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阳的夏天本就不长,三伏已过,又下了半天雨,消去大半暑气。小路上,浅水洼里倒影漫天云霞镀着夕阳撒上的金边。
晏安沉默地走着,在离水洼两步的地方看见自己的影子。
他抬脚走了过去,溅起零星水花。倒影骤然破碎,水上泛着一圈一圈的波。
晏安回到了曾经和黎秋生活的地方。
齐阳的发展日新月异,当年的那个城中村一样的小地方如今早已消失在时间的漫漫长河里。新修筑的公路占了他们曾经的家,旁边是陆陆续续修起来的住宅区。
说来好笑,十来年前,这里是大多数小孩都上不了学的贫民窟,而如今却要开发作富人区。
老街的旧屋静默凝望了太多人的聚散离分和喜乐苦悲,而见证这一切曾存在过的证据也终将消亡,晏安相信,用不了十年,人们就会忘记这里曾经的模样。
新区还在规划中,原住户早已搬离,因而到了晚上,这里显得格外荒凉。晏安沿着还没来得及拆迁的小巷走了走,似乎每条街都有他和黎秋过去的那些故事。他记得哪条街是他上学路上经常走的,记得黎秋是怎么牵着他的手送他去读书的,记得黎秋在某个宽阔的坝子里教他骑自行车……
其实黎秋那天说得对,他已经记不太清那盘青椒肉丝炒饭是什么味道了。但是黎秋也有个地方没说对,他虽然没能记得那个味道,却记住了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瞬间的感受。
黎秋对他说的话还历历在目。晏安何其聪明,几乎是立刻就明白黎秋为什么会这样说。对于兄长来说,身上肩负的已经够多了。他过不去黎琳的那道坎,又何尝没有承受自己他带来的那些无形的负担?
晏安无意识地摩挲着兜里的一张银行卡,那是昨天黎秋说完话给他的,他的生活费以后会打在这张卡上。而他的钱,都是他的兄长一点一点攒出来的。
面前的路越来越熟悉,晏安在看见周遭环境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下意识地走到了曾经放学后常去的地方。那时候他和程冉才和好,他还不大待见她,然而她总能在放学那么多人里找到他,笑嘻嘻地和他一起走一段回家的路。
小巷还是那么熟悉,却又有些陌生。静谧的窄巷里,晏安隐隐感觉差了点什么东西。
他没多想,径直走了过去。面前,是那家他常去的水果店。
他初中的时候常来这里给黎秋买脆柿,后来搬走了便没怎么来过。这次过来走走,也是想来这里看一看。怀念过去的同时,也是想来见一下这里的店主——那对老夫妻。
在晏安不怎么明亮的童年生活里,黎秋几乎就是唯一的光。他那时候小,一心一意都系挂在兄长身上。对他来说,大部分离开黎秋的生活都是枯燥无趣的,但惟有那个老爷爷能让他愿意停下来多说会儿话。
时至今日晏安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喜欢这里,但他小时候确实常来。没有和程冉一起走、一个人的时候,他偶尔也帮他们卖水果,但更多时候是坐在老人的凳子上和他聊天。
晏安很喜欢看他和他的妻子相处的时刻——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老太太在小时候发了高热,从此再也说不了话。他记得程冉第一次来的时候发现老太异状时的冒失话,记得老爷爷未曾发怒,而是看着他的爱人,笑意温柔慈祥。
老人说,他一直爱她,只要她还在他的身旁。
平时搁浅的回忆,旧地重游时候就全浮现出来,于是过去变得清晰,一切都好像是一幅漫长的画卷。晏安深吸了口气,莫名有些近乡情怯——老人曾把他当做孙子看,时常赠他一两个柿子,而他却没再来过这里,会不会太突兀了?他只是一时兴起过来,什么东西也没带,会不会不太好?
他想了想,还是走了进去。店门口没人,水果还算新鲜。晏安四处看了看,里面忽然走出来个中年男人,是他没见过的,眉眼和老爷爷有些像。他擦了擦手,问:“小哥,要买点什么?”
这男人大概是老人的儿子。晏安点点头:“过来买几个柿子。”
他一边挑了两个脆柿到袋子里,一边状似漫不经心地问:“诶,之前的店主呢?”
“什么?这店一直都是我家的啊。”
“两三年前我经常来这里买水果,当时的店主是个老爷爷。”晏安停了动作,“他现在还好吗?”
“哦,你是说我爸啊。去年走了,哎。”
“那奶奶呢?”
