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满目的残阳在天空上铺就,云絮被夕阳镀上浅浅的余辉,傍晚的风吹来,我仰面躺在干涩的草丛里,看到周围毛茸茸的蒲公英被吹得满天都是。
不远处,羊群的叫声轻轻浅浅,我听到辽阔的天地间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梵妮莎!梵妮莎!你在吗?!”
少女的声音,清丽又响亮,带着急切的担忧,惹得我后知后觉地坐起身来。
长得老高的芦苇晃过眼帘,我看到一个与我长相酷似的女孩压着洗得发白的围裙和纷飞的金发,一边拨开干燥的草尖,一边朝我走来。
“姐姐。”我站起身,这么称呼她。
“太好了,找到你了。”她担忧的神色得到缓解,一抹安心又温和的笑容在她昳丽的面容上绽放,她的眼睛是鸢尾花的色彩:“刚才勃根地人又来骚扰村子了,他们掳走了梅丽大婶的母羊,我一直找不到你,还以为你出事了。”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不小心睡着了。”我平静地表达歉意,抬眼望去不远处的草地。
在那里,一群毛色纯白的绵羊正在安静的夕阳下吃草,我数了下,还好,一只没少,没有羊因为我的疏忽而走丢,现在村子里的赋税沉重,任何一只家畜都是不可忽视的财产,梅丽大婶失去了一只羊,还是母羊,估计会偷偷掉眼泪。
“你没事就好。”我名义上的姐姐却这么庆幸地说。
她抬手帮我扫掉身上沾到的蒲公英,金红的夕阳匍匐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眼眸深处闪着细碎又明亮的光芒,我嗅到她身上有一种麦粉的好闻的气息,她因干活而带有薄茧的五指牵起了我的手:“回家吧,梵妮莎,母亲说了,今晚吃鸭油炒土豆,还有加了葡萄干的白麦面包。”
我困惑地看向她。
这些东西我们平时不常吃,算得上是奢侈,为什么今天能够有口福呢?
“为了庆祝我们又一次相安无事地活过了今天。”我的姐姐俏皮地眨了眨眼,和我一起挥着树枝将稀散的羊只聚集到一起,我们俩人踩着被夏日的太阳晒得发白的土地,赶着羊群踏上回家的路途:“而且,今天我们家从城里来了一位客人,是一位英俊的先生,今天能赶跑勃根地人,多亏了他和他的随从。”
我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当看到村庄的影子时,落日正嵌在远山。
候鸟的影子飞过天际,夏日的晚风咀嚼起来有一种生涩的味道。
相比于我,我的姐姐很爱笑,也很活泼。
远远的,她就挥起手,朝路过的村民打招呼。
面包作坊的风车在残阳中悠悠地转,小麦的香气铺满属于栋雷米村的空气,我看见眼前的少女被风吹扬了紫色的裙角,她长长的金发束成一束麻花辫垂在腰际,一只手却紧紧地牵着我。
“让娜。”村民们叫唤我姐姐的名字,问的却是我的事:“找到梵妮莎了吗?”
“当然!”让娜……不,应该说是后来的贞德——贞德笑着举起了那只与我交握的手:“这个小迷糊去放牧睡着了,没被勃根地人偷走,羊也一只没丢,放心吧!”
