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入赘>第 290 章 淟州□□
  大可爱你前面都订阅了吗?村外有一条小溪,蜿蜒清澈,云安走了大半个月都没找到洗漱的地方,看到小溪眼前一亮,快步来到溪边先是彻彻底底洗了把脸,然后坐在溪边的石头上,脱下鞋袜卷起裤腿将双脚泡在溪水里。

  古代的皂靴到底比不上现代的鞋子,云安走了十多天的山路,土路,脚底都起了老茧,能好好泡一泡别提有多舒坦了。

  就在这时,几位妇人抱着盆子结伴而来,看到云安却纷纷停住了,云安站在溪水中对那群妇人拱了拱手,遵照在时光岛学习的古腔,说道:“诸位婶子,敢问此地是何处?”

  云安并没有启动伪装系统,那群妇人上下打量云安,见她胸口突起不似男子,又见云安穿着一袭古怪的男子装束,还大胆地在溪水中洗脚,有些拿不定主意。

  一位大胆些的妇人站出来,问道:“此地是溪水村,你是哪家的公子?投亲还是访友?”

  云安笑了,挺了挺自己的胸膛:“我是女子。”

  简单的四个字,却令这群妇女炸了锅,她们发出一阵惊呼,凑到一起私语起来,不等云安再开口她们已经如风一般逃走了。

  云安摸了摸鼻子,又看了看自己的倒影,不明就里。

  不过,看到那些人古代装束,说的话自己也能听懂,云安已经放心了,她又坐回到石头上泡了会脚,准备穿鞋离开。

  就在这时从村内冲出了一群人,清一色的男子,气势汹汹。

  他们来到云安面前,看到云安正在穿鞋,立刻炸锅了。

  “有伤风化,有伤风化!”

  “光天化日,到底是谁家女子如此不知廉耻,穿着男子的衣服,还袒露身子?”

  “抓她去见里长!”

  不知谁喊了一声,那帮男子蜂拥而上,经过一年魔鬼训练的云安也非等闲之辈,轻松避开了男子的攻击。

  “你们干什么?为什么抓我?”

  其中一名老者见云安身手矫健,面对一众男子也能坦然自若还出言质问,实在不像女子行径,便皱着眉问道:“你到底是……姑娘还是公子?”

  “自然是姑娘。”

  老者瞪圆了双眼,怒斥道:“岂有此理,你,你……按本地族法,女子当众袒露身体当浸猪笼,把她给我抓起来!”

  ……

  对方人多势众,云安使尽浑身解数才得以逃脱,后来她不得不启用了那套男子半身的仿生皮,一路走一路打听,发现自己竟然被传送到了一个蓝星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

  这里名叫大燕国,其发展程度与明朝中叶类似,商品经济高度繁荣,商人的社会地位依旧底下,但没有太多特殊限制。

  与诸多封建王朝一样,大燕国也是男尊女卑,但是这里的风气是前所未闻的封建。

  女子不仅不能入仕,而且市面上几乎没有女子能从事的职业,就连出个门都有诸多禁忌。

  云安作为未出阁的姑娘家,最开始的那个泡脚的行为,一旦被抓到官府是要被上夹棍或者掌嘴的,有些民风彪悍的地区还可能被浸猪笼或者执行火刑!

  燕国人虽然也说汉语,但他们所使用的文字是类似于象形文字和篆书的结合体,笔画复杂,难以辨认。云安一个字也不认识……

  这里的货币,基础货币为圆形方孔钱,俗称铜板,大宗交易使用银锭,但形状不是蓝星古代的元宝,有点像舒肤佳香皂的形状。只有黄金会被铸成元宝形状,银票也是有的,用途更像蓝星上的存折,多用于储存或兑换,不常用于日常交易。

  燕国所有流通的货币上都印有燕国的文字,烙字的设备只有朝廷才有,货币上的字相当于蓝星钞票上的防伪标志,如果货币上没有官府印的文字,一律按伪币处理,使用伪币一经发现,轻则流放,重则杀头。

  得知这个真相后,云安眼前一黑,欲哭无泪。

  自己辛辛苦苦背的历史知识彻底用不上了,刻苦练习的毛笔字也没了用武之地,就连带的银钱都不能用了!

  云安当初已经预想到了这种情况,特别请实验室给自己准备了一些碎银子和金豆子,终究是棋差一招。

  最主要的是:云安身上以及空间里的所有服装,都不符合燕国的服装样式,万幸云安最开始经过的村落比较偏僻,要是被人当成敌国细作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经过慎重考虑,云安从空间中拿出匕首,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划了个稀烂,又丢在地上猛踩了一阵,弄得又脏又破穿在身上和乞丐别无二致。

  云安想:这样也好,李教授不是说要把自己定义成历史洪流里的一粒尘埃吗?这样够不够尘埃?

