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总是会避免不了各种意外,就像余惟奶奶手里也有他们儿女的联系方式,他们同样留着余惟和老余的电话,奶奶去世的消息就是由他们通知的。
老余先生和乐女士自然也收到了消息,但是从首都赶回来要太久了,就像奶奶没能等到他们最后的探望一样,余惟也没再等他们,买了最近一趟高铁回了老家。
温别宴是主动跟他一起回去的,经过了温爸爸温妈妈默许。
余爸爸余妈妈不在,让余惟独自回去面对老人的遗体,面对那个已经空下来的老家,他不想,也舍不得。
同样还是上次那么几个小时的车程,温别宴却觉得这次行车速度实在比上次要慢多了。
心态起了变化,沿途的风景没有那么新鲜有看头了,车里的空调温度也开得好低,他一路上捂着余惟的手,都没有能帮他焐热。
下车的时候,他听见余惟小声咕哝了句什么,自言自语一般,声音和广播里吐词清晰的播报重叠在一起,温别宴没能听得太清,只隐约听见一句“这条路走了好多次,也不知道以后......”。
他没有追问,只是默默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到的时候,老家院子里已经坐了好些人,都上了一定岁数,没几个年轻人,都是主动来帮忙的邻里,小辈大多不在,老人去时独自在家的情况他们已经处理了好几次,已经算是轻车熟路,程序熟练。
“......前天她还和我们在田埂上散了一下午的步,没听说身上有哪里不舒服,还是硬朗的样子,就是说最近觉越来越久了,有时候只是坐着都能睡着,梦也多,总是梦见你爷爷在山那边冲她摇手,说有点想她了。”
邻居老人杵着拐杖,跟余惟慢慢说着余奶奶去世前的情况:“是年岁到了,该走了,没受苦也没受罪,我们发现的时候他就坐在这棵树底下,歪着头像在睡觉,扇子落地上了也没来得及捡起来。”
“我老伴儿还以为她就是睡着了,没吵着,只是搬了小板凳陪着坐了一会儿,却始终不见醒过来,摇一摇,才发现人已经去了。”
“走时脸上还带着笑,跟平常跟我们唠嗑时一模一样,估计是梦见她余老头来接她了吧,穿的是那件年轻时就一直有了的碎花衬衫和黑长裤,说树底下阴凉,于是不嫌热的还带着她最喜欢的那顶蓝色的毛线帽......”
老人絮叨起来总是没个尾声,但是余惟听得很认真,很专注,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眉眼垂着,神色淡淡,看起来是很平静的模样。
温别宴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这些话他听见耳朵里,想象出那位只见过一次的老人家在夏风暖日中孤单离世的场景都觉得心里发酸,余惟......肯定比他还要难受几百倍吧。
老人家带着他们往屋里走,那是余奶奶在的地方,温别宴没有犹豫,静静跟上。
去世的老人平躺在惯常睡的那张床上,双手叠放在胸前,衣服已经换了,已经花白的头发也梳得齐齐整整,深蓝色的毛线帽放在一边,阖着眼睛真的像只是睡着了一半,眉眼放松,和蔼安详。
“不知道是不是也知道自己要走了,前些日子总听见她说想你们了,很想见见,再说说话,我们让他打个电话叫你们回来......”
“说了好多遍,可她不愿意,说儿孙很忙,忙工作,忙学习,她一个人好好的,没病没痛,就不打搅了。反正日子还长,过几天你们也就回来的。”
“唉,也真是,到了我们这个年纪,日子怎么就还长呢?哪天一个闭眼睁不开,也就去了,相见就要赶紧见,想说就要赶紧说,不然自己去时带着遗憾,也让儿女扛着难受......”
乡里的习俗,老人家去了,见过了牵挂的亲人,就要赶紧送进棺,不然留太久生了念想,纵使身子走了,魂也走不掉的。
他们等着余惟赶回来见了老人一面,便合力把人抬进堂屋中央放置的棺材,考虑到老人还没见着儿子儿媳,便没急着盖棺。
人打点好了,邻里擦着汗陆续出了院子,留给他们慢慢告别的时间。
温别宴和余惟一起站在院子里目送他们离开,往后仰头就是柿子树,冬天时他们在这里踩着雪摘柿子,现在柿子没了,满树都是茂盛的树叶,风一吹就漱漱摇晃起来,割碎一地的阳光。
房子变得冷清了,他抬头看向堂屋,看向燃烧的香烛,还有香烛后面黑沉笨重的棺材,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恐怖,因为他知道里面躺着的是他男朋友至亲的人,她在冬天给他生过碳火,剥过柿子,也做过腊肉饭,笑呵呵的叫他小朋友。
如果关于一个人的所有回忆都是温暖的,那么不管现实变成什么样,都不会再害怕了。
“哥。”他握紧了他的手,低低叫他,想让他的耳边别那么冷清。
“嗳,在呢。”
余惟茫然的神色因为他的声音染上了一点生气,牵起嘴角揉揉他的脑袋:“宴宴,树底下凉快,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进去收拾一下东西。”
温别宴没答应。
他问他:“我能和你一起吗?我需要我帮忙我就帮忙,不需要的话我就在旁边陪着,看着,好不好?”
