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眼中,林老爷的这个决定和将所有家产拱手让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林老爷的想法却和天下所有的慈父一样,他不想让自己的爱女受到一丁点儿的委屈。
无论今后如何,自己的女儿有整个林府作为嫁妆,到了夫家也有足够的底气。
若是情况允许,林威怎么舍得将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一个并非嫡长,又不思进取,劣迹斑斑的人呢。
林老爷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略靠在椅子上,看起来很年轻的脸庞上涌现出了老态和疲惫。
林威看着李青山,低声道:“青山,你我相知多年,在你面前我就直言了,如今的朝廷是什么模样,我想你比我更清楚……林家累富三代,走到今天这一步,摊子铺的太大已经逐渐失控了。我除了心疼这个女儿,也是基于这一点才将家业传给她的,若她是个男儿……我们林家离满门抄斩也就不远了,这几年岁数大了,心境和年轻时不同了。膝下无子,这或许就是上天最好的安排。正所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这个道理你比我更清楚,若不是我林府多年低调,广结善缘,又有两代先皇御赐的匾额和铜鼎庇佑,如今也未能必过的这么安生。说句亏心的话,选择和你做儿女亲家,一来,是我们两家有过命的交情,弟妹大方得体,日后必定不会亏待了我那四女儿。再则……我也是看中了你背后的宁王殿下。这些年陛下对宁王殿下是何等的宠爱,这天下人尽皆知,我寄希着促成了这桩亲事,陛下看在宁王殿下的情分上,能再饶过我们林府一些年月。我死不问身后事,唯独记挂着这个女儿。元儿虽大器晚成,但毕竟是我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他只要不作出抛弃糟糠的事情来,其他的我也管不了许多。”
圆滑,是商人的必备本领之一,林老爷虽然不同于一般铜臭商人,但也是个八面玲珑,心怒面笑的人物,能掏心掏肺说出这样一番话,足见他是何等的无奈。
这个道理,李青山也是明白的,也能对林威的心情感同身受。
李青山缓缓起身,朝着林威拱了拱手,说道:“林兄请放心,只要我们夫妇在世一日,就绝对不会让贤侄女受到一点儿委屈,哪怕有一日我不在了,临终前我也会将那不孝子叫到病榻前来,好好叮嘱他。”
得到李青山的保证,林威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他扶住李青山,道:“青山何必如此,你的人品我自是信得过,如此家风之下,元儿的本性也必定纯良,只是大器晚成,还贪玩罢了。”
“哎,休提那个孽障,数月前我重责了他一顿,他居然学会和我对抗了。前几日我见他爱不释手地把玩一把扇子,扇面上提了一句浪荡诗。写些什么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你看看,你看看……这不是公然对抗是什么?不思进取,他还有理了!”
林威捋了捋胡须,笑道:“抛开其意,倒不失为一句好诗。贤侄能做出此等妙句,想必下次大考无忧了。”
林威和李青山又在书房里密谈了一个时辰,李青山亲自将林威送上了马车,林威的神色比来时好了不知多少,想必这件婚事的细节已经敲成。
回到林府,到了晚饭的时辰,一家三口难得坐在一起,但饭桌上却是安安静静的,林家虽是商贾世家但家中规矩极多,其中就有一条:食不言,寝不语。
林老爷见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已经用的差不多了,才放下了筷子,在林威放下筷子的那一刻,林夫人和林四小姐也双双放下了筷子。
林府家规之二:家主放筷,则停食。
丫鬟们有序地端来水盆,净布,痰盂和漱口水,一家三口漱口,洗手,桌上的餐食被丫鬟们撤走,放上了三杯清茶。
林老爷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说道:“羡儿,随爹到书房里来,有事情要和你说。”
“是,父亲。”
父女二人来到书房,林老爷坐到书案后,林不羡立在书案前,垂首顺肩,默然不语。
“坐吧。”
“谢父亲。”
林不羡这才搬凳子坐了,林老爷停顿片刻继续说道:“事情……你母亲都和你说过了吧?”
“是。”
“此事,你可想到了应对之策?”
