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山上的雾很大,我们走着走着就走散了。这把我急的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心想就不走了,坐下歇歇,等雾散了再下山去。可是啊,“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这人一倒霉,就容易霉运缠身。我刚一屁股坐下,就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近,我朝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一条小腿粗细的红花蛇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哥们儿我当时就握了一个草啊!在城市生活了19年,哪见过这东西呀。此时红花蛇正朝我吐着蛇信子。我吓得冷汗直冒,当下虎躯一震,灵活的扭动腰肢,撒丫子就往后跑。
这山路凹凸不平,好几次差点儿摔倒。我一口气跑出了老远,大概有五六百米的距离,心想这下安全了吧。我在原地大口喘息,平复一下体内翻涌的气血。可就在这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次响起。透过白雾,隐约可见红花蛇还在朝我这边爬行。
按理说不应该呀,蛇的速度应该没有这么快,依照现在的情况看,这条蛇恐怕是饿急了,所以才会对我穷追不舍。一想到要葬身蛇腹,就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哥们儿我才刚刚摆脱高等教育的束缚,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生活,我不甘心呐!
想到这儿,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体内迸发出来,我拼命往后跑,就恨爹妈少生两条腿啊。
由于白雾还未消散,我跑着跑着就觉得眼前越来越暗,越来越黑。应该是误打误撞跑进了山洞,我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可依旧不敢停下,潜意识告诉我,后面那条红花蛇还在追我。于是我只能抗着对未知黑暗环境的恐惧,继续往前走了。
走了好久。我感觉两条腿已经麻木了,这种对未知环境的恐惧让我很绝望。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放弃了。可就在这时,前方出现了光亮,伴随着我的脚步,光亮也越来越大,我心中百感交集,总算不会困死在山洞中。
都说望山跑死马,今天我可是深有体会,又跑了好久,期间还误闯了蝙蝠的巢穴,差点殒命当场。等我跑出山洞,抬起手腕一看,此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也就是说我在山洞里跑了一个多小时。此时大雾已经消散,我身处一片密林之中,周围都是参天耸立的大树,入目尽是翠绿,不禁感慨啊:这种像原始森林一样的地方不多了。
我背靠着一棵大树坐了下来。此时我觉得又累又饿,从旅行包中拿出了水和饼干,边吃边想:“一会去找护林员,让他带我出去。我要回家呀!这树林子太危险了。万一再跳出来老虎野狼什么的,我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送的啊,山林太阴险,我要回城市啊。”
您要是问我为啥不打电话求救,我告诉您,我这山寨大屏蛇果手机进山之后就再也没信号了,唯一的用处就是当板砖使。
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大声喊了一句:“有人吗?救命啊!”就这样我边走边喊,希望有护林员或者山民能够听到。
直到我嗓子都快喊哑的时候,终于听到远方传来一个声音,“哎!”
我心中激动不已啊,这下终于有救了。我赶忙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跑了200米左右,我看到一个老伯,只不过他穿着古装,身上打满了补丁。此时他也在看着我,只是他的眼神有些躲闪,脸色越来越差,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人。彡彡訁凊
这不由得让我心中不悦,心想难道我这么吓人吗?我长得这么丑吗?
虽然心中不悦,可我还是快步走了上去说道:“老伯,您是这片林子的护林员吧?”
我话音刚落,那老头转身就跑。我一阵腹诽啊,这叫什么事儿啊?我好不容易见到个活人可不能让他给溜了。哥们我当年可是校短跑冠军,累死这小老头也跑不过我啊。等他跑出去七八十米,我几个健步追了上去,从后面一把拽住老头的衣服。我刚要开口询问,谁知老头儿转身向我跪了下来。带着哭腔说道:“军爷饶命啊,军爷饶命啊!”