“也是去年走的,她一直身体不好,小哥你应该也知道,我妈她……是个哑巴,老了之后糊涂了,我们很多时候都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有我爸懂。住院的时候把我爸给累坏了。后来我妈一走,我爸也跟着走了。”男人叹了口气,“整两天,瞒着人,没吃饭,跟着我妈走了。”
晏安忽然想起那年程冉和老人的对话。
——“那……您不累吗?”
——“我和她一起长大,从小就喜欢她。她七岁那年发高热,半个月才救回一条命来,只是从此就再也说不了话了。”
“我活着,有她,就足够了。只要有她在,怎么样都不会累。”
晏安眼睫微垂,掩下所有情绪。他说了两句客套话,又挑起了柿子。男人看了晏安一会儿,忽然道:“小哥,你这选柿子选的不对啊,柿子要挑软的,硬的吃了涩口。”
晏安手上动作没停,他朝男人礼貌一笑:“没事,我对象喜欢吃脆的。”33ýqxsś.ćőm
“那也不行啊,你别看这皮儿黄了,里面肉还涩呢。没放熟的一吃就得吐,一口也吃不得。”男人挠头,想了想,又道,“你女朋友喜欢吃脆的?”
男人的称呼里有一些问题,晏安没有纠正,只是点头:“嗯。”
“她喜欢的是‘脆柿’吧?那玩意儿就叫这名字,放多久都是脆的,不涩口。这个就是普通柿子,脆的时候就是没熟,涩的很。”
晏安一怔。
他小时候就知道黎秋喜欢吃脆柿,因而总是攒着钱给他买。他没怎么吃过柿子,不知道其中有这么多门道,后来也更舍不得吃,因为黎秋喜欢。
心脏最柔软的地方仿佛在一瞬之间被人生拉硬拽出来狠狠揉搓。他选柿子的时候只知道选硬的,却不知道原来那吃起来会涩口。
店主看他怔然,主动拿了袋子要帮晏安挑。
晏安想了想,摇摇头,说,不用了,这个就好。
走出小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晏安沉默地最后回望了一眼小店,好像那个老奶奶还靠在门口只是睡着了,好像她的爱人和她都在,她的橘猫在她身旁和她一起晒太阳,身后是一脸笑意的爱人拿着薄毯向她走来。巷子里嬉笑的孩子放慢了脚步,静悄悄地向老人打招呼,然后欢快地跑向下一个路口。
然而天已经黑了,小巷冷冷清清,没有欢声笑语。
上一辈的青梅竹马与这一代的两小无猜都已经离这个小巷而去了。
晏安忽然体会到了那么些“人走茶凉”的味道。
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个柿子。这个柿子大且饱满,皮很黄,在他看来已经熟透,应该是爽脆可口。
他轻轻擦了擦,然后咬了一口。
唇齿在接触到果肉的瞬间感受的剧烈的酸涩,那股涩意让他几乎想要马上把嘴里的柿子肉吐出来。他提着袋子的手暗自收紧,沉默着吃完了整个柿子。
年少的时候知道兄长喜欢吃脆柿,攒下半个月的零花钱给他买了一堆,胡打蛮缠地要他自己留着吃完。而经年之后才发现不是所有品种的柿子都香脆可口,原来硬邦邦的柿子尝起来很涩,而兄长哄他高兴一样地次次都拿起来吃了。
一路上边吃边走,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晏安忽然觉得有些酸涩。
或许是柿子太难吃,或许只是风沙太迷眼。
——
黎秋自和晏安说完话之后就回了卧室。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没能睡着,脑海里全是晏安的脸。他看上去很平静,也没有反驳自己的话,看来也是听进去了。
一切好像都会回到正轨,黎秋那口气却没能松下来,只觉得莫名怅然。
才谈完那样的话,他一时半会儿也没敢面对晏安,因而一下午没出门,晚饭也没吃。晏安大概也和自己一样,也没叫他吃饭,不知道他吃没有。
黎秋看了会儿书,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进去,所幸就这么在床上躺着。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黎秋要去上班,怎么也得面对晏安了。他穿戴整齐,深吸了口气推门出去。
茶几上放着一袋柿子,黎秋目光多停了两秒,紧皱的眉头忽地松了下来。黎秋侧头,见桌上依旧是准备好的早餐,只不过是一份。
煎蛋有些凉了,牛奶还温热。餐盘旁边是他给晏安的那张卡,底下还压着张纸,上面写着:
哥,我走了,不要记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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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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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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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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