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色藤编桌前,端坐的青年微垂着头,乌亮浓密的头发一丝不苟的,英俊的五官沐浴在午后阳光中,冷漠而安静,像名家雕刻的玉像。
“大少爷,”管家对他的反应习以为常,又喊了声,“老爷说王小姐性格内向,您得主动些。”
青年保持着原先的姿势,充耳不闻般翻了两页纸,才“啪”地一声合上书,“出去,我要更衣。”
面无表情地站起身,任逸低温的目光移向空荡荡的角落。
二十岁的他人生可谓一帆风顺,尚未完毕业便着手处理家族业务,行事稳健利落,百密无一疏,几乎是所有人眼中不显情绪的精密机器,不知疲劳地运筹帷幄,完美地履行职责。
但他方才姿态浮躁,阴郁敷衍毫不遮掩。
经过光洁如新的走廊,瓷砖冰冷的反光中似乎藏着异样的声音。
“大姑娘怎么还不放权?难道想让阿逸……?”
“嗐,二老爷接手不就是几年间的事么。”
类似的窃窃私语他不屑于入耳,直到近日家中愈发频繁地提起婚事,他才不免困扰。
好像他的婚事和子嗣问题是被万众瞩目的一般,但事实上,大姑娘未曾干涉他的私生活,亲戚们烧香拜佛祈祷他不孕不育,唯一致力于让他早早成家的,只有任父。
“结婚不好吗?反正孩子不用你打理,你现在不听以后后悔!”
“什么叫生理上做不到?科技这么发达有不行的?你就是幼稚任性,不想担起责任!”
不明白父亲为何会变得如此聒噪,他拒绝顺从,然而母亲终于积劳成疾病倒了,这个节骨眼上,他不想父子间的争吵对抗平添她的烦恼。
地点就定在老宅园中,父亲精挑细选了一处凉亭,他即将在此结束他的第十五次相亲。
古朴的石桌对面,王小姐一身得体套装,微笑清丽亲和,“学长,好久不见。”
对方是小他一届的高中学妹,想必对他的事迹耳熟能详,于是,他开门见山,“我不喜欢女人。”
短暂的尴尬后,王小姐如早有准备般会心一笑,“没关系,毕竟是家里的意思,我不介意婚后各玩各的,还能帮您给项学长挑选礼物。”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任逸手指收紧。
王小姐笑容依旧,胜券在握,谁料任逸斩钉截铁地说:“不需要。”
王小姐:“……我,我和项学长关系很铁的!反正横竖都是包办婚姻,选一个闺蜜有什么不好!”
她不死心地睁大杏目,本以为能在那张覆满霜雪的俊美脸孔上窥见裂痕,却只等来一句冷冰冰的——“我和项博衍不熟。”
“啊?”王小姐完全懵了,只见任逸瞳子幽黑,深邃而坦荡,对视几秒后,她语无伦次起来,“胡胡胡胡说,你明明就喜欢他!”
任逸:“……”
收紧的手指咯咯作响,指甲几近陷进肉里,他一字一顿,郑重申明,“没有的事。”
项博衍和他一起长大,尽管私下被他拒绝多次,依旧一如既往频繁示爱强作亲昵,考虑到项博衍的声誉,他并未当众拆穿,谁知传言愈演愈烈,甚至以讹传讹发展出他在项博衍出国后追悔莫及的新版本,彻底影响了他的生活。
“我和项博衍从来没有过超越朋友的私人关系,王小姐,请自重。”配合着他的说辞,微微翘起的眼尾随即凌厉几分。
王小姐脸上五彩斑斓,过了好一会才“噌”的一下站起身,“呵呵,敢做不敢当,现在说没关系谁信啊?!渣男!”
