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南方牧马,多半圈养,像牛羊一样养着,在一小块土地上,随他们奔跑吃草,随牠们繁衍成群。
这些马匹的体型较小,温驯可靠,世代以来,都是宋囯的农家、商家、少年马术学校的最佳选择。
突思达是一个敢于创新求变的牧马人。
他从小就發现,每到春天,马匹都会被一种不知名的虫叮咬而受伤。这种伤,非常容易溃烂,又不容易治好。
他富有求知慾,曾经窝在马厩裡,和马一起睡了好几个月。
当然,春天的马,是很不安分的。
突思达除了看到心急如焚的公马,不断对着隔壁厩的母马嘶鸣示爱,也看到不得已的公马,一直顶着站在身边的公马,除非那是一匹老公马,见怪不怪。否则,年轻的公马通常会为此互呛敖叫,碰头角力。
突思达小的时候,一个春日早晨,他终于發现,马受的伤根本不是什么虫咬,而是蜂螫。
一种身体圆顿、有斑纹的小型蜂,会嗡嗡吱吱地围着發情的公马;到了午时,还会有另一种棕色狭长、体型较大的蜂种来攻击马匹。
一旦马急了,甩尾反击,受到惊吓的蜂群,便会更加严厉地进攻。
这些蜂,不论品种,只要使用一次尾针,牠们的生命就会结束。
突思达發现,多少年来,蜂群不惜付出生命,争取到宋国南方这块地上生活、採蜜。
那牠们原本的栖地呢?
突思达并不理解为什么蜂群会迁移。但他知道,牧主们需要大批良药来医治受伤的马匹。
宋,是牧马大国,马匹照顾不好,则动摇国本。
夏至,村裡会有一队马商过境。这队马商浩浩荡荡,规矩严谨,拖着一个挂有云纹罗帐的四轮马车。当他们到来时,马车裡的主人,都会轻声细语地遣随从到处询问,是否有马匹受到蜂螫需要医治。
曾经有人瞥见,马车裡,是个很美丽的女人。
多年以后,这个马车队仍然会在夏季巡游宋国,只是,马车裡,换成了一个白衣少年。
突思达渐渐长大,他其实想过要弃牧从农,因为马匹的不安定,和蜂群北迁的徵兆年年显着,他悄悄想着,从农,还可以落户成家。
但宋国的农业,并不發达。
突思达有一个髮小,名叫简慈。
简慈是个读书人,他从小的志愿,是仕途文官。
他喜欢在树下边乘凉、边读书。喜欢在帮家裡堆完粮草后,躺在乾草上看书。
他虽然不会骑术,却说得一口马经,都因为他的好友突思达是个马疯子。
突思达爱马已经成痴,他都能和马睡在一起了!而且对马的病痛、喜恶十分熟稔,驯养过季,总能对症。
突思达还有一个嗜好,他喜欢在杨树水榭间,寻找简慈的踪迹。
如果简慈在树下读书,他会从背后吓他一跳,然后让简慈追着用书敲他的头。
如果简慈在书斋裡读书,突思达会用小石子丢他,待他转过头时再躲起来。
课堂上的夫子發现简慈转头,会叫简慈出去,把突思达抓进来,一起听学。
宋国的学制是自由制,有人选择在课堂裡学知识,有人选择在大自然裡学习。两种都受到宋国君主的支持。
晚上,简慈在房间读书,突思达会学马叫,简慈便开门让他进来。
突思达总会带着新烤好的马奶饼,来给瘦弱的简慈。
“今天,你养母有东西给你吃吗?"
