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江湖变卦>第八十七章兵玺
  道者,与上同意也,与之生,而不畏死。授中福将军职务,就要付给将军兵玺。

  兵玺拿在王旭手中,王旭很熟悉兵玺玉石状态。王旭的手握久玉玺而烫热玉玺。玉纹的走势吻和王旭手掌的川字纹,等同步调一致,连石桥都可以踏碎,玉玺形成呼啸无形惊涛骇浪冲开王旭手掌,坠落地上,砸出地上的灰尘没有飘出房子的门口,也没有飘出大院,静静的灰尘伏回在地面上。

  王旭从地上拾起兵玺,兵玺通灵一样不节制无形大水激荡气势,王旭叹息了一声,知道一直陪伴自己的兵玺通人性,不愿意离开曾经当将军的自己,所以王旭感应到兵玺惊涛骇浪。

  王旭还是能把兵玺握在手中,走出皇宫威严大门,几万名守护京都士兵等待国君检阅,刀光阳光下不节制闪烁,王旭感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百姓仰仗着王旭,王旭却无人可依靠,袁灵和新娘拥抱而背靠背生出的彩虹桥让王旭还魂而复生,王旭代价生不出孩子。

  王旭在闪烁的刀光里凄凉叹息着,大家安静,连呼吸放着缓慢,清风吹着中福将军制服,像是海水被海风折叠起一般。刀光照射的兵玺温度骤降,突然让王旭手发冷,手寒冷,所以手麻木。手麻木所以王旭赐兵玺给中福的递给力量轻飘飘掌控不了轻重,天外之天,电闪雷鸣。只有王旭空旷的帝皇之心才能感受到冥冥中天相。

  中福以为兵玺沉重,双手恭敬去接,惊讶得兵玺轻得像一根羽毛,兵玺热涨冷缩缘故。中福把兵玺心无挂碍放入胸怀里,王旭愿意放下国君的尊严与中福共乘一车,环行京城一圈,让天下百姓认识中福,让天下百姓把中福当做天外来客尊崇。王旭要力举中福在国人中份量。

  京城大路上生出绿草,天真,地德,生出浩然之气,浩然之气的宇宙要有万物吞吐天气,风云就会变幻。

  有坚韧意志的马蹄踏上嫩草,陷入伪装的泥坑,泥坑是地狱之火曾经让独臂天明焚书留下痕迹。马车剧烈颠覆,有中福得力坐在旁边,王旭连帽子都没倾歪,中福怀中兵玺甩出车外,陷在烂泥中。中福下车捡玉玺,忘记天地间还有着万紫千红,脚步踏入冰冷的烂泥,踏入无色的梦里,好像走进幽谷里,空旷得什么都没有。后面士兵抢着救主帅,踏进泥泞,就感觉寒凉刺骨,拔出脚来,鞋子已给冻泥冻掉一半,士兵用刀枪砍刺泥凝,飞溅泥凝冻住皮肤,麻木的皮肤冻掉一块,就像一本书面破损几行字。王旭的马车被护卫兵连忙后撤几里之远。遥遥望着几十米远泥泞里寒气冻得自掘书墓寻找兵玺的中福。

  所以空出一条路,翩翩默默关注丈夫荣华富贵。中福在泞土中摸索,摸到玉石,也被泥里的荆棘扎到身体,中福向泥泞倒退一步,远远干土地上的妻子没有看见了。中福的鼻子涂上泥泞像是被割掉鼻子,额头上涂着泥泞像是额头上刻着字,穿着喜庆红衣服的翩翩跑进泥泞是中福生命中贵人舍弃自己生命救助自己丈夫。互相拥抱中,中福手中慢慢晃动的兵玺,泥泞的寒气凝结成一辆金色轮廓车子,装着满车被地狱之火燃烧书册成烂泥渐行渐远在远方消失了。空坦的土地有一堆丛棘挡住大家的眼睛。中福抱着妻子突然壮怀激烈,将军雄起。