这下换我发愣了,该不会是遇到个神经病吧。
不过我也没抓狂,而是平静的和他交谈。这一番交谈过后,我获悉了一个大秘密,老伯说现在是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44年。经过我一番推算下来,此时距离满清入关还有十年的时间。
虽然心中震惊,但我并未失去理智,我从衣兜里拿出这次旅行所有的经费,足足三千块,这是我向老爸老妈特地申请的活动经费,出来之前爸妈还嘱咐我机灵点,有机会就找个女朋友回家给他们瞧瞧。
此时我拿钱向老头递了过去,一脸正色的说道:“老伯,这钱是给你的,麻烦您带我下山去。”
我此举的目的只是为了验证他的话是否可信。如果他骗我,三千块钱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可不少,老伯肯定会动容。
然而,老伯看到我递过去的三千快钱十分淡定,干笑两声说道:“咳咳,莫要戏弄小老儿,我虽是愚钝,可银子还是认识的。”
我一直在盯着他的眼睛,说出这番话时老伯目光并无闪躲。反而眼神中尽是农民的朴实憨厚。
我眉毛深深的皱在了一起。抓起老伯的衣袖朝身后跑去,全不顾他撕心裂肺的呼喊。
我万万没想到穿越这等美事会发生在我身上,可我只想回家啊。我爸妈和朋友都在21世纪呢。我抓着老伯的衣袖回到了我刚刚休息的地方,地上还有掉落的碎饼干。只是,这旁边的山洞呢?
一时间我如遭雷击,山洞居然不见了,真的不见了。
我心中思绪万千,百感交集。可就在我发愣出神的时候,老伯忽然转身逃跑。我猛地惊醒,赶紧朝他跑了过去,几个健步将他按在了地上。这老头是我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还指望他带我下山呢。
“老伯,我并不是什么军爷,只是普通的大明子民,还麻烦您带我下山,下山之后必有重谢。”老伯脸上满是惊恐之色,连忙说:“好好好。”
从他的眼神中,我能看出来他对我的身份依旧怀疑,并对我非常忌惮。想想也是,我刚刚还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我又问了他好多问题,根据他的回答可以肯定,现在的确是崇祯七年,这老头也确实是封建思想浓厚的普通农民。看来,我要好好计划一下如何在这明朝生活下去,虽然我心中不情愿,但事已至此,回又回不去,只能在明朝混了。
下山的路上我仔细盘算了物品。旅行包中还有‘两个手电筒,两个打火机,救生绳,小型炉具,除此之外还有两把小匕首用来防身’。
这是我现在的全部资产了。这些东西真正有用的只有两把匕首。手电筒在当铺估计能当个几千两金子吧,应该足够我在这个时代生活了。
等等,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目前的形象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情啊。万一遇到明朝的军队,我肯定会被先斩后奏。因为我现在短发束衣,满满的现代感。倒是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服饰有几分相似。估计这老伯就是把我当成了鞑子,才会对我如此忌惮,一口一个军爷。
关于我的身份我也懒得和老伯解释,我也解释不清楚,我总不能对他说我是从未来来的吧。所以我要编个其他的理由。于是我对老伯说道:“老伯,今天我去你家借宿一夜。”
老伯面露难色。带着哭腔央求道:“我家中破烂,没有值钱的东西啊,况且家中还有妻子和女儿,你若杀便杀我,我万不会引郎入室。”
果然,这老头还是把我当成了鞑子。
转念一想也的确如此,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青年男子,放在二十一世纪,我也不会带回家。但是我现在的形象若是遇到官兵肯定会被当场击杀的。况且我还想吃口热乎饭,睡个好觉。所以我必须要跟老伯回家换身行头。
当下计上心来,我对他说道:“老伯,其实我是仙人。”
“我是你仙人。”这老头毫不客气的说道。
我这个无语啊,合着他以为我骂他,我也没再废话,从背包里拿出了手电筒,打开开关,一束白光射出,将阴暗的树林照亮了不少。
老伯面露惊疑之色。连忙问道:“这是何物?”