“那就好,还以为梵妮莎又被狼叼走了呢。”村民们说:“这孩子总是看着不机灵的样子,太让人担心了,你母亲刚才还在念叨呢,要是她有你一半的聪明劲就好了。”
“梵妮莎不傻,她只是有点迟钝而已。”贞德开玩笑似地鼓起了腮帮子:“我的妹妹可聪明了,她能记住全村人的名字,上次约翰叔叔出问题的作坊风车还是她发现问题解决的呢。”
“她确实总能带给我们惊喜。”村民们调侃地笑道:“但是,如你所说,她太迟钝了,让娜,艾特西前两天和她告白,现在还一蹶不振呢,我们的意思是说,她应该多笑笑,多和我们说话,遇到危险时多求救,上次要不是隔壁村子的猎户发现,她现在估计还在狼窝里。”
“总有一天她会的。”贞德笑道:“而且,她才十五岁,不懂男女之情很正常,艾特西不该勉强她,老实说,艾特西的性格太腼腆了,也不太适合梵妮莎。”
她随即朝我笑道:“对吧,梵妮莎。”
“嗯。”我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望了周围的人一圈。
很快,大家又洋溢起欢声笑语来,他们不像过去每次被勃根地人来犯后的低迷,我意识到这也许与贞德口中所谓的“一位英俊的先生”有关。
“如果可以,我也想像那位先生一样,不仅是赶跑勃根地人,我还想上战场打仗,赶跑英格兰人。”贞德突然这么说。
说这话的人望着远山的落日,神情异常地宁静。
夕阳拉长了她的影子,她祈祷般,握住了胸前垂挂的十字架项链:“我想拯救这个村庄,拯救这个国家,我想让父母亲,让村民们,让梵妮莎你可以幸福开心地活下去。”
我恍然地望着她,得到了她的一个温柔的亲吻。
回到家时,石砌的屋子里已经点上了烛火。
相比往日父母亲的身影,这次多了一位陌生人。
那确实是一位英俊的先生,而且算得上年轻高贵,他有一头弯曲且及肩的金发,和春日浅薄的阳光一个色彩,几乎是一进门,我就能从他身上那袭色彩和风格都称得上是格格不入的服饰上感受到他与村庄里所有人的不同。
与之匹配的,或许还有他算得上是风趣又不缺学识与优雅的谈吐,我们的父母亲正被他的三言两语逗得笑意连连,即便他们都知道自己与这位先生身份有别,可是对方温和又绅士的气质很好地中和了他们对这位客人的警惕心。
我们的母亲注意到我和贞德回来后,高兴地叫了我们一声,那位先生由此望来,我看到了一双和贞德很像的眼睛——都是紫色的,就像温润的紫水晶一样,那位先生面容俊朗,脸上带着残留的笑意,就算下巴上有些许青茬也不改他底子里的俊雅。
“这位就是你们的小女儿,梵妮莎吗?”
他站起身来,朝我走过来,执起我的手,俯身,低头,在我的手背上轻轻献上一个表示问候的礼仪:“你好,梵妮莎,我叫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来自巴黎。”
“您好。”我平静地注视着他。
“让我猜猜,让娜你一定是在村子前的那片芦苇里找到你妹妹的。”弗朗西斯放开我的手后眨了眨眼,语气俏皮地转了一圈。
“是的,先生。”贞德微微有些惊讶,她大概是没想到一个外来人会知道村子里相对隐蔽的地方。
“因为她身上还有蒲公英呢。”青年伸手从我的耳际边一撩,一朵蒲公英的枝端被他的指尖捻在手心里,他将开得炸开来了的柔软花絮贴着自己的脸,逗弄似的转了转。
贞微被他的风趣逗笑了,我们在这样轻松的氛围中开了饭。
从中,我得知,弗朗西斯先生和他的随从是来自首都的贵族,因缘巧合下路过了这里,帮忙赶跑了来侵犯的勃根地人,作为感谢,身为官员的父亲决定招待他们,但家中小,另外的随从就被安排在隔壁的叔叔家。
以上是我的家人们认为的。
正值英法战争之际,举国上下都忧心国事,法兰西的形势并不算好,最近听闻一处小城失了守,我的父母亲或多或少向来自巴黎的弗朗西斯打听消息,但这改变不了残酷的战争局势,他们默认不谈最惨烈的结局,例如法兰西的灭亡之类的。
饭后,我一个人去到羊圈里帮忙扔干草。
有人从我身后过来,轻声笑道:“就算有所准备,但真的再次见到你还是让哥哥我不知所措啊。”
“您看上去倒比我想象中镇定多了,弗朗西斯先生。”我头也不回地说:“您看上去状态不太好,趁机好好休息一下吧。”
“托那家伙的福,就算在睡觉,我也觉得自己的身体正被他用炮火和枪棘摧残呢。”弗朗西斯先生说:“真不可思议,这次你会诞生在我家,那家伙估计会被气死,但我可不认为千年前帮他捅了我好几刀的家伙这次会变成我的战友。”
闻言,我回头,见他正背靠在羊圈的篱笆墙上,不禁对他说:“弗朗西斯先生,小心不要压塌篱笆了,羊会跑出来的。”
他耸了耸肩,听劝地站直了身子。
我这才道:“您刚才的话是在憎恨我吗?弗朗西斯先生。”
“别说这么令哥哥伤心的话啊。”亲昵地自称哥哥的先生朝我笑着眨了眨眼:“你真是不可爱啊,虽然曾经是互相厮杀的敌人,或许我以前真的埋怨你,但如今你作为法国人诞生在这里,我作为法兰西的意识体,又怎么会真正的憎恨自己的国民呢?”