林不羡的心头划过一丝愁绪,但很快就被她压了下去,一个女儿家讨论这种事情令她感觉无奈又羞耻,但她亦明白父亲此问,绝对不是要令自己感到难堪,自己与一般的女儿家不同,支撑着林府这么大的家业,不允许她用一般女人的思维去生活。
林不羡斟酌一番,回道:“于公于私,女儿是绝不可能嫁到他人府上做妾的。若探子的消息确切,钟箫廷和尚书府必定是有备而来,不好对付。不过他们应该也是怕打草惊蛇将消息控制的很好,女儿想……既然如此,不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顺势而为,化解危机。”
林老爷的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但并未出一言夸赞,而是继续追问道:“如何化解。”
“既然他们不想让林府知道欲纳女儿为妾的事情,我们便干脆佯装不知。在他们抵达洛城之前,女儿应火速出嫁,到时覆水难收,堵住他们的嘴巴,也免去了为林府树敌。”
林威听完,抑制不住露出了笑意,略点了点头。
“对女子来说,婚姻乃是人生之中头等大事,你不怕委屈了自己?”
“不委屈。”林四小姐的声音淡淡的,平静到没有一丝情绪,但那双深邃漆黑的眼眸里,到底还是闪过了唯有林四小姐一人才知的,层层涟漪。
真的不委屈么?或许……是不能委屈吧。
林老爷轻叹一声,心中亦是百感交集,但即便是父女关系,也隔着男女大防,燕国的百姓无论阶层,都是极度含蓄而封建的。
林四小姐已经长大成人,即便林老爷有一颗拳拳老父之心,也不能说出太动情的话来。
“不错,你的想法与为父不谋而合,看来这阵子你成长了不少。”
“谢父亲。”
“这个人选,为父已经替你物色好了。”
林四小姐搭在膝盖上的柔荑犹自抽动,纤纤玉指捻了捻襦裙的料子,仍平静回道:“谨遵父亲安排。”
之后,林老爷将今日知府府一行的经过告诉了林不羡,并且说道:“李元虽顽劣一些,但林李两家,到底有一层世交关系,而且……李知府已经答应,让李元入赘到林家,日后你们诞下的孩子随母姓,大婚后李元搬到林府来,来日为我和你娘送终守孝。”
林老爷主动解释道:“林府对李家有过救命之恩,李元并非嫡长,平日里又……哎。李知府原先是想让你嫁过去的,或许是念及这份恩情,最终个改变了主意。如此,婚后你为当家主母,李元为赘婿,即便他胡作非为也断然不能委屈了你。再者,李府背后坐着宁王,借他之力来对付尚书府和它背后的势力最合适不过了。李知府已经命人飞马送出手书,请宁王殿下不日赴洛,做你的主婚人。确保万无一失。”
“女儿遵从父亲安排。”
“去吧……”
“是。”
转眼来到六月十一,今天是云安的生日,也是她来到平行时空过的第一个生日;过了这个生日,云安就二十三岁了。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努力,云安终于赚到了足够赎回佩剑的银子,距离收取滞纳金的日期还有几天,云安决定先给自己好好过个生日。
七宝楼她是去不起的,但下馆子吃顿好的还是可以的。路过一个隐秘的拐角,云安将空间里的银钱都取了出来,一锭小小的银饼是她这个月的劳动所得,剩下几吊铜板是云安打算下馆子,买必需品用的。同时云安的手里还多出一个包袱,里面装着上次买的干粮。
云安打算把这些干粮送给乞丐,毕竟同行一场“苟富贵,勿相忘。”,吃完饭去把剑从当铺里赎回来,再用剩下的钱买几件衣服和新的干粮,明天一早就离开洛城。
来到乞丐聚集地,云安喊了一声:“吃饭了!”一群乞丐从胡同里陆续走了出来,云安打开包袱:“这里有三十几张饼子,请大家分了吧。今天我过生日,能和我说声生日快乐吗?”
乞丐们一拥而上,云安手中的干粮被抢夺一空,他们一边咬着饼子,一边对云安含糊地说了一声:“生日快乐。”虽然他们觉得这句话很奇怪。
云安笑了笑,正打算离开,看到一群衣衫篓缕的孩子正凑在一堆,站在不远处,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不过十三四岁,年纪小的还没有云安的大腿高。
云安皱了皱眉,洛城夜里歌舞升平连宵禁也无,为何这么多乞丐,连孩子都沦落至此?
