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不剑仙>第七十七章  夸诗
  到底还是牵上了手。

  就一会儿。

  这小娘子的小手软滑而又温热,很好摸。

  可惜后来又被甩开了。

  荀公潭那里早已是人山人海,若想到一处近水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不过周小娘子却显然是早有准备,到了潭边不远处,那赵府的管家便带了几人直奔潭旁一处高台——那里是有官兵驻扎的,不许人靠近。

  屈子乃是公认的文坛三圣,而且是成就最高的一位,在这样一个修炼「文气」的世界,他的历史地位可想而知。

  每逢端午节,各地官府都是会有一些规模大小不一的祭奠活动的。

  在本地,荀公潭一向就是赛龙舟、扔粽子的地方,官府的祭奠便也都在此处,一般都是由郡别驾代祭——因为屈子毕竟不是真圣人。

  真圣人只有两个。

  一个活着的,是当今皇上,一个故去的,是孔子。

  祭奠孔子,必主官亲至,但祭奠屈子,就一般都是二把手代祭了,一把手反倒不方便亲自出面,以免搞得规格过于的高。

  那潭边高台处,便是官府的祭奠之处。

  这时候上面的仪式应该是已经在进行了,但那管家拿了名刺过去分说几句,随后便小跑回来,引了众人过去。

  魏郡别驾是一个小老头儿,这时候正高冠博带,在那里主持祭奠仪式,陆洵和周小娘子得以进到寻常人进不来的地方,却好观赏这荀公潭一圈的热闹。

  沿着堤岸有修好的护栏,又遍植柳树,几个随行人员在旁边一散开,隐隐遮蔽周围的视线,正方便两人凑在一处,不远不近地说些悄悄话。

  当然,故意的抬杠拌嘴居多。

  不一时,那边祭奠仪式结束,龙舟赛很快开始,岸边就开始沸腾起来,同样易容成黄脸的小丫鬟这时候就也送了粽子过来。

  大家一人分几个,都往荀公潭里丢。

  每年的这几日,大概是潭中鱼虾们最幸福的时候了吧。

  龙舟竞赛很热闹,岸边不时响起大声的呼喝,为某只龙舟加油。

  对于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这已经是一年之中都难得的消闲娱乐活动了——一般二般的有钱人家,也是养不起鼓吹的,在这个年代,无论音乐、舞蹈,都是极为奢侈高端的享受,像赛龙舟这种大概可以算是竞技体育的项目,就更是一年一度,就连有钱权贵人家,都是爱看的。

  两人就在一株柳树下看着这热闹,只是聊着私底下的悄悄话,给陆洵的感觉,倒真是有了点现代社会跟女孩子出去约会的样子了。

  原来她的名字叫周珺。

  她的那座道观,就在开封城的正东偏南一点的一条街上,叫青玉观。

  据说在开封城“女冠”们的道观中,算中等规模,包括她在内,共有三位「法相」级仙人坐镇。

  她七岁的时候,第一次被送往赵家寄养,据说那时候她父亲被贬官了,但不久之后就又起复,所以那第一次持续时间很短,之后又经历了两次她父亲的贬官,每次都是把她寄养在赵相公处——因为她母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就故去了。

  一直到前年,他父亲眼见她颇有修行的天赋,就特意为她辟地,买下了好一片宅邸进行改扩建,为她建了独立的青玉观。

  她是今年春天正式「登仙」的。

  她的「相」是一面小黄旗。

  据她说,这面小旗子能破迷障,但毕竟是静物之「相」。

  正常来讲,静物之「相」,算是「恶相」,是不好的,但仍是要比一些很无谓的活物要好,比如兔子之类。

  最好的当然是虎豹鹰隼之类凶兽,因为这样的「法相」,是可以自带攻击力的,等于是多了一个天然就心意相通的帮手。

  「恶相」也有好的,比如兵器之类。

  若是能得一把长剑为「相」,也是上佳了。

  她说,“当你到了时候,你自己会有感觉的,感觉不到,就证明还不到「寻相」的时机,若是机缘不到,强行要「登仙」,失败的几率就会大增。”

  …………

  看看将到午时,潭边的热闹正在逐渐散去。

  大家都要回家去阖家团圆了。

  再美好的约会,也有结束的时候,两人只好也离了荀公潭,一路往回走。

  正走着,后面忽然就传来马蹄声。

  有人一边驭马,一边大声喊着什么,沿着大街向前跑。

  “夸诗的来了!”

  不少人甚至都是当即停下脚步,专门等着那边的骑士驰来。

  这也算是传统了。

  端午节时分,铜雀台处众名士云集,每有佳作,必遣骑士回城,着红衣红帽红鞋,马披红花,驰行传唱,名为“夸诗”。

  一般是三首。

  都这会子了,不确定那边诗会是不是进行完了,但“夸诗”的人马,却是才刚刚到了城中——其实时间是算好的,必得此时,聚在荀公潭的人群都散了,正在回家,却好能让最多的人听到这“夸诗”。

  等略近些,从攒动的帽子和头巾里看过去,果然就看见,那边一骑红衣奔驰过来,大声地诵读着——

  “今日第一题,读书、治国、修身、养性,皆可,体裁不限。得二星诗作一篇,作诗人刘阔刘子展,诗名《读书》,诗曰——

  读书如树木,不可求骤长。

  植诸空山中,日来而月往。

  露叶既畅茂,烟条渐苍莽。”

  那骑士纵马,一边从头再次说起这番话,一边从身前不远处跑过去了。

  陆洵和周小娘子并肩而立,都品味着这首新的诗作,却好此时,两人身前不远处,应是一位读书人,甚或是修行之人,不由得发出感慨,“道理晓畅,喻体形象,果然是好诗了!”