他仰头望向漂亮的星空:“没有人会憎恨自己身上的部分,即便她曾经让自己的身体疼痛过。”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倒是他又继续道:“……好吧,或许现在也还是埋怨你的,毕竟过去的事情也无法抹消,但你要知道,梵妮莎,我是国家的化身,我是由这群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类的意识构成的,某种意义上,你们决定着我的一切——我的行为,我的思想,我的情感,我的性格……我会随着人民的改变而改变,现在大家都讨厌英格兰人,讨厌亚瑟,曾经在那片土地上的你也不例外。”
“嗯,我明白了。”我转身,将剩余的干草扔进羊圈里,我对他说:“事实上,我现在是人类,我不会是您的敌人,弗朗西斯先生,关于法兰西和英格兰,我是说,关于您与亚瑟先生的战争,或许我可以带个好消息给您,梅林阁下,啊,就是亚瑟先生家的那位魔术师,他曾预言过,您会毁在一个女人的手里,但同样也会被一个女人拯救。”
“你是指你自己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我说了,这次我是人类,所以我并没有超出人类的力量,我没有办法帮助您。”
实际上,是我没有得到阿赖耶识的任何指示。
作为一个以人类诞生的工具,我并不知道我将要做些什么,当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成为一个人类了,我不再能使用魔力,也不再能获得阿赖耶识的指引,甚至就连梅林都没有再入过我的梦给予我启示。
“但你拥有行军打仗的能力,你拥有战斗的技巧,你甚至拥有辅佐君王的学识。”弗朗西斯先生说:“这次,作为哥哥我的国民,不是大不列颠和英格兰的梵妮莎,而是法兰西的梵妮莎,你愿意帮帮我吗?”
我再次回头看向他。
夜色中,那位先生带着笑,眼下似有疲惫的乌色,他认真而郑重地朝我伸出了手,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但我依旧摇了摇头。
因为我没有收到要帮助法兰西的指令。
对此,他无奈地笑了,直白道:“你真的很令人受伤啊,梵妮莎,你不爱我吗?”
闻言,我平静地眨了眨眼。
……爱。
他大概是第一个如此平静且直白地向我问出这句话的人了……啊,算不上人,因为他是国家意识体——他的言语似乎在告诉我,几乎所有的人类都会对自己的家、故乡、生活长大的土地抱有一种天然的情感,就像孩子爱着哺育自己长大的母亲一样,每个人类天生就会对类似于「归属」这样的东西产生一种无私的喜爱,所以,他能近乎理所当然又平静地问我——
“梵妮莎,你不爱我吗?”
你不爱我吗?
身为我的国民,你不爱我吗?
身为我身上的一部分,你不爱我吗?
你诞生在这片土地上,你不爱自己的国家吗?
我被他问倒了。
我无法得出答案。
即便现在是法兰西人,但我仍然保留着记忆,我曾经在另一片土地上为另一个国家战斗,这些年来,我走过无数个国家,从大不列颠到现在的十六世纪,整整一千多年,我都是以人理工具的形式存在,我不仅仅只存在于大不列颠,我曾经走过罗马,我去过希腊,我去过很多很多国家,有些甚至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我也为他们战斗过,但这些是因为我爱着那些国家吗?
……不是的,是因为阿赖耶识的指示。
就像我曾经以薇薇安为大不列颠战斗一样,那是那位花之魔术师对我的指引与教导,我很清楚自己并非是爱着大不列颠的。
我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被问及战斗的理由时,会与「爱」这个理由挂上钩。
弗朗西斯先生却在问我:“你不愿意为我战斗,是因为不爱我吗?”