云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向他们喊道:“你们等等!”说完绕到了一个无人的胡同里,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捧花花绿绿的糖球。
这是实验室研究的一种药物,可以彻底杀死体内的寄生虫,古代没有净水工序很容易误食虫卵,一颗能管好多年,云安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在随身的空间缝隙里强塞了一罐子打虫药。
味道和糖豆差不多,甜甜的。
云安捧着糖豆走到那群孩子们面前,将糖豆分发到他们手中,还摸了摸最小的那个孩子的头,说道:“吃吧,甜的。”
平坦的小腹上拥有四块腹肌的轮廓,人鱼线在水波荡漾中若隐若现,遭受失恋重创唯一的好处,就是让云安锻炼出了一副好身材,云安很珍惜。即便是来了燕国也会每天拿出固定的时间强化自己的身体,她曾听说:突然停止高强度训练,身体很容易发胖,这方面云安控制的很好。
若是说有没有美中不足?
大概就是云安脸上的那两团“高原红”还有肩膀上两道发暗的勒痕,前者是在时光岛八个月的户外训练和来到燕国的三个月徒步旅行留下的,后者是高强度负重跑造成的。
……
且说家丁高调围了客栈,引来不少人的瞩目,许是怕沾惹麻烦大都远远观望。
打街道的一头出现了一顶小轿,由两位家丁抬着,另有一位家丁跟在轿子一侧小跑,抬轿子的家丁也在疾行,抖的轿杆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很快,轿子停在了客栈门口,家丁掀开帘子,从里面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这儿?”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过后,小的们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儿来福在东街发现了他,小的们谨记公子的吩咐,没敢打扰,来福也是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乞丐进了这家客栈就立刻回府禀报了,来喜适才和店小二确认过,那乞丐在这家客栈投宿了。”
来人正是书痴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与云安在城门口有过一面之缘,被云安随口说出的“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惊艳,极力邀请云安过府未果,寻找云安已久了。
“啪”的一声,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折扇,扇面上写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后到账房去领赏。”
“谢谢公子!”
今日的李元头戴白玉冠,并未配绶,身穿一袭月牙白长衫,胸口绣着祥云绣样,足蹬一双避尘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一进客栈的门,便得掌柜亲自迎接,来到李元面前躬身笑道:“公子爷,里面请。”
李元微微一笑,将合拢的折扇倒握在手中,朝着掌柜拱了拱手:“听家仆说贵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现在在哪儿?”
“是有这么一位,正在乙寅间,小人这就带公子爷过去。”
“多谢。”
店小二跟在后面,心中有些不安,他见李元衣着考究,排场浩大,还特意亲自来找云安,由此推断云安身份或许不凡,可刚刚云安投宿的时候,店小二为了顾全云安的“颜面”谎称天字上房都满了,就连甲字间都没给云安一间,担心因此开罪云安。
客房内,云安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双新靴子换上,正在用毛巾擦头发就听到了敲门声。
云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将两条毛巾都丢到了空间里,开启仿生皮,才问道:“谁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栈的掌柜,可否开门一叙?”
“等下,就来了。”
客房的门打开,屋内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竟认不出云安来了。
云安洗去了一身尘土,故意涂抹在脸上的泥巴也不见了,露出本来面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点,周身透出刚沐浴完毕的湿润水汽,就连顽固的“高原红”也淡化了些许,红扑扑的反而为这张脸平添了些许稚气憨态,未及挽髻的半干长发披散着,女子之姿尽显,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着,颇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娆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变了云安的身体比例,加宽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颈部,使得她的体态看起来并不娇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没有认出云安,云安也同样没有认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场大病没能入京赶考,遇到云安的时候是大病初愈,比此时多了几分憔悴孱弱,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李元恢复了元气,气质大有不同。
店小二壮着胆子问道:“客官……你这是,是晌午来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云安如是说,李元大喜,一步迈过门槛,念道:“别人笑我太疯癫?”
云安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惊愕,还没来得及分析,便下意识地开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说完这句话,云安记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白眼,暗道:这不是那天在城门口遇到的“执着公子”吗?
云安知道自己回应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悔已经晚了,这都和人家对上暗号了,“阿巴阿巴”大法应该也不管用了,再说隔了这么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装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师的这两句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其威力不亚于“天王盖地虎”听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来了。
李元大喜,迈步到云安面前,双手抓住云安的大臂,眼中满是惊喜,激动地说道:“真的是兄台,总算是让在下找到了!”
