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的时候,叶小东拍了乡间的风景照和小学时的学校,发了朋友圈,莫林风还给他点了赞。
回来的时候,坐上火车时,叶小东又发了个朋友圈。
十分钟后,莫林风给他发了信息:明天有空吗?
叶小东:“有,怎么了?”
莫林风的电话打过来了。
叶小东:“喂,是有什么事吗?”他一边看着外面飞驰而过的菜地和农房,还带着刚见过外婆的轻快情绪,说话时嘴角微微翘起。
莫林风:“你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很开心。”
叶小东:“嗯,回过家了嘛,好久没见到外婆了,很开心呢。”
莫林风其实想问一下为什么是外婆而不是爸妈,但是直觉告诉他不太合适,所以他没有问出来,而是说:“明天我要请几个同学吃饭,在我家,但是我们没人会做饭。”
叶小东:“……”为什么要说这个。
莫林风直截了当:“你能来帮忙吗?”
叶小东一头雾水:“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做饭啊?”
莫林风犹豫了一下:“要不你给我们做顿烧烤?”
叶小东为难道:“……其实,莫总……”
莫林风眉头皱起来:“你叫我什么?”
叶小东秒怂:“……莫林风,其实你们可以叫外卖的,很方便的。”
“不行,”莫林风打断他,“我们不吃外卖。”
叶小东无语了,就算你们不吃外卖,就凭你们的身价,请个厨师回来做饭也可以啊。
莫林风语气放缓和了:“你是不是觉得为难?”
叶小东习惯性的否认:“那倒也没有……”
莫林风当机立断的下了结论:“那我明天来接你。一会儿你把地址发给我。”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叶小东:“……”
其实叶小东做饭还可以,他外公生前是乡下的流动厨师,常给别人家做酒宴,所以叶小东还是会做很多菜的。
但是放到遍地五星级酒店,到处都是连锁餐厅的大城市,叶小东觉得自己做的饭菜顶多也就是家常菜水平。
而且叶小东也不懂这些总裁们为什么不出去吃,非得在家里吃,是要接地气的感受一下家里吃饭的氛围吗?
第二天莫林风过来接叶小东的时候,叶小东正站在出租屋小区门口的路边,一个路牌下。他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仰着脖子看着一棵梧桐树,看的很认真。
直到莫林风把车子停在他边上,摇下车窗,叫了他,他才反应过来,脸一红,走过来坐到了副驾驶上。
莫林风开车的时候问他:“你刚才在看什么?”
叶小东语气有点兴奋:“在看蚂蚁,你知道吗,那个树上好像住了一窝蚂蚁,他们正认真的从底下搬东西上去呢,太好玩了。”
莫林风随口问道:“蚂蚁不是住在地里的吗?难道是白蚁?”
叶小东却认真的回答:“我也不知道啊,就是普通的蚂蚁,这附近有个面包店,但是也有几米远,它们好像从那边背了很多面包屑过来。”
莫林风:“……”小朋友的关注点真的很特别。
叶小东止不住的兴奋:“还有几只很粗很大的蚂蚁,是不是兵蚁啊,跟工蚁不太像。”他兴高采烈的说起了小时候看到的被水冲散的蚁窝,里面有蜂窝状的有好多小洞,布满了白色的小蚂蚁,就像一个小城堡。他说的眉飞色舞,一直到莫林风开到超市的时候才停下来。
莫林风:“你很喜欢蚂蚁?”
叶小东:“其实也不是,就是看到这种细小的生物,觉得很有意思。”大约是小时候的生活物质比较匮乏,对于自然界能看到能摸到的东西,叶小东是充满了兴趣的。
莫林风想了想,“嗯,上次你看着树叶也看了好久。”
叶小东看了他一眼,有点发愣,“你怎么知道我看树叶?”然后他又解释道,“就是觉得太阳光透过树叶的时候,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而且不同的树叶的形状不同,透过光时的感觉也不同,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个精灵童话。
莫林风内心突然有点塞,什么样的人会喜欢看树上的蚂蚁,和阳光下的树叶呢?叶小东的童年,是不是过得很艰难?