说罢提起小香包,踩着锥子细高跟扬长而去。
任逸:“……”
又是同样的结果,他说的都是实话,却没有人相信他。
烦,烦躁到了极点。
例行知会父亲相亲失败后,赶在对方吐沫横飞前,他快步离开茶室,烂漫阳光漏进藤蔓细密的缝隙,照在百转千回的幽静廊道上,他的心像是被蛀空了一般,感受不到任何轻软的触动,暮春哀艳的莺啼燕舞,都在极遥远的地方。
不知不觉加快脚步,恍惚间已然站在了母亲养病的别苑门前,随着内屋隐约的咳嗽声响,花圃中的残红乱绿也仿佛瑟瑟抖动些许。
看一眼他停在门上的手,管家小心翼翼提醒,“大少爷,大姑娘需要静养……”
沉默几秒,修长的手慢慢垂下,任逸抿抿唇,继而推门而入——
两张相似的脸孔冷淡相对,母子间的对话总是只有寥寥数语。
“都不钟意?”
喉结滚动一下,他抿抿唇,低声说:“不喜欢。”
他也不知自己究竟心仪何等人物,只是回忆起各色人等的谄媚阿谀,本能地感到厌烦。
“既然没钟意的,就不见了,”大姑娘微垂着头,面色微灰,用丝巾捂住唇,突然目光一动想起什么,“听说蒋家的公子很和善。”
明白她的意图,任逸毫不犹豫地拒绝,“没见过,不想见。”
大姑娘顿了下,懒得再接话,“随你。”
深夜,确认好接下来的行程,他正要合上钢笔,任父又不请自来冲了进来,“见过你妈妈了?”
不敢在当家的妻子面前强势嚣张,偶尔情绪崩溃时,优秀寡言的儿子就成了唯一的发泄口。
任逸习惯性地转过脸,目光渐渐放空。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省心啊,”任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念念有词,“你看看你最近浪费了多少好姑娘好机遇,还好意思去烦你妈妈?”
见他不答话,任父红着脸冲上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钢笔,随之而来的,是又臭又长的斥责。
他一言不发地听着,父亲如此急躁,大抵与某个兄弟的项目危机有关,既不敢问妻子儿子要钱,又急于展现自己的大度财富,而向未来的亲家“提合作”,显然卓有成效。
但他并不关心这些,只是紧盯那支被夺走的钢笔,皱眉,“还给我。”
那是陪伴他多年的,来自母亲的礼物。
“一根破笔有什么好稀罕的?!”任父瞪圆眼。
他重重咬住下唇,幽黑的眼底泛起暗流,“还给我。”
任父脸色涨红,“你真是魔怔了,不多为家里财产做考虑觅一个好亲家,愁死你老子啊?!”
任父狠声狠气,高高举起握笔的手,作势要砸——
手腕突然被钳住,继而被向上一抬,任父一瞬间踉跄两下,堪堪靠脚尖点地稳住身体,他这才意识到,儿子已经是比他更加英武高大的男人了。
“你干什么,造反?!”任父虚张声势。
然而任逸幽深的瞳子盯着他,像温顺的猛兽露出獠牙,有种洞悉万事的淡漠锐利,与让他几十年来不敢高声言语的妻子如出一辙,让他无处遁形。
“财产都是妈妈打拼的,再怎样也与你无关,”任逸抽出钢笔,眉宇间凝聚着沉重的低压,“她病了,您应该保持安静。”
气势不均的对抗只持续了两秒,被儿子松开后,任父面色铁青,逃也似的到了门口,还不忘留下一声冷哼,“混账。”
“嘭——”
房门重重合上。
将钢笔放回丝绒小盒,任逸坐在桌前,沉默良久。
空虚感不断膨胀,在撑破这间封闭的心房。
他突然站起身走向衣帽间,不刻后换了一身出行打扮出来,拎着只装有贴身衣物的小皮箱。
这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出逃,轻装简行,其余用度都是到了当地再置办。兴许父亲是畏惧那天的事重演,他的不辞而别并未招致严厉的批评。
异国碧蓝的天幕与葱郁的山林交相辉映,披着日光,像一幅笔调愉悦的古典油画,全然不见老宅的沉沉暮气。
他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求重归往日的冷静沉着,他在中学时代有过几次自助旅行经历,联系上欧洲当地团队,简单规划了一条轻松的观光路线。
知子莫若母,临出发前,他收到母亲的短信,“注意安全。”
世事难料。
如果不是遭遇极端条件,他们也不会被困深山,洞窟外电闪雷鸣,山林震荡呼啸,自然狰狞凶险的另一面显露无遗。
未开发的山中信号全无,经验老道的向导也束手无策,衣被与火焰勉强抵挡湿润绵密寒潮,随着时间推移,更难耐的是饥饿。