看到对上号了,掌柜的和家丁都长舒了一口气,来喜更是“贴心”地将门给带上了,关门前还深深地看了云安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日的乞丐竟会是这般模样,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云安感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天灵盖,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连退后两步,抱着胳膊蹭了蹭,咧着嘴嫌弃地吐槽道:“好油腻好油腻,咦……”
或许在一个现代人看来,李元的行径有些热情过头,还有跟踪狂的嫌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没有现代科技的辅助使得他们一切日常的时间成本过高,再加之医疗的不发达,相对来说他们的寿命很“短暂”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两个自幼交好的朋友,或许会因为区区百里的阻隔终身不会再见。
所以他们表现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质朴,也更加真诚,在李元眼中云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为并不出格,在这个慢慢的时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携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纯洁的行为。
只是作为现代人的云安,拥有着一颗被诸多资讯轰炸过的心灵和思维,把李元的表现和行为想龌蹉了。
在云安看来,无论自己是男是女,她和李元只不过是一面之缘,李元的表现油腻又猥琐。
但在李元眼中,茫茫人海,广袤世间,能再寻到云安,已是莫大的缘分。
这是一次快慢时代中,不同思想的碰撞,没有对错是非。
好在李元听不懂云安说的是什么,不然还不知道会有多伤心呢。
云安吐槽完,见李元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笑容真挚,反倒觉得是自己失礼了,不好意思起来。
云安清了清嗓子,问道:“兄台……找我有事么?”
李元朝着云安行了一礼,正色道:“唐突来访,未曾递上拜帖,还望兄台勿要见怪,在下李元,字空谷,虚度二十四载,略读过几本书,那日在城门口与兄台初识,被兄台的才情所折服,今日前来,诚心相交。”
云安也学着李元的样子,拱手作揖,回道:“在下云安,无字,空活二十二年,一个字我也不认识。能得……李兄青眼,小弟……三生有幸。”
李元安静地听完,唇边噙笑,问道:“云公子不曾读过书?”
云安叹了一声,答道:“算是吧。”毕竟来到这个时空,到现在只认识“当铺”和“客栈”还有“洛城”六个字,不是文盲是啥呢?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李元笑而不语,抖开折扇扇了两下,对云安的说辞并不相信,只觉得云安非常特别。
在燕国文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不知多少酒囊饭袋之流,挖空心思攀附文人之列,为的不过是让人高看一眼,而眼前这位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满腹才华却说自己不识字,真真是印证了他那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断定云安读过书,绝不是李元的一厢情愿,他出身官宦世家,又饱读诗书,纵然深居简出,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云安气质出众,举止泰然,双目炯炯有神,内含华光,与人沟通之时能自然地直视对方眼睛,一身潦倒却能不卑不亢。
李元对云安判断的前半句是读书入心的表现,李元的父亲曾教导过李元,观一人决不能局限于衣着外表,要看这个人是否“开窍”,只有书读到“入心”的境界,方能目光清明而有神,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就是这个道理。反观那些腹中空空之辈,他们的目光大多是迟缓而浑浊的。
后半句则是有真本事傍身的表现,一个人的底气,无外乎三个来源,出身家世,才华和身手,若非如此,焉能不卑不亢?
若是云安能听到李元的心声,定会惊叹对方目光之毒辣,作为一个现代学霸,云安在科技发达的社会受过正统的教育,又有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文明作为“巨人的肩膀”,知识的储备量和眼界,自然是古人无法比拟的。
林夫人被自家夫君再三告诫,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看到女儿的那一刻,还是红了眼眶。
林不羡见了,轻声道:“我与母亲说些体己话,你们都退下吧,不留人伺候。”
“是。”由仪带着一众丫鬟退了出去,三十步之内不留任何下人,由由仪亲自守着。
林不羡摘下覆在脸上的轻纱,露出吹弹可破的肌肤和精致的容颜。
见女儿出落的愈发美丽大方,林夫人更加难受了,她的女儿自幼聪慧懂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知书达理,孝敬父母,若不是出生在这商贾世家,何必受到如此委屈?
林不羡恭恭敬敬地跪在母亲面前,行了礼,说道:“给母亲请安,父亲和母亲回府,女儿没能迎接,还请母亲责罚。”
林母拉起自家女儿,眼泪“汩汩”流出,心疼地说道:“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府里的规矩虽多,但我和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女儿,繁文缛节的不用太讲究!”
“娘,规矩还是要守的,上行则下效,女儿如今算是林府的半个当家人,若是连我都失了规矩,如何统御底下人呢?”
林母拍了拍林不羡的手背,感叹道:“你若是男儿……哎,不说了,不怪你,都是我和你爹没有那个命。”
“母亲,您和爹匆匆回府,可是出了什么变数?”
