

  “毕竟背负着那种单纯、纤细,其中的痛苦、挣扎,根本无从说起。”

  ……

  程驰听得懵懵懂懂,走的时候依旧懵懂。

  赵清筵叹了口气,这孩子真的没救。他得找哥哥帮帮忙,赶紧给程驰转个科系算了,这孩子学心理系绝对没前途!

  回宿舍的路上下起了雪,赵清筵微微眯起眼睛,伸出手去。

  雪花落在掌心,六边形很漂亮。

  满满消融。

  他突然想起程彻去找赵清嶺那几天,齐危跟他们说的几个小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豌豆上的王子,把自己藏在城堡里,等着人去救他。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很勇敢的锡兵。看起来普普通通,却什么火坑都敢跳,披荆斩棘、无坚不摧。

  他还说,海底有一只鲸鱼,频道和所有别的鲸鱼都不一样,似乎注定会成为整个海底最孤独的灵魂。还说从前有一朵玫瑰花,明明只有四根刺,却自以为无坚不摧。

  但是最后,海底的鲸鱼奇迹般地找到了它的伴侣。

  而那朵玫瑰花,也一直有小王子呵护着它,纵容着它的天真、它的可爱、它的娇矜。

  赵清筵不禁想着,如果叶藏也能找到一个那样的人。

  找到他的锡兵,他的蓝鲸,他的小王子。

  ……

  ……

  雪山小屋里,几个白天黑夜。

  他们吃,睡,做,聊天。

  程彻听赵清嶺说了好多、好多,他从前没有说过的事情。

  “从小,我爸总爱说,他对我很失望。”

  “后来有了小筵,他高兴坏了,小筵比我聪明、比我天资优越。要不是后来小筵身体不好,他觉得小筵活不到长大,也不会突然又开始假惺惺地对我好。”

  “就是因为他,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虚假。”

  “我妈更虚假。”

  “她所谓的爱,不过都是疯狂控制——控制我爸,更控制我。在我离家以前,她对我的控制精确到每天茶杯里茶叶的克数。要是我哪天没泡她给我精心计量、准备好的茶叶,她都要歇斯底里。”

  “我本来还天真地以为,也许那就是她爱的表达方式。虽然不正常,但好歹也是爱。”

  “成天逼我什么都争第一,也不仅仅是把我当成争我爸回家的筹码,也是为了我的前途着想。”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生病了,一度被误诊成严重的慢性病。后来确定没事,她当场双手合十,说谢天谢地,差点以为要因为我毁了她的整个人生,那样的话她可受不了。”

  “很厉害吧,她光明正大地就说出来了。”

  “而且那天之后,她就成天逼我去锻炼身体。”

  “理由是,怕我像小筵一样生病,到时拖累她。而且如果我再病了,我爸一定会再找别人女人生健康的孩子,就再没可能回到她身边了。”

  “……”

  “所以,我其实,不知道怎么原谅他们。”

  “尽管他们现在可能已经在反省了,我也能感觉到他们在试图修补关系。也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粉饰太平、和乐融融。”

  “但我很可能,永远不会真的再相信他们。”

  “很可能,也永远不会真的再爱他们。”

  “但是这样的想法,我又不敢让你知道。”

  “我怕你觉得我记仇、怕你觉得我冷血。”

  程彻:“……”

  他收紧手臂,抱住赵清嶺,抱得紧紧的。

  是他的错。

  是他什么都没搞清楚,就去劝他们一家人和好。他想的多简单——自己的父母都不在了,就算想要聊一聊当年的事、想要冰释前嫌都没有机会了。

  可是赵清嶺的父母还在。

  他在此之前,真的以为他们正在一点点和好,他不知道赵清嶺其实背地里那么痛苦。

  他的男神,他的小太阳。

  他仰视了他那么多年,以至于从来看不见他背后的阴霾。

  在他的眼里,男神太过阳光、优秀,无所不能。以至于在一起两年,他竟然从来不知道他其实心里藏着那么多酸楚。

  程彻怪自己,心疼赵清嶺,同时又觉得男神也挺笨的。

  早点告诉他啊!要是早知道,他一定早就好好揉揉他、抱抱他,不直男、不惹他不安、不跟他吵架。

  也就不会南辕北辙,天天瞎努力吭哧吭哧搞个人进步,结果从头到尾没努力到点子上。

  ……

  那天下雪山,因为是一大清早,缆车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眼前的景致,从寒冬的白雪皑皑,开始逐渐变成了盛夏的绿树成荫,男神忽然抓住他的手:“彻彻,真正的我……会不会很絮叨、很烦?”

