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HP]邻居>第 1 章 前言设定和杂谈1
  关于主角背景身份设定,可能有一点小苏。

  男主西奥巴沙特(LucioBagshot)出身于1980年10月31日。纯血统,是知名魔法史学家巴希达巴沙特曾曾曾侄孙,又因为盖勒特格林德沃是巴希达巴沙特侄孙,所以男主是格林德沃的曾侄孙。出身于戈德里克山谷。后期搬家到小惠金区木兰新月街3638号,两栋房子被希尔薇改成了连排。这件事在小惠金区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男主外貌是银发蓝眸,详细情况参见咒术回战里五条悟老师小时候。ps请不要嫌他苏,毕竟五条老

  师小时候太可爱了长大之后太帅了我可以。

  男主的父亲安德烈斯巴沙特(AndreasBagshot),私设是和詹姆斯波特是邻居和发小。拉文克劳毕业,从小就是詹姆斯他爸爸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意外的是两人关系还不错。曾今赴法做过一些研究和调查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希尔薇巴沙特。毕业后任职于圣芒戈魔法医院。

  男主的母亲希尔薇勒梅(SylvieFlamel)纯血统,毕业于法国毕业于布斯巴顿魔法学院。毕业后同安德烈斯巴沙特定居于戈德里克山谷,任职于圣芒戈医院奇异病菌感染科。后期亦对麻瓜科学感兴趣。亦任职于传染病医院。

  关于这个设定和为什么。

  首先是“邻居”,是因为一首诗。唐朝薛能的《赠苗端公二首》其二。其中说道“老不相疏,斯言不是虚。两心宜一体,同舍又邻居。”写的非常好。

  然后在原著死亡圣器中有描述道,在小天狼星的房间里哈利找到一封信是莉莉波特写给小天狼星的,信中有描写道老巴希达经常去莉莉家并且参加了哈利一岁的生日派对。所以就给男主私设这个背景。原著里老巴希达的确和波特家是邻居而且关系不错。

  另外原著里有描述,哈利第一次去戈德里克高地时的想法“他要回家了,要回到他有过一个家的地方。他会在戈德里克山谷里长大,度过每一个假期。他会邀请朋友到家里玩甚至可能会有弟弟妹妹给他做十七岁蛋糕的可能是他的妈妈。因为想到即将去访问这一切都被夺走的地方,他所失去的生活从未像此刻这样真切。。。。。。。。。。。他第一次端详着父母的旧照片,他们在像他微笑招手,他就只剩下这么一点纪念了”真的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啊。不想让哈利一个人,他真是拥有的太少失去的太多了。所以想要给哈利一个不一样的童年一个充满温暖和光的童年。如果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玩伴,一个关怀他的长辈,一些不会觉得他是怪物的人,他一定会变得更好比原著里已经很好了还要更好。另外在构思的时候,设定哈利是重生的。在最后大决战时与伏地魔同归于尽了。两个都属于的哈利的魔杖,但是老魔杖实在是过于强大,尽管它认定哈利是它的主人,但哈利还是丧命于两个咒语的冲击之下。然后再一次去到了白色查理十字火车站,然后重生了。ps记忆会逐渐消散的,不然就无敌了,重生只是让哈利变得跟成熟稳定一些。他以前原著里的一些表现给我感觉是有狂躁症。。。。。。但是这个设定,我还在完善,有可能会改或者设一个更大的局。www.33ýqxsś.ćőm

  设定为什么男主一家可以搬到哈利家附近。

  男主住在小惠金区木兰新月街,根据网上大神画的小惠金区图,我把男主家私设在了3638两号然后改成了连栋的房子。这个地方在阿兹卡班囚徒那一部出现过,哈利看到黑狗和那个圆盘的地方,当时哈利身处于木兰新月街。

  至于为什么。首先是男主一家是巴沙特,在我的设定里他们受邓布利多信任哪怕明面上没有加入凤凰社,但是作为圣芒戈的医师还是为凤凰社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而且为了安全男主很长一段时间用的是男主是母亲姓氏的即勒梅。虽然有一个法国勒梅很有名,那你就是想不到英国这个和他们是一家的。至于为什么用勒梅,是因为我设定里男主的父亲安德烈斯巴沙特死于1981年的那个万圣节了,希尔薇为了防止残余食死徒的报复或者反扑就隐姓埋名了。最后不管是出于邓布利多的愧疚还是信任,最后都默许男主一家搬到了女贞路附近。邓布利多也知道,哈利和卢西奥他们父辈就是好友,希尔薇和莉莉关系也很好一定会对哈利有所照顾,毕竟女贞路四号那一家人连麦格教授都知道他们很糟糕,邓布利多怎么会不知道呢。男主小学也会去读麻瓜学校的,八九不离十应该是和哈利在同一个学校圣乔治小学。

  关于都是纯血统的父母让自己的孩子去上麻瓜小学这件事。

  父母是医生搞科研的,尤其是希尔薇设定是奇异病菌感染科,所以我觉得麻瓜科学还是很重要的,毕竟没听说的魔法世界里有光学显微镜不是吗,而且魔法世界里的科技树点的太奇怪了也太落后了。我后来设定是希尔薇还攻读了麻瓜医学本硕博,不然怎么会搬家呢。而且勒梅家族我感觉也是对麻瓜比较温和的,毕竟雅各伯还去过尼克勒梅家里呢。

  一些地点和人物的看法。

  大部分故事都发生在英国境内,偶尔可能会涉及的德国法国,涉及到德国的话就可定是我在为GGAD的he添砖加瓦。不会特别黑邓布利多,我就觉得他是一个充满个人魅力又睿智又爱吃甜不死人不偿命糖果的老大爷。他掌管全局的能力着实让人佩服哪怕变成了一幅画也是个操劳的命。

  关于斯内普。我个人是很矛盾的,实话实说不管是看原著还是看电影我都不是很喜欢他,我承认他是一个很悲情的人物,那一句alway的确让人感动电影里他和莉莉的小时候还有抱着莉莉尸体哭的时候赚足了眼泪。他保护了哈利,甚至以为保护哈利而话,但是因为他的一些言行让哈利产生了误会或者逆反心理就此导致了更大的过错譬如小天狼星之死。这完全就是伏地魔超大锅哈利大锅斯内普锅。而且造成莉莉死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告诉了伏地魔那个预言。他虽然有求过伏地魔放过莉莉只杀詹姆斯和哈利,但是可能吗?一个不把麻瓜当人的暴君怎么会放过一个阻挡他杀死哈利波特的人?退一万步假设莉莉活了下来,詹姆斯和哈利死了,莉莉也不会原谅斯内普的。同样斯内普的校园生活让人同情,校园暴力真的是学习生涯里最糟糕的事情了,再加上有时候家长和学校教师总是觉得是小孩子的打打闹闹或者老是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来对待,真的十分糟糕。以正义的名义霸凌弱小异己,在我看来是最可耻最不正义的事情。

  好吧其实还有一些想要说的,但是因为太晚了。我就改天再接着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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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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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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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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