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超时空男团>第 67 章 番外一
  第67章

  帝都的树村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地下音乐”的代名词,包括摇滚,也包括民谣。

  名字听起来有点通话色彩,实际上是个脏乱差的小村子,不然房租也不会那么便宜,吸引了一群外来音乐人来住。

  白时景第一次来这里时,听到很多自由而又放纵的音乐声,各种乐器声和骂人声交叠在一起,组成了一种奇特的音乐景观,他对这个小村子产生了好感。

  他踏着夕阳的余晖,走进那家江河酒吧。

  相比于外面,酒吧里更热闹,与其说是个酒吧,不如说是一个专门给音乐人唱歌创作或聊天吵架的场所。

  白时景在学校上完课,直接来这里,身后背着书包,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白衬衫干净如雪,不染一丝尘埃,衬衫扣子规规整整地扣到最上面,和这里似乎有些不搭,好几个人看向他。

  白时景站在门口任人打量,他同时打量着里面的人。

  台上有个乐队在唱歌,歇斯底里,气氛燥热,台下有人在听歌,有人在喝酒,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小孩,他正绷着小脸在一边跟着音乐一蹦一跳,极有节奏感。彡彡訁凊

  白时景找了地方坐下,没有服务员来问他是否喝点什么,他就坐在那里听歌。

  台上换几次人。

  白时景看了一会儿,发现台上的歌手和乐队,不是酒吧请的,而是即兴免费表演,谁想唱谁就上去,唱完还可以问问听歌人的意见,有不少意见提得很精妙。

  这个小酒吧有了点美国艺术聚集的格林威治区,谈笑皆鸿儒。

  他借了一把吉他,也上台唱了一首歌,是他刚写的《反骨花》。

  唱完后,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江河乐队的主唱过来给他提了一处建议,他过来时那个小孩也跟着过来了,抬头安静看着他。

  等他们聊完后,小孩还在,还是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柔软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软乎可爱。

  主唱揉了一把小孩的头发,笑道:“怎么回事?你不是酷酷得不喜欢别人靠近吗?怎么自己粘过来了?”

  主唱又对他说:“他叫摇摇,摇滚的摇,是我儿子。”

  小孩眨了一下眼,还是安静地看着他。

  主唱无奈地把他留在他这桌上了。

  白时景把他抱到椅子上,一边听台上的人唱歌,一边从书包里拿出纸笔改歌。

  他在笔记本上写着灵感,忽然听到熟悉的旋律,鼻尖悬在纸张之上,猛地回头。

  叫摇摇的小孩正晃荡着小短腿哼唱他刚才唱的歌,没有完整的歌词,但旋律一点不差。

  白时景讶然地看着他,他才四五岁,只听了一遍,竟然就能唱出来了。

  好像发现了一个宝藏,白时景心里满是惊喜。

  “摇摇太棒了,是个小天才。”

  小孩脸一下就红了,弯着眼睛笑了一下,对他伸出两只小胳膊。

  小孩的笑容柔软又灿烂,眼睛里满是期待和开心。

  白时景笑着把他抱过来,从书包中掏出一块巧克力放在他手里,“摇摇所有的歌听一遍就能记住吗?”

  小孩点了点头,把巧克力装进兜里,弯着眼睛说:“那么多歌,哥哥的最喜欢。”

  白时景被他感染,生出一股简单而纯粹的开心,“谢谢。”

  自那以后,白时景常常去江河酒吧,在那里唱歌写歌,唱完会听小孩哼他的旋律,也会跟这里的音乐人聊天、吵架和斗酒。

  去的次数多了,他了解到小孩是被丢在酒吧门口,被乐队收养的,并是主唱的亲生儿子。

  知道了这些后,白时景来的时候,会给小孩带些东西,食物,衣服,连环画等。

  小孩给他的惊喜也越来越多。

  他看着他一边哼唱刚听了一遍的歌,一边跟着节奏蹦蹦跳跳,白时景想,未来他一定会在舞台上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只是当他看到那一幕时,已经物是人非。

  小孩长大了,也成了乐队舞台上最耀眼的人,却记不住他了。

  他希望他记不住他。

  因为他已经变成这样不堪的模样。

  他蹲在节目组角落,以一个小丑的扮相,盯着手机里耀眼的少年,都会担心别人以为他是有问题怪叔叔。

  节目组上吃饭时,黎摇以为他是颜意的偶像,恭敬叫他“白老师”,他不应声也不作答,脸上夸张的小丑妆成了他的保护壳,希望黎摇永远也不要认出他来。

  他戴着口罩,站在经纪人身后,看舞台上少年拿起贝斯,惊艳众人,只是沉默地看着。

  他连歌都不能再唱了,随时可能死在哪个绝不明亮的角落。

  他只能每天站在电视台门口,看着歌手们进进出出,回想年轻时的树村和酒吧,以排遣十几年来一个人深入骨髓的孤独和黯然。

  后来,他获得了新生。

  他的经纪人治好了他的癌症,并让他重回年轻时的状态,黎摇第一次来见他时,异常地安静乖巧,和他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时一样。