“女儿啊,娘和你说……你莫要往心里去,你爹已经想到主意了……”
之后,林母将飞马密报的内容告知了林不羡,还对林不羡说:据说,钟箫廷和尚书府三小姐的婚期就定在林不羡的双十生辰之后,三朝回门后钟箫廷就会带着新婚妻子回乡祭祖。到时候定会登门提亲,商谈纳妾事宜。因这桩亲事是圣上赐婚,林府无力抗争,而且林老爷和钟箫廷也曾达成了共识,如果钟箫廷拿“约定”说事,再有尚书府从中“帮衬”,林府处境会很被动。
林夫人擦了擦眼泪,泪眼婆娑地看着林不羡,说:“女儿啊,都怪爹娘识人不明,你要是心里委屈,千万别憋着啊……这屋子里就咱们母女俩,你要哭,就哭出来吧。”
林不羡看了看母亲,取出绢帕贴心地为母亲擦拭眼泪,可她的表情始终是淡淡的,或曾有过一瞬愕然,但更多的是平静,甚至有一丝……庆幸。
林四小姐也明白兹事体大,她之所以答应嫁给钟箫廷,为的就是林府百年家业不至旁落,如今却使林府陷入了空前的危机。
林家宗门传到自己这一代后继无人,分家对此早有微词,族里的长辈们曾提议从旁支过继一个儿子到府里顶梁,但都被自家父亲拒绝了。
同宗觊觎由来已久,如今林府的危机又要添上权臣垂涎的一笔,一向淡然的林四小姐也感觉颇为沉重。
自家母亲口中的这位户部尚书,权势滔天,野心勃勃,其胞妹乃是当今陛下的宠妃,居从一品贵妃位,有协理六宫之权。育有皇子成年,后宫之内除皇后外,属她地位尊崇。
虽然林府每年要拿出三成的收入用作各方打点,尚书府也收过林府的不少好处,但人心总是贪婪的,“区区”打点,又怎能敌得过直接侵占来的爽快?
“我命苦的女儿啊……”
林不羡回握了林夫人的手,温声宽慰道:“母亲勿忧,距离女儿的生辰还有半月,从京城到洛城快马加鞭也要一个月的光景,在此之前总会想到法子的,况且母亲不是说父亲已经有办法了吗?”
林四小姐平日里的话并不多,但她的话语中却有一种很神奇的力量,既能安抚人心,又能令人信服,林夫人的情绪明显平复了不少,握紧了林不羡的手,说道:“是啊,总会有办法的。只是你爹这一生最重信义,万一……大不了娘就舍了这老脸,亲自出面毁了这门亲事便罢了。你是娘的心头肉,娘亲定不会把你推到那火坑里去的,哪怕是皇亲贵胄的府上,妾室的名头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妾者,“立女”也,在燕国妾室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家主和正妻以及正妻生下的孩子才是真正的一家人,说的好听点妾室不过是大户人家有人伺候的高等家奴罢了,不仅在家中毫无话语权,面对正妻的时候要“立”在一侧,连生的孩子都不能唤自己为母亲,要称呼“姨娘”。
妻子,是三媒六聘,八抬大轿,从正门迎娶入府的,会被记入族谱,死后随夫君一起入宗祠受后代香火。
而妾,是不需拜天地的,嫁衣也非大红而是桃红嫩粉色,一顶小轿从角门抬到府内,若是主家不愿,连酒席都不用摆。
有一些大户人家,还会把妾室当成物品,互相交换或者赠与,妾室在燕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碰到厉害的家母随意打发了,也不是没有。
可想而知,嫁人为妾的女子,其一生会是多么悲哀,也无怪连经历过大风浪的林老爷都怒不可遏。
林不羡垂下眼眸,轻声道:“女儿不孝,累及爹娘忧思挂怀。”
林夫人叹了一声,却也没再多说什么,自己生的女儿,自己最了解,她这个女儿啊,样样都好,就是自小便懂事的让人心疼。
……
另一边,林老爷来到了城东李府,命管家递上拜帖,坐在马车中等候。
不一会儿,李府的大门洞开,李府的家主洛城知府李青山亲自出府相迎。
二人热络地寒暄一番,携手入府。
来到李青山的书房,林威卸下了伪装,露出愁容,重重一叹。
“林兄何故如此?”李青山问。
洛城知府李青山与林威林老爷是故交好友,李青山的妻子是靖王的妻妹,靖王是当今圣上的同胞亲弟弟,曾经手握兵权雄踞一方,后来皇帝听信谗言,为了收回兵权治了靖王一个“不敬”之罪,本意只为敲山震虎,逼迫靖王主动归还兵符,却不想靖王性情刚烈,心高气傲,竟一头撞死在了御前,以死明志。
在靖王死后,皇帝幡然悔悟,令靖王的嫡子袭承父位,并破例仍封为一字亲王,改封宁王。
许是良心亏欠,至此之后皇帝陛下对自己这个亲侄子宁王,诸多宠爱。
而这位宁王,就是李青山妻子姐姐的孩子,要叫李青山一声“姨夫”。
在靖王出事之前,李青山曾是一名京城三品官,因靖王之事牵连入狱,是林威花了八十万两白银上下打点,才将李青山全家从大牢里捞了出来。
靖王死后,皇帝释放了大多数靖王“党羽”,李青山于一夜之间茅塞顿开,自请离开了权力中心,求了一个洛城知府的差事,投奔到了林威的地头。
得知钟箫廷和尚书府的密谋后,林老爷彻夜未眠,将手中的人脉细细缕了一遍。彡彡訁凊
林家的手中握有诸多政治资源,比李青山显赫的不是没有,但论起踏实可靠,非李青山莫属。
况且户部尚书的背后有贵妃撑腰,李青山的背后坐着一位宁王殿下,找他正合适。
林老爷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李青山听完直皱眉,他儒雅了一辈子,说不出粗鲁的话来,只能大呼:“有辱斯文。”