  “不会啊。”

  “也许你现在不烦,但是以后就烦了。因为真正的我……是真的不够好,而且以后老了,可能长得也不好看了。”赵清嶺捂住脸。就可能、简直,一无是处。

  程彻无奈:“你应该知道,我喜欢你从来不是因为你好看、你优秀。”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

  “嗯,其实我知道。”

  “抱抱。”他撒娇,把头埋在人家肩膀里,咕咕哝哝。

  “彻彻,我以后再也、再也不会这样了。”

  “以后再也不会这么任性,离家出走了。”

  “彻彻,我喜欢你。”

  “喜欢你,喜欢你。”

  “不会再那样了。”

  “……”

  赵清嶺似乎听见了一声低低的叹息,然后,耳边的声音很温柔:“就算再这样也没关系啊。”

  “我不怕。”

  “任性也没关系,几次都没关系。我都会来找你的。”

  赵清嶺睁大了眼睛。

  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清透,像是雨后的天空一般。

  他原本以为,不会有的。

  所有人也都跟他说,不会有。

  不会有人给他童话世界,不会有人纵容他永远不想长大。不会有人慷慨到愿意把别人欠你的爱补给他,更不会有人有那么大的能量,愿意把这个世界欠他的温度统统补也一起补给他。

  但是,他最后,还是找到了。

  或者说,早就找到了,他早就知道是他,早就知道他可以。

  只是这一刻,终于确定了。

  ……

  程驰大二成功转系,脱离了心理学的黑洞,跟着大牛赵清筵搞人工智能高科技,人生如鱼得水。

  反到是他哥程彻,暗戳戳买了很多心理学的书回家看,看完了还经常会远程跟齐危交流一下。

  有时候看着那些书,他会更加心疼赵清嶺。

  因为很多书上说,一个人如果童年被摧残,没有得到什么温暖,多数时候很难很好地做一个成人。

  因为,在最年幼、最脆弱无力的时候,遭遇的痛苦往往伤害最深。

  小小的孩子会自顾自陷入强烈的怀疑,怀疑在那样的摧残下,他到底能不能活下去。

  怎么样才能活下去。以及,更可怕的问题,他的父母究竟希不希望他活下去。

  还会迷茫,就算能活下去,可他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

  会自然然而地经历无限的自我怀疑,会显得很“神经病”,会对当时没有得到的爱和温暖,终其一生地索求、饥渴。

  直到有什么人,能给他足够的爱,填补那个空洞。

  如果得不到填补,就算这一生再成功、就算再优秀,他也不会真的开心、真的幸福。

  看完这个,程彻恍惚了几分钟,当即有了新的人生努力目标。

  开玩笑,他当然不可能让男神一直背负着那样的不安和无助,他一定要给他满满的爱,早点把那个空洞填上、填满。

  他觉得他做得到。

  因为,那对他来说或许很简单——因为不就是让他“做自己”吗?

  他之前两年,其实不能算是完全地“做自己”,他是刻意收敛过情绪的、总是故意想要装得酷一些、云淡风轻一些。

  他怕男神发现,发现他真的太喜欢他。

  害怕这段感情会失衡。

  结果万万没想到,原来男神想要的,反而是他每天都能表现出来他究竟有多喜欢他。他真的太傻了。

  不过偶尔,程彻合上书时,也会思考另一个问题——

  他自己的童年,目测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那样的父母、那样的家,也没给他什么必然的爱,可他却好像并没有像书里写的那样,特别地“缺爱”?

  他不缺爱。

  中间那十来年孤孤单单的日子,也没什么人爱过他。

  为什么他就不缺爱?

  程彻想了两天,想不明白,可真的等到想通的时候,却又哭笑不得。

  还不是因为他高中时遇到了赵清嶺。

  在那天看台架的夕阳下,继而是随后的日子,这个世界最高级别的温柔以待,都落在他的怀里。

  那天那么多人热火朝天地打篮球,他一个人在角落哭泣。

  人类的悲欢并不共通,赵清嶺本来无需管他。

  但他走过来,他管了他。

  给了他温柔。也是从那一天起,某种意义上,他就预见到了今后一切可能的欢喜,雀跃,悲伤,等待和甘之如饴。

  然后,时至今日。

  程彻真实地发现吧,人与人之间的资质差距,还是很显著的。

  他拼死拼活了两年,那么多项目锻炼下来,才终于摇身一变成了个“尚算说得过去”的程总。

  然而这个赵清嶺呢?才来公司两个月而已,就已经彰显了他作为政治家、阴谋家、营销鬼才、炒作圣手以及谈判专家等等的多方面完全天赋。

  集团公司业务红红火火。

  真的,这种人,让他来集团公司总部当董事都是屈才了。

  就该弄到古代宫廷去搞权术,分分钟平步青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毫无经验究竟怎么做到的?有时候程彻也是想不通。

  仿佛之前在公司里当二世祖、摸那么多年的鱼,都不是赵清嶺本人摸的一样!