车子熄了火,叶小东试图去开副驾的车门,却发现自己不会开……太丢人了,和出租车不一样的啊,哪个是开门的把手?按钮?拉开还是按下去啊?
“我来吧。”莫林风突然靠过来,贴着他的身子去帮他开门。
叶小东的身子整个僵了,他紧紧的靠向椅背,不敢碰到莫林风的任何部位。
打开门的瞬间,他几乎立刻要逃出去,却被莫林风一把按住了。
叶小东的心脏咚咚咚的跳了起来,他的脑袋里一团浆糊,一瞬间他忘了蚂蚁忘了树叶忘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在做什么,此生从未有过的紧张忐忑和不安。
“你忘了解安全带了。”莫林风帮他把安全带拔了出来。
“哦。”叶小东舒了一口气,立刻下了车。
他觉得他刚才好像闻到了莫林风身上的味道。
淡淡的清香味,可能只是洗衣液的香味,又好像有些别的。他从未闻过注意过的味道。
原来跟一个男人接近是这种感觉。
他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对劲了。
莫林风是个直男,还是他的朋友,这样对自己的朋友,有点不太好。
赶紧停止任何的想象,叶小东!
莫林风过来搭他肩膀时,叶小东整个人都是僵硬的,他还没有从“第一次和同性亲密接触”的轰鸣中清醒过来,甚至走路都快同手同脚了。
他想提醒一下莫林风自己的性取向,但是看莫林风大大方方的搭着他逛超市,他又有点开不了口。
好像只有自己不正常,想得还那么不正经。
对于直男来说,搭肩走路不是很正常吗。
我真是个可耻的小人。
两人买了一堆的食物,又买了很多调料,结账的时候叶小东心想,真的还不如去吃餐厅呢,这些调料是不是用一次就不要了。虽然莫林风很有钱,但是浪费也不太好吧。
莫林风的房子在超市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还是两年前刚交付的新房,都是大平层。
莫林风刷卡到了自己的楼层,一梯两户的户型。
两个人把东西放到了厨房,正如叶小东想的那样,厨房就像刚装修完的样子,完全没有使用痕迹,厨具是新的,碗筷也是新的,大多数东西甚至没有拆包装。
莫林风:“平时我一个人,也没有做饭的时间。”
叶小东:“……”看出来了。
这时就有电话打进来了,莫林风接了电话,是他的同学已经到了两个,在小区门口。莫林风把厨房交给了叶小东,就去楼下接人了。
叶小东把东西分门别类的放置好,大致算了一下时间,开始洗菜,把需要炖煮的大骨汤先用电炖锅炖上,然后开始清洗花生和芋头。
当季的新鲜花生,清洗后放入八角桂皮香叶和盐,直接用水煮。
芋头是农家的小芋头,直接用清水煮,之后再放入切好的甜玉米一起煮,作为粗粮配菜。
然后叶小东开始清洗买的波龙和老虎斑,在超市的时候已经让卖家杀好了,叶小东只略微清洗一下,两只波龙垫了了泡软的粉丝,放上了豆豉蒜片和姜丝,老虎斑划了一刀,放了姜丝和葱,都放置一边等待上锅蒸。
他发现莫林风的厨房甚至安装了蒸箱,真是太方便了。
把米加入电饭煲开始煮饭,然后他开始稍微翻炒牛腩。此时莫林风带着两个同学回来了。
进门便有人说:“哇,好香啊。”
莫林风便带着两个同学进来厨房看。
刚才那个开口的人笑着说:“哇塞,林风,我真没想到有一天会在你家里闻到饭菜香,而且居然很想吃。”
莫林风也有点吃惊,虽然是他叫叶小东来的,但是其实他并没有期待叶小东能做出什么特别惊艳的饭菜来。或许因为他的家庭里,父母都是事业型的性格,做饭在一家人的心里,其实是很随意的一件事,所以大家都不擅长。
在他看来,如果需要吃好吃的,出去吃就好了,没必要在家里费那么多心思。