不是的。
我想对他说。
如果有必要,就算不爱您,我也会为您战斗。
我还想反问他,为什么战斗一定要与爱挂钩?又是为什么,不战斗就一定代表不爱呢?
但这些都还没来得及出口,我便听他笑弯了眼睛,道:“我真的很好奇,要怎么样才能让你为我战斗呢?”
与此同时,他突然张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梵妮莎。”青年这样唤我的名字。
他平和但又显得多情的声线充满了法西兰特有的浪漫,老实说,羊圈周围的气味并不好闻,但是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香水的气息,即便曾经,我站在另一片土地上,代表另一个国家的国民与他兵戈相向。
可是,此时,他浸在夏日晚风里的拥抱如此温和,他带笑的声音如此温柔:“梵妮莎,我的梵妮莎,即便我现在依旧恨着你,但你也要相信,法兰西爱着自己的同胞,所以我也同样爱着现在的你,嗯……大概就是又恨又爱吧~有时候,就连哥哥我也觉得神奇呢,人类的情感真的是矛盾又复杂,你不愿意为我战斗,甚至不告诉我答案都没有关系,梵妮莎。”
他说:“明天我就要启程,再次投身战场,今天来到这里,我确实是来见你的,为了我的国民,即便只有一丝希望,我也会跋山涉水来见你,我试图用「孩子」会爱着「母亲」的理由请求你为我战斗,为我扭转战局,但是,正如我愿意为我的国民付出一切,就像「母亲」也会拼命保护「孩子」一样,现在你是我的子民,即便你不愿意为我战斗,我也会爱着你,并愿意为了保护你去战斗。”
我瞳孔颤动,感觉到一种混沌的茫然。
“梵妮莎,我的子民,我的梵妮莎。”
这位多情又浪漫的先生一遍又一遍地唤着我的名字,我听到他像位吟游诗人一般,将属于他的玫瑰捧给了我:“这一刻,除了爱你,我别无所求。”
……
我再次见到02号的太宰治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大概过了很久,我对时间的流逝向来没有太大感觉,时间之于我也不是定向向前的,我有时会为了弥补过去的漏洞而降临在过去的某个时间点,所以当有一天,我再次见到02号的太宰治时,我甚至率先朝他打了个招呼:“太宰先生,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林凡凡。”
他还是这样叫我。
已经长成青年身形的人依旧瘦弱,倒是身高拨高了不少,看上去有种纤细得弱不禁风的感觉,特别是套着医院特有的蓝白条病服的样子。
还是横滨那家医院,已经22岁的太宰治躺在窗边的病床上,他依旧热衷于自杀,在入水后被好心人救起送往了医院。
月光皎洁的夜晚,对方发梢微卷的黑发在枕上铺开,他的脸色很苍白,属于病态的那种白,但是他朝月光中的我晃开一个轻盈的笑容,一点都不阴郁:“真难得,怎么突然来看我了?”
他的态度真奇怪。
就像在对待一位熟稔的朋友一样,就连之中撒娇似的抱怨都无伤大雅,充满了一种令人恍然的轻快。
但我自认和他算不上朋友,而且之于他而言,我应该算死了四年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我只是平静地告诉他:“你要死了。”
闻言,静悄悄的病床里只有连接着心脏的仪器在滴滴滴地响。
他一如既往地眨了眨眼,长开的脸型称得上骨感分明,但并不凌厉。
太宰治后知后觉,就像喝了一晚上酒一样酩酊大醉,发出了一声空白的感慨:“啊,是这样吗?所以我才能再次见到你吗?你是走马灯吗?”