“没有,不过没关係,她孩子那么多,能送我上学,已经很好了。我回来的路上,有很多野枣可食,不然,也有你来探我呀!"简慈的笑容,是突思达最想要的回礼。
年轻时候,他们之间最常發生的对话之一,便是温饱。
突思达更加努力工作,学牧马、梳洗、粮草、鞍辔,无一不通。
突思达永远不会忘了,那一年的开春,他的马场因为马匹照料妥当,而受到远近瞩目。突思达又在马市裡表演宋囯最有名的四大马技,而展露年轻的头角。
四大马技分別是:圈马,将马圈囿至一处;驱马,把马赶到指定的一处;赛马,激起马群让他们以队为单位用最快速度奔跑;还有撂队,在马高速奔跑中,以队为单位,听从指挥,转换奔跑方向。
突思达震惊四座的是,他能让高速奔跑的马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掉转成反方向奔跑,而且是用很小的场地,完成调转数百马头。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有他愿意和马日夜相处所建立的默契,才能让马对他如此信任。
一牧成名,突思达的家族马场牧主,也是他的大伯,决定将一部分马场交给他管裡。
那年,突思达十八岁。
拿下这等荣誉,第一件事,突思达便是去找简慈。
那一晚,他载着简慈在草原上奔跑。
慢跑时,简慈很高兴,他从没有过被人抱着坐在马上,欣赏夜景。
加快速度时,简慈有些担心,他抱住揽着他的强壮臂膀,心裡很信任突思达。
坏透了的突思达偏要加到最快速,让简慈将整个脸埋入突思达的手臂。
突思达趁机将简慈紧紧抱住。
突思达的马多听他的话!只会跑向他要的终点。
那是一棵孤独的黄杨,黄杨边上有块巨大的石头,有接近两个成人的高度。
突思达让马慢慢缓下,然后打横抱起了简慈,往巨石后方走去。
简慈环抱突思达的颈,问:“你要带我去哪?"
突思达没有回话,他抱着简慈走到巨石后方,踢开一堆乾草,赫然有个木盖。用脚掀起木盖,便现出一条土梯。
缓缓走下土梯,空气变得很凉,土道狭窄,仅容一人回身。
所以,突思达就有了理由将简慈抱得更紧,微微侧身前行。
经过一段窄道,便开阔些,两旁肘高以上全是人工凿出的土台。一边土台上列着许多油盏,一直排到很远的黑暗处。这些油盏,都由一条白色的棉心串连。
突思达将简慈搁在土台上,一手仍紧抱着他。另一手拿出兜裡的火熠,点燃了棉心一头。
瞬间,火苗传导之快,长排油盏立刻照亮了整个土库!
“阿达,这些都是你做的?"简慈的声音纤细明朗。
突思达觉得心头动了一下。
“这么多灯,怕是要叫人昏头的,所以,阿慈,你看!"
抱着简慈继续走,前方有个一小水池,水池上,是个开阔的土洞,可以望见满天星斗。
“这样,气息流通,才不会有危险啊。"
“这水,是你扛来的?"简慈问。
“不是,往下凿,水就一直冒上来了,很乾静的,池底铺了几层小石子,可以保持淨水。"
“小石子,是你扛来的?"简慈又问。
“嗯。"
简慈环在突思达颈间的手,很温柔地缩紧了些。
水池边,有一个土座,刚好可以坐得下两个人。
突思达把简慈轻轻放在自己的腿上,他真是捨不得放开简慈。
简慈眼裡映着油盏摇曳的光,两颊红通通的。突思达觉得自己要快窒息了!
简慈其实非常激动,他知道突思达一直对他很好很好,无微不至的好。但他没有想到,突思达竟是这样想的。
突思达抱着简慈良久,他想了好多话要跟他说,但到了这一刻,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他就是紧紧地抱着,抱着,不准备放下。
“你打算……就这么,不说话了?"
简慈一说话,突思达就觉得心头好痒,搔得他浑身酥麻。
还真不知道要说什么,突思达是一脑子的空白。
“这是……"
简慈又说话了,天哪!这次他要说什么?他会说什么?
“我们的家吗?"
绵绵细细的这话一出,突思达双手收拢,将简慈抱得更严实。他的胸口剧烈地起伏,喉头乾涩,嘴唇颤颤。
他想说,家,一定会比这个又狭又黑的土库好上几千几万倍!他们会在阳光下偕肩跑马,他们会有一堆徒子徒孙围绕着,每天,每天!
