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从一出生起就注定要是耀眼的。
譬如秦迹恒,譬如闻晗礼。
无论是作为作者笔下的人物,还是作为这个世界里真实存在的一个人,闻晗礼都是万众瞩目的那个。
在他还在晏北念高中的时候,名声可能不比秦迹恒要小,毕业后的两三年,校园里还流传着他的传说。
闻晗礼一直觉得自己活得很洒脱。
他的人生真理是,生活就像是抓着一把沙子一样,你想要抓得越紧,反而越抓不着。
不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这才是所谓人生。
但即使是这样,他的人生也并非一帆风顺。
就比如南煜城,就好像是个坎儿似的。
要说闻晗礼有多喜欢南煜城,其实也不是非他不可。
小王子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听过,主角爱着玫瑰花,因为玫瑰撒谎告诉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朵花。
但当他到达地球时,发现竟然有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玫瑰骗了他。
经历了沮丧和难过,小王子最后还是坚定了自己,继续爱着他的那朵玫瑰花。
因为那朵玫瑰是他陪伴着长大的,是他悉心照料过的,她也许没有那么独特,但是在他心里仍旧是独一无二的。
南煜城是秦迹恒的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但他对于闻晗礼却并没有那么重要,可能只是那五千朵之一。
他欣赏他的性格,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喜欢他面对自己时的那些小心眼,但是他对他来说并不独特。
起码最开始的时候,闻晗礼是这么觉得的。
最开始对南煜城有好感,是因为被南煜城撞见出女装。
闻晗礼其实一眼就看出南煜城认出了他,虽然他也有些意外,但还是坦然地接受了。
没想到南煜城自己倒是自导自演了一出大戏,他假装附和了两句,开始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
少年在他面前故作冷静实际上破绽百出的样子,让他好像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
明明就是拆了家,还装作无辜。
除此之外,还有南煜城下意识的反应,也让他心动了动。
平时别人知道他有这方面的癖好时,都是各种吐槽不屑一顾,即使是表面上不显分毫,背地里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
但是南煜城第一个想到的帮他掩饰,给他留余地。
后来和他捅破了窗户纸后,也真诚地表达了对他自己做cos服的称赞。
有些情绪,脸上装得出来,但是眼睛里还是会泄露出真实。
就比如那个时候的南煜城,眼里装满了钦佩。
这是对于他这个人的认可,而没有人会不喜欢这种认可。
所以,闻晗礼觉得南煜城这个人不错。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向,并觉得以后要找对象也会选一个能和他聊到一块儿去,并且尊重他爱好的。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遇上符合自己择偶标准的人就是南煜城。
那天回家后他就在想,也许可以和南煜城多聊聊。起码现在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智上,南煜城都可以算得上是他的首选。
南煜城这个人,还是个挺会演戏的家伙。
他对闻晗礼的观感一直普普通通,但是该回的消息都有回,而且态度还十分礼貌。
有的时候为了终结话题,又不想让闻晗礼注意到自己的意图,他就拐弯抹角地找办法。
有的时候不太忙,就会和闻晗礼象征性地聊两句,但也很少会深入沟通。
闻晗礼觉得自己也是奇怪,就是越看南煜城越顺眼。
每次跟他聊天,都能让他一整天无聊的生活又欢快起来。
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南煜城转发过来的笑话:
【渔场老板:哈哈哈哈你看这个笑死我了,这个梗好土啊但是好好笑![link]】
两秒后,闻晗礼还没来得及回复,南煜城就撤回了:
【渔场老板:抱歉闻学长,发错人了。】
【渔场老板:有打扰到您吗?】
闻晗礼动了动手指,看着屏幕上的两条消息,想象着屏幕那头南煜城在这一刻故作正经的表情,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
【礼:不打扰。】
【礼:以后可以多给我发一些这种,我也很喜欢笑话[猫猫挥手.jpg]】
和秦迹恒一瞬间的心动不一样,闻晗礼一开始的动心是理智的。
他习惯性地用自己的那套标准去衡量感情,南煜城最开始对他来说只是有趣和合适,后来才慢慢转变成了会为他心动的那种喜欢。
在像他这种人的世界里,感情没有那么多扭扭捏捏的部分,既然感兴趣就去追。下决策的时候要果断,追人的时候要步步为营,大家都是男人,没什么好害羞的。
闻晗礼下定决心来的很快,但是却不着急。
他按照自己的步调一点点地追,去暗示南煜城。
虽然他们一起共处的时间不长,但闻晗礼保证自己和他共处的每分每秒都在暗示着自己的欣赏和喜欢。
只可惜还是走错了。
南煜城喜欢上秦迹恒的时候,闻晗礼其实是想不通的。
从他的那套像是数学方程式一样的感情解算法里,他觉得自己比秦迹恒更适合南煜城。
他的理智告诉他,没必要纠缠,也不要和秦迹恒比什么。
就像他的人生格言一样,人要活得潇洒一点,追不上的人就不用再追了,沙子握得再紧,不是一样也散了吗?
但是难得的有一次,他违反了自己的人生格言。
他没有办法洒脱地面对这件事情,他的心里酸酸的。
每次看到南煜城的时候,闻晗礼都会遗憾又难过。
这个人和他真的很合适啊,为什么偏偏他就不喜欢自己呢?
这场理智开始的感情,最后却没有办法理智的终结。
在那天告别南煜城,他走到了路边转角处站了很久。
感受着艳阳高照,闻晗礼除了沮丧以外,却也意外地觉得压在自己心上的石头忽然之间轻了不少。
这场心动也许无疾而终,但是他并不后悔。
再次和南煜城在大学校园相遇的时候,他看着对方一如过去的笑颜,只轻松地像对着普通的毫无交集的后辈那样,打了声招呼:
“你好啊学弟。”
一如最初相遇那般,张扬肆意。
走出感情的死胡同,不再执着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33ýqxsś.ćőm
他仍然是那个骄傲而又潇洒的天之骄子。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是会发光的。
比如闻晗礼。
因为他可是闻晗礼。m.w.com,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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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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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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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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