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城的最深处,不是什么恢弘浩瀚的宫殿,里面有的只是中国古风的盘龙大柱,极高的穹顶下,正中央,青铜铸就的龙头赫然傲立着。
不远处的高台上则是一个黑色的王座,四面八方站满了蛇脸人的雕像。
就在刚刚,宫殿的主人,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像一个幽灵一样的从大殿之中拂过,但他并没有踏上自己的王座,而是朝着侧边的寝宫走去。
说是寝宫,实际上就是一栋青铜打造、略显古老的民居,除了质地有些特殊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余的特点。
很难相信,这种简朴的环境,要怎样才能和龙王的寝宫划上等号。
昏暗的小房间里面,一盏小灯幽幽的亮着,也是青铜打造的,这座宫殿里似乎满是青铜。小灯的造型是一个宫女跪坐在桌上,一手捧灯,一手的袖子拢在灯罩的上方。
如果有考古学家见到这件物件,估计得目瞪口呆,大声惊呼出物件的名字,“长信宫灯!”,这东西曾在中山靖王的墓里出现过。
但这座宫殿的主人此刻显然无心关注这些,他受了很重的伤,差点没有小命的那种。
“没想到…那家伙的灵魂甚至都是残缺的,但我却依旧不是他的对手…”诺顿楠楠自语道,显然在之前和路鸣泽的交战之中落了下风,“而且…他和我交战的过程中,似乎是在吸取我的力量,就像那晚强行收回康斯坦丁的力量一样…”
想到“康斯坦丁”这个名字,诺顿的眼眸中透着细小的血丝。
那是他的弟弟!
千百年来,唯一陪伴他度过无尽漫长孤独岁月的人。是他宁可沉睡千年都不愿意轻易吞噬的人,但却死在了路鸣泽的算计之下,被迫与他完成了最后的融合。
青铜与火的王座彻底的融为了一体,但诺顿的心房却变得空落落的,仿佛缺少了一块,而且再也难以复原。
记得一次沉睡到来之前,他还和康斯坦丁一起住在这间简朴的小房子里面。大多数情况下,康斯坦丁是个很安静的男孩,很听诺顿的话。
他们每天都有很多的时间待在房间里,康斯坦丁练着毛笔字,而诺顿就在一旁指导着。
春日里,阳光明媚的从小房间的窗户外缓缓地照射进来,暖暖的,很舒服。冬日里,他们会点燃火盆,二人围坐在旁,说着一些平日里的家长里短。
诺顿对康斯坦丁很严厉,因为他很爱自己的弟弟。
每当那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到来的时候,诺顿总是会带着康斯坦丁来到附近的山巅,一起看夕阳,橘红色占满了他的记忆。
这个时候,诺顿最爱问他问题,“哥哥…,为什么我们要藏在这群人类中间,康斯坦丁不喜欢他们。我能看出来,他们的心中满是肮脏的欲望,和他们待久了令我感到反胃。”
“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暴食和**,是所有生物都存在的欲望,我们龙类也有,只是没有人类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诺顿总是会在这个时候耐心的开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就用青铜打造几把武器,就叫七宗罪好了,要是你哪天觉得有什么人犯了上面的欲望之罪,你就用武器刺死他们。这样的话,你会不会觉得好受一点?”www.33ýqxsś.ćőm
诺顿清晰的记得,每次他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康斯坦丁的神情似乎并不会改变多少。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离开这里呢…”后来诺顿才知道,康斯坦丁犹豫的是这个,“我们可以去找一个满是龙类的世界啊,那样不是很快乐吗,哥哥也就不用每天都忧心忡忡的。”
“康斯坦丁,你要明白,我们是高傲的龙族,这个世界曾经的统治者,人类只是我们圈养的‘家禽’,我们不可能就这样眼睁睁的将我们的家园拱手让人。”
诺顿说,“再说了,世界之大,哪里还有我们容身之地?人类的繁衍速度是在太快了,世界上满是他们的踪迹,再无一片净土,我们走的再远,都只是流离失所的浪人。我们现在虽然还没有完全的恢复力量,但是我们终有一日会君临天下的,到时候龙族的战旗将会插满世界的所有角落,伟大的炼金文明终会复苏。上次带给这个世界光明的是黑色皇帝尼德霍格,那么我诺顿就要做中兴龙族文明的‘灰色皇帝’,诺顿之名将会比尼德霍格更加令人感到恐惧!”
每次诺顿和康斯坦丁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后者都会投来仰慕的目光,卖力的拍掌。在康斯坦丁的眼里,自家哥哥才是这个世界的最强者,什么黑色皇帝、白色皇帝的,都只配给自家哥哥提鞋。
最失意的时候,诺顿也不是没有想过“吃”掉康斯坦丁。
毕竟这样他就可以不需要经过任何的等待,直接的恢复到巅峰,到那个时候,黑白王皆未再临世间,他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将会成为世间最强大的存在。
再强大的混血种在他面前,捏起来也不会比捏死一只挣扎的蚂蚁来的麻烦。
但诺顿最后还是犹豫了,没有人为自己鼓掌的巅峰不是他所期待的。
如果说登上世界之王宝座的代价是成为孤家寡人,忍受永恒的孤独,那么诺顿宁可这辈子都只做个平凡的普通人,在这件小小的青铜屋子里陪伴自己的弟弟。
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够真正的明白他的感受。
无论是人还是龙,终究都是害怕孤独的生物啊。
但现在这一切都已然化作了浮云,康斯坦丁死了,他的弟弟死了!
无论他愿不愿意,他都必须忍受孤独了,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在他夸夸其谈的时候,满怀敬仰的给他鼓掌了。
他的世界里面只剩下仇恨!
不惜一切代价的仇恨!
诺顿知道,路鸣泽这么杀死康斯坦丁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他,让他失去理智。
因为君主级别的龙类是无法彻底杀死的,只要他们还存在活在去的希望,哪怕是暴躁如诺顿也会选择隐忍,先铸就骨殖瓶,给自己留个后路之后再去战斗。
但是现在路鸣泽扼杀了他最后的希望,他在这个世间唯一的羁绊。就像是在你面前生生的将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死死的捏成碎片,还丢在地上跺了几脚。
如果这都能隐忍的话,那龙王的尊严就是一个笑话,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几件事情远远比生命还要重要。
“如你所愿,不死不休!”诺顿的眼中满是恨意,随即巨大的怒吼从嘴中喷涌而出,“参孙!吾以王之名,唤尔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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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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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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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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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王的复仇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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