但他一时语滞,什么也说不出。
简慈的双手摸索着突思达的脸,他的脸好烫,好多汗。
其实土库裡很清幽,并不热。突思达把透气、排风都考虑到了。
简慈慢慢地抚摸突思达的眉,他的眼窝,他的凹颊,他的耳朵、耳垂。他仔仔细细地瞧着他,这个让简慈每天期待看见的男人。
突思达的身体突然抖动了一下,简慈轻笑出声。
突思达很艰难地才嚥下口水,两片冰凉凉的唇瓣,便很温柔地复上他粗糙乾裂的嘴唇。一个温软香滑的舌尖,轻轻舔舐突思达乾裂的地方,那么小心翼翼,生怕那,有伤口,会痛着。
但简慈不知道,突思达已经失去了所有知觉,只有他那两片唇,是还活着的。因为它们,正被小心地爱护着。
直到乾唇转为湿润,突思达再也按耐不住,他开始大口啃着简慈小巧的唇瓣,逗得简慈噗哧地笑。
这一笑,让突思达豁出去了!他起身将简慈按倒在土座上,但土座不够大,一边土牆硌着简慈的头,突思达很心疼。
换个姿势,让简慈的头平躺在土座上,这下脚抬高又没地方伸了!
突思达这才后悔没凿个床出来,当初真是太草率了!
两人姿势换来换去都不知该怎么办,只弄得头、脸、身上衣服都沾满了沙土。两人相视大笑,牵了手,一起跳进池裡去洗澡。
那一晚,月满黄杨稍。
宋国一直厉兵秣马,宋君主要宋国人民感觉身处危机之中,勤牧马,勤耕种,使百业俱兴。
荒僻草原中、大石后、秘密土库裡,是突思达和简慈最美好的时光。
由于蜂群肆虐,影响南方牧马。马商、牧主逐年北上。北方牧主继续北迁或东徙,结果,侵占了许多弃耕的周国豆田。
土地长不出豆,却能供给牧草,马群不会因为那是别国土地,就不去吃草或奔跑。
此时,撂队的技术,一下子变得十分重要。
边境牧主和马商都坚持,旗下的牧马人,都必须拥有这项技能。
学习撂队,一时蔚为风潮。
突思达便是最早来到宋国东北郊,指导牧马人如何撂队的南方牧主。
突思达的离乡,都是为了简慈。
简慈察觉,正值少壮的宋君主强兵固农、常年徵兵、实施全武教育的宏图雄心。
这让之前一直放任的自由教育体制起了作用。不愿务农、牧马的年轻人,受到朝廷徵招,往往愿意将兵役,当成是一种学习的管道。
在宋国服兵役,尚且享有朝廷俸禄和粮给,许多家庭,都以有男丁出任兵职为荣。
南牧北迁,北牧东徙,成了宋国近几年来显着的特色。
少壮当年的宋君主深谋远虑,他已经考虑到未来不可避免的一战。明裡暗哩,都在为宋国储备坚强的实力。
但简慈,有不同的想法。
宋国征战,莫不是为了东北边境与周国的土地纠纷。一旦周国农户继续南迁,北方豆田不足,其实也会影响宋国。
长年来,周国边境的豆农,也将收成的一部分,销往宋国。宋国缺粮马强,经常以更优惠的价格,收购边境农作。
也因为宋国的强力购买,周国边境豆农,才有宽厚的馀裕,上贡朝廷税收,并且改善家计生活。
一旦征战,全民皆兵制的宋国,便会面临锁国,以避免-流失国内的资源。
这样一来,宋国将失去一条重要的药源。
锄郎的队伍,会在每年夏初到夏末,穿游宋境,最远会一直到达东北宋郊。再过去就是周国。
锄郎是一个饶有远见的药商,有人说他来自潇国,有人说他是周国人,有人说她是女人,有人说是个少年,还有人说,那其实是两个少年。
但是,没有人太关心,这个锄郎到底是谁。宋国马商口中的锄郎,就是一支夏日迎着阳光缓缓前进的队伍。
锄郎带来了一种药,这种药不可过量使用,也不好储存。据说,储存的过程如果经过不当曝晒或蒸熏,就会产生毒素。这种毒素对有些人来说会渐渐成瘾,但对有些人来说,却会直接导致暴毙身亡。
锄郎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年年过境,年年带来新鲜乾淨的药,给需要治疗蜂螫的马商。
简慈以他止战闻名的双牧互防政策,和保证锄郎马药进入宋囯官道,赢得了宋君主的赏识,拔擢左右,辅佐君王,封为直谏阁首席,相当于周国的宰首。
宋国马强,但南方军营连年受到蜂群攻击,马匹损失惨重。这是宋君主绝不允许洩漏的机密。
手腕沉稳安静的简慈,向锄郎队伍裡,文韬武略精明的周国药商柳翠翠,提出了互换条件。
锄郎的队伍于是继续着夏日巡行。宋国军队,有了源源不绝的药,可以医治马伤。
而柳翠翠亦获得了宋国的支持,提出周国监管黑心红花这种危险的药材。宋国的支持,代表一条保证畅通,而且安全的运药官道。
简慈日渐受到宋君主的重用,原本每年夏天,他都会藉故回到南方省亲,其实,就是在巨石土库裡日夜幽会突思达;但这个约定,从去年开始,失去了音信。
简慈,不曾再走出宋都。
突思达知道,男儿志在四方,也知道如果不是简慈遇到了棘手的难题,他不会音信全无,更不会忘了他们的白首相约。
突思达知道,简慈的最终原则,是一个和平安定的宋国。
突思达策马扬鞭来到宋国东北境,推广一种高难度的撂队,都是为了简慈。因为他知道,有一天,宋君主会需要这项重要的技能!