一般对他的“好不好”,余惟的回答只会有一个字,这次也不例外,于是他多了一个小跟班,一条走到哪跟到哪的小尾巴。
所谓的收拾说白了就是整理一些亟待整理的遗物。
其实是不急于这一会儿的,收拾好了也要等着老余先生和乐女士来了才能装上车,但是没事做的时候总要找些事情占着手头和脑子,不至于太闲胡思乱想。
老人都保留着很多年前的习惯,爱存食,很多东西自己舍不得用舍不得吃,就放在各个角落存着放着,想等有人来探望了,再拿出来一起吃。这些东西得收了,走时带走,也算圆了老人家的心意。
余惟将房间里不能久放的东西都收拾打包好,又找了干净的袋子去了厨房。
窗外挂着已经风干的柿饼,一串一串吊得很整齐,余惟踩着木凳把它们都收进来装好,又换了袋子去取挂在另一边的腊肉,等矮梁上的东西都收起来了,才蹲在米缸前面揭开盖子。
所有都做得很慢,没有让温别宴帮忙,一边做着这个,一边想接下来要做什么,思绪理得井井有条,就没有空档去想老人在世时做这些的时候又是怎样的光景。
米缸里只剩下小半缸的米了。
余惟伸手用小杯舀了一下,被什么东西硌住,刨开一看,里面还放着三四颗苹果,被米闷得已经熟透了,果身发黄,透着一点没精打采的红色。
温别宴一直在他身边,余惟看见苹果的时候愣了一下,他也看见余惟一直强装的冷静裂开了一道缝隙。
像是肺腑不小心勒进了一根细线,呼吸一快,就勒得五脏生疼,只能努力放慢了放缓了,勉强缓解一下疼痛。
怔楞只是一瞬间的事。
余惟很快回过神,闷头将那些闷黄的苹果捡出来放进袋子。
“放假之前我跟奶奶打过一次电话,告诉她等我考完试了就回来看他。”
他像是在对温别宴说话,又像是在自说自话:“那时候她问我想吃什么,要提前给我买,我知道我不说出一个来她心不落,就随口挑了最简单的,说想吃苹果,什么样的无所谓,甜就行。”
“因为随口说的,没长记性,到后来我自己都忘了,奶奶还一直替我记着,苹果放在米缸熟得快,也甜得快,她还在等着我回来看她,吃她买的苹果。”
这只袋子似乎有问题,结一直系不好,温别宴伸手过去帮他弄好,将他微微颤抖的指尖合在手心捂住。
“哥,没关系的,回去的时候我们再把苹果带回去,我们一起吃。”
余惟点点头,略微弯起的眼睛里盛着酸楚的落寞,第一次让温别宴看不到温暖了。
他们已经将动作放得很慢,可是老人家的东西太少,纵使收拾得再仔细,时间拉得再长,终究还是避免不了结束。
回到院子,堂屋门前的烛火已经烧过了一半。
余惟耐心地将烛芯用竹签拨弄出来,又看了一眼笨重沉闷棺材,烧了几张纸钱后转身问温别宴热不热,渴不渴,累不累,要不要喝点东西,或者想不想睡觉。
“哥,我什么也没做,怎么会累?倒是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我不累啊。”余惟摇摇头,说:“我也没做什么,不累。”
温别宴笑了笑,没说话。
他知道余惟把自己塞进了一个壳子,把所有的难过和悲痛也一并塞了进去,男孩子大了,就总会觉得掉眼泪是一件很不成熟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所以伤心也要忍着,装得稳重又若无其事。
但终归还是太年轻了,有些情绪连大人都不一定能忍得住,何况是个十几岁的大男孩儿。
余惟将情绪都赶到自以为最隐蔽的角落偷偷藏好了,却不知道那些情绪也有生命,会膨胀,慢慢涨到一个临界点,直到那个隐蔽的角落藏不住了,冲破阻碍,倾巢而出。
一个人的离世给亲人的第一感受就是突然。
他们会觉得,一个好好的,会走会动,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没了呢,怎么就变成了躺在棺材里一动不动的模样,叫不醒也不会笑了?
多半是被当头棒喝砸到麻木了,回不过神,也感觉不到多少悲伤。
而真正可怕的是当这阵遮掩痛觉的麻木散了,去世的人曾经留下的点点滴滴慢慢渗透进来。
吃饭的时候习惯多摆了一副碗筷,看见空落的座位,才发现那个能一起吃饭的人已经不在,满怀欣喜地回到家推开门,面对空荡的房子,才想起那个会笑着欢迎他回家的人再也没办法看见了。
越是稀疏平常,越是无处不在,后知后觉的悲伤或许比剜去心脏还要痛苦三分,除了被时间慢慢磨平,盖上尘埃,别无他法。
温别宴陪着余惟回到院子,准备把柿子树下的那把椅子搬开。
那双手温温吞吞放上椅背便滞住了,没了下一步动作。
余惟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温别宴只能看见他手上用力到指节泛白,手背隐约可见跳动的青筋。
心口被塞了一团干涩的棉花,呼吸在经过这里时被强制过滤,堵得人难受。
“哥......”