  小孩变成了少年,他重回十五年前。

  白时景想,健康真的太好了,时光真的很美妙。

  同在一个经纪人手下,住在同一个别墅里,白时景时常留意他,想看看当年他认定会耀眼的少年究竟成长到了哪一步,留意着留意着,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

  他留在少年身上的目光太多了,多到有些收不回来。

  他比助理还担心少年冷不冷,累不累,给少年写的歌总是修改最多次,总想给他最好的,听到他以前过得艰难会心疼难受……得知他曾受到的伤害,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他很想去抱一抱少年,又生怕触到少年的伤疤。

  这两年歌迷和粉丝喜欢在他身上贴标签,神仙,干净,出尘等等,他不喜欢这些标签,怕成为黎摇不愿靠近他的阻碍。

  他知道他有过分担忧,可面对黎摇,他无法不小心,总想给他最好,总想要一个万全之策,就总会这样如履薄冰。

  实际上,当少年站在他面前,慎重地看向他那一刻起,他知道是他想多了,少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坚强,通透和洒脱。

  四月的某一天,阳光明媚。

  他在他的工作室写歌,黎摇坐在他旁边拿着歌谱哼唱。

  就像很久之前在那个小酒吧一样,一人写歌,一个人哼哼。

  只不过不是在一个昏暗狭小的地方,而是在明亮的工作室。

  他们面向一宽大的落地窗,窗外是郁郁葱葱的梧桐树,树叶间细碎的阳光落在少年从小软到大的头发上。

  他哼到某一处忽然停下。

  他一停,白时景也停下了。

  黎摇拿着的曲谱上写了一半歌词了,那一半歌词是他昨晚深夜里写下的。

  黎摇抬头看向他,“白老师,这几句歌词很触动我。”

  不等他有所有反应,黎摇又说:“我有歌词里描述的相同的感觉。”

  他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问:“白老师,这是你写的情歌吗?”

  白时景点了一下头,下意识开口问:“你对谁有这种感觉?”

  黎摇握紧手中的歌词,没有犹豫多久,抬眼看向他,虔诚又认真,“是白老师你。”

  他忽然笑开,“我果然喜欢白老师,是白老师歌词认证的喜欢。”

  他的睫毛和小时候一样纤直,眼睛和小时候一样干净明亮,连给人的感觉都和小时候一样软,却有一种蓬勃而坚定的力量,从他体内迸发而出,这才是他最耀眼的所在。

  白时景怔然看着他,忽然也笑了。

  心里那些迂迂回回的迷雾散了。

  他低头在他唇上落下一个亲吻,克制又畅快。

  他的少年比十几年他预料的还要好,他并没有多伟大的梦想,能认清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却从不自抑自艾,直接而通透,勇敢地追求他的爱和梦。

  “我也喜欢你。”白时景说。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九首情歌,我一直在等你发现。”

  他的喜欢克制而小心,总会想少年是否做好了准备迎接下一场感情,是否会给少年带来伤害,会不会影响少年的事业等等,他思前想后,如履薄冰,最终抵不过少年的一句喜欢。

  白时景把曾为他写过所有情歌都递给他。

  少年笑弯了眼,看着他像是看宝藏。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曾有个人惊喜地看向他,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在看宝藏。

  那种感觉太好了,把喜欢和珍视融于一体,以至于很久以后他忘记了那个人的脸,他却一直记得那种感觉。

  在他成长的那些年,尤其是跟着乐队流浪后,一直想再拥有那种感觉,想成为一个人的宝藏,后来在树上唱歌时,有个人看他的眼神是类似的惊喜,他以为他是那个人的宝藏,跟他一起来到首都。

  这是一个错觉,一条迂回的路,他在这条错误的路上兜兜转转,磕磕绊绊,伤疤磨硬了柔软,泪水洗涤了双眼,重新走到他面前。

  曾经他想做别人的宝藏,现在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黎摇闭上眼,亲吻了他的宝藏。

  四月的风,柔软地卷起桌上的歌谱,心跳声是最动人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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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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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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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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