今夏,突思达又从宋国东北,策马南下,每一年他都会这么做。牧马人都知道,他有家人在南方。
南方待了一些时候,比往年长,像去年一样长。启程北上时,有人说他形容消瘦、志颓气丧。有人说他眼裡终日有泪。
在宋国,男人的泪,是会让人十分惊吓的!
但,当他扬鞭纵马,草原奔驰,他的身形,他的劈风疾速,他依然是宋人心目中的第一牧马英雄!
这夜,他已奔至宋北边境,停不下来,只能一直继续向前狂奔。直到一阵难得的草原大雨,下得分不清脸上是雨是泪,他才决定回马,慢步地,踱回营地。
远远看见,草原无尽空旷处,有两匹罕见的矮脚黑马,仔细看,如果一般牧马人看不懂,突思达不会不认得,那是跃马天原上最尊贵的黑云。
离黑云不远处,有一个男人,正抱着另一个男人,放声大哭。
那男人,心急如焚地,托起已经失去意识的另一个男人的手臂内弯处,隔着衣物,用力拍打,这手打完了换打另一隻手;接着,又用双唇对着另一副双唇吹气,行为十分怪异。
突思达驱马上前,听见那男人泣不成声地说着:“你、你不要就这样走了,不要吓我,我一定要把你带回去,给你最好的医疗……不对、不对,离开这身体,你就不会这样、你就不会这样了……你浑蛋、你给我回来……”
柳翠杉正抱着路杰林的身体惊慌失措!
第一次,他感到自己如此无助、软弱,他不敢翻动路杰林,不敢冒着颠簸将他放上马背,不敢放开他什么都不做,又不敢做太多怕做错!
他所知道的所有关于心脏病突發紧急救援的步骤全都用上了!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知道,他要路杰林和他的张西,活蹦乱跳地醒来!
突思达上前,一手放在柳翠杉的背上,柳翠杉造假的鬍子已经因为扭打、翻滚、雨淋,脱落了大半。
突思达说:“少年,我知道有种马药,据说少量有助心疾,你要不……"
“马药!"柳翠衫赶紧翻出胸兜裡一直藏着的云纹药袋。裡头有两包,一包是草药,一包是焚香。
他赶紧将少量草药放入口中嚼碎,先让唾沫稀释草药的刺激性,再将少量草药碎末用嘴餵给路杰林。
突思达看少年情真意切,便对他说:“我的大营离这不远,我去张罗一辆四马车来,你的……朋友需要大夫和静养。"
“谢谢大哥!小弟当涌源以报!"
“客气,走了!驾!"
柳翠杉知道,马药裡肯定有黑心红花实乳汁的成分,阵阵辛辣在舌尖漫开。好在这个时代的萃取技术不够高端,草药偏重浓缩刺激性的原始生物硷,可以帮助伤口消毒镇定,并没有化学精炼后,能干扰迷走神经的作用。
但少量稀释后用来镇定心绞痛、降血栓,或许真能救路杰林一命。
他不断试着用唾沫稀释药草上强烈的刺激性物质,将唾沫吐出,重複几次后,再将药草餵给路杰林。
连续餵了三次,再提起路杰林的手臂,用力拍打手肘内侧,一面拍打,一面在大雨淋漓中,模糊了所有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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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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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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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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