可是这一刻,他有点怀疑自己了。
叶小东穿着新买的围裙,拿着锅铲,因为被夸赞而微微尴尬的笑着,这一幕伴着他饭菜的香味,让莫林风一瞬间有了一种对“家”的期待,而这种感觉正像一棵飞速生长的植物,迅速的布满了他整颗心。
“这是叶小东。”他对自己的同学介绍道。
他又跟叶小东介绍了自己的两个同学,是大学时的室友,叫朱临和郑峰。
大家彼此认识又客套了一番,他们去了客厅。
又过了半小时,莫林风的手机又想了,莫林风去接,回来的时候,居然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个穿着价值不菲的套装裙配细高跟的凉鞋,画着精致的妆容,披着大卷发的大美女。
朱临笑道:“稀客啊,我们班的班花汤云宁居然来了啊,莫林风你面子真大。”
汤云宁也笑道:“我不请自来,莫总可千万不要嫌弃啊。”
和汤云宁一起来的是莫林风大学时的班长丁兵兵和同学计文昌,丁兵兵道:“我昨天跟云宁说到今天和你们要来林风家吃饭,云宁说想一起来,林风你不要怪我自作主张。”
莫林风看起来很平常:“怎么会呢,快请进来吧。”
汤云宁一进屋子来,便环顾了一下,感叹道:“莫林风你这房子也太贵了啊,地段好,小区好,面积还这么大,好几千万了吧。”
莫林风没有接这个话题。请大家随便坐。
计文昌是个书呆子,带着很厚的黑框眼镜,问道:“莫林风你怎么想到在家里吃饭的?你家还有人会做饭?”
朱临道:“这下你真是不了解了,你没闻到香味吗?”
大家其实都闻到了,这时到了饭点了,莫林风说:“我去看看,做好了没。”
莫林风去厨房的时候,发现叶小东正在调一碗酱料,他走过去闻了闻,问道:“这是什么,闻起来好香。”
叶小东笑道:“这是蘸料,用葱花、姜末、蒜末、香菜碎、小米辣、芝麻,配上白糖、生抽、麻油和米醋兑的,你尝尝,很好吃的。”
莫林风用筷子蘸了蘸,赞赏的点点头。
叶小东得意的笑了笑。
莫林风又问:“这是用来蘸什么吃?”
叶小东:“白灼的竹节虾啊,什么调料都没放,直接蘸着吃,最鲜了。其实各种海鲜都可以这样吃。”
莫林风摸摸他的头:“你跟谁学的做菜啊,这么厉害。”
叶小东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我外公,就这些了,都是家常菜,也不是什么都会做。”
莫林风看着炒好的菜,问他:“这些可以端出去了吗?”
叶小东点点头,“嗯,可以了,蒸箱里还有几个蒸菜,还有2分钟,好了我端出去。”
莫林风冲他笑笑,端了两道菜出去。
汤云宁看他把菜端出来,便走了过来,问道:“是都做好了吗?我去帮你端吧。”
莫林风点点头,便去酒柜取葡萄酒。
汤云宁进到厨房,看到叶小东正带着手套从蒸箱里把菜取出来,头发上还沾了一片香菜叶子。她道:“你是来做菜的吧,做好了就走吧。我来端出去。”
叶小东楞了一下,他不认识汤云宁,只觉得对方穿着很贵气打扮很时尚但是气势也很逼人。
他试图解释一下自己不是只来做饭的,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辩解道:“你好,我是叶小东,我是莫林风的朋友。”
汤云宁用不相信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叶小东一眼。
叶小东还穿着那条超市刚买的围裙,即使脱了围裙,他穿的也很便宜,全身上下最贵的就是脚上的一双耐克的鞋子,还是在打折店买的。他这样的人,说是莫林风的朋友,显得有些滑稽了。
叶小东突然有些自惭形秽起来。
他小声的解释道:“莫林风请我来的。”
汤云宁:“请你来做饭的?”
