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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轻欢,明晚澄,祁轶三个人坐车前往大雁塔广场时,天空阴沉沉的,忽然下起了雨。

  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车窗玻璃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雨丝,把原本透亮的玻璃滴得像一张插满细针的纱。她们出门时天本就有点阴,但谁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下雨了。

  轻欢拿出手机,把城市切成镐京看了一下天气预报,这场小雨转大雨要持续一个礼拜左右,她们上火车的时候估计雨都停不了。

  后排的祁轶微微直起身子,问:“下雨了,还要不要去广场?”

  轻欢收起手机,思索片刻,说:“车里有伞,去转一圈吧。”

  现在才下午五点,南泱说她晚上才回来,如果这会儿自己回酒店了,这几个小时她一个人待着,要做些什么呢?

  轻欢想来想去,竟然想不出答案。.

  她不禁去想,在遇见南泱之前,她独处时都喜欢用什么方式来填满自己的时间。可是明明她和南泱结婚还不到半年,她却对半年前那种人生的记忆模糊了起来。

  没有尝得爱情之前,她并不觉得那样的生活有什么缺憾,相反,有时看到身边的朋友因为谈恋爱而你死我活拉扯不清,她还会庆幸自己选择了独身主义。可是爱上了南泱之后,她才发现,原来爱情本身并不是猜疑的、争吵的、污秽的。那些口口声声蔑视爱情的人,其实是还没有找到那个真正爱她们的人,她们不是狂妄,也不是无知,只是没有那么幸运罢了。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被南泱这样的女人爱着。那么温柔,那么小心,在自己患得患失时,会搜肠刮肚地说些甜腻的情话。那些话被她用那么别扭的语气说出时,自己只觉得想笑,可是后来再去回味,竟发现那些句子无一不是美到极致的。

  她相信一个人在说情话时,是言有所衷的。因为南泱对她的爱就是这么美,所以,那些句子才会也这么美。

  所以她才心甘情愿地在她怀里越陷越深,直到自己与她灵魂交融,至死不渝。

  车窗外的雨越下越大。

  到了大雁塔广场,三个人分别拿了伞下车。

  雨下得突然,很多游客都没有带伞,三三两两地躲在卖纪念品的小亭子下面避雨。远远地,就看见古老的大雁塔带着千百年沉淀的风韵伫立在雨中,玄奘法师的雕像在塔身前方,如神明为迷茫世人指引归途。

  明晚澄看着北广场上左右林立的纪念品亭店,兴冲冲地叫上祁轶和轻欢过去看。这种著名景点的纪念品总是有很多花样,琳琅满目地堆在显眼的位置,吸引小孩子来拖着爸妈给买。

  “姐姐,你看,水哨子。”明晚澄捏起一个陶泥做的小鸟形水哨,毫不顾忌地含住哨口吹出婉转鸣声。祁轶从她手里取下来,说这个可能被别人吹过,明晚澄也不在意,直接掏钱买了下来。

  明晚澄叼着水哨,又拿了一只拨浪鼓过来,咚咚咚地敲。玩完拨浪鼓

  ,她又玩人家的陶埙,放下陶埙又去拿人家的兵马俑雕像,什么皮影娃娃、竹编蚂蚱、木头刀剑都玩了一遍。她拿起那些玩具时,祁轶有好几次想把手塞进兜里,像是想要掏钱似的。

  不过明晚澄动作更快,她直接和老板一口气把玩过的东西全买了,拎了好大一个袋子,高兴地说,回去以后要把这些小玩意儿都分给节目组的小姐姐们。

  祁轶看着她,笑得有点无奈,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跟在明晚澄身后,在她拿不下东西的时候帮她分担一点购物袋。

  看她们走向下一个亭店,轻欢没有动。

  她扫视了面前这些哄小孩的玩具一圈,对老板说:“每一样都帮我拿一个。”

  老板惊讶地睁圆眼睛:“所有的都要一个?”

  “嗯。”

  老板瞥了眼远去的明晚澄,笑道:“你们是不是企业来给员工采购礼品的?”

  “不是,”轻欢摇头,眉眼一弯,数不尽的温柔,“我只送给一个人。”

  “哦——”老板了然于胸的样子,“肯定是给家里的小宝宝玩吧!”

  轻欢闻言笑得肩膀颤了颤,不置可否。

  几个人逛的这会儿雨越来越大了,还刮起了阵风,一把小小的伞已经无法将人妥帖地保护起来。风卷着雨丝斜斜飞到伞下,没多久裤子就湿了大半边。

  本来明晚澄还想去大唐不夜城那边转转,看看那边之前火过一段时间的不倒翁小姐姐,但雨下成这样,估计人家也不会出来表演了。眼见天气愈来愈糟糕,三个人只能打道回府。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了。

  三人淋得多少有点狼狈,鞋基本全湿透了,下了车顾不上多寒暄,匆匆道别后就各自回房去收拾自己。

  轻欢拎着一大袋纪念品玩具,长卷发湿漉漉地贴在鬓边,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她又拿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的确是八点了没错,八点……不知道算不算晚上?