  同样,家庭关系那边也很神奇。

  在雪山上,听赵清嶺说了那么多他父母当年怎么伤害他的事情之后,程彻再也不敢提议让赵清嶺去跟叔叔阿姨吃饭了。

  本来以为,那么深的怨恨,说不定以后会再也不来往。

  结果也没有,样子还是在稳步和解中。

  偶尔吃吃饭,过节聚一聚。

  仿佛赵清嶺在把一切都跟他说了以后,过去的心结多少也解开了一些。虽然不知道最终能不能原谅,但至少过去的伤痕,有一点点愈合的迹象。

  ……

  赵清嶺作为太子爷在公司当了一年的执行董事,换届之后就立马出任了总裁。

  出任总裁之后,比以前更加万众瞩目,主要是人好看,八卦新闻也是满天飞。

  在被某无良小报传过和女明星的绯闻之后,赵清嶺隔日就在某财经频道的节目上,无名指上公然戴了一枚戒指。

  帅炸天的太子爷果然已婚。

  当日哀鸿遍野。

  赵清嶺不管,还在之后的某个八卦财经节目上,详细地炫耀了一下戒指内侧那丑丑的“老婆给刻的小爱心”。

  程总那边,则经常会被赵总一起拉着去被采访。跟赵清嶺不一样,他比较严谨,回答问题超认真,可明明很认真,莫名评价却总是一水的“呆萌”。

  后来有一次,某网站举办活动,要他们这些“财经成功人士”给大学生推书。

  赵清嶺那边推的,当然都是一些精彩又小众、非常剑走偏锋的书籍,被各种留言表扬。

  而程彻那边,则无比的老干部,推的都是什么《经济学原理》《国富论》《投资与市场规律》,评价又是一水的“哈哈哈一本正经呆萌老干部”。

  推十本书,七本经济学类,一本市场营销,一本心理学。就连唯一的一本小说都很正统,他最爱的《基督山伯爵》。

  赵清嶺:“呵。”

  “我问你啊,书里面最后,伯爵是选择了美尔赛苔斯还是海蒂公主?来,你给我说。”

  程彻:“……”

  赵清嶺:“我就知道,你根本没看!”

  程彻小盒子里珍藏的那本书,真的非常新,都十年了书页还雪白,几乎是全新的。

  有一天赵清嶺闲来无事拿着翻了翻,发现书页里面有好几页是连着的,印刷故障没有裁开。

  所以如果程彻看过,哪怕只是看了一遍,都应该会把它裁开!

  所以他根本没看?

  “没看你还好意思在推荐语里写!没看你还好意思写你‘喜欢这个故事’,什么是‘一度迷茫中给与勇气和希望的故事’,你这个哄骗无知大学生的假老干部!”

  赵总一边说,一边却拉住老干部。

  摆弄着他修长的手指,抱怨他:“哎,我都天天戴戒指出门了,你为什么不戴?”

  程彻:“……”为什么不戴?两个人的戒指是同款!这要是戴出去被人注意到了,也太扎眼了吧,岂不是昭告天下?

  赵清嶺:“我不管,我不怕昭告天下。明天戴上,不对,现在就戴上!”

  戒指裹在无名指上,闪着淡淡银色的光芒。

  程彻举起手来,阳光透过指缝。

  他像是迷糊了一会儿,忽然喃喃:“我是真的喜欢《基督山伯爵》,没骗人。”

  “可你都没看!”

  “我是没看,可是。”

  程彻确实没有看过那本书。

  但他当年从赵清嶺手中借到这本书时,碰巧翻开了最后一页。

  那本书的最后一夜,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伯爵刚才不是告诉我们了吗?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

  “等待和希望。”

  那个时候,高中时的他,呆呆地想,这就是人类全部的智慧吗……感觉有点傻呢。

  虽然这么想,他还真的成了最傻的那一个。

  十年,人生一度就是漫长的等待,以及无限的、小小的希望。

  不过同样的,其实这么多年,赵清嶺一定也一样。也在不断地寻找、希望、等待。

  也跟他一样,经历过无数次失望,觉得不可能、觉得想放弃。

  但幸好幸好,最终都没有放弃。

  在一个喧嚣的世界,等到了彼此,然后都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一直在一起。

  这么想来,说不定“等待”和“希望”,还的真是人类的全部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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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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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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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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