叶小东一时语塞,好像这样说也没有错。莫林风确实是叫他来做饭的。难道莫林风的意思是,让他做完饭就走吗?叶小东突然不那么确定起来。
但一下子他又觉得算了,跟陌生的人一起吃饭这种事情,他也没什么期待的,于是他指着自己准备好的饭菜,跟汤云宁说:“那我先走了,你端这些的时候,小心烫。蘸料在那边,鱼上面还需要淋点蒸鱼豉油。”本来还需要淋热油,不过现在他也没有心情做了。
他把围裙脱下来,放在一旁,冲汤云宁客气的笑了笑,走了出去。
到了玄关他穿了鞋子,朱临过来奇怪的问:“咦,你要走吗?饭菜都做好了,你要去哪里?”
叶小东:“那个,我还有事,要先走了,你帮我跟莫林风说一下。”
朱临拦他道:“你等一下,我问一下林风。”他又冲里面叫了一声:“莫林风。”
莫林风拿着两瓶葡萄红酒出来,正奇怪,看到玄关的叶小东,“叶小东,你要去哪里?”
叶小东低着头:“饭菜都做好了,我就先走了。”
莫林风把酒放在桌子上,走过来,他奇怪的问道:“饭菜都做好了,你不留下来吃饭,要去哪里?”
叶小东心里有点委屈,不看他:“都做好了,你们慢慢吃吧,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莫林风被这奇怪的逻辑打败了,伸手拉住他:“你不是在饭菜里下了药吧,做好饭菜就走,万一我们进医院了怎么办,不行,你得留下来,每个菜都吃一口我才放心。”
叶小东本来还在憋屈,被他这么一说,都忍不住笑了,笑完又有点不好意思。
汤云宁这时端着菜出来了,看莫林风三人在门口,奇怪的问道:“你们在干嘛呢?”
朱临道:“没事,小东说要先走,林风正拦着呢。”
汤云宁愣了愣,没有吭声。
莫林风又拉着叶小东脱了鞋子,回到了饭桌上。
菜都端了上了,共10个菜。
萝卜骨头汤、红烧土豆牛腩、清蒸老虎斑、豆豉粉丝蒸波龙、白灼竹节虾、葱姜梭子蟹、炒花蛤、蒜蓉菠菜、煮花生、芋头拼玉米。
朱临:“哇塞,小东你也太厉害了啊。我在家就没吃过这么丰富的菜。”朱临是这些人里面唯一结婚的,老婆是大学里其他系的女同学,两人常在外面吃饭,很少做饭。
叶小东脸红了红,没有说话。
大家落座,叶小东就坐在莫林风的旁边。
汤云宁看着叶小东问莫林风:“林风,这是你弟弟吗?以前没听你提起过啊。”
莫林风“嗯”了一声,“是弟弟。”他看起来不太想向汤云宁解释。
大家吃着东西,一边聊起了大学时的一些事情,大多是围绕着莫林风的,说了一段,又说到感情上的事,大家都感慨太忙了,纷纷表示羡慕朱临领证领的早。
朱临忙岔开话题道:“说到这个,以前我们系不是还一直传云宁喜欢林风嘛。云宁现在还单身吗?林风也是,要不要你们凑合一下?”
