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汉格顿的村民们一致认为,这幢老房子“怪吓人的”。半个世纪前,这里发生了一件离奇而可怕的事,直到现在,村里的老辈人没有别的话题时,还喜欢把这件事扯出来谈论一番。这个故事被人们反复地讲,许多地方又被添油加醋,所以真相到底如何,已经没有人说得准了。不过,故事的每一个版本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头的:五十年前,里德尔还是管理有方、气派非凡的时候,在一个晴朗夏日的黎明,一个女仆走进客厅,发现里德尔一家三口都气绝身亡了。
女仆一路尖叫着奔下山坡,跑进村里,尽量把村民们都唤醒。
“都躺着,眼睛睁着大大的!浑身冰凉!还穿着晚餐时的衣服!”
警察被叫来了,整个小汉格顿村都沉浸在惊讶好奇之中,村民们竭力掩饰内心的兴奋,却没有成功。没有人浪费力气,假装为德里尔一家感到悲伤,因为他们在村子里人缘很坏。老夫妇俩很有钱,但为人势利粗暴,他们已经成年的儿子汤姆,说起来你也许不信,竟比父母还要坏上几分。村民们关心的是凶手究竟是何许人——显然,三个看上去十分健康的人,是不可能在同一个晚上同时自然死亡的。
那天夜里,村里的吊死鬼酒馆生意格外兴隆,似乎是全村的人都跑来谈论这桩谋杀案了。他们舍弃了家里的火炉,并不是一无所获,因为里德尔家的厨娘戏剧性地来到他们中间,并对突然安静下来的酒馆顾客们说,一个名叫弗兰克布莱斯的男人刚刚被逮捕了。
“弗兰克!”几个人喊了起来,“不可能!”
弗兰克布莱斯是里德尔家的园丁。他一个人住在里德尔府庭园里的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木屋里。弗兰克当年从战场上回来,一条腿僵硬得不听使唤,并且对人群和噪音极端反感,此后就一直为里德尔家干活。
酒馆里的人争先恐后地给厨娘买酒,想听到更多的细节。
“我早就觉得他怪怪的,”厨娘喝下第四杯雪利酒后,告诉那些眼巴巴洗耳恭听的村民们,“冷冰冰的,不爱搭理人。我相信,如果我要请他喝一杯茶,非得请上一百遍他才答应。他从来不喜欢跟人来往。”
“唉,怎么说呢,”吧台旁边的一个女人说,“弗兰克参加过残酷的战争。他喜欢过平静的生活,我们没有理由——”
“那么,还有谁手里有后门的钥匙呢?”厨娘粗声大气地说,“我记得,有一把备用钥匙一直挂在园丁的小木屋里!昨晚,没有人破门而入!窗户也没有被打坏!弗兰克只要趁我们都睡着的时候,偷偷溜进大宅子......”
村民默默地交换着目光。
“我一直觉得他那样子特别讨厌,真的。”吧台旁边的一个男人嘟囔着说。
“要是让我说呀,是战争把他变得古怪了。”酒馆老板说。
“我对你说过,我可不愿意得罪弗兰克,是吧,多特?”角落里一个情绪激动的女人说。
“脾气糟透了。”多特热烈地点着头,说道,“我还记得,他小的时候......”
第二天早晨,小汉格顿镇上,在昏暗、阴沉的警察局里,弗兰克固执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是无辜的。他说,在里德尔一家死去的那天,他在宅子附近见到的惟一的人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十多岁男孩,那男孩头发黑黑的,脸色苍白。村里的其他人都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男孩,警察们认定这是弗兰克凭空编造的。
就在形势对弗兰克极为严峻的时候,里德尔一家的尸体检验报告回来了,一下子扭转了整个局面。
警察从没见过比这更古怪的报告了。一组医生对尸体作了检查,得出的结论是:里德尔一家谁也没有遭到毒药、利器、手枪的伤害,也不是被闷死或勒死的。实际上(报告以一种明显困惑的口气接着写道),里德尔一家三口看上去都很健康——只除了一点,他们都断了气儿。医生们倒是注意到(似乎他们决意要在尸体上找出点儿不对劲的地方),里德尔家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惊恐的表情——可是正如已经一筹莫展的警察所说,谁听说过三个人同时被吓死的呢?
