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野孩子>第 88 章 第 88 章
  离云海湖最近的一片民居在新修葺好的北门外,虽然是在园外,但园内风景从各家窗口都一览无余,有点苏州园林借景而居的意思,也算是依山傍水的吉地了。

  成铭心早就看中了这里的一间小平房,因为待拆迁的口号喊了好几年,原屋主已经搬去更近市中心的地方居住,空出这两室一厅的改造房要租不租的,最主要是租不出去。

  顾多喜是这片的老住户,又有餐饮生意加持,几乎附近的居民全都熟识。听她说有人想租房,那屋主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房租也是极便宜,只求别租给什么来历不明的人。

  “这你就放心吧,这租客也是咱南城这片的小年轻,一个人带个孩子,还有个姐姐,人家想长住些日子,养孩子呗。”顾多喜算是做了担保人。

  一拍即合,成铭心当下付了一年的定钱,算是表示个诚意。

  屋主也是实在人,直言相告这房子保不齐哪天就得拆迁,您最好也留意一下别的地方,别到时候无家可归。

  “您放心,我会一直住到不能住了为止。”成铭心也不含糊。

  办完所有手续,屋主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临走还是悄声问顾多喜:“他老婆呢?”

  顾多喜反问:“什么老婆?”

  “啧,顾姐你不是说租户是个小年轻养孩子吗?怎么没见他老婆?”

  顾多喜忍不住哈哈大笑道:“我说的小年轻就是这个小成啊,他自己带个孩子,都什么年代了,男同志也可以单身带孩子不是?”

  屋主一脸懵圈地走了,觉得她说的对,又有哪里不太对。不过亲眼见了租客,见他青春可人,又带着几分并不讨厌的世故,想必不会是个歹人,可也不大像个普通人就是了。

  就这样住下了,小船自然要栖息在水边才好。

  金杉并没有闲着,帮忙搬家、置办一些家具,以及,明显地关心言诺颐。

  这就是那天成铭心的意思,需要他帮忙的,就是看看言诺颐会不会喜欢上他。他对言诺颐有好感,是成铭心早已看在眼里的了。除了诺颐兰心蕙质,大概也有一些连带关系:所有金杉愿意亲近的人,无论男女,都有一些像秋淼。就连望秋楼里的主管荆若彼,能够得到金杉的重用,也是因为那份得体大方,有秋淼的影子。

  而成铭心长得像秋淼已经是经过金家几位阿姨认证的了,那么诺颐是抚养他长大的人,最亲近不过,爱屋及乌的心态,在金杉这里并非天方夜谭。

  “金先生,请问您一个问题,是不是喜欢我妈?”虽然乍看之下语意有点离奇,但一个字都没说错。

  金杉认真思忖后作答:“看到她,就想对她好。不知这算不算,是喜欢呢?”

  “如果以我的标准看,这就是喜欢了。”虽然只喜欢过一个人,成铭心却拥有压倒性的自信。

  “好吧。我喜欢诺颐小姐。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觉得她对你也有好感,真的,我看得出来。”成铭心突然理解了那些热衷于介绍对象者的快乐,多少有点创作的感觉。

  “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得到她的芳心。”金杉实打实地表现出苦恼。

  成铭心哭笑不得——金杉这样的仪表,身家,和人品,他想要获得这世界上哪一颗芳心,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

  转念一想,又有点体恤到他的苦恼,秋淼因为与他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成为了他情路上唯一也是巨大的滑铁卢之憾,如此处境之下再迈出一步,谈何容易。

  “我是这么觉得,首先,你要多出现在她面前,让她能够看见你,你也可以看见她。其他的,就只能交给时间了。”说完,他又补充了一个傻乎乎近乎可爱的手势:“加油!金先生,你也需要成长,不要输给我们小船哦!”

  金杉常年没有多余表情的脸上淡出些笑意,如果手边有照相机,成铭心一定会抓拍下来,留到以后他和诺颐真的牵手成功的一天,或许,在他们的婚礼上,冲洗成像,装在玲珑有致的相框里,送给他们做新婚礼物,也挺好的。

  妈,你看,这就是当年金先生决定追求你的时候,那一瞬间的表情。

  自打有了小船,成铭心就比以往更懂得何为浪漫。那是一种稍纵即逝却在每一次回想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时间并没白白过去的欺哄。

  他从未期待过求婚啊、婚礼啊什么的,两个人在一起,在一起最重要,没必要搞那么正式,不过金杉和言诺颐都是那种比较传统的正经人,怎么也得有个仪式吧。只是诺颐这一方,可以观礼的人似乎少了一点。自己,小船、富大姐、顾多喜,还有谁呢?