汤云宁的脸红了红,装作娇嗔的拿虾壳扔了一下朱临。
莫林风没有吭声,他随手夹了一块波龙,放到了叶小东的碗里。
班长丁兵兵的脸色沉了沉,他从本科时就喜欢汤云宁,这次汤云宁要跟着他来,也说了一些吹捧他的话,他总以为自己是非常有机会的,现在汤云宁坐在他边上,眼睛却落在对面的莫林风身上,而大家似乎也都忘了他的存在。
丁兵兵说道:“最近国家对于新创公司的扶持多了很多啊。”他特地转移了话题,他在与政府接洽的公司工作,是专门负责这个方向的,本想提一下自己的工作来赚取大家的目光。
朱临听了却接道:“听说林风的公司也在准备IPO了?”
莫林风点了点头,“嗯,还需要一点时间。”他并没有打算在自己的同学面前吹嘘自己的事情,所以不打算细说。
一直没有说话的郑峰问道:“还准备融资吗?”郑峰在一家实力雄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工作,位置也不低了。
莫林风还没说话,朱临问道:“郑峰你们公司也打算入股?你们不是没有游戏方向的投资吗?”
郑峰:“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打算拓展。”
他们就着这个事情开始聊起国内股票市场,国际金融趋势,以及当前一些行业的前景,说的话叶小东几乎都不懂,他于是闷头吃自己东西,都不听了。
反正是我做的,做的还很好吃。
碗里突然多了一块老虎斑的鱼肉。
叶小东看了一眼莫林风,莫林风看起来正认真在听同学讲话,并没有看他,筷子却还没来得及收到自己那边。
叶小东剥了一只虾,放在了莫林风的碗里。
莫林风瞥了他一眼,眼底有笑意,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
叶小东感觉心里舒服极了。
汤云宁的脸色有点僵,她在刚才的话题中本来聊的很开心,她是在场唯一的女性,在同学中间,也算工作的很体面,虽然比不上莫林风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比不上郑峰这种打工者中的佼佼者,但是比起丁兵兵朱临,她还是有骄傲的资本的。
至少在男人们聊起金融话题时,她可以不冷场,搭得上话,甚至能说几句俏皮话。
但是这种自我感觉良好,在看到莫林风摸叶小东的脑袋,露出一个微笑的时候,突然崩塌了。
他甚至没有这样对我笑过。她心里恨恨不已的想。他宁愿对着一个小男孩,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这样笑,这样亲昵,也不愿多看我一眼。
汤云宁从读书时代就看上莫林风了,当然那时她其实观望过很多男生,但是像莫林风这种无论身高外貌还是学业都没话说的,确实没几个,所以最后她把目标定在了莫林风。33ýqxsś.ćőm
不怪汤云宁自信,在女生就跟稀有物种一样的院系里面,汤云宁确实是很多男生的女神,被捧得很高,想丁兵兵这种,从学生时代一直暗恋她到现在的男生,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她收到过的表白,前后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个了。
可惜,这里面没有莫林风。
莫林风好像不解风情的和尚,不管汤云宁怎么暗示明示,他就是不给回应。
以前汤云宁以为他忙于学业忙于创业,毕竟他确实很忙,在学校时就整天泡在机房,除了工作,他唯一的娱乐项目大概就是打游戏。
可是就刚刚汤云宁发现,原来他也有感情的,他也会笑的,他还会给人夹菜。
汤云宁的目光落在认真剥虾的男孩身上,看着他把虾放在莫林风的碗里,然后笑眯眯等待莫林风,而莫林风冲他笑笑,又奖励似的摸了摸他的头。
汤云宁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换个方式。
那顿饭吃了很久,吃完之后,莫林风招呼大家去客厅坐,叶小东自觉的在收碗。
莫林风过来跟他说:“别收拾了,下午阿姨会过来打扫的。”
叶小东道:“没关系。其实你们说的话我也听不懂,我就收拾一下碗筷吧。不然干坐着,也怪尴尬的。”
莫林风想了想,道:“也好。”他靠近叶小东的耳边,悄声说:“那我改天谢你。”
说完他就离开去了客厅。
叶小东觉得耳朵有点痒,甚至半边身子都有点痒。他大约是脸红了,头也没敢抬,也没敢看莫林风。
汤云宁走了过来,问道:“小弟弟,要姐姐帮忙吗?”