“以后这个位置大概再也不会有人坐了。”
余惟声音忽然嘶哑得厉害,一字一顿都吐得艰难:“也不会有人搬着小板凳在旁边一起乘凉,一起烤火,一起听着蝉叫聊天,或者守着火炉看雪了。”
“下次再回来,不会有人再弓着腰扶门走出来笑呵呵叫我惟惟,问我这么远回来累不累,渴不渴,饿不饿,然后颤颤巍巍把我牵进堂屋,拿出准备了许久的吃的,说都是专门留给我的了。”
一滴眼泪砸在那只手背上,温别宴蓦然红了眼眶。
他拉住他的手腕,用力抱住他,努力想要填满他的怀抱,补上破了洞漏着风口子,想要把自己所有的温暖都匀给他。
余惟咬着牙地闭上眼睛,把整张脸埋进温别宴的肩膀,濡湿落在脖颈,既冰冷,又滚烫。
“宴宴。”
他哽咽着,似乎是疼得厉害了,细细呼出一口气,才能坦诚地向心爱人摊牌所有的无助与脆弱:彡彡訁凊
“我没有奶奶了。”
那个从小看着我长大,会做好饭等着我回家,会温柔地用毛巾帮我擦手擦脸,把所有最好的东西留着给我,占尽我十八年来大半温暖的老人......
我再也抱不到她了。
那天下午,他陪着余惟在那张旧竹椅上坐了许久。
听他断断续续说了许多。
知道了后山有一颗只会长高不会结果的栗子树,知道了他们一家在老家一直住到他小学毕业才离开,知道了他们老家房子是余爷爷为了娶余奶奶拼了命打工修起来的,也知道了余奶奶心爱的那顶毛线帽原来是余爷爷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
“爷爷那时候身体已经很虚了,没有生病却下不了地,又是冬天,什么事都得奶奶操心,晚上还要帮他泡脚倒洗脚水,爷爷看着心疼,就托人买了一顶帽子,说要厚实些,能挡得住大风,吹不着脑袋。”
“结果那顶帽子买回来没多久,爷爷就走了。”
“是奶奶守在床边送走的,和奶奶走时一样没受什么苦,奶奶也没有哭,只是亲力亲为帮他擦了身体换了衣服,送上山时也带着那顶毛线帽,没让风雪吹着头......”
老一辈的爱情没有那么多讲究,大家各自守着各自的小家,各过各的活,各管各的人,一个走了,就继续守着一起呆了半辈子的房子,把这辈子平平顺顺走完,儿孙生活也圆满顺遂,也就心满意足,了无遗憾。
温爸爸和温妈妈是在当晚深夜赶到的。
红着眼睛看了老人最后一眼,便让留下来陪两个孩子守夜的邻居帮忙盖了棺。
受满了儿孙的香火后第二天便送去了殡仪馆,熬了一夜没睡的余惟在看见工作人员将一只小小的骨灰盒抱出来时,缠满红血丝的眼睛更红了一圈。
搁在心里头那么沉甸甸的人啊,兜兜转转一圈,怎么用这么小的一只盒子就放下了呢。
送人上山时,余惟稍上了那顶毛线帽,入土时同骨灰盒放在一起一起埋在爷爷的身边,曾经种下的柿子树也长得很大了,树叶茂盛,落下的阴影不大不小,正好可以荫蔽住两位会在这片山坡长长久久在一起的老人。
埋土的时候,余惟想起一件事,转头问老余先生:“老头儿,老家的房子会卖吗?”
“不卖,以后都不会卖。”老余先生拍拍他的肩膀,是回应,也是承诺:“只要房子还在,这里就永远都是我们老家。”
接下来置办酒席感谢邻里的事就是老余先生和乐女士的活了。老余让他们先回去,假期眼看快结束了,别耽误了开学。
临走的时候,余惟忽然说有东西忘了拿,还要回去一趟。
两人来时两手空空,收拾好要带走的东西都放在了余爸爸的后备箱,又能有什么东西会忘记拿。
温别宴心知肚明,没有拆穿,也没有跟上去,一个人在石阶下一块青石板上安静地等着,等他带上遗忘的东西,再好好与那些带不走的道一次别。
不管感触多深,对他来说归根究底也只是走了一位有过一面之缘的和蔼的老人。
但是余惟不一样。
地方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人是从小陪着他长大的人,人在的时候就是生活还在,随时回来都是归宿,而人不在了,一切念想都成了空壳,能寄托的只有一方小小的土坡,再也给不出任何回应。
一起摸螃蟹掏鸟窝的小伙伴散了,帮他挡看园狗给他吃水果的老和尚没了,果园荒废了,寺庙锁了门再不受香火了,仅剩下的牵挂也葬在了柿子树下。
老家所有曾经鲜活的一切都在此刻按下暂停,只能永远停留在回忆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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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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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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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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