既然没有证据证明里德尔一家是被谋杀的,警察只好把弗兰克放了出来。里德尔一家就葬在小汉格顿的教堂墓地里,在其后一段时间里,他们的坟墓一直是人们好奇关注的对象。使大家感到惊讶和疑虑丛生的是,弗兰克布莱斯居然又回到了里德尔府庭园他的小木屋里。
“我个人认为,是弗兰克杀死了他们,我才不管警察怎么说呢。”多特在吊死鬼酒馆里说,“如果他稍微知趣一些,知道我们都清楚他的所作所为,他就会离开这里。”
但是弗兰克没有离开,他留了下来,为接下来住在里德尔府的人照料园子,然后又为再下面的一家干活——这两家人都没有住很长时间。新主人说,也许一部分是因为弗兰克的缘故吧,他们总觉得这地方有一种阴森吓人的感觉。后来由于无人居住,宅子渐渐失修,变得破败了。
最近拥有里德尔的那个富人,既不住在这里,也不把宅子派什么用场。村里的人说,他留着它是为了“税务上的原因”,但谁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位富裕的宅主继续花钱雇弗兰克当园丁。弗兰克如今快要过他七十七岁的生日了,他耳朵聋得厉害,那条坏腿也比以前更加僵硬了,但天气好的时候,人们仍然能看见他在花圃里磨磨蹭蹭地干活,尽管杂草在向他身边悄悄蔓延,他想挡也挡不住。
况且,弗兰克要对付的不仅是杂草。村子里的男孩总喜欢往里德尔府的窗户上扔石头。弗兰克费了很大心血才保持了草地的平整,他们却骑着自行车在上面随意碾踏。有一两次,他们为了互相打赌,还闯进了老宅。他们知道老弗兰克一心一意地护理宅子和庭园,几乎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所以他们愿意看到他一瘸一拐地穿过园子,挥舞着拐杖,用沙哑的嗓子朝他们嚷嚷,每当这时,他们就觉得特别开心。弗兰克呢,他相信这些男孩之所以折磨他,是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父母、祖父母一样,认为他是一个杀人犯。因此,在那个八月的夜晚,当弗兰克一觉醒来,看见老宅上面有异常的动静时,还以为是那些男孩又想出了新的花招来惩罚他了。
弗兰克是被那条坏腿疼醒的,如今他上了年纪,腿疼得越发厉害了。他从床上起来,瘸着腿下楼走进厨房,想把热水袋灌满,暖一暖他僵硬的膝盖。他站在水池边,往水壶里灌水,一边抬头朝里德尔府望去,他看见楼上的窗户闪着微光。弗兰克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那些男孩又闯进老宅了,那微光闪闪烁烁,明暗不定,看得出他们还生了火。
弗兰克屋里没有装电话,自从当年为了里德尔一家猝死的事,警察把他带去审问之后,他就对警察有了一种深深的不信任感。他赶紧把水壶放下,拖着那条坏腿,尽快地返回楼上,穿好衣服,旋即又回到厨房。他从门边的钩子上取下那把锈迹斑斑的旧钥匙,拿起靠在墙边的拐杖,走进了夜色之中。
里德尔府的前门没有被人强行闯入的迹象,窗户也完好无损。弗兰克一瘸一拐地绕到房子后面,停在一扇几乎完全被爬山虎遮住的门边,掏出那把旧钥匙,插进锁孔,无声地打开了门。
弗兰克走进洞穴般幽暗的大厨房,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进来过了。不过,尽管四下里漆黑一片,他依旧囫囵记得通往走廊的门在哪里。他摸索着走过去,一股腐烂的味儿扑鼻而来。他竖起耳朵,捕捉着头顶上的每一丝脚步声或说话声。他来到走廊,这里因为有前门两边的大直棂窗,多少透进一点儿光线。他开始上楼,一边心想多亏石阶上积着厚厚的灰尘,使他的脚步声和拐杖声发闷,不易被人察觉。
在楼梯平台上,弗兰克向右一转,立刻看到了闯入者在什么地方。就在走廊的顶端,一扇门开着一道缝,一道闪烁的微光从门缝里射了出来,在黑乎乎的地板上投出一道橙黄色的光影。弗兰克侧着身子,小心地一点点靠近,手里紧紧攥着拐杖。在离门口几步远的地方,他可以看见房间里窄窄一条缝中的情景。
