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原本的房子在远郊,通勤时间长且周边硬件配置不怎么好。这两年两人爱情.事业两不误,前景一片向好。
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当然也得上去。于是晏安在黎秋生日这天,送了他一套别墅。
这地方背靠齐阳最大的风景区,环境优美,医疗设施齐全,是新兴的富人区。别墅内已经装修完毕,是黎秋喜欢的简约风格。
两人在新居吃了顿饭,又试了试新房的大床,试床试到一半还顺道去看了看浴室的大镜子。
黎秋折腾了一晚上没睡,晏安到底还是心疼他,看完镜子后把他抱到浴缸里泡了个澡,顺便给他清洗干净。
他已经筋疲力尽,任由晏安摆布。这一幕忽地就和很多年前的某天重合起来,晏安抱着他看了看镜子里的两人,终于还是忍住带他继续看镜子的欲.望,吻了吻黎秋的眼角。
第二天晏安还兴致勃勃地想要带他去领略阳台的风景,黎秋自然大惊失色,假装没有看到晏安略显失落的眼神,扶着酸痛的腰,借要打包东西的由头脚底抹油开溜了。
废话,他待在这里,是想骨头彻底散架了吗?!
虽然这话是借口,但他们也确实有东西要拿。黎秋前些天还因为工作太上头低血糖一次,险些晕倒,晏安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家,便开车和他一起回去。
新家的物件都齐全,没什么大件东西要搬的。黎秋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把黎琳的照片放好,基本上也就没什么要拿的了。
搬家公司的人早已在门口等着。晏安把行李箱递给他们,助理忽然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用眼神示意黎秋自己先离开一会儿,便出去处理工作上的事。黎秋环顾了一下客厅,明明什么都没少,却莫名觉得空荡。
晏安不在,他心里有种怅然之感。这种感觉和多年前他搬离破陋小院时的情感如出一辙。
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他在家里转了转,这些年的回忆便也涌上心头。等他再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是在晏安的卧室里了。
晏安的行李也早已打包好,只是还没来得及搬走。黎秋正打算把行李箱推到客厅,忽地发现行李箱旁有一个纸箱。
那个纸箱挺大,透明胶和剪刀放在一旁,还没来得及封口。显然,这一堆东西也是要带走的。
左右也是无聊,黎秋于是蹲下,撕开胶带帮晏安打包。
忽然,他从微开的口子里看到了里面的东西,动作一滞,顺势坐在地板上,饶有兴趣地把纸箱打开。
纸箱上面,那个吸引住他目光的,是一张手帕。
这手帕他记得,是他买给程冉的。那时候她才刚上初中,看着学校里的同学都有手巾,就缠着程雪要买一条。
她考砸了,分到差班,程雪自然没有同意,生拉硬拽地把她从小摊前拖走了。
后来黎秋跑了一家专门做手绢的店给她做了一条,绣的是程冉小时候最喜欢的小麻雀,程冉高兴了好半天,每天都拿出来炫耀半天,几乎是片刻不离身。
再然后,手帕就丢了。
程冉把它视作珍宝,莫名其妙就丢了,郁郁寡欢了好久,圆乎乎的小脸上写满了委屈,看得黎秋都怪心疼的。
幸好女生之间的小物件更新换代都快,没过几天她们流行带亮晶晶的小发夹,程雪给她买了一堆,有了新饰品,她自然也把这件事彻底地抛在脑后了。
当时黎秋只当是程冉太宝贝这手帕,每天走哪儿都要带着它摸两下,不知道在哪就弄丢了。却没想到,兜兜转转,十多年过去了,这小手帕居然在晏安手上。
黎秋几乎是立刻就知道晏安为什么会拿她的手帕,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手帕是小女孩的东西,当然他没给他买,这都要醋一醋的吗?
“小醋精。”黎秋笑骂,把手帕叠了两下放回去。
他又打开一个铁盒子,盒子里是几块糖,还有一小叠纸条。糖不知道放了多久,已经化了,黎秋翻看了那叠纸条,发现这是自己出远门或是加班晚归时给他留的小条子。
他从一张泛黄的纸条里找到了这些糖的出处:
“出差,过两天回来。糖在柜子里,换牙,少吃两块。”
他又仔细看了看这糖的包装,忽地想起来,这是他在陈辞手下还没“转型”的时候,跟着他在一个大开发商的酒会里顺的。
当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抓这么几颗回来,只是听身边人说这糖家里小孩爱吃,就也想给晏安带两块回来。
却没想到,晏安一块也没吃。
黎秋合上铁盒,又翻了翻别的。这个纸箱里的东西都和他有关,有的他记忆犹新,有的却只有个模糊的影响,但都被晏安保存得完好。
黎秋柔和了目光,带着点怀念情绪。快翻到底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纸箱最底下还有一个笔记本。
红棕色的外壳,勾起了黎秋那一天的记忆。他几乎是瞬间就想起,那是晏安生日他送他的礼物。
心念一动,黎秋翻开看了一眼。映入眼帘的是多年前自己的话。
“且试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你的夜路。”
黎秋顿了一下,心想,晏安做到了。
他刚要翻开下一页,门外忽然响起了声音:“你在干什么?”
黎秋抬头,见晏安正站在门边看他。他的脸有一半隐在阴影之中,看不清表情。
黎秋下意识地停了动作:“帮你收拾一下,怎么了?”