“青山,愚兄年过半百,膝下只有这一个嫡女,这件事……还请你千万相助。”
李青山也为老友感到担心,没绕弯子,直接说道:“林兄的意思,是不是想请宁王殿下出面,从中斡旋?”
林威摇了摇头,刚开始他的确是这个打算,但思来想去……林老爷觉得:自己的女儿马上就要过双十生辰了,女子终是要嫁人的,他当初看中寒门出身的钟箫廷也是欣赏他的才华,希望来日“官商结合”给林府多加一道庇护,自己的女儿毕竟是女流之辈,等到自己百年……曾经的那些人脉未必会把一个女子放在眼里,只有把她嫁入士族,即便有一日林府家业不保,也能让女儿活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阅读,一晃这么久了,入赘完结了,心里头……说不出的滋味,先推荐一下我的新书三生畔源起这是我第一次挑战百合仙侠,请大家支持一下,谢谢。
如果能再顺手收藏一下我的作者后台,那就太胖胖了!么么哒。
关于剧情,我想说:玄一道长这个人的创作灵感,来自于我许多年前在某乎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就是说当年大概在抗战时期,有一位老道长他即将渡劫飞升,但是他没渡过去吐血醒来,然后对徒弟们说,你们准备一下我就要死了,我渡劫没有过去。
徒弟们大骇说,师父你可以封印功法保存记忆,来世在修啊。但是老道长摇了摇头,说:我的心魔对我说,有一天咱们中国会成为人人安居乐业,国内一片太平,百姓幸福安康,国际尊重我的们的国家,心魔说只要我入了轮回,一定能看到。我便不修了吧,我想去看看。
我当时还小,看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泪流满面,于是在入赘中,就有了玄一道长这个角色,她也想去看看,像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老百合一样,想去看看那个同性可以结婚,被祝福的时代。
关于林不羡和云安的三个女儿,我想说。妞妞捡起了皇冠,妮妮捡起了手杖,媛媛被林不羡抱去,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妞妞继承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因为随着内阁制度的发展,女皇的权力终将成为过去,妮妮捡到了手杖,她成为该国历史上最卓越的首相,而媛媛成了最伟大的设计师。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对号入座和麻烦,这个国家的名字我就不提了,你们自己起一个好了。
p.s.:关于一个小小的恶趣味,小哭包是云安当年逗妞妞的时候说的,然后妞妞带妮妮的时候又把这个“昵称”给了妮妮,后来妮妮带媛媛的时候又甩给了媛媛,可以说是老云家一脉相承了。
关于入赘最后的作者有话要说,我想说: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这一年我经历了好多好多,如果没有你们……可能在我家着火的时候,我就一蹶不振了,这一年来我过的真的很bad,但我相信,否极泰来。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生命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
最后希望大家都可以幸福快乐,平安健康。
希望我和我的老婆,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请君莫笑2021年8月18日20:00:32。
青山无改,绿水长流,咱们下本见。感谢在2021081702:04:522021081820:05:1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summer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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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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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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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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