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白坐在装修好的工作室内,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手里粉红色的请柬,抬头问道:“这是干什么的?”
“字面意思,百花齐放,争奇斗艳呗。”李晨阳忙着和各路赞助商联络,暂时没空理他。但筱白却不自觉地皱起眉头:“这是指女明星吧?我一大男人去斗什么艳?”
“这是柳曼思给你的,”李晨阳无奈地和对面说了声稍后再聊,挂断电话,指了指请柬封面缎带上的那一行小字,“百华宴一年一度,是女明星走红毯比美的最好时机,估计现在她们的经纪人已经忙疯了,都在联系品牌求礼服吧。”
“柳曼思是要我作她的男伴?”
筱白恍然大悟,但很快又疑惑道:“不对啊,她之前还追过沈之恒呢,找谁不好,非得找我?”
“这我就不知道了,你自己打电话问人家吧,我只负责把请柬送到,至于去不去就是你的事了。”李晨阳耸耸肩,“照你的要求,你接下来的档期只安排了一部戏,《仙尊》的男二和男主角,你选一个吧。”
和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抠搜《余烬》剧组不同,《仙尊》无论是投资还是班底,都在电视剧中属于上上乘。导演是曾经拍过年度最热电视剧的张兴敏,擅长商业片,是娱乐圈中比大熊猫还罕见的几位女导演之一。
而在原著中,这部剧也没有辜负它的大制作,回报十分丰厚。虽然作为仙侠剧拿的奖没有正剧那么多,但播出时的收视率吊打同期所有电视剧,广告收入高到离谱,堪称家喻户晓的现象级热播剧。
“男主角?”筱白吃了一惊,“我还以为已经内定了呢,为什么会找我?”
他虽然也算是目前娱乐圈人气正旺的流量之一,但能在这样光投资就几个亿的剧里当主角,筱白可是从来都没想过。
“张兴敏是星途的股东,”李晨阳委婉道,“所以,你懂的。”
……原来还是因为沈之恒。
筱白叹了口气,翻开摊在自己面前的剧本,心不在焉地想着,如果他要单凭自己的实力当上男主角,还需要多少年?
李晨阳等了一会儿,问道:“想好了没?人家急着要回复呢,毕竟这么抢手的剧。”
“就男二吧,戏份也挺多的,而且人设不错。”筱白头也不抬地说道,“我想好了,出道后的第一部主角戏,我要自己拍。”
他合上剧本,眼神坚定道:“到时候,导演、主角、投资人,都由我来担任。我要做一部自制剧。”
“自己拍?别开玩笑了,你知道拍一部剧要多少钱吗。”李晨阳笑出了声,他根本没把筱白的话放在心上,站起身道:“成,那就男二,我这就去和他们说。”
“我才没在开玩笑。”筱白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低声道。
其实这个念头他在上辈子就有了,当时连编剧和投资人都找好了,演员也联系的差不多了,但还没等具体的档期定下来,他就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但就算是这样,筱白也依然想把这个故事拍出来。
“事情还真不少啊。”他感叹道。
看似档期很空,但工作室初建,还有一堆事情要忙活。苏豫那边虽然已经签了合同,但现在节目录制中断,正式宣布估计要等他拍完《仙尊》了,这期间还要安排他的工作,争取做到1+1大于二的效果……筱白一想到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脑壳就隐隐作痛。
“说起来,我好像才刚被分手吧?”
他翻开手机,沈之恒的号码静静地躺在联系人的那一列,已经许久都没有动静了。
“算了,谈什么恋爱,忙都忙死了。”
筱白叹了一口气,拨通了柳曼思的电话。
星途大厦。
“你刚才说什么?”沈之恒双手交叉坐在办公桌后,男人望着面前一脸小心翼翼的秘书,强压着火气问道,“再说一遍。”
秘书还以为是他没听清,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道:“沈总,我们旗下的服装品牌已经做好了礼服,那边拜托我问您一下,夫人什么时候有空来试装?”
沈之恒瞪着她,半晌,艰难地憋出一句话:“他没空!”
“还有,你叫筱白什么?”男人的表情简直就像是生吞了一只美国大蠊,连脸色都有些发绿了,“直接叫他名字就成了,他才不是什么夫人!”
这不是您让我这么叫的吗,秘书腹诽道。
果然,天下领导都一个样,变脸变得比热带漩涡还快。
“好的。”但发工资的就是大爷,秘书小姐立刻从善如流地改口道,“那沈总,请问筱先生什么时候有空过来一趟呢?”
百花宴虽然是女明星盛典,但世人都爱看美女,每年各大品牌和赞助商就瞅准了这个时机发力呢。除此之外,那些来当绿叶的男伴们也都是社会名流、知名人物,虽然还是娱乐圈的男明星占大多数,可这样的机会,也是老板们人际交往的最佳时机——很多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投资人们都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而沈之恒作为娱乐圈大集团的掌门人,当然也得参加这样的活动。
“我的伴不是他,”沈之恒道,“公司里就没有别的女明星了吗?”
他的性取向在业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为了避免再重蹈筱白的“惨痛”覆辙,沈之恒决定要公司里挑个听话识趣的。
省心。
秘书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碍于身份,很快又收敛好了表情:“目前和公司签订a级合约的女明星都已经定下了一同出席的人选,沈总,需要我再往下找找吗?”