我顿悟了,原来他以为我的出现是死前的幻觉。
但我并不打算提醒他,我只是站在床边的月光里,轻轻垂眼,对他说:“太宰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我当然还记得你呀,林凡凡。”几乎没有犹豫,他眉眼弯弯地笑了起来。
虽然声音因为虚弱而有些沙哑,但青年的语调非常轻快,他还是变了些许的,至少他现在笑起来的模样比以前多了几分难以分辨真情实感的技巧:“诶,林凡凡,我和你说哦,你和织田作死后,我就烧掉了Boss送我的那件大衣离开了港口mafia,我逃啊逃,那段时间Boss还派人追杀我呢,我可狼狈了,还躲过垃圾桶,但我知道他还不敢杀我的,毕竟我手中掌握着一大堆能让他头疼的东西,然后呢,我后来加入了武装侦探社,我现在听织田作的话,在努力当个好人。”
仿佛相信我会明白似的,他省略了很多细节,欢快地絮絮叨叨着:“我认识了很多人,虽然现在没那么多钱,偶尔还会为几杯酒赊账,可能也不能送给你很贵重的礼物了,但是,但是,我还记得自己说要送星星给你哦!我现在也还在为此努力呢!”
言罢,躺着的人挣扎着坐起身来。
缠满绷带的手臂隐在袖口下,他的掌心撑在床上,艰难地爬起来。
当一切完成时,他坐在月光中,整张脸被窗外洒来时穿透我的身形的辉光照亮,青年单薄的病服被窗外灌进的风吹鼓,勾勒出瘦削的骨架。
他温和地注视着我,笑着朝我伸来了一只覆着绷带的掌心:“你是来接我的吗?林凡凡。”
我没有说是,但也没有否认。
见我没有任何动作,他微笑的表情渐渐被恍然取代,然后变得空白,最后定格成一种面无表情。
他突兀地垂下那只手,就像死物落地似的,手骨撞在床沿,太宰治笑了起来,但他本被月光缀亮的眼睛突兀地沉了下去,就像漆黑的大海,伴随着微微紊乱起来的呼吸:“你要杀了我吗?梵妮莎?”
不再是林凡凡,也不是贞德。
他唤我为梵妮莎。
我微微倾身,伸出指尖,虚虚地点上他的胸口,道:“事实上,太宰先生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已经支撑不了你多久了。”
“已经是老毛病了。”太宰治扇了扇眼睫,苍白的面上带着不以为然的笑,好像不为此在意似的:“毕竟自|杀过那么多次,多多少少还是会留下病根的吧,唉,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这种累计的慢性自杀,你当初就应该让我吃安眠药痛快地死掉呀。”
“你的主要原因是心脏不好。”我提醒他。
“之前心脏受过枪击啦,不过幸运地活了下来。”他耸了耸肩,漫不经心地笑道:“就是四年前MIMIC朝我开的那一枪啦。”
言毕,他从病服的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来,我先是看到了一截细长的链子,直到他将其拖出来,我才发现那是一块有些损坏的怀表。
他攥住链子的尾端,将其放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是当时放在胸前口袋里的这东西帮我挡下了一部分冲击,救了我一命呢。”
这么说的他不再看我,只是低头,打开表盖,黑压压的眼睛眼睛注视着表盖下不会动的表盘,轻声道:“这是林凡凡的遗物。”
他说:“我一直觉得自己做错了一件事。”
他抬头,朝我扬起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笑容:“我当时不应该帮她拔掉呼吸机的……”
闻言,我注视着他,在他话音落尽时轻轻捧上了他的脸。
“太宰先生……”我叫唤着他的名字:“太宰先生,再这样下去,你就要死了……”
我望了望一旁被他自己拔掉的一系列维持生命运行的仪器线,我说:“把机器连上吧……活下去,太宰先生……”
他抬头,眼底掠过了属于我的色彩。
我看着他的神色有一瞬的怒色,但最后却消逝成虚渺的恍然。
他虚虚地攥住我的手腕,像在蹭我的掌心似的,温软地笑道:“林凡凡,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叫做《外婆的道歉信》……”
“林凡凡,我最近一直梦到当年那位被我杀死的德克森先生……”
“林凡凡,我最近还想起了曾经和你去看的电影,真抱歉,我其实压根不知道它讲了什么,我当时一直在想另一件事……”
在他这些断断续续的声音中,他的笑容越来越轻。
最终,他疲倦似的,阖下了自己细密的眼睫。
“林凡凡,我最近还读了一首诗,里面说——除了爱你,我没有别的愿望……”
就此,我听到了一阵代表心跳停止跳动的刺耳的机械忙音。
……
……
“太宰先生,太宰先生。”
我轻轻唤身边那个少年,一边推了推他,道:“电影结束了,我们该走了。”
“啊……”将毛茸茸的头颅搁在我肩上睡着了的少年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双手抱着我的羽绒服,愣愣地看着偌大的电影荧幕正在放轻快的片尾曲。
“我睡着了吗?”他直起身,表情残留着一种空白的茫然,或许还有些许懊恼:“我竟然睡着了?”