  兵玺沾上泞泥刹那间杀伐气过于重,中福边握着兵玺边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中福把妻子压在身下,翩翩身子颤动一下,突然感觉自己有了身孕。翩翩幸福来得很突然,兵玺也一下退去雷霆般杀伐气,露出厚重与端庄。夫妻野合只有天知地知夫妻二人知道而已,衣服不整齐,夫妻二人在鬼神面前生死相救,却让干地上士兵肃然起敬,湿泥已回复普通土,士兵搀扶二人上干土地后,中福双手捧着兵玺呈给王旭看。

  王旭突然叹息,兵玺放在宫中,高枕无忧。拿出朝廷外面,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离开皇宫几里之远,就生出如此不让人安心的风波。兵玺就安静捧在王旭眼前,王旭一诺千金,在天下人做个高尚的榜样。

  王旭不会收回兵玺,王旭只是看兵玺有没有摔坏,王旭一只手拿起兵玺,突然兵玺出乎意料的沉重就像王旭打翻一碗苦药。兵玺重重砸在中福头上,中福昏死过去。33ýqxsś.ćőm

  昏沉的中福在梦里游泳一般,掉入地狱之火,寒冷的冰里,中福之所以有梦,托着这个梦是中福体内有物质燃烧,中福有东西吃,所以中福在床上做了整整三年梦,中福感觉水滴进了脖子滑到后背,一双小手柔嫩帮助中福擦拭水,深渊中一线光明透进宁静的皮肤中,中福张开眼睛,见到一个陌生小孩和苍老妻子翩翩。陌生孩子眼泪流淌进眼眶里成为明亮水汪汪大眼睛,让中福感到很幸福,三年时间过去,中福居然不知道自己生了个亲生儿子。

  茫茫大海观自在,所以中福给儿子取名海客。

  海客每天从窗户用土缶装着酒菜递进给父亲。中福软瘫身子在床上,就像一本放在床上书卷,窗口里照进阳光,月光,吹进清风,中福才微略翻动了身体,海客就闻到父亲身上发出书香气息,中福希望自己教孩子读书,这是中福活下去的意义。

  海客不愿意读书,翩翩捆绑住孩子,放到中福床上,孩子心平静下来,就像孩子置身在丛棘中,中福不是荆棘,父子情深,孩子懂事。

  中福床上只有空白的纸。中福可以写书,所以不用给孩子买书。

  中福第一个字就教了海客梦字,梦字开头如梦如幻,中福三年梦中醒来,就得到一个亲生孩子,不用洗尿布,这是多么奇幻的美好。

  然后传给孩子三个无价之宝的词,阳光,父亲解释是紫气东来。清风,父亲解释是天籁之音,阳光与清风就相擦出天籁之音。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有了清风,阳光和水,没有钱买药吃,吃进肚里的东西还是很香的。

  别人家炊烟袅袅,那是家乡人做饭,翩翩家香烟飘渺,海客在读书,读完了一页纸,父亲就燃烧一页纸,书的文字本来就是思想,思想是放在脑里面,才能够取之不尽。

  海客已经用不着被捆绑着上父亲床上,捆绑意味订一本书,意味书是用来读的,还没有背熟,所以还是一本书。海客没有被捆绑,说明父亲教的书海客已经记入肚里面,不需要出现一本书或者一页纸,所以中福床上的纸变得薄甚至于空荡荡的。

  这一天海客没有专心背书,而是注意到了父亲额头上兵玺砸下的疤痕迹像一幅山水图样灵动,因为兵玺图印轮廓是无损国山川图。

  中福这几年受伤虽然安祥睡在床上,宁静的精华在滋养额头上这幅兵玺图,虽然国外有兵员异动,无损国气定神闲,不出兵而能够力挽狂澜,全在于庙算胜,所以风波平定以后,朝廷总要带来奖赏给中福,翩翩习以为常。

  王旭遇到解不开国事,穿上宽松衣服,静坐皇家的露天中,王旭像老虎般睁大眼睛,追逐解决遇到的国事,越去想解决,突然感觉很安心,这是有天助。突然问题忘记了,王旭和中福君臣似乎冥冥中彼此间心有灵犀一点通,中福熟悉的声音为王旭解放国事,王旭阔然开朗。王旭抬望虚空中,惊心动魄中福如同鬼神为自己庙算。