沈之恒沉吟片刻,身份差距太大也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舆论可能会出现不好的风向。
而且,最重要的是,筱白那边还不知道会作何应对。
沈之恒抿了抿唇,自那天医院一别后,他就再没见过筱白一面,甚至连一个电话、一条消息都没有,青年就这样干脆利落地消失在了他面前,丝毫不拖泥带水——这反倒让他有些不适应了。沈之恒的记忆还停留在筱白对自己死缠烂打的阶段,现在好不容易把自己这颗白菜拱到手了,他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弃了?
这不对劲,他告诉自己。
但现在主动权握在对方手里,沈之恒能做的也就只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他甚至都说不好自己究竟是期待在百华宴上看到筱白,还是巴不得他就这样永远消失在自己面前。
“那就你吧,”沈之恒回过神来,看着秘书淡淡道,“准备一下,到时候和我一起去。”
“我?”秘书小姐震惊地指了指自己。
“是的,”沈之恒挑了挑眉,“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去了!
不过这也能确定了,沈总和夫人肯定吵架了,秘书小姐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心道你们床头吵架床尾和不好吗,拉她一个小小的秘书出来挡枪,这叫什么事儿啊。
想了想,她还是决定先自救一番。秘书小姐掏出手机,给筱白发了一条消息说明情况,洋洋洒洒几百字,言辞之恳切,完完全全表明了一个社畜被老板压榨的卑微与辛酸。
十分钟后。
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秘书小姐立刻抓起来低头一看,发现加上标点符号,筱白一共就回了她六个字:
“知道了,辛苦。”
秘书小姐:“…………”
这是个什么意思?
*
按照娱乐圈不成文的规矩,百花宴聚焦于女明星,作为被邀请的男伴,筱白的礼服当然也要根据柳曼思的服饰来搭配选择。
“这件怎么样?”柳曼思从赞助品牌提供的衣架里挑出一件白色的西服,挑眉问道,“白色显年轻,挺配你的。”
“穿上有点儿像是去婚礼,”筱白笑道,“还是换件深色的吧,你不是打算穿红裙子吗?深色更好搭一些。”
柳曼思想了想:“也对。”
许久不见,虽然这期间发生了不少事情,但两人的相处方式和之前却没有发生多少改变。柳曼思并没有一见面就问筱白关于沈之恒的事情,筱白也乐得轻松,两人就接下来走红毯的礼服讨论了一上午,最终定下了两件风格一致的礼服——一条束腰的红色闪钻露背长裙,以及一件深蓝星空色的修身西装。
筱白试装的时候发现西装的腰身略显宽松,因为这不是私人订制,擅自改动服装也不太好,所以干脆就再换了一件小码的。
他站在镜子前系好领带,镜中的青年静静地平视着前方,试衣间明亮的灯光下,身上的西装折射出点点银芒,宛如深夜中的星子点点,并不是太过刻意的闪耀,却胜在不经意间的细节。
整个礼服最出色的部分是它的剪裁,衬衫完美贴合,挺阔的西服面料在腰部收束,形成了一道完美的弧度,搭配青年高挑的个头和修长笔直的双腿,现在的筱白,看上去简直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角。
不错。
筱白满意地收回视线,撑着衣架摆了个pose,开玩笑道:“有没有点儿霸道总裁的感觉?”
“帅是帅,就是太瘦了,”柳曼思坐在化妆台前,一脸咋舌地看着他细瘦的腰身,“你平时都不吃饭的吗?腰都快比我细了!”
“也就最近比较忙,所以瘦了点儿,”筱白笑了笑,松了松脖颈间系得过紧的领带,“等百华宴结束,过两天我请你出去吃顿饭,怎么样?”
柳曼思笑了笑:“成啊,正好我最近吃生菜吃的脸都快绿了。不过你那位去不去?”
筱白停顿了一下,他还以为柳曼思今天不会提到沈之恒了。
“他不去,”青年的神情自然,“我们一般就各忙各的。”m.33ýqxsś.ćőm
“是吗。”
柳曼思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望着他,忽然笑道:“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和那个男人谈恋爱的感觉是怎么样的?”曾经追求沈之恒失败的大小姐趴在椅背上,好奇地睁大了眼睛,“我真的挺想知道的,他会谈恋爱吗?”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问我的人,”筱白无奈道,“自上热搜之后,大家好像对我的感情生活都非常好奇啊。”
“那是当然了,”柳曼思道,“那可是沈之恒啊!圈里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当然,眼光也是高得离谱。说真的,你到底是怎么让他对你死心塌地的?这位以前给人的印象可完全不是现在这个画风啊。”
“就这么处着呗,”筱白脱下西服外套递给小钱,让他收好了,等晚宴前再拿出来,“不过我可没觉得他对我又多死心塌地,说不定过几天就分了呢。”
他漫不经心地扯掉领带,表情淡然得就像与自己无关一样。
柳曼思看了他一会儿,忽然道:“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海王总裁,特渣的那种,却也该死的有魅力。”女人朝他竖起大拇指,眼神真诚地赞扬道,“真的,到时候在红毯上你就保持住这个表情,我的眼神再高傲一点,把那些记者都当成前男友,一路碾压过去,到时候咱俩肯定能艳压全场!”
筱白:“…………”
他勾起唇角,笑道:“好啊,那就听你的,到时候,咱们一起去见见‘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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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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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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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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