“是的,看你睡得很熟的样子。”我帮他将围巾圈好,说:“是最近工作太累了吗?”
“这不是重点啦!!”他嘴角耷拉,在座位上抱头,港口Mafia的干部先生像个要逃避现实的小孩子一样,全身都写满了抗拒与绝望:“啊!!好不容易过年有假期和你来看电影!我竟然睡着了!!太丢脸了!!让我死掉算了!!”
“下次再来就行了。”我平静地安慰他,牵起他的手。
他瞅了我一眼,继而乖巧地帮我把羽绒服披上,还帮我将长发从里面撩出来,作罢,他才牵着我的手走下座位。
“可是明天我又要去法国出差啦,梵妮莎。”他嘟囔说。
“这不刚好吗?我的护照也已经下来了,过几天就可以出发去法国上大学了。”我道。
“诶?是这样吗?”他回头,眯着眼睛笑了起来:“那我在那边等你。”
我点了点头。
走出电影院时,正在下雪。
我们牵着手,混在新年出来玩的人群中,白茫茫的天地间,纷飞的大雪落在我羽绒服的帽沿上,同羽絮一起亲吻我的脸。
我们一起逛了街,在即将分开的时候,一身黑衣的少年突然在大雪中抱住了我。
他说:“一定要来哦,如果能再见到你,我有礼物想要送给你。”
“你刚才送给我的大学礼物还没拆呢,太宰先生。”我将脑袋搁在他单薄的肩上,说。
“那不一样啦!”他如此嚷嚷,脸上晃起欢快又幸福的笑,兴许是被冻的,淡淡的绯色漫上他的脸颊、鼻尖、眼角和耳廓,他又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他说,梵妮莎,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了,他说,梵妮莎,谢谢你当时从垃圾桶里救了我,他说,梵妮莎,幸好我当时没有一枪杀了你,他说,梵妮莎,一直以来生病呆在医院很无聊吧,恭喜你脱离Mafia,今后一定要好好享受大学生活,他还说,梵妮莎,你愿意给我一个告别的吻吗?
很快,他将我送上车,同我挥手告别,我隔着车窗玻璃,看着他在雪中的身影越来越远,他一直看着我,一直看着我,直到计程车驶过了转角。
我打开手机,那里是关于我现在这副身体的病症报告。
几天后,我拖着行李箱去了机场。
机场的广播里在说去往法国的航班即将启飞,请旅客尽快登机。
我坐在候机室的椅子上,合上了打发时间的书,那是太宰治前几天送给我的庆祝我考上大学的礼物,一本精装书,是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外婆的道歉信》。
这时,我收到了一则短信,是有关太宰治的。
我看过后突然有些好奇,若是我们能在法国再见,他当时说要送我的礼物是什么呢?
对此,我安静地将手机关机,平静地踏上了飞机。
长达几小时的航班,我坐在飞机窗前,看到了几万英尺的高空上,雪白的云海翻涌,太阳的光晕像幻觉一般从我的眼帘中掠过。
我回想起和02号的太宰治也曾这样一起飞往法国。
在这架飞机失事爆炸前,我突然想起了太宰治当时在电影院里同我说的那个故事。
他说,一个逃亡中的男人因在电影院里看到了荧幕上和妻子长相相似的女主角而停下脚步,被身后的敌人枪杀了。
我还莫名想起了《外婆的道歉信》中的一句话。
书中说,死亡最强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让人死去,而在于让留下来的人不想再活着。
那个说着要在法国等我的05号太宰治死掉了。
身为港口Mafia的干部,他在法国遭遇枪击,逃进了巴黎圣母院,并死在了里面。
登机前收到的短信中说,他是死在圣女贞德的雕像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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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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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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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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