  做戏做全套,云安还打开了发髻披散了头发,用泥土在脸和脖子以及手臂上涂抹了一阵,虽然这个朝代在蓝星的历史中并不存在,很有可能只是蓝星的镜像空间,但作为一个有操守的时空旅者,云安不想给这个时空带来蝴蝶效应。

  时光机要在三年后的同一时间才能接自己回去,云安打算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将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记录下来。

  虽然没能按照实验室的要求定点穿越,但发现平行时空,也是人类科学史上重要的一笔。

  穿乞丐装也有好处,那就是凉快。

  燕国的气候比蓝星要热,才五月温度已经接近蓝星的伏天了,没有人会追究乞丐的仪容,就算云安偶尔挽起袖子和裤腿,也没人来斥责她。

  这边厢,云安正兴致勃勃地通过视线对牛车上的少女进行拍摄,却不想拉车的那位庄稼汉注意到了云安的行为。

  牛车停了下来,云安暗道糟糕,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立刻转过头飞奔起来。

  身后果然传来了庄稼汉的怒骂声,只是他想追上云安已是不可能了,魔鬼训练可不是白练的。

  云安通过数次被人追打的经历得出结论,自己的身体素质在燕国称得上一流。

  云安轻笑一声,边跑便解说道:“这个国家很封建,比蓝星的封建社会还要严重,特别是对女性的束缚在我看来极不人道,多亏有了这身男子的皮,不然我真的是寸步难行,刚才我那么盯着人家未出阁的姑娘看,铁定要被海扁一顿,虽然我无意冒犯只为收集研究素材,但还是尽量避免冲突为妙。”

  云安一口气跑出了大约一公里才收腿停下,眼前出现了一座城池,这是云安来到燕国见到的第一座城池。

  云安将眼前的城池拍摄了下来,低声道:“燕国的城池和蓝星古代的城池很像,可惜匾额上的那两字我不认识,城门口有守卫,城墙上还有卫兵巡逻,应该是座大城市!走,我带大家进去瞧瞧。”

  云安来到城门口,朝着门口的守卫拱了拱手,问道:“敢问官爷,这是那里?”

  士兵看着眼前的乞丐,冷着脸吼道:“脸上那对招子是摆设吗?不会自己看?”

  “我不识字。”

  “洛城,去去去。”

  “谢谢。”云安习惯性地道了谢,微笑着与士兵擦肩而过,丝毫不在意士兵的恶劣态度。

  士兵有些意外,转头看着云安的背影,见云安左顾右盼,口中念念有词,还跑到一旁扣了扣城墙上的砖缝,士兵嗤笑一声,道:“原来是个疯乞丐。”

  云安的听力很好,却只是勾了勾嘴角,再无表示。

  此时云安的身心充斥着积极向上的力量,一方面是时空穿梭的兴奋劲儿尚未褪去,另一方面是云安正沉浸在“扮猪吃老虎”的乐趣中。

  蓝星的发展程度与燕国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作为一名来自高等文明的天外来客,云安扮演的却是最卑贱的乞丐,这种身份和内在的强烈反差让云安觉得特别刺激。

  云安觉得自己的肩上肩负着“人类永生计划”的神圣使命,一定要恪守李教授的嘱托,做一个如尘埃般的存在,潜伏在芸芸众生之中,观察并记录。

  所以,只要不危及到云安的生命安全,任何事都不会激怒云安。

  云安暗想:不知蓝星上有没有和自己类似的存在?其他高纬度的文明,是否也会派人观察蓝星呢?

  想着想着,云安的心里突然生出了一股豪迈之情。

  她抬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朗声道:“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哈哈,大概就是这个feel。”

  云安的声音不小,周围的行人停下了脚步看向云安,无不目露惊异。

  这样绝妙的句子居然能从一个乞丐口中说出,只是后半句又驴唇不对马嘴,为何忽然提起什么“肥油”?

  每一盘都堪称色香味俱全,餐具也是极为考究的。

  菜上齐,云安刚想动筷就被李元拿住了手腕,李元凑到云安耳边,轻声道:“云兄莫急,等主位先动了,我们才能吃。”

  云安环顾一周,果然没有一个人动筷。

  宁王高怀先执箸夹了菜,李知府亦动筷,林威也夹了一块鱼到自己的碟子里,底下的宾客才开始用餐。

  李元松开了云安的手,低声道:“云兄请用。”

  云安看着桌上的肉菜眼睛直冒精光,不过她还是先给自己盛了一碗汤,又取了一个饼子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这几天云安饿了太久,肠胃非常脆弱,如果直接吃进大荤之物,很可能当场腹泻,这个常识云安还是知道的。

  直到云安感觉自己的胃已经暖融融的,才开始去吃素菜,用作二次垫底。

  李元还在纳闷呢,云安对肉食可是非常钟爱的,今日怎么就转性了?