  她一直记得和南泱分别时,她问南泱什么时候回来,南泱说:“晚上。”

  那人会不会已经回来了?

  她想象着南泱看到这兜小玩意儿时脸上即将出现的欣喜,唇角止不住上扬,心里填着满满的期待用房卡刷开房门,已经做好了和里面的人打招呼的准备。

  门一拉开,满目漆黑。

  她们离开时拉上了遮光帘,窗外夜景的一点澄明也被隔绝开去。空荡荡的房间,离开时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就连门口摆放的一次性拖鞋的位置都没变过。

  轻欢唇角的弧度僵住。良久,那一点酝酿好的笑渐渐消失,她垂着眼,安静地进了屋子,把东西放在地上,一个人坐在了床角。

  原来……八点还不算晚上。

  她绞着自己的手指,心里像被掏了个洞,阴空空地冒寒气。

  南泱心里的“晚上”,究竟要晚到什么呢?

  .

  孙绪雪湿着头发和衣服,焦急地在急救室外来回踱步。

  她原本是要跟着南泱来镐京的,但南泱说让她先去巴渝,这边耽误不了两天。她真不该那么听老祖的话,就应该死死地黏在老祖身边的,她明明知道老祖的病那么严重,却还是放任老祖一个人在镐京待了这么久。她简直恨死自己了。

  而且,这次的情况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糟糕。听医生说,南泱倒在医院门口后流出的血,都顺着大门前的台阶淌到了花坛边。

  .

  这已经不是她一个人能搞定的事了,她马上通知了爷爷和梅叔叔,梅仲礼和孙国辉听说后马上联系医院封锁消息,并启程赶往镐京,应该马上就能到了。

  果然,没多久梅仲礼与孙国辉就赶了过来。

  孙绪雪大略和他们讲了一下经过,但她年纪轻,一急起来口齿也不利索。急救室的门突然打开,医生满眼疲惫,还没来得及走出两步就被梅仲礼拦了下来询问情况。

  “她失血过多,我们已经调动了血库里所有匹配的血液过来,现在也在向最近的医院求援,您先放心吧,没有生命危险。”

  医生知道里面躺的人是什么背景,南泱现在也算公众人物,医院在认出那倒在血泊中的人是大名鼎鼎的梅氏少东家后,七手八脚地把人送到了抢救室,叫了院内顶尖的医师来诊断。他们知道梅仲礼早晚要过来,也不敢懈怠。

  “她是什么时候晕倒在医院的?”孙国辉皱着眉问。

  医生想了想,说:“大概下午五点左右。”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孙国辉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这么久了,她还没有醒?”

  医生摇摇头,“不但没有醒,血还一直在流,我们找不到病因,看上去也并不像是血友症。现在只能不停地给她输血,以确保她不会休克而死。”

  梅仲礼和孙国辉的脸色瞬时凝重。

  “麻烦您了,务必调拨足够的血袋过来,多少花销都无所谓。”

  “我明白。”

  送走了医生,他们招了招手,叫孙绪雪一起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

  “以往老祖发病的时候,传人们都有记录频率和时长,”孙国辉扶着墙边冰凉的暖气片,苍老的手指在颤抖,“在她从澳洲回来之前,她从来都没有在发病时晕倒过。自从她和祝丫头结婚后,事情就变得不太正常了。她在藏左影视城的那一次发病,是这三千年来第一次晕了过去,那时我就和你们说过这个问题,没想到现如今越来越严重,第一次只是晕过去半个小时,后面晕的时间越来越长,到现在,竟然整整五个小时都没醒。”

  “我研究过那份禁术密卷,”梅仲礼满脸肃穆,“可惜,那上面也记得不甚清楚。”

  “或许是因为,这是第九十九世了,”孙国辉叹了口气,“禁术只说,老祖能活到第九十九世,可是没说她究竟能活到第九十九世的哪个时间段。我们都知道,要使用禁术,就得先按照爱人死的方式死去,老祖是死过一次的人,这三千年,她的身体就等同于一个空壳,除了以死去时的状态永生外,不过就是个承受疼痛的容器。”

  .

  “这是历代传人都明白的事实,说不好听点,老祖这三千年和一个死人没什么区别。只有在祝丫头恢复记忆之后,她的身体才能回到一个有生老病死的正常状态,可是……”

  “很明显,老祖现在的身体在迅速衰弱,她发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流的血和昏迷时间也越来越多。谁也不清楚她这副空壳还能撑到什么时候。”

  孙绪雪听懂他们话里的意思后,吓得脸色苍白,“你们的意思是……如果祝祝还不能恢复记忆,老祖很可能就这样慢慢地……死……死掉吗?”

  “慢慢地死?”孙国辉苦笑了一声,“绪雪,不是慢慢地死。可能……在某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里,她突然倒下,然后,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南泱卒,全剧终

  轻欢为了复活南泱也使用了禁术,三千年后,地球已经毁灭,人类移居火星。在浩瀚无垠的太空,科学大家轻欢女士找到了一枚名叫南泱的细胞胚胎,新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所以,下一本开《一世清欢科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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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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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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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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