叶小东摇摇头。
汤云宁也没有打算真的帮忙,她站在边上,看着叶小东把湿垃圾归类,碟子堆在一起,问道:“你怎么认识林风的啊?”
叶小东低头的视线里能看到她涂了鲜红色指甲油的手指,他莫名有点怕汤云宁,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不过汤云宁没有在意,又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来:“你们认识多久了啊?”
叶小东:“没多久。”他拿起一堆碗碟走向厨房。
汤云宁跟在他后面:“那你知道,林风有没有对象吗?”
叶小东愣了愣,他把碗碟放下,回头看汤云宁:“你为什么不直接问他?”他说完声音又有些低:“其实我们没有很熟。”
汤云宁的心里有点不痛快,她把叶小东的回答当做拒绝了,她自然是不喜欢拒绝的。“算了,看来你们是不熟。”她转头就走了。
叶小东不知道汤云宁的心思,只觉得这个女的喜怒无常,太难理解。
还好我不喜欢女人。他心里这样嘀咕。
估计莫林风也不喜欢你。他内心偷偷吐了吐舌头。
但是,莫林风喜欢什么样的人呢?他想起了舒姝和江小玲。莫林风说,他不喜欢舒姝,他会喜欢江小玲吗?
汤云宁太强势了,莫林风不喜欢这种御姐型的,会不会喜欢江小玲那种娇小可爱的呢?
洗完锅碗,叶小东本来想先回家的,但是莫林风却问他,要不要自己去看看电影,叶小东听他说有个单独的影音室,很感兴趣,于是自己一个人在影音室看电影了。
那里面还放着好几个游戏机,常见的几个牌子都有,好像还有VR的设备和眼镜,不过叶小东不会使用,他找了一个没看过的外国电影,躺在单人沙发上,享受了一把私人影院的腐败。
哦,有钱真好啊。
窗帘拉上了,下午的慵懒袭来,展开到140度的真皮沙发又是那么舒适,叶小东慢慢就睡着了。
一觉醒过来的时候,叶小东愣了好一会儿,不记得自己在哪里,坐在那里发了好久的呆。电影都播完了,不知道几点钟。外面客厅也没有了声音。
叶小东走出去,发现太阳都下山了,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门突然打开了,莫林风走进了玄关。他看到叶小东,一愣,继而微微一笑:“你醒了。”
叶小东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你同学都走了吗?真是抱歉,我都睡着了。这么晚了,我也要回去了。”
莫林风:“好,我送你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有点安静,叶小东睡得有点呆,所以不太想说话,莫林风也没有开口。
停到叶小东小区的外面的临时停车点时,叶小东想下车,莫林风突然开口:“小东,今天谢谢你。”
叶小东:“你今天说过很多遍了。”
莫林风笑了笑:“嗯。还有今天我同学有什么让你不舒服的地方,我跟你道歉。”
叶小东知道他说的是汤云宁,但是这个话就有点重了。叶小东并没有生气。他摆手道:“没有,不用。”他想了想,“我今天吃了好多好吃的呢。托你的福。”他说完,故意做出一个贪吃的表情来。
莫林风有些忍俊不禁。好像遇到了叶小东,他就一直在笑。“那下次我再找你,你也来吗?”
叶小东没吭声,他总觉得你们同学聚餐,我在里面,怪怪的,不好答应。
莫林风没有逼他。
叶小东要下车了,临下车前,他突然又想到自己纠结的那个问题,转身问道:“莫林风,你喜欢江小玲吗?”
莫林风皱了皱眉,愣道:“江小玲是谁?”
叶小东:“……”他的内心雀跃起来,跳下车,冲莫林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再见,莫林风。”
莫林风看着他轻快跑走的背影,也露出一个笑容来。“再见,叶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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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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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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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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