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玉香靡霏>第 53 章 白骨
  我叫宋闲,和名字一样,闲人一个。家境富裕,怎么也算是个豪门子弟。

  可我没有像一般公子哥儿那样,整天不务正业,花天酒地。相反我勤奋刻苦,就是头悬梁锥刺股那种,凿壁借光那种倒是不用考虑,条件不允许,家里太富裕了。

  小小年纪学有所成,江郎才尽那也是绝对不存在的。别人都以为我是为了考取公名才如此奋进,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自然是因为后者。

  奈何我今年都十六了,却连女人的手都没碰过,倒不是因为本公子怂,或者清心寡欲。

  就青楼那些俗人,那些庸脂俗粉我能瞧的上吗?家里倒是给我定了一门娃娃亲,这可是,娃娃亲。我屁股还不会自己擦的时候,就给我定下了。

  对于这门婚事,我是一百个一万个不愿意,可我没有办法不是。当然,这么久了,书中那颜如玉我也没找到。

  转眼就要到了婚期的日子了,听说我那个未过门的妻子,长得很是美丽。本公子听了一笑置之,瞧瞧你们这些俗人,一副好的皮相就把我给收买了吗?

  是的,我也是男人,也有一颗好色的心。

  庸俗,那是对丑人说的。至于美人儿,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尤其是天仙一样好看的女人。

  对此,我只想说,老爹老娘你们真的是太有眼光了,就像生下我这个风流倜傥的儿子一样有眼光。

  自从我听说了娘子的美貌,我就盼呀盼呀,等呀等呀。我甚至把那些新婚之夜的禁书瞒着所有人都看了一遍。我好期盼呐,我心痒难耐呐,我的美娇妻,什么时候投入我的怀抱。

  要是论起本公子的颜值,这倒不是自吹自擂,老宋卖脸,自卖自夸。那是一等一的好看,走在街上经常被勾搭搭讪的。你想想,在古代这样封建的社会,能经常被女子搭讪,那我的脸得俊俏成啥样。

  一个满脸麻子的女人说:是被我这样的女人搭讪吗?

  一个满身肥肉的女人说:是被我这样的女人搭讪吗?

  一个老掉牙的寡妇说道:是被我这样的女人搭讪吗?

  我呕吐几下,对不起,都不是。总之,像我这样要颜值有颜值,要钱财有钱财,还如此正经专一的男人,这世间,你打着灯笼找找,看能不能找出来第二个。

  原以为,我这样颜值爆表的绝世好男人,能有一个幸福的结局,能和自己的美娇娘共度一生,白首偕老。

  谁知,一道晴天霹雳把我劈了个焦黑,劈了个粉碎。好不容易到了成婚的日子,我的美娇娘却自缢身亡了,而且听说还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书生,最后还被背叛了。

  我说,你干嘛要死,为什么不来看看老公,哪点不比他强。这个渣男,简直是我们男人的耻辱,我相信,我一定能抚平你的伤痕,让你重新爱上我。可现在,一切都太迟了,屁话啥的说也没用了。

  后来听说那渣男被你的鬼魂复仇杀死了。对此,我只想说,活该,报应,简直大快人心。不过我也担有些心,你会不会缠上我呢,毕竟还有娃娃亲呢。

  可转念一想,如果来一段人鬼恋,想想也挺刺激,惊天动地的。可我万一要是阳气被你吸干了,精尽人亡了可怎么办?不怕不怕,我安慰着自己,有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大不了我做了鬼,咱俩还一块儿风流。

  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倒霉了喝口凉水都倒霉。鬼没盼来,我先成了鬼了。不要问我的死因,问就是喝了一口凉水,被呛死了。好笑吧,我也觉得好笑。www.33ýqxsś.ćőm

  如果,我知道自己这么年轻就殒命了的话,我肯定先去青楼逛上一圈,什么庸人,什么俗粉儿,一个一个的,我都要尝个遍。我悔恨,我痛苦,我痛哭流涕,至少我还知道销魂是啥滋味。如今呢,去他的颜如玉,去他的美如花。

  我死了的时候,老爹老娘给我陪葬了很多值钱的物件儿,这也导致了后边的事情发生。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若是当初老爹老娘能少给我放点陪葬,是不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说起来,我真的很倒霉,我死的这一天,据说是一个灾难日,山洪,火灾,饥荒,成千上万只小动物,连病人和那些不想活着的人,都赶到一块死去了。所以呢,无常大人和判官大人忙不过来呀,一不小心就把我给忘记了。

  一开始我还挺开心的,做鬼也能自由自在。可是,做一只恶鬼吧,我完全没有啥怨恨,化不成形。只能依附在自己的白骨上,是的,天长日久,我烂的只剩骨头了。后来我就后悔了,你说这判官大人要是想不起我来,我岂不是不能投胎了。

  这时候,一群可恶的盗墓贼盯上了我,他们盗走我的宝物,还忘了盖上我的棺材板儿,真是天杀的。

  这还不算最惨的,路过的野狗盯上了我的骨头,竟然带着我在山间乱窜,问为啥乱窜呀?因为我的骨头太难啃了,咬不动又舍不得。说实话我还挺害怕的。幸运的是,野狗最终放弃了我,毕竟它又找到新的好吃的了。

  我记得我就在地上一直躺着,风吹日晒,雪冻雨淋,多么可怜,多么凄惨。有一天,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秃鹫路过我的身边。由于我没有腐肉,别的鸟儿连理都懒得理我。可这只不一样呀。你以为我是看准了它小,它可爱吗,我是看准了它智力还没发育完全,它傻呀,好骗。

  我就说:“小秃鹫,你给我过来。”

  小秃鹫也很给面子,蹬着两只小脚颤悠悠地走过来了。嘎嘣着上眼皮,傲慢地问:“有什么事,干什么?”