他现在看到了,那火是生在壁炉里的。这使他感到很意外。他停住脚步,竖起耳朵,只听见房间里传来一个男人的说话声,那声音显得胆怯、害怕。
“瓶子里还有呢,主人,如果您还饿,就再喝一点儿吧。”
“待一会儿吧。”又一个声音说。这也是一个男人——但嗓音却尖得奇怪,而且像寒风一样冰冷刺骨。不知怎的,这声音使弗兰克脖子后面稀少的头发都竖了起来。“把我挪到炉火边去,虫尾巴。”
弗兰克把右耳贴到门上,想听得更清楚些。房间里传来一史瓶子放在某个坚硬的东西上的当啷声,然后是一把重重的椅子在地板上拖过时发出的刺耳的摩擦声。弗兰克瞥见一个小个子男人,背对着门,正在推动一把椅子。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黑斗篷,后脑勺上秃了一块。随后,他又不见了。
“纳吉尼在哪儿?”那个冰冷的声音问。
“我——我不知道,主人。”第一个声音紧张地说,“我想,它大概在房子里到处看看......”
“我们睡觉前,你喂它一次牛奶,虫尾巴。”第二个声音说,“我夜里还需要吃一顿。这一路上可把我累坏了。”
弗兰克皱紧眉头,又把那只好耳朵往门上贴了贴,使劲儿听着。房间里静了片刻,然后那个被称作虫尾巴的人又说话了。
“主人,我能不能问一句,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一个星期,”那个透着寒意的声音说,“也许还要更长。这地方还算舒适,而且那计划还不能实施呢。在魁地奇世界杯结束前就草率行事是不明智的。”
弗兰克用一根粗糙的手指伸进耳朵,转了几下。肯定是耳垢积得太多了,他居然听见了“魁地奇”这样一个怪词,根本就不成话儿。
“魁——魁地奇世界杯,主人?”虫尾巴说。(弗兰克用手指更使劲地掏他的耳朵。)“请原谅,可是我——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等到世界杯结束呢?”
“傻瓜,因为在这个时候,巫师们从世界各地涌进这个国家,魔法部那些爱管闲事的家伙全部出动了,他们站岗放哨,注意有没有异常的活动,反复盘查每个人的身分。他们一门心思就想着安全、安全,生怕麻瓜们注意到什么。所以我们必须等待。”
弗兰克不再掏耳朵了。他准确无误地听见了“魔法部”、“巫师”和“麻瓜”这些字眼。显然,这些词都具有神秘的含义,而据弗兰克所知,只有两种人才会说暗语:密探和罪犯。弗兰克更紧地攥住拐杖,更凝神地听着。
“这么说,主人的决心仍然没变?”虫尾巴轻声地问。
“当然没变,虫尾巴。”那个冰冷的声音里现在带着威胁的口气了。
之后是片刻的沉默——然后虫尾巴说话了,他的话像湍急的河水一样从嘴里涌了出来,似乎他在强迫自己在没有丧失勇气前把话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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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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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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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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