  王旭亲身见到中福软瘫在家中,没有死去,就让人还回给中福奉禄。

  中福安静养生在家,还能有钱养家,中福都是问心无愧,天知地知王旭知,中福知。中福养生,兵玺的肉痕在中福额头上养生,凶险,吉祥,每天中福软瘫家中,心已经踏越山川。天上密布云团,天上不下雨,清风从无损国的西边吹来。

  江湖上流传着言论,中福身上关系着无损国风水,因为是国宝很是得到王旭关爱。

  大益国李贵国君念到北山大臣名字就簌簌而落泪,北山大臣借中福写字而生出思想的灵魂,何其的慷慨悲歌,当时中福大字不识一个,北山把沉重的思想沉淀在中福体内,若不是遇到独臂天明慧眼教育中福识字,北山岂不是思想上开出的鲜花开在大字不识的中福牛粪上。

  中福写出了书,说出了话,也就和北山灵体上再无纠缠,谁也不欠谁。

  但李贵做人以恩报德,忘不了北山,当然也就挂念中福。

  把自己当做国君身边蚊香,只穿一条短裤裸露上身的观近派出熟悉无损国地貌天怜一些高手绑架中福回大益国。

  中福的小床只是仿照简便的车舱里的卧板,方便于中福偶而回访王旭国君。

  两条粗大绳索从窗口疾射而进,套住坚固床板。床板离开床脚就像车身离开车轮一样,顺力就推入一辆伪装朴素的马车里,天怜等大益国人奉李贵之令对中福绑架。

  中福感觉到自己身体很忠诚进去一辆马车上,马车飞速离开,中福见到翩翩在后面像夫妻吵架一样边喊叫边追赶,一名叫越人的大益国高手甩出电闪之后大音希声的暗器。翩翩心痛苦得吐出了鲜血,鲜血狂奔天空中,白苍苍头发变成血红色,翩翩思想终于放松警惕,翩翩倒在地上。中福突然想到一首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相许。翩翩虽然不是中福心目中最喜爱的女子,却是最适合照顾自己软瘫身子好女人,为自己默默做出奉献,中福宁静的修行已经感受妻子离世,留下热泪,热泪落到一团肉体上,这团肉体是中福自己的孩子海客,海客睡得太香甜,中福被绑架也舍不得大喊大叫,免得干扰孩子睡觉。

  昨夜海客就在中福床上背书,天下雨,海客累了,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睡在父亲怀抱里。热泪浇上孩子可爱面庞,孩子醒了。中福用和海客互相把脉的方式。海客知道了父亲最后一次教自己做人的道理。做人要有三件宝贝,慈悲,俭朴,不敢走在天下人前面。慈悲所以勇敢。俭朴所以能够心胸宽广,不敢走在天下人前面,所以能够活得最长寿。

  中福在车上颠覆中,额头图玺流出血,中福让海客安静中用手捂住父亲流血额头。海客用手悟住父亲额头,血不是在向下流,而是在海客的手掌心发涨。

  用血是可以写书,写书读进心里去就是观世上声音。

  血字读在海客掌心里,所以父亲血不向下流,血浓于水的思想通过海客劳宫穴吸纳入海客海一般胸怀,中福额额头上肉玺渐渐消失。

  无损国山川河流,明月就仿佛记入海客心中,海客的魂就变成无损国的魂。海客是个孩子还小,时间让海客变成大人,海客就会顶天立地了。

  雨停了,月亮出现天空,马突然倒下了,山川河流岂能是平凡的人世间马载得动的。天怜带来的马互相感应而倒地。

  打扮无损国百姓的大益国高手们打开车门,惊奇中福已经死了,陌生孩子流下眼泪像雨水停留面庞上,大益国同伴甩出的手掌就像打在水面上,根本就打不中孩子的脸。

  天怜只是动一下孩子的父亲身体,海客心中不安,被士兵一掌扇上面容,嘴脚流下鲜血。

  这时候大家听到旁边有一只黄鹤在鸣叫,黄鹤的孩子附和,大家都毛骨竦然。旁边突然出现独臂天明,拿着美酒,请天怜等高手喝酒。中福目标死了,马匹都死了,大家累了,喝点酒也是松驰一下心情。