我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缓缓说道:“此物名为手电筒,乃是道家法器,我乃蓬莱仙岛的道人,自小在岛上修行法术,今日我落难于此,你若肯救我,我边将此宝物赠予你,如何?”
这番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信了七八分,老伯也是频频点头,将信将疑的说道:“军爷,呸,公子确实不像凡人,只是我还是不能相信,听说仙人都会法术,你给我露两手。”
我思考片刻,面露狡猾的微笑,将手电筒放在了老伯的腰间,与此同时按下了按钮,只听“啪啪啪”的声音炸响,手电筒前端电弧环绕,没错,这手电筒是我从网上高价买来的,除了照明还可以当电棍使用。与此同时,老伯浑身抖动,汗毛竖立,口齿不清的说道:“我我我,相信你,快快快,停停下。”
我收起了手电筒,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老伯面露惊恐,眼睛紧紧盯着我手中的手电筒,还露出了一丝贪婪的目光。
我将手电筒直接递给了他,这老头也没废话,直接将手电筒接了过去,如此,我俩便建立了初步的利益关系。
山下的村庄,白天人多眼杂,保不齐就会被哪个村民给举报了。所以我和老头商议之后决定等天黑再进村。于是,在山脚下的田间地头,一老一少两个人,各自露出半个脑袋,仔细观察着庄稼的生长,时不时扯着家长理短,谈论人间是非,期间我说了很多现代思想,气的老头火冒三丈,嚷嚷着要报官。
傍晚时分。
“咚咚咚。”三声敲门声过后,一处不大的土房子里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来啦,爹,你咋才回来?”开门的正是老婆的女儿,年纪14岁左右,长相颇为极端。
与此同时,老头的女儿看到了我,特别是我这身装扮,吓得她差点儿惊呼出声。
老头连忙开口说道:“闺女,别怕,这是个小道长,不是坏人。”
老头的女儿面色稍稍缓和,小声说:“可他怎么穿成这样?”
“一个地方一个风俗,小道人家乡就这种装束。”女人也没再多问,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我们来到正屋,老头一一给我介绍,还拿出手电筒给他家人看。我心想:果然是拿人家手短,这老头占我这么大便宜,总算没把我当外人。
他还有个八九岁的儿子,虎头虎脑的很是可爱,这小孩叫秦大力,倒也不怕我,还主动牵着我的手。
我摸着秦大力的头说道:“大娘,您别担心,我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就走。”
大娘很热情的说:“不妨事,不妨事,小道人想住多久都行。”对此我报以微笑。
我对老伯说:“能不能送我一件衣服。”
老伯犹豫了一下,还是从里屋拿出一件满是破洞的衣服给我。口中喃喃地说道:“唉,小老儿家里贫苦,这件事我最好的衣服了,希望小道人不要嫌弃啊。”
我连忙接过满是破洞的衣服,口中连连道谢。衣服的问题是解决了,头发的问题还没解决,于是我又问道:“老伯,我这头发太短了,贸然出去,会被人当成鞑子啊,您看村里有没有……”
老伯会意,说道:“村东头有个二傻子,没人管没人问的,不如把他的头发剪下来做成头套?”
我连说三个好啊,就怕他反悔。
于是乎,夜深人静之时,一老一少来到村东头的破庙,不顾二傻子撕心裂肺的哭喊,惨绝人寰的将他剃成了秃子。我拿着杂乱的头发来到河边清洗,等回到老伯家时,大娘和她女儿连夜帮我编成了头套。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我早已是身心疲惫,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次日清晨,村民们都在讨论昨晚破庙的惨案,其中一个村民说道:“昨天晚上你们听到了吗?那叫声太吓人了。”
“我听说是村东头破庙里的二傻子叫的,这二傻子被人强行剪成了秃子。”
“哎呦,亲娘来,这谁干的呀?”
“不知道啊,太不是东西了,傻子都欺负”。
“让俺抓到他,肯定拿鞋底呼他熊脸”。
我在睡梦中感觉鼻子痒痒的,不禁打了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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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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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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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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