  他也真是服了自己,这样也可以联想到那一位。怎么说,就希望他们结婚的时候,路清野也可以出现吧,作为女方娘家人。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促成这桩婚事迫在眉睫了。

  “金先生,你加把油,我也会帮你的。”

  接下来的几天,金杉在他的指导下,隔三岔五地就找个借口来小平房做客,今天送个时令水果,明天又是立春得吃春饼,后天蝴蝶兰开花了直接抱了一盆来放在南屋窗台上——总是以各种各样八杆子打得着或打不着的理由,出现在诺颐面前。像极了当年路清野去歪楼见成铭心,着了魔似的。

  诺颐开始不多做评判,后来见他从冬到夏的殷勤,似乎不是一时兴起,是真的用心在制造一次又一次见面相会,有点郎心可鉴的决意。

  “快立夏了。”

  “嗯,这边的习俗是立夏那天吃面条,还得是凉面。等明天我带小船出去遛弯的时候,买点新鲜黄瓜回来吧。”成铭心刚把小船哄睡,有些疲惫,还是坐过来和诺颐聊会儿天。m.33ýqxsś.ćőm

  “不用了,你每天带船儿已经很辛苦了。”

  “等完全断奶就好了,至少就不用每天半夜起来哺乳了。”他到现在还是不好意思说“喂奶”两个字,总是找些或文雅或大白话的词语代替。

  “嗯,再坚持坚持,电视上专家都说母乳对孩子和大人都好。”诺颐是科学喂养派,从各种渠道收集母婴育儿常识。

  “妈,都听专家的,连出门先迈哪只脚都不知道了。”成铭心不信,不是不信科学,是不信所谓的权威。

  但亲自哺乳这件事他还是在坚持,因为孩子毕竟是他生下来的,而自己也具备了哺乳的功能,一切都顺其自然。在他,顺其自然,就是科学。

  转念又想到立夏吃面的事,再问:“那咱们立夏不吃凉面了?”

  “吃还是要吃的。不过,黄瓜大概不用我们去买吧。”说着,诺颐不禁莞尔。

  果不其然,立夏前一天,金杉自己开车来送了顶花带刺儿的鲜嫩黄瓜,强调是有机栽培两小时之内采摘的,不是大棚里捂绿的,黄瓜。

  成铭心忍不住偷乐,瞧瞧一旁的诺颐,也是一脸的不可言说。

  “那我先走了,不耽误你们时间了。”金杉帮他们把黄瓜一条条垒好,起身对诺颐说。

  “金先生也忙,就不留了。”她依然很客气。

  金杉明显失望之至。

  “如果明天有时间,很欢迎金先生来一起吃顿晚饭。听铭心说,立夏要吃凉面。”诺颐一边送他到门口,一边细语。

  “有时间。立夏要吃凉面。”他低声重复了一遍。

  成铭心在诺颐身后,冲他比了个大拇哥。

  往日里,想起诺颐,除了如母如姐姐般的百般依恋,他也常常憾叹她没有在生理青春期时惊艳这个世界。直到一夜之间有了孩子,茹苦含辛地照顾一个新生儿活下来,一点点长大,见他会哭会笑,试探着跟自己眼神达意,他才不再为她遗憾。惊艳什么呢?那么早晓得美丽的用处,展示美丽的羽翼,又有什么好呢?

  活着是本能,笨笨的活着,才能在真正的幸福来临的时候,真正的体味到个中滋味。

  诺颐就是拙拙的,一切优势都不自知,只知道自己的一切都矜贵。

  而金杉呢,是世人眼中的成功人士,坐拥千万身家,长得也不错,却一点不懂顾影自怜,低调得像个被初恋抛弃了一百次却依然相信爱情却觉得自己不配拥有的失意症患者。

  所以呢,成铭心觉得他们两个人,简直是天生一对。胎是投好了,就看老天愿不愿意成全了。

  除非生活洒狗血,秋淼突然发现自己是被父母抱来的弃婴,和金杉没了血缘关系的羁绊,那还真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一层,成铭心反倒有些安心了。以他的认知,凡是提前能想得到的,大多就不会发生了。

  弃婴,哪来那么多弃婴呢?都跟他自己一样。

  他搂紧怀里的小船,和他心贴着心。上苍还是眷顾他,虽然被生身父母丢弃在河边,但灵魂和□□都被一次次打捞,现在又有了个孩子可以抱在怀里,曾经痛恨的畸形身体构造反而成全了这一刻的巨大满足。

  他已经不敢再奢求什么,谁知道会不会有神明允许他只实现三个愿望,随便许愿没准儿会浪费重要名额。

  ***

  隐姓埋名的三年,比想象中难熬。路清野除了等待时间慢慢过去,没有什么更接近梦想的事情可以做。

  为了不显山露水,组织上给他在一家快餐店安排了一个临时店员的工作,每隔几个月还会换一家店另做。

  好在这个国度快餐业兴旺,一条街上同一品牌的快餐店就能有五、六家,换来换去,他也称得上是业界熟手了。工作时默不作声,埋头将肉饼安放在两片汉堡胚中间,用力关合就可以端出去见人了,竟也颇有满足感。

  只是夜班时难免触景生情,思念祖国和家人,还要最后认真单独思念一遍那孩子。看看手表,算一算大洋彼岸北京南城的时间,他会在干什么。羡慕手中的汉堡,合三唯一,总还有个归宿。不似自己,孤魂野鬼一般。

  如果这是一种惩罚,他希望一个人都担下,一分一毫也别落在成铭心身上。

  外国的月亮既没有更圆也没有更亮,月圆之夜既见不到狼人也见不到心上人,每一天都再普通不过。无论电视新闻里耸人听闻报道是夜将有百年一遇的超级大月亮亦或肉眼可见的天体奇观,他都浑然不觉,只想和那孩子再逛一回庙会就好。

  ***

  李放和秦玥结婚这一年,庞亚林辞职下海经商这一年,赵科真的当上了财务科科长这一年,小船三岁了。

  照理说,路清野是时候该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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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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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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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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