  另一边云安已经行动起来了,她端着自己的盘子站了起来,夹了一整根嫩炙肋排,筷子不方便就直接抓着一段的骨头啃了起来。

  李元见状,微微一笑,继续吃自己的,而其他的宾客则对云安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啧啧啧,瞧瞧这副穷酸的吃相,活脱脱就是个乞丐的命。

  一根排骨很快被云安啃的干干净净,估计丢给林府看家护院的忠犬都会遭到嫌弃的那种。

  云安再次起身,这次夹了一块鱼,还有几条笋丁,又是一阵风卷残云。

  云安浅浅地呼出一口气,正好李元亲自给云安斟了一杯酒,云安转过头冲着李元笑了笑,那意思是:不错不错,老兄你很识趣。

  云安端起酒杯和李元轻碰了一下,云安是直接仰头,姿势很豪迈,李元则用广袖遮住了半边脸,饮下了杯中酒。

  放下酒杯,云安不着痕迹地扫了一周,同桌宾客眼中那来不及收起的鄙夷,自然落到了云安的眼中,她垂下眼眸淡然一笑,并不往心里去。却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李元,低声道:“你要是在我们那儿,说不定咱俩真能成为好朋友呢。”

  李元笑道:“我与云兄虽然相识未深,但早以将云兄引以为知己,云兄何出此言呢?”

  云安给李元倒了一杯,也给自己的酒杯斟满了,今天宴席的酒用的是七宝楼的千醉酿,云安一下子就尝出来了,很喜欢。

  云安敬李元,说道:“谢谢你看得起我,没有因为我的身份嫌弃我,只是我注定了要离开洛城的,这一天应该也不远了,今后山高水长,祝你前程似锦,能在这里认识你,我很高兴。”

  云安不属于这个时代,虽然丢了银子,但她一定会想办法赎回自己的长剑,离开洛城,离开这个时空的。

  今天或许就是自己和李元最后一次相见了,她很感激李元对她表现出的尊重,这个祝福是发自内心的。

  李元的笑容却有些高深,碰了碰云安的杯子,说道:“依我看未必,我觉得今后我会和云兄经常见面的,云兄请记住,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拿着玉佩到府上寻我。”

  云安不置可否,笑着饮下了杯中酒。

  云安舔了舔嘴唇,将目光落在了桌上的大肘子上,那枣红色的肉皮,上面还淋着一层金灿灿的酱汁,一看就非常好吃。

  那道菜离云安有点远,云安站起来也够不着,于是她对坐在大肘子前的那位仁兄说道:“大哥,麻烦你把盘子往这边推推。”

  话音落,其他的几位宾客像看见鬼一样看着云安,云安干脆自己绕了过去,夹了一块到碗里,回到座位上吃了起来。

  这一幕,落在了另外两个人的眼中。

  一位是坐在高位的宁王高怀,他一直在有意无意地留意着云安,不仅仅因为云安是自己表弟带来的朋友,还因为适才云安和他对视的那个眼神里,没有丝毫敬畏,连躲闪也无。

  这样的人,要么是拥有与自己平起平坐的地位,要么就是个傻子。很显然云安二者都不属于,这成功引起了高怀的兴趣。

  另一位,便是端坐在珠帘之后的主角,林四小姐。

  明明是林四小姐的生辰宴,她却要顾忌到外男太多,没的吃。

  林不羡透过轻纱和珠帘,影影绰绰地能看到:好像是一个身着落魄的人,不时起身……

  这种行为是非常失礼的,而且云安又坐在显眼的前排,想不引起林四小姐的注意都难。

  奈何有双重阻挡,林四小姐也瞧不真切这失礼之人究竟是谁家公子。

  酒足饭饱,宾客尽欢。

  终于来到了万众期待的环节,家丁们收拾好碗筷,撤了桌子,大厅空荡了不少。

  所有有意入赘林府,尚未婚配的适龄男子都留在了正厅,云安也没有走,一来是李元拉她,二来是云安也想拍拍这个环节,但她并不准备抽签。33ýqxsś.ćőm

  在林老爷的示意下,管家捧着箱子走了下来,大厅内少说也聚集了六七十人,却安静极了。

  宾客们依次从箱子里抽了姻缘签,无一例外都是绿头签,有的微微一笑故作坦然,有的则直接表现出了遗憾。

  随着箱子内的姻缘签越来越少,宾客们的性质也愈发高涨,抽了签的自动退了出去,却停在门窗外注视着厅内的进展。

  很快,厅内就只剩十人了,管家捧着箱子来到了李元和云安的面前,云安摆了摆手,笑道:“我不抽,我就是看看热闹,让他抽。”说完指了指李元。

  李元微笑先前迈了一步,将手伸到了箱子里……

  “咔吧”一声,管家触动了箱子的机关,案板翻面,箱内所有的姻缘签都变成了红头签,李元只需随便拿出一根,这件事就成了。

  高台上的林威和李青山也都齐齐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露出笑意。

  唯独宁王高怀,笑吟吟的,安静地看着这一幕。

  李元的手抽出来了,然而他的手上却什么都没有……

  就在众人诧异之时,李元猛地转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着云安的手怼到了箱子里,随意抓起一根姻缘签塞到了云安的手里,火速把云安的手拉了出来……