  喝酒的大家咬牙切齿把酒喝下了肚里,或拍着肚子当做敲鼓,或者疲劳睡在地上,或者悲哀哭泣,或者唱着歌,天怜由于袁灵而受伤,反而因祸得福,沾上袁灵的灵气,天怜和独臂天明坐得最亲近。

  喝酒喝得天快亮,突然一只野鸡鸣叫着飞上天,野鸡的叫声让沉睡孩子以为天亮,习惯性坐直了身体就要背诵书,海客见到了父亲的身体,知道父亲的死亡不是梦幻,害死父亲的人都看着海客,都尝试要将小孩带回大益国。

  大家用心看着海客将路旁的车印用石头挖开,没人去帮助砧般上的肉,车迹离开泥土像是车条脱落一样。

  良马每天奔跑,劳动的日子也是一天天度过。读书就是劳动,海客每天都认真背诵书,海客口里念着字,把不远处母亲身体也搬了来,边给父母亲挖个土坑合葬。海客不需要独臂天明帮助,天明闲云野鹤,爱惜海客的行为。

  别人以为海客不会有很大力气,由笑嘻嘻变成肃然起敬,海客安静念完一本书,居然挖出整齐的土坑,居然抱起父亲母亲的尸体,小心放入土坑中,大家这时候突然感觉恐惧,海客头上长出像小牛一样的角。海客把挖土的木把挂上牛角,海客用一双小手推着泥土,因为头也沾上泥土,头也用力拱上泥土,埋上了父亲,泥土在海客头上落下,天空下,海客嘴巴里清楚露出一对野猪的獠牙,海客悲伤仰啸时,稚嫩的声音在天空中四通八达。

  向天空扩散声音牵引人的心神涣散,在海客发出声音前,海客目光扫过大家让人已经毛骨竦然。发射暗器射死海客母亲的越人先下手向海客凌厉射出一只暗器,专心致志者,从一而终,只发出一只暗器,越人永远那么自信。

  暗器向着光亮闪电而去,取向的是海客眼睛,却是向太阳飞去。

  海客扫向向对方目光,大益国的人就感觉天旋目旋,海客发出声音,大家看到天上的路四通八达,那是大家不知道自己都横卧地上缘故,向亲人朴实的祭礼就是手刃仇敌,越人脖子致命的感到獠牙穿透身体,越人见到天上白云出现山的形状,越人三十多年自怜自爱的身体已经与苍海桑田一色。

  场面上,唯独独臂天明依旧屹立天地中,孩子不可以,天明阻止海天向第二人下手。

  国君阻止别人行为,发号施令即可,大侠是要亲身力行。

  天怜的身体像是桑叶包裹着美好材质,天怜躲过海客一击,闪躲过于用力,已让天怜臀部摩擦没有一块好皮肤,走路蹒跚。

  独臂天明气质有着国君华贵,更胜在于比国君有阳光之气,独臂天明把天空当做天梯踩踏,海客仰视之气让自己心胸气血沸腾,如同回到童年父亲中福捆绑住读书。独臂天明口中念书,我有三宝,慈悲所以勇敢,俭朴所以心胸宽广,不敢为天下先所以能够长寿,天明的话海客回忆起父亲最后的话,海客泪流满面,兽性即去,头上的角,嘴巴獠牙即行消退,唯独海阔天空,山川河**华充塞胸膛,兵玺,山河故人若隐若现,独臂天明挽着海客的手,垂着空袖,空留着场地,大益国的人,宁静在山清水秀中。

  等待山清水秀中,黄旗飘扬,在只有一条大道上,无损国的王旭国君见到了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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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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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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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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