  他身旁有人道:“早便有人说过,刘子展一年不鸣,今日必大放异彩!惜乎今日里,据说那陆洵不曾去,若是二人争鸣,想必更得佳作!”

  于是那人回答道:“二星其实已经很好了,只是不知道那陆洵若是去了,能否有三星,乃至四星之作!若论才力,那陆洵是真的叫人期待呀!”

  “也未必!此人最近闭门不出了,便端午诗会也不去,有人说他是畏惧刺杀,却也不得不说,其中未必没有畏战之意!我听说,不少名士都看他不惯!”

  “哈哈哈,柳兄你这就是臆测之词了!陆氏才力雄健,何来畏战之说!”

  听着听着,周小娘子扭头,笑着乜了陆洵一眼。

  她小声问:“错过了这番大热闹,你可后悔不后悔?”

  陆洵哂笑,“这有什么可后悔的!我自有佳人相伴,不比他们来得舒服?”

  “呸!还以为你是什么好人,却原来是个好没脸皮的登徒子!”

  “好人哪知登徒子之乐?”

  “呸!”小娘子拿眼神儿剜他,嫌他不知羞,一路上也不知多少次,老想拉手,女孩子家的手,是能这么随便就去拉的吗?

  不过转念一想,她又忍不住问:“这题目,你可有所得?”

  陆洵张嘴就说,“这有何难?我不写便罢,写就至少三星四星!一首二星之诗,也好意思拿来‘夸诗’,真是……”

  “呸!越说越得意起来了……”

  小娘子巧笑倩兮地啐他。

  却在这时,人群才刚恢复行动,走了没几步,后面又传来了马蹄声。彡彡訁凊

  “今日第二题,咏马,体裁限定古歌行。得二星诗作一篇,作诗人刘阔刘子展,诗名《白马篇》,诗曰——

  千里生冀北,玉鞘黄金勒。

  散蹄去无已,摇头意相得。

  豪气发西山,雄风擅东国。

  飞鞚出秦陇,长驱绕岷僰。

  承谟若有神,禀算良不惑。

  瀄汨河水黄,参差嶂云黑。

  安能对儿女,垂帷弄毫墨。

  兼弱不称雄,后得方为特。

  此心亦何已,君恩良未塞。

  不许跨天山,何由报皇德。”

  这骑士行得略慢,因为诗太长了,若行的快了,怕人听不全,不过即便如此,等他诵读到最后几句的时候,也是早已跑远了。

  这骑士看来也是下了苦功夫背诵了的,不然那么长的诗,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容易记住。

  “啧啧,很厉害嘛,两首都拿了第一?”

  陆洵在那里吐槽。

  问题是,两首都是二星,在他看来,实在是不怎么能上得台面。

  当然,这只是视角不同的关系。

  站在纵观五千年历史长河的角度,似乎就连《小池》这种,也是随手可得的普通作品而已,但是要知道,这首小诗已经是南宋大诗人杨万里一生四千多首诗作中的佼佼者了!虽不好说是什么压卷之作,却的确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

  人家可是南宋的“中兴四大诗人”啊!

  在当时而言,人家已经是当时已知整个世界的文坛领袖了,是在当时的文坛叱咤风云几十年的大佬!其身后留下的“诚斋体”,更是对之后的文坛影响颇大!

  也就只有放眼五千年的维度去考量,才会显得他不那么值得一说了,只是个“小诗人”而已了。

  反观这个世界,道理是一样的。

  一个人,能在一场诗会上,连续拿出两首二星之作,是的确很厉害了。

  称雄大宋,还差了点儿,称雄魏郡倒是问题不大的。

  对于时人而言,能得星的,就都是好诗了。

  “此拟陈思王曹子建《白马篇》之作,倒也颇得雄健气度了。”

  果然就有人这么夸了起来。

  陆洵笑了笑,没作声。

  周小娘子又斜眼儿睨他,笑吟吟的。

  等他也扭头看过来,她就问:“要不你也做几首吧?我去央求赵爷爷,让他帮你扬名去!”

  “我还需要扬名?”陆洵不屑反问。

  周小娘子顿时笑得不行,虽说拿眼神儿剜他,神态间却又偏偏满满都是崇拜——在作诗这件事上,她倒是坚定地相信,他是真的很厉害的,这不算吹牛。

  只是看不惯他的得意而已!

  “走啦走啦,先送你回家!这等烂诗,听得我耳朵都难受起来!”

  却在这时,前面忽然有人回头,却是有人不忿地道:“这位兄台请了,便二星之诗,在你口中都是烂诗的话,请教……呃……呃……”

  “啊呀,这位兄台俊逸如此,莫非是那……”

  “哈哈哈,阁下认错人了!”

  陆洵趁机一把抓起小娘子的手,拉起来就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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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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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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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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