避难于洞穴中,时间概念几乎消失了,雨势终于渐小时,已经过去四五天了。
劫后逢生,重振濒临崩溃的体力与意志力,一行人相互扶持着往山下走。
来时能轻易攀爬的山路变得泥泞陡峭,每个人屏息凝神,紧张到极点。
忽然,脚滑的同伴奋力挣扎,距离最近的他被连带滑下山沟。
万幸的是,他运气好落在一片隐蔽保暖的缝隙里,虽然受了伤,但人还活着。
不幸的是,救援队伍隔日才赶到,又整整花了一天才完成救援,一周来的幽闭无助终于在无声中爆发出伤害。
除去多处外伤,他听觉受损,几近全盲,加上严重的心理创伤,被列为重点病患,接受静养观察。
父亲终于扬眉吐气一把,在电话里说了无数个“你看吧”,“你看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儿子,怪谁呢?”
难道怪他吗?
他茫然地想,他在家里维持了最大程度的体面,也做了完备的旅行准备,他明明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要承担这些莫须有的指控?
“阿逸,吃一堑长一智,爸为你担心呢,你说一句让爸安心啊?说一句怎么了?你就说一句啊……”
闭嘴,闭嘴!!!
他想伸手去砸了还在喋喋不休的手机,却根本摸不到手机的具体位置,最后还是赶回来的护工替他掐断了通话。
连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自理,强烈的自尊再次受挫,他的意志逐渐消沉,原本能够感受到的不知名触动,归于一滩死水。
病情始终瞒着母亲,他调理了两个月,尽管听觉视觉尚未恢复,也能在护工的引导下缓步行走了。
某天,被隐瞒多时的项博衍终于知道了他的现状,火急火燎飞过来照顾他,他本想拒之门外,却没想到父亲提前和周围人打了招呼。
——“博衍是好孩子,阿逸全权由他照料,我很放心。”
像是有意撮合姻缘般,项博衍大摇大摆地住进了他的疗养庄园,他的身边人都被换成了项博衍的人。
“阿逸,张嘴,啊——”
“阿逸,我们去教堂吧?”
“阿逸阿逸阿逸……”
项博衍像被胶水黏在了他身上,无论拒绝多少次,都总是柔声细语地扰乱他的心境。
烦,烦得想死。
赶走项博衍的前一天,发生了一件让他毕生难忘的事。
小镇上在举行庆典活动,很是热闹,项博衍预订了当地久负盛名的餐厅,带上他去参加非自愿的二人约会。
雇佣的法国佬司机不着调,听岔了地名,单单把他送进来了另一条巷子,也不在乎是否有人接应,一踩油门溜了。
留下他站在一片欢声笑语里,如同蒙着一层腐朽的灰尘。
别人的轻松快乐与他全然无关,但终于摆脱了项博衍,很好。
不想再回去了。
就算知道会被找到,还是想动起来。
借着出行用的手杖,他跑了。
其实也没跑太远,他磕磕绊绊地摸着狭窄古老的墙壁,在舞蹈歌唱的人群外围艰难行进,受伤的腿支撑不了太久,他绝望地在附近摸了又摸,没有能落座的地方。
沉默思索片刻,只好扶着墙慢慢曲起腿席地而坐,就算没有认识的人,还是感到一阵不能保持风度的屈辱。
就在即将挨到地的那一刻,一双细腻骨感的手突然拉住他,皮肤沾着汽水纸杯外层的水雾,温度偏低,像一节洁白的软玉。
“你好,需要帮助吗?”
那个人的声音清亮柔软。
霎时间一片月辉破开浓云,他胸膛中死寂萎靡的器官,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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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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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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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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