  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云安根本来不及做出应对,即便她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想要抵抗或者松手的时候,李元已经拉着她的手从箱子里出来了……

  刺目的红色,云安的手中握着一根红头签……

  “啪”的一声,红头签坠地,李知府傻了,林老爷傻了,云安也傻了。

  李元拾起红头签,朗声叫道:“天赐良缘!天赐良缘,云安抽中红头签了!”

  珠帘后的林四小姐感到一阵眩晕,贝齿紧咬下唇才没让自己惊呼出声,可是性子一向淡然的林四小姐,后背却渗出了冷汗,心中只有一个声音:云安,是谁?

  连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林威,身子也略晃了晃,李知府的脸色也十分难看。

  这几位都是知道内情的,他们觉得只要李元没能逃走,事情就万无一失了。

  林老爷甚至准备了两套说辞,看到李元就选择抽签,若是没看到李元就用另一套不太完美的说辞,总之要促成这件婚事。

  谁都没想到,李元竟如此胆大包天,在宴会前抓了一个乞丐充数!

  云安怒了,自从来到燕国,她从未动过真情绪,就连被人拿着棍子追着打,她都没有发过脾气。

  云安怒视李元,低吼道:“李元,你他妈……”

  一阵笑声打断了云安的粗口,宁王高怀迈着虎步来到堂下,径直来到云安身边,拿过李元手中的红头签递给云安:“天意果然玄妙,这位小兄弟虽然落魄了些,却也是一表人才,恭喜你了。”

  林威跌到座位上,宁王发话,万事皆休。

  他转头看了一眼,望向珠帘后仍在正襟危坐的女儿,目光中满是愧疚。

  几秒钟的寂静后,宾客们鼓起掌来,前排的人看的真切,也隐隐觉得事有蹊跷,但宁王殿下都发话了,这件事不成也是成了。

  后排的人看不到里面,一边鼓掌一边询问道:“是哪家公子中了红头签?”

  前面的人转过身,低声道:“是个乞丐……”

  后者猛吸了一口凉气,乞丐?这就是所谓的天赐良缘?

  而与林家不睦或者没有资格入赘的那些人,强忍着才没有笑出声音,林府大费周章请来宁王和知府坐镇,最后居然招到了一个乞丐?

  鼎鼎大名的林四小姐,居然要下嫁给乞丐?真是……妙啊!痛快!看林府今后如何抬得起头!

  云安的眼中跳动着怒火,她看了看宁王递上来的红头签,抬起头直视宁王的眼睛,果决地说道:“我不要。”

  要不是对方人多势众,云安刚才就想海扁李元一顿,狗屁的天赐良缘,作为一个现代人,这种掉包的幺蛾子云安在电视剧里见的多了。

  她明白,李元这是拿自己挡枪,这门亲事于情于理她都不可能答应。

  自己虽然披着男子的仿生皮,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这个时代如此保守根本不可能接受同性恋,再说自己也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早晚都要离开的。

  来到燕国这么久,云安已经大致明白了对这里的女子而言,名节意味着什么。

  这不是要逼死人家姑娘吗?她可不想造这个孽!

  云安的声音不大,很多人都没听清,但云安不接红头签的行为让看热闹的人瞧出了端倪。

  宁王高怀眯了眯眼,说道:“本王说过,如果有谁胆敢搅乱这场婚事,别怪本王无情。”

  宁王身后的两个侍卫将手按到了刀柄上,就等主子一声令下……

  李元变了脸色,挡在宁王和云安之间,说道:“表哥,让我和他说几句!”

  李元凑到云安身边,低声道:“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要打要骂悉听发落,我这位表哥向来都是言出必践,你……就接了吧,我这么做,恐怕也是在劫难逃,要是我还有命在,过几天我再和你解释。但要是因此害了你,我做鬼都不能安心。”

  外面的宾客们总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乞丐居然想拒亲?

  堂堂陇东林府的嫡出四小姐,被一个乞丐拒亲了?

  在场宾客,五湖四海皆有,用不了多久今日所发生的一切就会传遍整个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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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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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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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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