晏安快步走了过来,把笔记本从他手上抽走:“纸箱封口就行了,东西你别乱碰。”
“哦。”黎秋坐在一旁看他收拾得飞快,耳廓染上可疑的红晕。
晏安三下五除二搞定了一切,把东西拿了出去,形迹可疑。黎秋在原地沉思片刻,心底跟挠痒痒似的。
——不行,他一定要知道这本上到底写了什么。
但一连好几天黎秋都没有机会下手。原因无他,晏安这段时间实在是太闲了,天天和他在一起夜夜笙歌。黎秋本就是工作欲很强的人,难得和晏安出去旅游,玩到一半都已经想回去加班了,晏安还粘着他不放。
他这段时间几乎都和晏安形影不离的,更遑论去找那个本子。
好在苍天不负有心人,黎秋同志卧薪尝胆、忍辱负重地以色侍君了半月有余之后,上天终于开了眼,晏安的新项目要落地,不得不把他从假期里召唤回去了。
送别了因为临时有事打破蜜月计划而有些不虞的爱人,黎秋骤然精神起来——他可没忘之前那件事!
晏安没有把那个纸箱留着,而是换了个柜子放他那些东西。黎秋轻车熟路地输入密码——他自己的生日——打开,翻找了半天,却没看见那个本子的踪迹。
好家伙,藏得还挺深的嘛。
他眯眼,回忆起那天晏安的动作,脑海里有一个念头忽然钻了出来:他为什么这么宝贝这个本子?他拿这个本干什么去了?写他那时候暗恋班上女生的日子?
这一下,一些陈年回忆就丝丝缕缕地钻了出来。黎秋忽然想起,那个时候晏安好像是有喜欢的人的。
这一下,醋味也冒了出来。黎秋有些不忿地合上柜子,失去了想要探究的念头。
他一下泄了气,走到书房里处理了一会儿工作上的事,没写两下,钢笔掉在地上摔坏了尖,出墨断断续续。彡彡訁凊
黎秋心说这真是喝口凉水还塞牙。他有些烦躁地打开抽屉找另一只新笔,忽然发现红棕色的一角。
他平时不怎么待在书房,更不常用这个柜子,真是凑巧。
黎秋看着那个本子,想了想,打开。
*
晏安回家的时候已是凌晨三点。
在他的调养之下,黎秋的睡眠质量也有所改善,早睡早起,很少有失眠的时候。
然而这天,黎秋却还没睡。
他穿着睡衣,坐在一楼客厅,没开电视。
室内只开了一盏灯,晏安被他吓了一跳,换好鞋走到他身边,环住黎秋的腰,在他侧脸轻轻贴了一下:“哥,怎么还不休息?”
“想你了。”黎秋轻轻抚着晏安的脸,“做吗?”
黎秋虽然并不羞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但他对待这件事却意外地含蓄,如果不是晏安主动,他根本不会开口要。晏安第一次听他这么说,眼里忽地绽放出喜悦的光芒,环住他的手一点一点地收紧了。
但下一刻,他却皱眉问:“怎么忽然想要,你不开心吗?”
“开心。”黎秋解着他的扣子,道,“太开心了。”
晏安这才闻到黎秋身上的酒味。
虽然很淡,但他还是察觉到了。晏安一顿,问:“你喝酒了?”
黎秋:“嗯。”
“你很反常。”晏安抓住了黎秋继续乱动的手,“先停一停,告诉我怎么了,好吗?”
黎秋不耐,堵住了晏安还想要再开口的唇。
他含糊道:“行不行啊你,跟老妈子似的,不行这个月就别做了。”
……晏安按了按跳动的眉心,不再试图和迷糊醉鬼讲道理,一把黎秋扛起,带到卧室。
黎秋这次意外地配合,比他玩得更疯。晏安抱着他去浴室清洗的时候,他又缠着和他在镜子前缠绵了一回。
他终于是没了精力,困倦地眯眼。晏安调试好了水温把他抱进浴缸里,啄了啄他的眼角:“发什么疯呢你。”
黎秋闻言抬起眼皮,伸出手来把他的手拽到自己脸旁蹭了蹭。
“我爱你。”他说,“一直一直。”
晏安的动作忽然顿住了。
他胸膛狠狠起伏了两下,再看黎秋时眼里微微泛着水光。
“我也爱你,哥。”
……
黎秋觉得自己一定要干些什么才能发泄自己的情绪。
那么厚的本子,那么多年,那么多岁月……在那段注定没有希望的日子里,晏安是怎么熬过去的?
他要爱,他要疯狂地爱,彻夜狂欢。惟有这样,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找回一些真实,也在肆虐的快感中感受到一种他从来没有和晏安分开的错觉。
他和他相拥,互相取悦彼此,极尽缠绵。在登顶至极,黎秋脑内似有烟花炸开,忽地又想起晏安的日记来。
「这是这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了。
他送我这个礼物的时候,仿佛是在昨天。
我幻想过无数次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但梦总是以不好的结局收尾。
我看着他结婚,看他子孙满堂,看他老去……我亲历他的人生,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
我挣扎着醒来,看着天花板发呆。他总是要结婚的,我早晚也会搬离这个家。再往后,他想起‘家’这个字的时候,想的都是他和另外一个人了。
这样一想,我又觉得现在和他相依为命的时光才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
至少,我还能做好早餐叫他起床。再过几年,也许我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
我越来越觉得很偏执,偏执得过了头。我无法想象未来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轻而易举地取代我。
而那分明是我汲汲而营的。
他亲过我,在喝醉的时候。第二天他全都忘了,还要去和另一个女人见面,我气疯了,和他大闹了一场。
仅仅是相亲,就已经让我发疯。那结婚呢?
我想把他捆住,关在一间屋子里,屋里只有我和他,他只能和我在一起。
可我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失望,不想让他难过。
我要疯了。我早晚有一天要离开他,不然我会疯的。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你什么都不用知道。
我爱你。」
书页最后留白处,写满了‘黎秋’两个字。
*
相拥而吻的瞬间,黎秋轻轻地说:我爱你,我知道。
温热的水拍打着耳廓,黎秋靠着晏安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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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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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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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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