  我一听有戏,连哄带骗地让小秃鹫把我的尸骨又拖了回去。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最惨的永远在后边。我是打死也没有想到,我那个未婚妻找上门来了。找我干嘛呢?报仇,是的,你没听错,是找我报仇。可我怎么你了,生我心善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死了我也仅仅是骗了只小秃鹫。

  可不管怎么样,我对我媳妇儿第一面的印象还挺不错的,确实是貌美如花,就是,打扮得暗黑了些。毕竟是个厉鬼,能化形还有强大的法力,我挺崇拜的。

  虽然我反复解释,我是宋闲。可是她不知从哪里得知了我的坟墓,认定了我就是那个负心人,这锅背的,简直是天怒人怨。

  而且她还经常不理我,任我在一边解释一大堆,显得我娘们叽叽的,唠叨。

  媳妇儿脾气不太好,从来没给过我好脸色,可能真的是把我当成那负心汉了吧,毕竟通过一具白骨认人,连个胎记也没有,确实挺难的。

  媳妇儿最喜欢做的就是搂着我,依偎在我怀里睡觉,虽然我是一具白骨,但我也喜欢搂着她,自从有了她,我便再也不寂寞了。

  她的脚上有一串金色的铃铛。我挺喜欢的,时常伸着我的爪子,拨弄着玩耍。后来我发现,只有这时候,媳妇儿对我的眼神才是温柔的。也许,这串铃铛,让她想起了什么,或者此时她眼中的,并不是我。

  时间一晃过了很多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过了多久。

  都说时间可以消磨一切,但媳妇儿对我的恨意一点都没有减少。而且她有些变态,硬是不顾我的抗议,把自己的红嫁衣披在了我的身上,还时不时地替我幻化出骨血。

  我问媳妇儿:“你看到我的帅脸了吧,我真的不是你的负心汉。”

  媳妇不想听我的鬼话:“鬼可以变换形态,再说,就把你阉掉。”

  吓得我赶紧闭上嘴,伸手摸一摸,还好,还在。

  按她的话,就是要生生世世地惩罚我,让我从心悔过。可我不是那个人,却要背负起这些。媳妇儿,什么时候,你能回过头来看我一眼呢?

  没错,我发觉我喜欢上她了,你说我是不是自己找虐呢?至于到底是什么时候呢,我也不知道,只是后来,再看到那串铃铛,那个眼神,总让我感觉有些难过,有些心痛。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碰那个铃铛了。

  她其实是一个很孤寂的人,时常一个人发呆,虽然对我态度不好,可我知道,她的内心有多孤凉。尤其是她抱着我的时候,我知道,其实她很害怕失去。但我明白,她害怕失去的,并不是我。

  自从我成了媳妇儿的傀儡之后,我每一天都在受伤,今天丢块骨头,明天缺个部件。每次我撅着嘴委屈地展示给她看,她总是翻个白眼,狠狠拍我一下,哈哈大笑着,没有良心地说道,不要紧不要紧。

  真的不要紧吗?媳妇儿,是不是哪天我突然丢了,你也会这样不在乎地大笑一声,说声不要紧不要紧。

  我解释那么多遍,你到底有没有分清我和他。

  媳妇儿是恶鬼,经常有些臭鼻子老道不长眼地找上门来,我跟媳妇每次都会合力将他们打退。说句良心话,除了那个负心人,她没有害过任何人。只有我知道,她是善良的,是纯净的。

  可难免也有湿鞋的时候,有一次,我们遇到了一个堕仙,要捉了媳妇儿提升修为。那堕仙好生厉害,也不知道是哪里来得,将媳妇打得伤痕累累,而我为了保护她,全身的骨头都碎裂了,魂魄也飘散了。

  我都这样了,媳妇儿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那一天,从来不杀人的她,开始作恶,吸了好多人血,自己疗伤,也替我滋养身骨。我们辗转各地,不停地害人,只是我的魂魄微弱,骨头也不似从前了。

  可能我真的要不行了,我有种预感,我很快就要死了。

  那天媳妇儿带我袭击了一个灯笼铺,而这一天,我终究是没能逃过去。

  我拼着最后一口力气,拧断自己的头颅,回过头只为看她一眼。我想看看,最后一眼,那双满是怨恨的眼睛里是否有我。可我还没有看到,就倒在了地上。

  也许我看到了,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媳妇儿,如果有来生的话,我一定要提前遇到你。我会给你温暖和所有的爱,呵护你,爱护你,让你只做一个平凡幸福的女人。

  媳妇儿,我这一生,没有什么遗憾,唯一遗憾得就是太晚太晚遇到你,还有那句没来得及告诉你的话:其实,宋闲,一直都很爱很爱你。

  你用红绳牵绊了我的一生,我为你做了一生的傀儡。以后没有我的夜里,长夜漫漫,愿你的心中,早一点洗去怨恨,重回安静平和。

  我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媳妇儿,这次,你真的把我弄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我叫宋闲,和名字一样,是个闲人。

  我的妻子叫红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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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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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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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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