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利·波特》的世界观中,7是一个有魔力的数字,所以我选择在这里结束这个故事,一个骑士小说叙事的故事应当在胜利时戛然而止,也许大家会觉得突兀,甚至有些烂尾,但对我而言,纳尔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这是一个挑战命运,被命运安排,又挑战命运的故事,我的每一段剧情展开都是按照那些预言写的,但他们在我的笔下,却总是会像一位真正的反抗者一样,对命运说不,现在,作为命运的作者已经结束了他的记录,他们的命运就交给自己了。
写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我曾经追的几本《哈利·波特》同人作品断更了,气恼之下,自己开了一本书。
故事的诞生,源于一部某个无聊的下午我在出租车上看完的电影,它耗尽了我最后百分之九的电,让我在上海的摩天大楼中,体验了一把作为原始人无法交流、无法消费、无法行走甚至无法呼吸的感觉,那时候我想,在魔法的世界中,麻瓜的体验也许是一样的吧。
那部电影叫做《李米的猜想》,是一部很优秀的电影,周迅叼着烟的模样哪怕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它讲述了一個离奇又合理的故事,因为一个诗人在昆明官南立交桥上跳桥自杀,改变了剧中每个人的命运。
他的死亡是突兀的、独立的,却因此让这个按部就班的故事以一种崭新的姿态生发,于是,一个莫名死在袭击中的诗人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他没有写过一首诗,却想成为一个诗人,他的心里装着从老家特里尔带来的伟大思想,却无力将它付诸现实。
和大多数人何其相似?
以诗人之死为枢纽,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延伸出他家庭在两次大战中的过往,以及魔法带来的世界的改变。
我想写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一个人改变人,又被人改变的故事,唯我论是认识的困境,就像是在最后一章中,“自我”的确定需要“他者”的验证,在我们的思想中,世界变得多姿多彩,在他者的认识里,我们也变得丰满立体。
我想写一个不那么杀伐果断的穿越者,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游荡者,在一段段旅途中融入世界的故事。
为此,我为他开了一个可大可小的挂,一个死亡的外挂,我以为这是无敌流,但好像不太算。
和大家交流的时候,我发现作为作者,我的想法似乎和读者的想法存在偏差,从角色上说,我个人偏好的角色大多是不讨喜的,比如乔昆达·塞克斯,比如克里斯蒂安·朱维尔,比如卑鄙的海尔波,都是我个人很喜欢的角色,其实我更坚信读者的厌恶是因为我塑造得成功,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我安慰。
相比法力高强的人物,我更喜欢那些平凡的人,比如约纳斯·尼克劳斯,每一个叫杰克的人。(当然,主要是因为我懒得取名字,外国人重名还挺常见的,不是吗?)
故事的最后,我并没有交代这本书真正的主线——约纳斯的软毡帽传承下来的坚持——的结局,作为一个生活在麻瓜世界中的麻瓜,我其实没法定论魔法究竟能带来什么,我只是希望这种高于一切的生产力可以给世界带来美好的改变。
比如,在一间红十字是魔杖与手术刀相交的医院里,一个危重的病人重获了新生。
(有人问我邓布利多的结局,他肯定是出来了,因为格林德沃说了嘛,他的消失和纳尔逊的消失有主次的关系。)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没有交代的人,其实我已经给他们安排好了结局,但故事终究太令人不忍,比如贝拉姨妈,比如路德维格的遗孀,比如因为偏爱乱入的地下城角色罗莉安,比如克雷登斯与纳吉尼,不妨让他们在我不能掌控的、之后的故事里像纳尔逊那样,冲命运发起挑战。
其实这本书经历了很多版本。
在第一版的大纲中,汤姆这个纳尔逊的儿时挚友成为了伏地魔,而受到重创的纳尔逊在蛰伏多年后亲手杀死了他,我甚至还写了一段剧本题材的、王子复仇记般的对白,可它终究有些俗套了。
于是就有了第二版的故事,以纳尔逊寻找回家的办法为契机,格林德沃掌握了时间的魔力,成为了统治每一片土地、每一段历史的真正魔王。
紧接着是第三版,纳尔逊和汤姆在约纳斯思想的影响下,开始建设理想国。
然后是第四版,第五版,有些有穿越,有些是单元剧,有些有美好的爱情,改来改去,最终成了现在的模样。
这并不算这个故事最圆满的模样,《我竟然和伏地魔是同学》这本书,并不算一本好书,甚至不能算一本好的网文,它的成绩不管是订阅还是收藏打赏之类的都很差,也多有差评,但也是大家的鼓励下,我完成了这个故事。33ýqxsś.ćőm
我还记得第一个评论,鼓励我写完,虽然我不知道那位读者有没有读下去,但那句话在总收藏只有50的时候真的足够振奋,我还记得第一个订阅,第一个加书友群的人,第一个长篇评论,第一份打赏,第一个同人作品(同人的同人),我还记得我欠了一篇番外。
起初,我以为同人好写,直到真的写起来了,才发现写同人其实并不比原创简单,它规定死了世界观,也限制了作者的想象,就像被绑着手跳舞一样,也会因为写两个男人当主角被骂卖腐,也会因为主角不够杀伐果断被说圣母,当然,作者是个蜥蜴人,小脑发育不完全,大脑完全不发育的那种,很正常,理解一下。
好在它让我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足够的对网文的了解,下一本书,将是一个没有魔法没有奇幻的独立的故事,我希望它能是一个让大家乐于去看的好故事。
感谢大家的支持,让我坚持完成了这个不算好的故事,也请大家如若感兴趣的话,赏光看看我的新书。
最后,感谢大家看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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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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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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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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